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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特别的热,据气象台播报,是有史以来最热的一年。
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已是滚烫的马路,路上的行人车辆很少。也是,大中午的,谁愿意顶着烈日灼肤之痛来没事压马路呢?有那美国时间还不如搁床上吹着冷风跟周公约会去呢!
惟有我,一个迷迷糊糊的家伙,混了十八个春秋依旧跟不上时代的女孩在大马路上闲逛,头上顶着硕大的太阳,眼里看到的全是金光万道,昏昏沉沉,头重脚轻的迈着有气无力的步伐向前挪动着。没办法,谁让这倔脾气犟上了,得罪了老妈。雄赳赳,气昂昂,一脚踏上了离家的车。来到了这鸟不拉屎,鸡不生蛋,人还不熟悉的地方!连名都叫不出来,真不知道是人生的征伐还是人生的惩罚!
抱怨归抱怨,可我还是一把拎起提包,漫步在了这阳光明媚的大道上。虽然有点热把(何止一点的热啊)心中的豪情却也丝毫不减!别看我一女的,不混出个样来让你看扁了呀!(咬牙切齿的跟老妈发狠!)终于,在昏倒的前一刻,让我逮着个网吧。激动啊那个,连滚带爬的进了网吧,(可能有点夸张把,再仔细回忆回忆啊!)极度淑女的开了台机器,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然后半睡半醒的听催眠曲。
“你妈妈的,你丫的怎么来这了,来看哥们了?”一个响亮的霹雳横扫走我的睡意,然后一记轰天雷轰到了我那不够宽广的臂膀!我可怜的小肩膀啊,睡意早无,怒目圆睁。
转过身,正欲口舌拳脚相加,一张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是艳。我在球场认识的同事兼死党。听说她也不在球场了,跟男朋友跑出来,没成想来这了。真是天助我也!顿时俩眼直冒精光,兴奋的一把抱住了眼前的人儿。“吗呀,他乡遇故知,以后我就你的人拉,你可得把我照顾好喽!”怀中的人推了推我,猛然发现自己好象的太过热烈了,怎么全网吧人都不望电脑望我啊!我郁闷拉!奴奴嘴,把背包扔给她,示意她等我下,下了机与她一起逃也似的离开了网吧。
出了网吧,我没地可去。呵呵,有这哥们在,我才不怕露宿街头呢!瞧咱超级无敌可怜眼,望一眼她都知道我啥意思拉!叹口气说:“碰你准没好事,算了,住我那去把!”呵呵,搞定!
来到她宿舍,乖乖,真够乱的。真不敢想象她这么耐看的一女孩怎么在这住的!出门就是垃圾堆,垃圾旁边是公厕,环境真不敢恭维。再看她屋里,这一亩三分地上,从床上到桌子再到地面,哎!还是不要说了!简直是一塌糊涂!不过以后有了我这祸害,这屋子还真的不敢想象。算了,一天也没睡个好觉,现在还是先补个觉,其它一切好说。
迷朦着眼,屋里有点吵。突然,感觉有双眼睛盯着自己看,睁开眼,一对眼眸映入眼底,乌黑,清澈,似乎一下看进了心底。一瞬间的悸动,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努力静下心来,才想起这里以后也算是自己的地盘,他是从哪冒出来的?还是在自己睡觉的时候?!一把拨开他的脸,从床上蹦了下来。却看见艳和一男的正坐在床边。见自己起来了,说“死人,都9点了!还知道起来啊?”
我笑笑“这你哥们?”
“恩。亮,杰。”她指着他们分别介绍给我。
简单的问候一下。(别看我这人挺能咋呼的,在外人面前,还是淑女点的好。)
眼一直打量刚刚看我的那家伙。别说,鼻子是鼻子,眼是眼,还挺象个人样。(那不废话,不象人象什么?)尤其那双眼睛,清澈,明亮,有种无法言喻的吸引力。一条牛仔裤配一件白色短衬衫,整个人显得那么清爽。不象那哥们,给人一种很沧桑圆滑的感觉,很不舒服。一起在饭店简单的给我接风。
饭后,那怎么看都不顺眼的家伙提议一起去溜冰。我想,去就去呗,反正咱不会,还不兴学啊。反正我再也不想像从前似的做个乖乖女,整天的不知道什么是开心,跟驴子似的什么,推一步走一步。我就是想疯。以前我压抑着这叛逆的感觉,现在我再无顾及,难道还有人会再关心我?我不相信。
我在溜冰场极力的释放着自己的忧愁,挥洒着那妄想吞噬我的天涯旅客的感觉。强溜冰是把好手,杰跟我一样也不怎么会溜。于是艳和杰都围着我,怕我倒。终于,我倒下无数次后,可以自己独自在整个场子里飞舞。我跟艳一起手牵手,在快速的围着整个中心旋转着,就向两只翩飞的蝴蝶,在整个场子里成为最属目的焦点。我喜欢这种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的感觉。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无惧。就像鸟儿一样自然的舒展着双翼,哪怕前面等待着的是暴风雨。
艳说,在外边玩什么都不要当真。我做到了,因为我相信艳,想不到理由。就是知道艳不会做对我不好的事。也许是这异乡唯有她让我感到亲切。可是为何她没有做到?
