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春香院事件

坐酌泠泠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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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住,站住,别走,再走老娘就喊人了。卖身契都还在老娘这儿呢,你现在带走她就是明抢,走到哪儿都说不过这个理去!”

    江凌那天跟王大娘上街,知道从这家酒楼旁边的小巷子进去,紧挨着便是一家妓院,叫春香院。现在这女人的叫骂声,估计就是从春香院传来的。如今听了这话,她好奇心大起,忍不住走到窗子边往外看,想知道这春香院的花魁长什么样。

    因她站的地方是二楼,所以春香院大门口的情景一目了然。只见一年轻男子正从屋里出来,后面紧跟着一个年轻女子,这女子虽然杏眼娥眉,温婉秀美,但看在前世祸水的江凌眼里,却也不过如此,令她极为失望。倒是那个男子,身上的气质却与这南方众人全然不同。只见这人二十岁左右的年纪,高高壮壮足有一米八几,浓眉大眼,鼻梁高挺,长得极为英俊。只皮肤黝黑粗糙,眉宇间带有一丝风霜,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身上更有一种凌厉的气质,像是刚从烈火里淬炼出来的宝剑,还不及敛藏自己的锋芒。

    这两人从屋里出来,后面紧紧跟着一个浓装艳抹的中年妇女,估计就是这春香院的老鸨了。她一面冲着那男子叫骂,一面回过头去急呼:“阿彪,你是吃屎的?咱们院里的红牌姑娘都要被人抢走了,你还愣着干什么?”

    她这一叫唤,屋里便跑出三个精壮的男人来,领头的那个跑到她身边,却不敢去动那年轻男子,扯了扯老鸨的衣袖嚅嚅道:“梅……梅妈妈,你……你有话好好跟这位爷商量……”

    梅妈妈一听就暴跳如雷:“放你娘的屁。老娘的红牌姑娘,才值二十贯银钱?说了不卖就不卖,还商量什么?要想带走她,至少得五十贯,少一文钱老娘都不卖!”

    那年轻男人早在阿彪几人出来时,就已顿住了脚步,转过身来冷冷地看着梅妈妈。此时见她仍不依不饶,两眼一眯,冷哼一声道:“我劝你不要太过份。这二十贯钱如果你今天不拿,明儿就一文也别想拿到,到时你还得乖乖地把卖身契给我送到府上,不信你就等着瞧。反正今儿人是我一定要带走的,话我就放在这儿了。你好自为之吧!”

    “爷,爷,请息怒,请息怒。我这姐姐不懂事,我跟她说两句,稍等片刻就好。”那阿彪对年轻男子拱手作揖地求了情,便拉过梅妈妈,悄声地说了几句。

    “真……真的?”梅妈妈不知听到了什么,一脸惊讶地叫了起来。回过头去打量了那年轻男子几眼,忽而满脸堆笑地走过去,福了一福道:“不好意思啊,爷!我是有眼不识金镶玉,您别跟我一般见识。行了,二十贯钱您把明月姑娘带走吧。明月姑娘跟了您,也是她的福气,我这作妈妈的,也希望我的姑娘能有一个好归宿。”

    年轻男子脸上露出一抹冷笑,转过头去对立在他身后的一个粗壮男子一摆头:“给钱。”那男子从怀里摸出几锭银子,递给梅姐,又从她手上拿过了卖身契,转而递给年轻男子,“爷,好了。”

    年轻男子从怀里掏出一个火折子,“叭”地一声点燃,将卖身契放到火焰上,一阵烟过,那张薄薄的卖身契就被烧成了几片灰。

    那叫明月的姑娘原来一直神情凄然地站在那里不作声,此时看着这几片灰,眼泪一滴滴在落在衣襟上,哽咽地叫了一声:“少将军!”便已泣不成声。

    年轻男子放开手中剩下的一点纸屑,昂天长叹了一声,大手一挥:“行了,走吧。”回过头来目光柔和地看了明月一眼,示意她跟上,几人便走进了江凌看不到的小巷里。那梅妈妈站在院子发了一会儿呆,也有气无力地回了屋子。

