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余宛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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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被你气死。”钱莫忧瞪她。

    “气什么,我们回家吧。”钱莫愁拍拍姊姊的肩膀,起身准备离开。

    钱莫忧起身时惨叫一声,她捂着脖子,瞬间石膏化在座位上。“我站不起来,刚刚明明没这么痛啊。”

    “明后天会更痛。”钱莫愁立刻上前搀起姊姊。“你明天请假好了。”

    “不行,明天公司要聚餐。”

    “聚餐有什么大不了的?”独来独往的钱莫愁瞄了她一眼。

    “我们公司打败无数敌手,接到一个国际名品‘男爵’在台湾副牌授权的广告。明天是聚餐加庆祝会,一定要去,纪明仁也会去喔。”钱莫忧提到意中人,眉眼顿时笑弯成两道新月,不过很快地又垮下来。“而且如果我没去,我们总监就会用‘年轻人约会多、行情好,不懂得融入公司文化等等等一一条罪行’来指责我。所以,我就算打着石膏也要爬去。”

    钱莫忧哀怨地叹了口气,在妹妹的扶持下走出咖啡厅。

    始终背对她们的一名男客人李尔,在她们离开时,好奇地多看了两眼,这一看之下,赫然发现--

    这对姊妹,居然是双胞胎。

    一样的清朗好目,一样的小巧脸庞,一样的粉粉双唇。

    只是被扶着的那位,留着短发、穿着鹅黄短t加上短裤,看起来青春可爱光彩。另一个,长发及腰、脸庞雪白、眉眼淡淡,尽是一派世事不入我眼的悠然。

    李尔的目光在长发女子脸上停留一会儿,脑中乍然浮出几张素描图,竟不自觉地起身上前一步。

    “你们好。”李尔盯着长发女子看。

    “这位帅哥,我现在身受重伤不适合被搭讪。她要照顾病人,也不适合。”钱莫忧看了一眼这个穿着鲜艳衬衫的男人。

    “我刚回国,时差还没调过来,没力气搭讪,只是看你走路不怎么自然,所以想到我有位亲戚正巧是推拿师。这是他的名片和我的名片,就说是我介绍的。”李尔递出了名片。

    “谢谢。”

    钱莫愁把名片往口袋一放,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的皮裤停留一眼后,她扶着姊姊继续往前走,钻进她的march小车里。

    “姊姊告诉你,你涉世未深,不知道这世上骗子有多少。”钱莫忧指着那张名片,摆出世故的神情说道。“现在这种骗子很多,走在路上突然跑来就跟你说,他认识哪个有名的美容师、药草师,你脸上的痣啦、疤、青光眼、白内障,全都有救了。但是,这些美容师、药草师不轻易见客,一定要报上这个骗子介绍者的名号。卑鄙处即在此,你一旦报出名字,这个伪善的介绍者就可以抽成。”

    在姊姊一本正经说得煞有介事时,钱莫愁发动车子,踩下油门。

    “所以,那个男人穿着d&g衬衫、皮裤和手工鞋,是为了营造权威感?”钱莫愁问。

    钱莫忧嘴角抽搐了一下,继而理直气壮地说道:“可见这门行业多好赚啊!还有,你看看他还特别强调自己刚回国有多贼。还有,那张混血儿的脸孔,虽然努力笑得很诚恳,但还是不正经,八成是勤奋的牛郎出来兼职哩。”

    “原来你看得比我还仔细?”钱莫愁啧啧称奇地说。

    “当然,我这人活在尘世也不是吃素的。哪像你只迷恋漫画、小说笔下的男主角?现实没有人长那样的啦。”

    “我没希望他们变成真的。他们都在漫画小说里,对我比较安全。”钱莫愁一耸肩,踩下油门,超过一辆车。

    钱莫忧看着她这个太实际、偏偏专写恐怖爱情小说的妹妹,实在不知道吸血僵尸、不老族及变身兽人谈恋爱,有什么好看的?两人花前月下到一半,狼人就要变身,露出獠牙,实在好不浪漫啊!

    就像她最近喜欢的纪明仁如果是吸血鬼,她二话不说,肯定找人来斩妖除魔,免得他成为社会公害。

    钱莫忧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突然觉得有点累了。

    钱莫愁把冷气调小,因为知道姊姊八成会在一分钟内入睡。

    老实说,她很羡慕姊姊好吃好睡的习性,而她自己以前也是这样的。

    只是,在发生那件事之后,她夜里总是失眠、一直梦到“他”站在街口等她,等到他被大雨消融在雨里,梦到她冷汗潸潸地惊醒,再也不能安眠,只好爬起来写小说,撑到天亮筋疲力竭后才睡。

    改写恐怖爱情小说,她也是不得已。既然都已夜不成眠、都被恶梦折磨,不拿这些经验来赚钱,岂不对不起自己?

    姊姊昨晚的经历,虽然她认为百分百不是真的,但若是真的呢?小说应该怎么写?

