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顺王其人一

盐丁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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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放心,孩儿已请多位御医会诊,都说她只是身ti虚弱,多调养两个月就没事了。”沈少奇回道。

    “那她真的不记得自己是谁了?”沈庭仍是不放心。

    “孩儿已经试过很多次了,她确是失去了记忆。这些日子,我让彩儿对她讲云伶以前做过的事呢!无论如何,我一定会让她认定沈云伶这个身份。”

    “怕是委屈她了。”

    “孩儿觉得,她的命本就是云伶救的,她现在回报云伶,也是应该的,更何况怎么说嫁过去也是顺王妃,会有什么委屈!”沈少奇这样回答父亲,也是这样对自己说。

    只是等到后来他心动的那一刻,对此时的决定却是追悔莫及。

    ——

    圣京城东五十里便是顺王府,这里山明水秀,风景如画,原本是先皇为自己的妃子仙妃修建的行宫,却没等建完仙妃仙逝,先皇爱屋及乌,将此地赐于仙妃之子,顺王。

    仙妃是先皇出宫时偶遇的平民女子,不顾群臣反对,执意带回宫,生性柔弱的仙妃虽有先皇宠信,但在后宫争宠中仍是常常弄的自己遍体鳞伤,无奈之下,先皇为其在城东修建行宫,打算让其远离后宫,谁知行宫还未建成,仙妃却已香消玉殒。

    据闻,仙妃是难产死的,生下的孩子也是体弱多病,为了他能顺顺利利的长大,特取名天偌,百日时封其为顺王。

    为了延续他的生命,先皇为他寻来天下的各种奇珍异果,但在五岁那一年却仍是一病不起,痛心之余,遍访天下名医,最后因缘际会之下被一隐居高人无心老人带走。

    十年后,龙天偌回到圣京,此时的他不仅练就一身高绝武功,而且完全承袭了他mu亲仙妃的容貌,先皇对他更是宠爱有加,达到了有求必应的地步。

    因先皇过分溺爱,加之先前的糟遇,顺王的性格渐渐变得孤僻、难以捉摸,手段也是狠绝无常,对于得罪他的人,绝不轻饶。

    当时有一小国玉璃国前来朝贺,只因使臣将他当成女子称赞了几句,便一怒将人家杀了,仍不解恨,率领兵马攻打玉璃国,从那以后,这世上就再也没有这个国家了。

    当时有人参骇他,不该妄怒,有失大国风范,谁知先皇却赞他天生将帅之才,更将金圣王朝的三分兵权交给了他,当时还有意改立他为太子,谁知他却不领情。

    “如果我想要的话,你不给,我也坐的到;我不想要,若敢扔给我,我就毁了它!”

    当顺王在大殿上说出这句话时,很多人都认为先皇会大怒将其治罪,谁知,先皇看了他半晌,只是轻叹了口气,对他更加爱怜,反倒赐他免死金牌,见驾不礼的特权。

    眼见顺王得罪不得,一众大臣便开始跟他谄媚讨好起来,送金银玉器的,送奇珍异宝的,送美人利剑的,络绎不绝。

    刚开始,顺王来者不拒,有礼就收,有时还张口索取,当时有人传言,顺王府的宝贝,怕是皇宫大内也不及,后来,顺王心烦,再来送礼的,礼照收,人照杀,谁也不敢来了。

    对于女人,他从不知怜香惜玉,稍犯点错,便受到惩罚,有的甚至被送到军营,而那些被赶出王府的,不是疯了便是自杀了,谁也不知在顺王府她们曾受到了怎么对待,只是从那以后,大多数女子再也不想嫁入顺王府了。

    因此,尽管现今他已达二十五岁高龄却仍无正妃,更无子嗣。

    而这个争议人物,此时正坐在圣京最大的酒楼谪仙居的二楼雅间内优然的品着茶。

    长长的睫毛扑闪了下,丹凤眼微眯,轻抿了口茶,经过茶水滋润后,薄唇更加红润,一头墨一半用玉冠束着,一半随意的披散在肩上随风微扬,一身玄紫色的衣袍更袗着人美的虚幻。

    “嗯,那个,阿偌啊,你就不要再笑了,再笑下去,青衣就要扑过来了。”对面的信王终于忍不住开了口,脸上笑嘻嘻的,眼睛却没有看向他,不受蛊惑的最好办法,就是视而不见。

    闻言,站在信王身后的侍卫青衣臊红了脸,低着头,再也不敢看向那透着无限风情的人。

    龙天偌冷哼一声,寒了脸,对于信王的话并不加理会。

    “说吧,好好的,怎么会请我来喝茶?”对于他的冷漠态度,信王丝毫不受影响,仍旧笑嘻嘻的。

    “没事。”顺王优雅的一笑,只是脸上依旧宛如千年寒冰,奇怪的是他那温暖的笑与那冷硬的面容间奇迹般的融合在了一起,目光依旧盯着手中的茶“请你看戏!”

