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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程,你说,这世上有一种最为凝重最为坚固最为深厚的情感叫相依为命。它与幸福离得最近,不会轻易破碎。那是天长日久的渗透,是融入彼此生命中的温暖。
一
我想。
住在南湖最大的安慰,便是日落里,那满湖粉翠的蕴色。
原谅我,我没有钱。只租了个靠湖的窄小房子。——与其说是湖,还不如说那是一片还未被开发的生动沼泽。
可我喜欢湖。湖,多么圆润,温柔的字眼。似乎它刻意存在着我的生命,可以不管外边时间如何变迁,只要遇上它片刻,倾听它片刻,就能轻而易举的感动我们整个生命。甚至高尚的爱情。
真的,这是真的。
我还记得程程睁大眼睛,十分好看眼睛,如此湿润的看着我--我,我这个,一无是处,小小巧巧,脚甚至小得只能穿最大的童鞋的我。他的嘴唇翩然煽情,他带我到这里来的第一次。我便主动,献上了我的初吻。
我们喘气,我们激动。我说,程程,我如此爱你,爱你。下个秋天,你能否,带我走呢?
程程几乎要把心掏出了来看。
他把白色的衬衣袖子狠狠的往上挽。他急切的说,若若,你看你看,你的名字,我早在认识你的第一天,就刻进手臂。
我那么那么感动,甚至突然想为他生一个孩子,然后,拥着他温暖的有花香的身体,看他们,可爱的,从容的长大,长成我们的样子,刻进生命的轮回里。
幸福又幸福,闪亮这般。
可这个秋天来得突兀,让我难看。
程程纵身一越,绽放生命里最完美的狐线。然后消失不见。有颓废的预言,从我们,从我的血管里,迅速膨胀开来,变成致命的缺口。
我没来得及抓住他的衣矜,他在他最爱的湖的那头,那么潇洒一越。成就伟大人类最终结的句点。成就我的伟大爱情,再也动弹不得,蹲在原地,悲凉又悲凉。
二
无以伦比的忧郁,足足冻结,我的冰凉手指,第307天。
我居然还能清楚的记得是307天,而不是306天或者305天。我记得如此确切,程程都不知道,他长眠在南湖旁一块潮湿的地中央。他或许每天晚上来看过我,也用手轻轻的拭去我梦呓时滴落的珍珠,或者在我喝醉了酒倒在床上听他最爱cd的时候,他也轻盈的飘在我的身旁,跟我一起轻轻合唱。
程程与我都是上帝的孩子,我始终坚信他一定是去了天堂而不是其他地方。
程程去不了其他地方。程程的父母狠心将幼小的他扔在路边的时候,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只有一个父亲,那就是上帝。
我们都是漂泊的孩子,所以要互相疼爱。
程程总是摸着我长了22年却依然像绒毛一样的细细柔柔的头发如是说。
我恨自己太矮,程程用力搂我的腰的时候,我总要满头大汗的踮起脚尖--我累,可是我觉得幸福。无比的幸福。
他,是第一个让我心甘情愿踮起脚尖的男生。
如今程程却走了,我只能,只能每天清晨或者傍晚,在哀怨的蛙鸣声中,踮起脚尖。为墙上的他一点点,擦去飞来的风尘。好让他的双眼依然,能灼热的望住我绯红的面颊,温柔的给我一个香甜的吻。
以前从未有人给我过一个吻,哪怕是可怜的,不受重视的,蜻蜓点水的,吻。
三
原谅我程程。
我爱你。
我是那么爱你。
我怎能,轻易遗忘。
四
在这样潮湿的小屋里呆久了,双腿就会在每个下雨天无助的疼痛。我咬着牙,忍着,然后盯着程程,费力的微笑。程程最喜欢我笑了,说那是比天使更美丽的笑容。
我一直以为我的旁边不会住着什么人。
连续下了一个多星期的雨,到处都是泥泞,我没有办法出门。
傍晚的时候,雨小了些。我听到门口有什么东西在小声的叫。一只被大雨淋坏了白色小狗狗从门口直窜了进来。似与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它一个翻腾,准确的跳进我的坏里。
我先是吓了一跳。仔细打量着它,发现它也正睁着小巧的眼睛骨碌碌的望着我。
我们就这么直接而又充满深情的对望着,忘掉时间,忘掉雨声。小家伙开始有些累了,眯上眼睛,放心的睡着了。
只剩我,愣在那里。咬着手指,有多久,离开程程温暖的怀抱。每一个深邃的夜,都是不眠的夜寂寞的夜撕叫的夜没有暖意的夜。
谁来给我安慰。上帝派来了它!