    钱莫愁脑子里的灵感突然接二连三地蹦了出来,她的眼里闪过灵光乍现时的光彩,不由得加快了油门,希望快点回到姊姊那里,抱住她的电脑,回到她的现实人生--

    小说世界里。

    她打开广播,电台正在播放的音乐是苏打绿的台语歌无眠--

    底你的心肝内。是不是还有我的存在。永远拢底等。有时阵嘛会不甘愿。想讲要作伙飞。去一个心中美丽的所在。所有的一切。拢总尬你放作伙。希望你会当了解

    (注:无眠,作词者:吴青峰&林暐哲。)

    主唱青峰幽幽的声音绵密地说着想念,钱莫愁胸口一窒,飞快地关掉电台。

    她怕听这首歌,每回一听,总是心要揪扭起来,她不喜欢。她只喜欢现在这个除了写小说之外,对什么事都没有情绪的自己。

    稍晚,钱莫愁和姊姊一同回到姊姊公寓,把人哄上床后,她便冲进书房,拚命地--写写写,写写写,写到体力不支时再咚地一声倒下。

    一夜,无梦。

    嗯,该说是一“早”无梦。

    钱莫愁虽然写的是最天马行空的小说,但她作息超规律--

    她晚上八点开始工作,清晨五点睡觉,起床时间是中午十二点。

    这天下午一点整,她一如往常地会先到“卡比”吃早午餐。

    那时候的她,长发盘起,戴着黑框大眼镜,穿着宽松白衬衫和刷白牛仔裤,神智其实还不清楚,说话会打结、也不爱理人。幸好这里的老板很清楚--常客钱莫忧带她来这里前,就已经把妹妹的习惯说得一清二楚了。

    况且,钱莫愁是那种一周来报到三天,超过两小时还会加点饮料的好客人,老板当然很乐意控制爱寒暄的天性,保持礼貌态度。

    “跟平常一样吗?”老板笑着问道。

    钱莫愁点头。

    老板送上一杯温开水后,钻进厨房做餐点。

    “嗨,没想到又在这里遇到你。”李尔一看到她,立刻上前致意。

    钱莫愁嘴角一抿,没说话。

    “可以坐你对面吗?”李尔露出温柔笑容。

    “我等下要看书。”她今天第一次开口说话,声音微哑,音量只有蚂蚁大小。

    “你一开始看书,我就坐到别的地方。”他自顾自地坐到她对面说道。

    钱莫愁点头,马上从背包里拿出书来看。

    李尔的笑容定格一秒,却是有风度地起身,依然维持笑意地说--

    “最后一个问题,你姊妹的伤势好一点了吗?”

    “好点了。”钱莫愁喝了一口水,看了他一眼。“谢谢关心。”

    “补充一句。”李尔把椅子推回原位,目光仍然停在她雪白素颜上。“我只是觉得你有些眼熟。”

    “这种台词,老套到小说都不写了。”钱莫愁深吸一口气,觉得今天早上的说话句数已经达到极限。

    “我住在美国,有个小老弟爱素描,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寄明信片回来给我们。”李尔眼也不眨地看着她,缓缓地说:“三年前,他到了台湾,寄回来的明信片都会画上一个女生,你跟她长得很像。只是,那个女生比较常笑。”

    钱莫愁的后背冒出鸡皮疙瘩,她的双手牢牢互握着,免得它们抖得太不像话,而她甚至没有勇气问那个小老弟的名字。

    她以为都过去了,她再也不想听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了。

    李尔看着她更加苍白的脸色,他的心头蓦然一震,不自觉地咬紧牙关--他没猜错,原来她真的是博文喜欢的女子。

    正想再追问时,他的手机正好响起。

    铃铃铃

    钱莫愁从座位上弹跳起身,她的拳头紧握成拳,就用这样的力气来支撑自己站着。

    “你过来了,怎么不先说一声,是想吓死这边的人员吗?”李尔脸上扬起笑容,却又很快地敛去。“是吗?他的祭日快到了吗?好快,竟然已经过了三年了。”

    李尔的目光直视着钱莫愁,想看清楚她究竟是哪一点让博文如此牵挂。

    钱莫愁闻言,蓦打了个冷哆嗦。

    今天是关博文的祭日吗?她好不容易才遗忘了,为什么又要出现和他有关的人来捅她一刀。

    钱莫愁拿出钱,慌张地走到厨房门口喊了一声。“老板,钱在桌上。我有事先走,谢谢。”

    “早餐还没吃啊”老板追了出来,可钱莫愁已经飞也似地推开大门。

    李尔想追上去,可钱莫愁回眸的那一眼阻止了他。

    她的眸里泛着泪,脸上写满了痛苦。

    李尔心软了,因为那样的痛,他也曾历同身受过。他叹了口气,对着手机说道:“你知道吗?我想我遇见钱莫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