    “什么戏?”信王有些好奇。

    品茶的人却不加理会“这谪仙居的茶泡的还不错!”

    这时雅间的门开了,顺王的暗卫冷魂走了进来,站在他身边,面无表情的低声道“爷,她们出府了。”

    信王真的很佩服冷魂,他似乎对一切都是冷冰冰的,既使面对绝美的主子,当下忍不住问道“谁出府了?”

    可惜一主一仆无人理会他,信王讪讪拿过茶碗却不知是什么味道。

    咽下一口茶,顺王睁开无双的凤眸闪过一丝狠意“都准备好了?”

    “是!”挥挥手,冷魂站到了一边。

    龙天信比顺王晚了半年出生,他的母妃容妃与仙妃曾经很要好,后来仙妃过逝,先帝曾将顺王托与容妃照顾,是以,自小他们之间就比别的皇子多了些亲近感。

    后来,龙天偌离宫,十年后再见面,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病恹恹的可怜虫,也许是念着当年的恩情吧,他找过很多人的麻烦,却唯独除了信王,满朝文武,与顺王说的上话的,也只有信王了。

    可惜的是,二人对于皇位都无兴趣,龙天信向往的是江湖自在的游侠生活,而龙天偌则更喜欢旁若无人的我行我素。

    “天偌!”龙天信又开口了,他本就不是甘于沉默的人。

    龙天偌挑起一边的眉毛看着他,除了正事,他很少叫自己天偌。

    “那件事谢谢你!”信王真诚的开口“若不是你捎信给我,我怕是也像谷王他们一样的下场了。”

    “我几时捎过信给你?哼,你以为你是谁?”龙天偌扭过头,不屑的道,只是脸有些微红。

    龙天信淡笑不语,有时他比自己更像个没长大的孩子“看来,皇上终于忍不住要动手了。”斜眺了眼龙天偌“听说,他把沈庭的女儿送给你当王妃了?”

    “王妃?哼,也要看她有没有那个命!”

    ——

    “小姐,求求你,我们快回去吧!”彩儿焦急的唤着身前越走越快的身影。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怎么能轻易的回去呢?”前面一身翠绿衣裙的少女回娇笑着。

    彩儿紧跑两步,拉着少女的衣袖,低声道“小姐,再有三天你就要嫁给顺王爷了,要是出了什么事就不好了,还是回去吧!”

    “你也说了,我还有三天就嫁人了,所以现在我当然要玩个够本啊!”女子咯咯一笑,又跑开了。

    那女子正是沈少奇从慈云寺接回的“云伶”据说她落水后烧了很长时间,所以不记得以前的事了,她看着周围的人,听他们说着以前的事,却一丝印象也没有。

    而刚醒时见到的那两人,更是让她疑去丛生,却再也没有见到他们。周围的一切,让她感觉他们说的未必是真的,所以趁着这几天的身ti好一些,她要出来自己寻找答案。

    “小姐!”彩儿终于在一个杂货摊前追上了云伶。

    这是一个卖乐器的小摊,云伶手中拿着一只竹笛在呆,有些迟疑的放到嘴边轻声吹奏起来,笛声好似山涧的泉水,清澈而快乐。

    “小姐,你好厉害哟,连竹笛都会吹。”彩儿一脸崇拜。

    “怎么?我以前不会吗?”云伶状似不经意的问道。

    “不会,不是的,会,小姐您自幼通晓音律,自然是会的,只是彩儿很少听见你吹”彩儿越说声音越小,眼睛四处乱瞟,不敢看向云伶。

    云伶笑了笑,也不说破,扬了扬手中的竹笛“彩儿,付账!”说完,便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了。刚走没几步,却忽然听到彩儿一声惊叫。

    回头看时,只见彩儿指着一个急忙逃窜的背影,跺着脚喊了声“抓小偷!”便追了上去。

    “彩儿!”云伶喊了声,彩儿却丝毫没有回头的意思,犹豫了一下也追了过去。

    那偷儿七拐八拐终于被堵在一处偏僻的死巷里,看着追过来的云伶和彩儿,嘴角浮现一丝古怪的笑,使得两人俱是一愣。

    云伶大病初愈,跑了这一段早已是大汗淋漓,彩儿一擦下颌上的汗,手叉腰,柳眉一竖“你好大的胆子,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行抢?”

    那偷儿是个极瘦的人,除了皮便是骨头,衣服穿在身上仿佛包着两根木棍,他晃了晃手中的钱袋,冲着二人一阵笑。

    “两位小美人,这银子嘛,我是要定了,人,我也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