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人参果宴(下)

人头下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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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将闭关,尔等自行去留即可。鸿钧的声音忽的传入张无良耳内,直接在他的识海中响起。鸿钧的声音仍然是平平淡淡的,飘渺如雾不可捉摸。

    曦儿,无良哥哥有事要离开一阵,你自己在这里修炼好么我很快就回来。

    张无良盘算了一会儿,觉着西王母的修为实在低了一些,带她出去说不定会遇到一些不可预知的危险。加之这紫霄宫内先天灵气充沛丰盈,实在是一个修炼的绝妙之地,因此他决定将西王母留在紫霄宫,等她突破到准圣初期后再带她出去游玩。

    游玩既可以娱乐身心又能增长见识磨砺身心,甚至运气好些还能顺手捡几件法宝来耍耍,着实是一种很妙的修炼之法。但是西王母不在身边,张无良也没有游山玩水的兴致,况且他此行也并非为了游乐。

    镇元子和红云悠然自得的在三十三天外飘飞着,两人皆是胸怀宽广之辈,又都没有什么野心,追求强大力量的也不如其他人那般强烈,加之他们还没有意识到那两个位子的重要性,故而对让位子之事毫不放在心上。当然,这也是天道注定之事,非是强求便能得来的。

    咦那不是蓬莱道友么红云眼尖,抬眼间望见数千里之外有一个身着青袍高大挺拔的男子,一下子便认出那人正是鸿钧道祖身边的童子昊天,一个自称蓬莱居士让东皇太一和帝俊忌惮万分的厉害人物。

    鸿钧喜欢结交朋友,更喜欢和一些有本事的人交朋友。因此,他虽然不属于任何势力,背后也没有强硬的靠山,却安然度过了无数次洪荒大劫。无数前辈高手化为灰灰,他却仍然逍遥自在。

    多个朋友多条路,这是红云的人生哲学。他好交朋友,并不是因为他性格和善,也不是因为他是什么老好人,而是因为这本就是他的保命之道。

    在红云眼中,自己能为朋友赴汤蹈火舍生忘死,其他人便也会对自己如此。在他看来,这是一条真理,因为这条真理是经过无数鲜血验证过的,他之所以能活到现在,便是无数朋友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

    显然,这种想法很傻很天真。一个准圣,竟然会产生这种幼稚到可笑的观念,并视之为保命之道,实在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洪荒的生灵中虽然也不乏足智多谋老谋深算之辈,但是大多数生命还是非常淳朴的。洪荒世界中,绝大多数修士一生都是在追求力量的过程中度过的,忘我的追求力量使他们忽略了智谋。

    准提等人虽然也精于算计,但那些计谋拿到后世却是再常见不过的了,甚至有些计谋都是相当幼稚不值一哂的。

    圣人之所以能算计天下,是以为他们拥有强大的力量,能颠倒阴阳蒙蔽天机,更能观遍古今,顷刻间查遍大千世界,然而论计策,他们却是远远不如后人了。

    强者大多习惯用法力来探查信息解决问题,圣人如此,洪荒中的大多数修士亦是如此,故而红云这种单纯到可笑的观念也就有了成长的土壤。

    道友何往红云一拉镇元子,两人向张无良迎了上去。

    张无良回头望去,却见来人正是自己要等的镇元子和红云两人。

    红云黑飞扬,脸色红润,腰间一个淡黄色的小葫芦在衣襟的遮掩下半隐半现,看上去极为普通。若非张无良早知红云有一件极厉害的法宝九九红云散魂葫芦,恐怕就会将那葫芦给忽略过去。

    镇元子却是貌如童颜,三绺美髯直垂至胸,全然一个有道全真。他手中也无兵刃,只手持一本古朴的书籍,上有两个黑白分明的古篆大字:地书。地书乃是先天灵宝,防御无双,为镇元子镇压起运之至宝。

    张无良虽然只是鸿钧身边的一个童子,但是圣人身边之人又岂能小觑更何况张无良本身也是法力通天之辈,在洪荒世界中也是威名赫赫,凶名之盛比之东皇太一等人也要胜过几分。红云和镇元子虽然不至于卑躬屈膝的巴结,却也不敢怠慢了,毕竟多出一个强大的朋友危险的时候便多了一分保障。

    于是,两人都有心和张无良结交一番,至少也要结个善缘,以便日后有个照应。

    道祖要闭关,贫道闲来无事便出来游历一番,游山玩水之余寻些宝物,如能顺便结交到一二个知心好友,那此行便完美无憾了。张无良已经在这里等着他们好一会儿了,红云和镇元子虽然比张无良先出紫霄宫,但他们边聊边飞度自是极慢,张无良一个流光遁便是数十万里,自然能赶在他们前面等着他们。