    “那人是谁啊,这么牛?这春香院可是刺史大人的小舅子开的,这梅妈妈怎么就服软了呢?”春香院闹这么大动静,院里早已有一些好管闲事的客人跑出来看热闹。这时见梅妈妈落败而归,不禁互相议论起来。

    “你没听那明月姑娘叫他少将军吗?不过永州官面上的人我也认识不少,怎么没听说过还有什么少将军?”一个中年男子疑惑道。

    旁边一位官面消息灵通的,一听这话便看着那中年男子嗤笑道:“陈老爷,你既认识永州官面上的人,怎么没听说军队上的动静?我告诉你,秦从毅将军原就是咱永州的人,听说这些年在边关立了功,被封了将军,过一阵就要回永州来督领驻军了。这位少将军,没准就是秦将军的什么人。否则,梅妈妈怎么会这么轻易放过明月姑娘?”

    “这样啊?还是葛少爷消息灵通,佩服佩服!”中年男子拱手笑道。

    听到这里,江凌便没了兴趣。将脑袋从窗口缩了回来,手脚麻利地把桌子板凳擦干净,便下到楼去,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从怀里掏出菜单来看。

    这味香居店名起得不错,但这菜色却是没什么出奇,无非是一些家常菜;菜式也不多,荤素一起也不过二、三十道菜,难怪一有人来竞争就立马败下阵来。

    不过倒是有一道零陵莲蓬肉,江凌觉得甚是新奇。这道菜的主要原料是泥鳅、猪肉和鸡蛋。制作方法是将吐净污物的活泥鳅用生鸡蛋喂饱,再将纯肥肉切成的方肉垛放入水中,煮至筷子轻插即进的程度,冷却后再把泥鳅一起入锅加盖煮,泥鳅因水温升高,便钻入了肉垛里。出锅后掀掉肉皮,泥鳅头伸出肉外,好像大莲蓬,此菜由此而得名。

    前世江凌的记性本就好,这一世年纪比原来小了十岁,心性纯净,记性就更好了。只花了一刻钟就已把菜单背熟。

    “掌柜的,饭菜好了。”阿福拿着两个食盒从厨房出来,讨好地对刘掌柜弯腰笑道。

    刘掌柜一看他就没好气,瞪了一眼道:“跟江涛一起去送。”

    “是。”阿福恭敬地应了一声,回过头来看了江凌一眼,“江涛,一起到春香院送饭。”说完没等江凌应话,他便走回厨房去了。

    春香院?江凌疑惑地站了起来。

    “生意不好,味香居现在全靠春香院每日订些饭菜维持。往后送饭,到了那里千万要注意,不要得罪人,听到没?”刘掌柜看江凌不明白,耐心地对她解释。

    “哦。”江凌恍然大悟,“掌柜的放心吧,我会小心的。”

    “嗯。”刘掌柜点点头,便不再说话了。

    不是说跟阿福一起去吗?江凌看看面前的两个食盒,正要开口问刘掌柜是不是由她送去,却见阿福又提了两个食盒出来,面无表情地对江凌道:“走吧。”

    江凌两手提着食盒,跟着阿福一起出门,从小巷转到春香院。不过他们并没进去,直接把食盒交给护院的阿彪他们,便转回来了。阿福虽然看江凌的眼神不善,但却不敢再生事,两人一路沉默着回了味香居。

    又坐回了角落,江凌看刘掌柜开始坐在那里打瞌睡,便开始思考拿什么菜谱来卖。古代不比现代,很多调味品没有。这里虽然是湖南,但现在辣椒还没从拉丁美州传出来呢,著名的湘菜便无从谈起。现在她还进不去厨房,也不知道有些什么调味料,只能从油盐酱醋这些基本的调料去想菜式。

    有了!江凌想起前世她在广西吃过的一道醋血鸭,这道醋血鸭的做法似乎就传自于零陵。做法很简单,只在杀鸭子的时候把血放在醋里,按黄焖鸭的做法把鸭子做熟,再把醋血浇上去炒熟。做法虽简单,味道却是极好,咸中微酸,香味扑鼻,极为诱人。

    不过,一只鸭子也不便宜,刘掌柜自是不会冒然拿一只鸭子来让她试做这道菜,怎么才能让他相信这菜味道好、试一试她的这种做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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