一定是上帝赐给我的。这团小小的,如同我脆弱的身体般,可怜的体温。
300多天来,我第一次,长迂了口气,卸下眉头的防备。
我的身体独自撑得太久,早应该溃烂。我不知道,等我一些些解开衣衫的扣子,那下面本来洁白如花的皮肤,会不会,突就冒出一朵朵鬼魅的罂粟花来。黑暗又黑暗。
原来,痛苦早就深入骨髓,点骨成灰。
真的就,灰飞湮灭过无数次。
五
程程是个天才。
那个时候,我们有一台小小的二手电视。黑白两色,清清楚楚,比人类面孔,还要分分明明。
程程有天生的,无以伦比的音乐细胞。
程程最喜欢看所有唱歌的节目。
程程只上过初中,他告诉我他最喜欢的歌手,是张学友。程程他能唱他所有的歌,声情并貌。他唱祝福爱和承诺想和你去吹吹风李香兰。他唱得那么投入,闭上眼睛,我看到翘着的长长的睫毛上挂住一颗一颗珍珠般闪亮的东西。
我抱着程程的头,我说亲爱的程程,你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我们都是孤单的孩子
我们都有一颗善念的心。
我说别哭别哭,程程,有我爱你。你相信我,我会一直爱你。到老,到死。
六
程程身旁一直有一把木制作的吉他。他曾那么孤单,独自一人,背着悲伤的它,走走停停,穿越了无数城市。
他留着长到其肩的头发,程程的发质很好。我想,在那些有风的黄昏里。他无意飘起的头发会否给他漂泊已久的心,送去最简简单单的得意。
然后,真的就。
在一个刚落完雨的黄昏,我看到了,一个深情款款的男子,忧郁的躲在街角,手指洁白。拿一把木吉,唱张学友的歌。太阳刚好露出了一只小脚,轻柔的踩在他单薄的脊梁。
身影单薄得让人心疼。
突如其来的眩晕。
我一步一步,艰难的走过去,凑进他的眉角。天使般真诚。
我叫若若,你叫什么?
程程
程程,我走不动了,你,你。可以背我回家么?
好。
我,背你。
七
我给小狗洗了澡。它看起来很干净。
程程也喜欢小动物。上一次,我不记得是哪天了,我的头经常痛,让我不记得很多事情。
程程好不容易找到个晚上给乐队伴奏的工作。每个月只有十五天工作量。我每次都为程程换上最干净最洁白的衬衣,为他打理好长发,为他擦干净吉他。然后,目送,他一步步走远,消失在朦胧的沼泽地的那头。
其实,那个时候,是我最害怕最懦弱的时候。
看他渐渐缩小的背影,我真的很害怕,他的每一次离开,都变成我们的永别。
可我怎能与我最爱的程程永别。我爱他。甚至他每一滴透明的汗水。
程程经常给我讲他们乐队的故事。
他笑起来,没有很好看的牙齿,由于经常抽烟,有的牙泛黄。可我就是爱看他笑。哈哈大笑,声音同唱歌般洪亮,轻而易举的,感染整个广袤的南湖。
他很会讲故事,一个接一个。都是与众不同的精彩。
有一次,讲到他在大街上看到一副可爱的广告,上面有很多美丽的斑点狗。他就无比激动起来。指手化脚。
若若,等我们有了钱。我们一定也来买一只养好不好?你做他的妈妈,我来做他的爸爸。
我了解他的激动。从小到大,只有动物,唯一的可怜的小东西。能在他最失落最开心最无助最寂寞的时候给他无穷无尽的安稳。
安稳。
间简单单的安稳。
对于我和程程,都是那么那么奢侈的蛋糕。
我同样紧紧抱住他,从没有这么紧紧的抱着他。
八
我紧紧的抱着小狗,点头,慎重的点头。我说,好好好。程程,我们要多样几只,你来做他的爸爸,我来做他的妈妈。
九
程程,你听到了吗?
程程,你在天堂,真的也听到了,是吗?