    道友若是无事,何不到我那五庄观一行我等三人结伴而行,论道谈心岂不快活镇元子出了邀请,眼中尽是真诚之色。

    好吧。反正我也无甚要紧事,如此便叨扰道友了。张无良一口答应下来,虽然没安什么好心,但是镇元子那种豪爽好客的气度还是让他颇为欣赏的,况且镇元子一直都是张无良想争取和拉拢的对象,有如此良机他又岂会放过

    镇元子为那地仙之祖,福缘深厚,劫难很少,与他相交不会有什么难以化解的大因果。虽然镇元子目前手中没有多少势力,但是随着历史的演变无数高手的陨落,镇元子的地位却是原来越高,到西游时更是他的门生遍布四大部洲,几乎所有地仙都与他有或深或浅的关系,门下高手不可胜数。因此,如果能得到镇元子的帮助,张无良便如虎添翼,他的计划实行起来也必定会顺利许多。

    同去,同去。红云很是高兴的嚷嚷道。于是三人驾云向五庄观飞去。

    三人一路同行,游山玩水,谈天论道好不快活。三日之后,三人来到那万寿山五庄观外。只见青山之间云雾缭绕,一座道观在云雾中忽隐忽现,飘飘渺渺隐隐约约,尽显仙家的飘逸除尘神秘莫测。三人立在云端,云雾缭绕其身,仙气盈盈,自有一番风采。

    三人刚一入五庄观,两个白衣小童快步迎将上来,伏地叩头呼道:恭迎老祖爷爷回山。张无良对此毫不为怪,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时代,弱者对强者卑躬屈膝乃是在正常不过的事儿了。他自己日后当为三界之主,自然也少不得会被别人参拜,当然他也要参拜别人,如鸿钧以及那群视他为傀儡的圣人。

    清风,明月,过来拜见两位爷爷。今日我欲以人参果设宴招待两位两位道长,尔等取那金击子去后院取上十八个果子来,快快备下宴席。

    镇元子很大方,很豪爽,人参果虽然珍贵却也是要用来吃的。洪荒之中觊觎他那人参果之人也不在少数,与其被人盗了去,还不如拿来与两位好朋友同享。

    不多时,宴席已然办好,三人入席。

    一张剔透晶莹的白玉石桌上摆放着三个椭圆的玉盘,玉盘之中盛放着三个婴儿形状的果子,正是天地三大灵果之一的人参果。盘子旁边摆着一个大酒壶,其中盛着些琼浆仙露,酒香醇厚沁人心脾。

    张无良拿起面前的那个人参果咬了一口,人参果入口即化,一股清流从喉头涌下直达丹田。人参果中的灵气散开来,散入张无良全身经脉血肉之中,张无良只觉浑身一阵清爽,浑身三万六千毛孔都舒爽的舒张开来。

    这人参果果然是名不虚传,不愧是与自家蟠桃齐名的灵果,张无良想着这次怎么也要带几个回去给他那闷在紫霄宫内修炼的宝贝曦儿解解馋。

    这人参果虽然对张无良这等准圣高手无甚好处,对西王母这样的大罗金仙的助益却是不小。自家虽然有蟠桃,但是那两根蟠桃树还是光秃秃的呢,要想吃果子至少还得等个七八千年。七八千年之后,西王母早就突破到准圣了,蟠桃也只能当普通水果吃,却是再无分毫用处。

    男人的交情大都是在酒桌上喝出来的,酒过三巡,三人的交情又深了一成。接下来几个月里,三人便在那五庄观中喝酒下棋,谈天论道,间或偕同外出游玩一番,真个是快活逍遥乐无边。

    张无良琢磨着三人的交情已经够深厚了,是离开的时候了。要是再呆下去,他恐怕自己到时难以狠下心来算计红云了。

    虽然红云的死是天道注定的,策划者乃是天道和鸿钧,但是张无良惦记着红云即将到手的那一道鸿蒙紫气,却也不得不参与到这次算计中来,做那坐观鹬蚌相争而从中取利的渔人。

    张无良去意坚决,镇元子苦留不住,只得又让清风明月去打了四个果子来赠与了张无良,作为给西王母的见面礼。镇元子和红云直将张无良送出千里之外,方才洒泪作别。

    张无良虽然决心做一个狠辣无情之人,但此时心中也不禁有些歉疚。奈何红云的死是必然的,就算他不参与,红云也必然死于鸿钧的算计之下。现在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得到红云的鸿蒙紫气之后,再为他报仇了。这样也算还了他一个人情了,他们之间的因果也就两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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