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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开热水器美美地洗了个澡,出来以后人精神了很多。原来在公司里的那些个怨气立刻烟消云散,可是一到客厅看到那只趴在沙发上打盹的猫……
我拿手指头杵了杵懒猫,懒猫连眼睛都没睁开,翻了个身继续睡。猫的毛里还在往外滴水,这样也能睡得着?我真佩服这只猫。不过……在那之前,为了我可怜的沙发,还是给它洗个澡先吧。我一把抓起猫直接丢进了浴缸,拿起莲蓬头就浇了下去。还好刚洗过澡,热水器的水还是热的。
那猫被我一折腾立刻醒过来了,挣扎着就要往外爬。哼哼哼,小样,现在知道老爷我的厉害了吧?叫你小丫弄脏我的沙发,叫你小丫吃了我的棒棒糖……
那只死猫开始挣扎,不过一只小猫能有多大的能耐?最后的胜利还是属于我的,虽然我的手上多了数十道伤痕,才换的衣服也变得湿漉漉的。
其实澡还没洗到一半,那死猫就露出了舒服的神情开始享受。我给它身上涂洗发水的时候真想把这个眯缝眼的家伙掐死。干,老爷我一瓶新买的洗发水就这么少了老大一截,那可是十六块钱一瓶啊,吃五块钱的盒饭可以吃三顿还找一块钱啊!
很显然那猫并不了解三顿饭对于我的价值,它甚至闻了闻身上的香味之后还很不屑地打了个喷嚏。洗完之后还是我贡献出了我的浴巾给它擦身,看着那沾满了猫毛的浴巾我的心在滴血。
十五块的浴巾,又是三顿饭。虽然有洗衣机可以洗,不过洗浴巾的水和电也都是钱啊!
家里没有电吹风,猫身上毛这么长要是不吹干可能会感冒,感冒了可能会挂掉我不忍心,如果要送到宠物医院又要花钱。我打开空调,开到热风,然后站在凳子上把猫举到出风口吹毛。
SH的七月热得死蚊子,我又开热风,不到三分钟猫没觉得什么我自己倒是汗流浃背。加上刚才被弄湿的衣服,罢了,今天这澡算是白洗了,就算蒸个桑拿吧。那猫倒会享受,几遍热风吹下来舒服地闭上眼,就差打个小呼噜什么的了。不过说心里话这猫倒还真挺好看,原来被泥水糊住看不出来,洗过澡一吹干就发现毛色晶莹雪亮,摸上去比缎子还舒服。难怪有人喜欢穿皮草制品了。
猫忽然醒了,张个大嘴喵喵乱叫,还在我手里挣扎着要下来。我摸摸毛差不多干透了,就关了空调把猫丢回到沙发上。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五点半了,是时候吃晚饭了。
我抓着泡面就冲进厨房。把锅架在炉子上开始烧水的时候我才想到,猫吃泡面不?别介做了两碗出来它不吃那就糟蹋食物了。我又跑回客厅,冲着猫喊道:
“泡面吃不?红烧牛肉的。”
……那猫冲我抬起头,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嘲笑我。好了,我知道了。我郁闷地开始穿衣服。是啊,谁家的猫会吃泡面?我要是有钱那玩意我连看都不会看一眼,以前念书的时候早就吃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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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什么?这是一个问题。
记得以前念书的时候,同寝室的弟兄们每天到食堂互相打招呼就用这三个字。想不到过了四年,这个问题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摸了摸身上不多的钞票,我决定——去农贸市场。
下过了雨天色反而亮了,路上下班的人也多了起来,很显然雨水并没有让农贸市场冷清,反而有更多的人趁着不下雨冲出来买菜。我在人堆里抢着买了五块钱的猪肉、一块五的洋葱、一块二的胡萝卜之后,忽然发现别看这些东西价格好象挺便宜,可真拿到手里只有那么一点点。不过我是给猫做饭,顺便解决自己,因此也不需要什么太好的东西。记得家里还有几块以前买了没吃掉的咖喱块,正好这次吃咖喱。不过猫吃不吃咖喱?算了,管它吃不吃呢,至少超市里十来块钱一小包的猫食咱买不起。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大树旁,蹲在“布衣神相”小纸片前的一个老头叫住了我。本来这里一到下午就有许多老头蹲着下象棋打扑克,大概因为下雨吧,今天难得地只有他一个人。
“小伙子,你最近有没有碰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没有没有,我最近什么奇怪的东西都没碰到,就是流年不利倒霉催的而已。”我没有停下脚步,只是随口敷衍着就想闪人。像这种路上碰到就来搭讪的人我见得多了,有问路的有借钱的,全是骗子,看相这个东西不也是先说些大话把你吓住,然后再弄些摸棱两可的东西来糊弄你,最后还不是要钱。
看到我脚步都没停,老头讪讪地回去了。钱!都是钱这个王八蛋!但是没了钱还真的不行!
回到家里天都黑了,打开客厅的灯我发现那只猫在沙发上睡得跟死猪一样连尾巴都不抬一下。想起以前报纸上报道过猫肉串的事情,我估摸着这猫论斤来算也卖不到十块钱,就熄了将它卖给羊肉串商的念头。
我奔进厨房,淘好米放电饭锅里插上插头,又拿了口钢精锅放进半锅水丢炉子上烧,然后就开始拾掇起猪肉来。平日里在家我从不弄肉菜,因为锅子和砧板上沾了油实在是难洗。这次我买的猪肉都是叫肉贩切成丁的,一是不想洗砧板,二是我的刀功实在烂。把猪肉丁洗干净撒上豆粉,我又表演了一下“手撕洋葱”。要说我这绝技在动作上难度绝对比什么手撕活熊要高出几个等级,毕竟那洋葱没腿没脚啊,不过气势上就差了很多——洋葱这玩意催泪。最后我眼泪汪汪地从灶台底下找到了两个上礼拜没吃完的青椒,得,这原料算是齐了。
把咖喱块放进已经滚开的开水里,拿勺子搅匀,理论上来说这咖喱就算是成了。不过里面不加料的咖喱不能算咖喱,为此我特意把猪肉丁、洋葱丝和青椒片(也是手撕的,咱刀工差)一起放到油锅里煸了一下,然后丢进咖喱里,盖上锅盖焖了一会。
厨房里有一个挺精致的木头小碗。本来这个碗是我无聊的时候买来喝茶用的,那时候刚进公司,很神经地认为拿茶碗喝茶很风雅,于是在连续两天晚上睡不着觉之后就把这个风雅的举动结束了。现在看来,我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茶碗既可以拿来风雅,又能喂猫,一点都不浪费。盛了小半碗米饭,然后把煮好的咖喱倒进去拌好,顿时辛辣的香味充斥在整个厨房里。要不是我的自制力高,大概我现在已经把小半碗饭吞进肚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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