十
在和程程认识第七十七天里,我们举行了一个重大的仪式。
真的很重大。
我翻箱道柜。翻出一条淡紫色的短丝巾,我高兴极了。我洗了头发,让湿湿的发端直垂在腰间。再系上丝巾。镜子里的若若脸上就莫名的飞起了红霞。
那天,程程很早就下班了,我为他开门,程程眼前一亮。说我像公主。程程手里有十一朵雪白的玫瑰。娇艳欲滴,他却说,都比不过我的美丽。
程程是有些糊涂的。不,这也怨我,因为我从来没向他提起过我的生日。
程程问我。
若若,今天,让我下班这么早,还买了玫瑰。是怎么回事呢。
我不说话,只上去吻了他香甜的面颊。
我亲爱的程程,今天,是我的生日
程程一跃而起。
可我,没有什么礼物给你啊。
不,你在,就是最大的礼物。
程程太激动了,开始在衣服的口袋里裤子口袋里背包口袋里,拼命的掏啊掏找啊找。
若若,这个是我随身多年的尾戒,你收下,一定收下。
我把玫瑰放在床头。当着程程的面,开始一点一点,解开自己的衣服。
我早已下了决定,要在生日这天,把自己,完完全全的交给程程。这个第一次背我的,孤单男子。
程程显然呆住了,愣在那里。又突然跑过来,脱掉自己的衣服把我包得严严实实。
若若,看着我。程程深吸了口气。若若,我爱你我真的爱你。可你是天使,无比纯洁的天使。我是魔鬼,我不配拥有你,我不配
十一
那个所谓的重大的仪式,那个我一相情愿的所谓的重大的仪式,就在程程唉声叹气里直避天明。
如此完美的破碎,让我始料不急,不寒而栗。
程程依旧在我的身旁和衣而睡。
整个南湖,一片幽静。
而我的萧瑟的泪,大滴大滴的滑落,甚至扑哧扑哧的发出巨大的响声。砸到内心深处,那里,依旧见不着一丝阳光。
我能感受,秋天似乎来得更快了。
十二
对于程程以前的事,他说过一些。
他砍过人,做过牢。
可这又有什么?这又能代表什么?
我爱他,若若爱他。不是爱以前的他,不在乎以前的他只爱现在的他以后的他将来的他我若若的他啊。
小狗,你也听到看到了,不是吗?
十三
程程第二天没有回来,第三天也没有
我开始担心,手心冰冷出汗。害怕那个越走越远的背影当真应了感应,一去不回返。
好久不曾有过的头痛又一次狠狠的袭击了我。夜里遽然惊醒,程程的影子总是看着清晰,费了吃奶的力,怎么也抓不住。
我傻傻的呆在房子里,开始发疯的寻找一切可以做的事情。
平常都是程程照顾我,给我做饭,端这端那。我能干什么呢?我真没用,我真是一无是处。
恍然间,指减碰到程程经常用的梳子。拿起来细看,有心的仔细梳理,拈起他掉的一根根倔强的头发。规规矩矩的挽成一缕,贴在胸口,剧烈的疼痛。
泪眼朦胧,程程,你不吭一声,就真的离我而去了吗?
我随手开了门。
外面大雨倾盆。
我居然走了出去!一拐一拐。手里握着程程的发丝,眼前老是晃动着他甜美的笑容。看啊,程程在向我招手,他在雨里撑了伞。程程等我跟他一起,能肩并肩的在雨里散步,在南湖的边上散步,浪漫而温馨。
我摇摇晃晃的走,吃力的踮起脚尖。
程程你不要走的那么快啊,我来了。我来了
十四
程程纵身一越,绽放生命里最完美的狐线。
然后消失不见。有颓废的预言,从我们,从我的血管里,迅速膨胀开来,变成致命的缺口。
十五
我没来得及抓住他的衣矜,我没来得及。
程程在那天回来。看到摇摇晃晃的我,踉跄的蹲在南湖边上。他以为,我会寻死,急匆匆的奔过来。
没站住脚跟,滑落南湖。
那么个可爱鲜活的程程,刹那间,荡然无存。
我没来得及抓住他的衣矜,我没来得及天生的小儿麻痹征让我失去了走路的机会。
我撕心裂腹的大叫,雨声埋没了我的声音。我扔掉拐杖,我匍匐在深深的沼泽里,满身泥泞,绝望看着我深爱的程程,一点一点,被沼泽恶魔吞入雪盆大口。落入天堂的深渊。
十六
程程的乐队找到我。
程程三个月的工资外加他消失的那两天帮别人扛货的钱。整整3639。5元。
说是早想买给我,一枚真正的戒指。
给他最爱的天使——瘸腿天使,杨若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