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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一个杂志写手投稿密籍中看到这样一条:“坚持文学理想的人不要做自由撰稿人。”看完之后,真是又笑又悲。
笑是会心一笑。
悲呢?又是为何而悲呢?
是因为我想到了一个问题:“文学到底是不是出来卖的!”俗话说:“穷学文,富学武。”热爱文学的没有几个不穷的,我也是一个喜欢写作的穷人。
要生活就不得不出来卖,写了两篇文字自然就想找杂志发表,写了数篇书稿热切盼出版社相中。
不但想要有地方发表,还想卖个好价钱。
这一卖就痛苦了。
文学作品一旦沦为商品,买家就难免会来品头论足,甚至叫你做符合他心意的删改。
改吧,等于把好好一个孩子改成怪物了,不改吧,人家就不买你的文章和你的书。看你怎么活。
犹豫再三,生活所迫,最后还不免是屈从了人家。改吧!
最后改了个非驴非马,卖了个白菜萝卜的小钱。
哎,谁叫咱没名呢?
其实就算是名家,出来卖时也一样得看行市。
青春火时卖青春,身体热时卖身体,隐私牛时卖隐私,变态流行卖变态,总之,文人们就是什么能换钱就卖什么。
其实这不能怪文人,文人也是人,而且不少还是一文不名的人。
据说不少北飘的文学愤青刚开始也是抱着名垂青史的目标去流浪去写作的,最后也还是被印非法出版物的印刷厂小老板廉价收买,写些色情小说来糊口。
如果说文人为了生活,出来卖文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不择手段地卖又折射出什么呢?
是文坛的浮躁还是受众的腥臊?是审美的肤浅还是艺术的堕落?是身体的扭曲还是精神的疯狂?
我是懒得想那么多了,我只知道不吃饭得饿。
于是我的头脑里还是想着卖。
就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还盘算着哪个买家能给个合适价,我就把本文也给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