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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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俩个在太原街的万达广场吃了一顿不是很地道的台湾菜之后,就出来顺着马路来到了中山公园,后来我无聊在网上查了一下,早在日伪时期这公园叫千代田公园,那时候禁止中国人入园。此刻,已经深秋季节,满眼枯黄,天却蓝的出奇,我们沿着一条小径往园内走,路过一处,一个阿姨在手风琴的伴奏下唱起了送别。或许是种巧合,因为贱磊正在为我送别,之所以绕到这个公园,完全是因为还有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不想浪费在机场。

    后来他送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因为时间有点赶,司机命令我闭嘴不得跟他讲话,然后打开音响放着发烧音乐,就这么一路穿街过巷的来到机场。他开腔示意我可以聊天了,殊不知早没了兴致。这一路上,我看着沈阳的变化,似乎更时髦更大都市了,到处都是新建的楼群,却也让我越来越认不出它的样子了。

    每年我都会抽空回沈阳,说道“回”其实沈阳并不是我家乡,因着我在这里上了四年大学有了特殊的情感,所以就很顺理成章的“回沈阳”这次是因为大学好友结婚,正好有个借口回来,暂且不说婚礼那段儿,稍后应该会独立成章。我每次回沈阳都会见一个人,我们生活在一个小城镇,是高中同学,性格较为相似,不同的是他喜欢静,而我喜欢热闹。

    还要回到高中时期,那时候我们有一群朋友,每一个都性格奇凸类似怪胎。上文中的阿党就是其中一位灵魂人物,而贱磊则是另一位。之所以叫他贱磊,是因为他的嘴巴实在有够贱,同样一件事情他的角度永远都是那么刁钻。我们本质上并不是顽劣的儿童,在父母亲戚眼中都算是好孩子,只是碰到那段时间是叛逆期,于是我们晚自习会偷偷溜到公园和游戏厅,单纯的不想上自习。

    记得高考分数下来那天,他骑个自行车风一样跑到我家,而我那时候正没心没肺的睡懒觉,被他叫醒之后,去用电话查分数,结果他陪我一起见证了奇迹,原本成绩差不多的我们,居然我狗屎运考到年级第六名,上了一所一本大学。不过庆幸的是,我们都来到了沈阳。我们家乡有个不好的风气,就是有屁大点的事情都要摆酒席宴请亲友,而作为我们家族第一个正经八百的大学生自然不能免俗,而我也第一次看到贱磊喝大的样子,从此再也没见过。他的酒量跟我差不多好,那次喝大我想是因为他真的很替我高兴吧。

    那会儿我常常坐公车,从铁西到沈河区他们学校玩,他跟阿党一样能将平凡化神奇,他身边总有一些传奇的人物和不平凡的事情,我的记性不够好,很多已经不记得,他就像个说书先生一样。而在那段时间,我也在他们学校收获了一段短暂的爱情。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至少那个时候我还是很开心,可能因为短暂所以记得都是美好。当下她已为人夫,而我始终会默默祝福。

    大学毕业后,我辗转去了广州,再由广州折返北京,而贱磊一直留在沈阳。我们都对沈阳有着一种情结,他经常更换工作,一个人住独善其身,耐得住寂寞。而我始终在一家公司效命,喜欢很多朋友一起热热闹闹。我们都向往无拘无束的生活,只是理想都会有偏差,也只能尽量去靠近。

    在回京的前一晚,我们在宁山路附近的一家烧烤店吃宵夜,身后坐着两个人,女的徐娘半老穿着粉色低胸毛衫,露出半个乳房在外面,还带了一串玉器项链,项链坠子垂在乳沟里,染着一头黄发,说话带有江湖气的东北腔。她对面坐着一个男人,只看得见背影,穿着蓝色西装看不见年纪和长相。贱磊为我点了一盘黄蚬子,还有鱿鱼、韭菜什么的,我们就着啤酒,开始听他们两个人对话。

    女的说,大哥,别人都说我们像父女。

    大哥,我只喜欢你一个人,别人就算给我1亿,10亿,1000亿我也不跟。

    大哥,你答应人家的戒指怎么还不送呢?我又不要贵的,3000块钱以内的就好再后来,我们两个实在听不下去了,买单走人。

    在路上,我们笑个不停,嘴里一直念叨1亿,10亿,100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