可能是我们都玩疯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上班突然让我们感到很遥远。每天跟艳、杰和强一起溜冰一起煮我最爱的西红柿鸡蛋面。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的往前走着。
秋来了,一切变了。杰要回家帮忙秋收。我闷闷不乐了几天。临走那天晚上,艳和亮出去上网。杰跟我聊了很久,只是无关感情。无非是家里的琐事和对自己的理想之类的。突然感觉我偏离了自己的轨道很久很久。久远的不敢去想明天,更不要说理想。有些困意。半倚在床上,我假寝。因为我不想让他看出,我现在真的好想抱他哭一场。本来孤单的心,在这个依然陌生的城市,能跳动多久。我不知道他走了以后,还会不会回来。这段没有开始的爱恋也许没有开始就已经夭折。又或者这是最好的结局。看似谁都不曾伤害谁,云淡风轻。他说"我走了。"我无言。我怕说再见,也怕看到他同样带着期盼又忧伤的眼神。只好继续装眠,那样眼睛就不会泄露我的内心。
许久,我以为他走了。唇上却传来一种不属于我的感觉,很轻,很柔,挑起涟漪一圈一圈。却又很快的,如蜻蜓点水般逝去。感觉就像那夏日的夜风般清凉。刚想睁开眼,耳畔传来关门的声音。我知道,杰走了。什么都没说,就像那风一样,轻轻的来轻轻的去,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留下一丝痕迹。心有丝丝的失落。闭着眼,不想再睁开。其实我也知道,他不会说什么。他是那种比较内向的男孩,而我看似开朗,可十多年来父母培养的温顺性格又怎么可能我想改就改的了呢。更何况是感情的事,又怎么开口说呢?
杰走后,我和艳更加疯。我不想让那失落和牵挂干扰我的情绪。而艳是因为喜欢强,而强也因为艳跟自己的女朋友分手,最后结果却是在一次证实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是童话里的说的。钱在这物质的世界是占有一定的主导位置的,没有钱,你什么都不是。我多少知道点,可我不想去揭艳的伤疤,也不会堕落去追随钱的庸俗。我不想去评判他们的爱情谁对谁错,做为艳最好的朋友,我不会安慰她。因为我知道她不需要安慰,陪着她一起疯,一起笑,一起沉默,一起来忘记让她不开心的事是最好的选择。只有在震耳的dj中,在一次次的肆意飞舞中,我才能更加的自我,更加的张扬。我们放纵着我们的跋扈。我们也挥霍着我们的青春。
不再球场做了,没有经济来源,我们必须要再找工作养活自己。可自由惯了的我们,面对着工厂那么多小时的工作时间,准确的说,是恐惧了。找了很多工作,常常是做不到一个星期就坚持不住了。主要还是不习惯这种作息时间,太拘束!
艳和她男朋友也因为强分了,听说后来差点打起架来。那天我不在出租房,听说艳男朋友来找她,正好碰到强和艳在后来就大吵了起来,两人都向我诉苦。我知道,艳是爱强的,只是不是一个地方的,不大可能。而艳对他男朋友是很感激的,也很有感情。在最困难的时候,她总是给于艳最需要的支持,两份感情,难以取舍。艳说她要回家了。以后要我自己好好照顾自己,表跟个小孩似的老长不大。我郑重的答应了。我知道她在这是非的一块地,给于我最大的帮助,要不我也不可能这么毫发无伤的安安稳稳的在这混下去。现在她是真的累了,我不能让朋友再操心。对于我,她是义气的,真的没话说。默默的送她上了车,我有些郁闷的躲在网吧。
这个世界真小,竟然碰到我在球场认的姐姐和她的几个老乡。一起打游戏到晚上,11点出来吃夜宵。本来吃饭的气氛是很好的,可突然出现的另一波人大概十个左右,认识我那姐姐,中间老叫她过去吃东西,说话。弄的我都不自在,更何况旁边她那几个老乡。最后话不投机,两拨人就这么没理由的打起来。本来出来打工的,想不被打,就该有打架的觉悟。看着这乱透了的场面,我习惯性的什么感觉都没有!早已没有了第一次见这阵势的畏惧。是姐姐惹的,就让她自己去收拾吧。我趁乱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我也累了,想回家。可就这样什么都没有的回去,我不甘心。是时候该找个地方好好的整理一下烦乱的思绪,来完成我离家时的豪言壮语了。
杰回来了,他来找我,我心却不再悸动。安安分分的在它该在的位置跳动着,没有任何的特别。是的。艳走了,我突然也长大了。彻底没有了依靠,我只能坚强,我只能学着虚假的伪装。我告诉杰,我也要走了。我想去个离家很远的地方,一个我不熟悉的地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熟悉的让我讨厌。我想在陌生的环境里学着独立,学着坚强,开始我真正的人生。我不想依靠任何人,来完成我的梦想。杰什么都没说。默默的为我煮着那最后西红柿鸡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