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吹弹得破粉脸

四重鹤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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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只有邱玉汝王琳琳认识王青璇,不过从杨牧之的表情,其他五女也能估计这王青璇也跑不出杨牧之的魔手。

    门铃的响起,让王青璇披着围裙快步走到大门的猫眼往外一瞧,奇怪的是看到一束白色的百合花,犹豫着要不要开门的她,耳中听到从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青璇阿姨,你是不是想我吃闭门羹啊?”

    王青璇脑中想着他怎么知道我就在门边,手上则把门打开,迎面而来的是百合的花香和杨牧之那副迷人的微笑“送给你。”

    闻到久违的百合花香,王青璇禁不住喜上眉梢,眉开眼笑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百合的?”

    接手过来的同时也把门关上。杨牧之眼见王青璇欣喜的样子,心里想:我不知道,有人知道就行了。

    原来是邱玉汝叫杨牧之买的,杨牧之轻轻一笑道:“因为只有百合的纯洁高雅才配得起你高贵的身姿,百合洁白清秀,不媚不俗,高雅而深幽,有不羡牡丹的妖艳和玫瑰的情稠,完全符合你的气质和身份。”

    王青璇明媚的妙目异彩闪耀,芳心愉悦地道:“进来再说吧,这有新买的拖鞋。”杨牧之望了脚下崭新的男式拖鞋,心想这王青璇的确高傲,从邱玉汝那里得知,王青璇是余慕莲的大嫂,余慕莲的大哥在外面包养情妇被王青璇知道后,王青璇立马就离婚了。

    而余慕莲也对大哥看不惯,因为大哥居然带着她丈夫出去鬼混,所以也跟丈夫离了婚,可能是同病相怜,两女的关系更加的亲密,离婚后的王青璇从来没有过新的男人。

    或许是上次婚姻让王青璇伤透了心,这些年来,家里的客人都是女人,就连女儿余静娴都不能带男生回家,现在杨牧之可算是王青璇十几年来第一个男性客人,看来这王青璇的确高傲无比,更加激起了杨牧之征服的斗志。

    王青璇回头见杨牧之没跟上来,反而盯着一双拖鞋发楞,羊脂白玉般的香腮倏地飞红,芳心羞羞地暗道:他不会乱想些什么吧,不会的,就一双简单的拖鞋嘛。

    可是上次的事又怎么说呢?杨牧之换好鞋发现王青璇白皙的娇颜微红,神情迷离矛盾的不知在想些什么,便柔声问道:“青璇,你没事的吧?”

    沉迷于春思中的王青璇霍然一醒,娇容微微一红道:“哦,没事,来这边坐,你想喝点什么?”杨牧之跟随王青璇来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说道:“给我一杯清水就行了。”

    很快王青璇就把百合花放下,端着一杯清水过来,递给杨牧之道:“来,给你。”杨牧之在接过杯子时,指尖轻抚了她柔嫩的手背,似挑逗,又似无意,笑道:“谢谢。”

    王青璇敏感的收回了双手藏在身后,可指尖造成的轻颤是挥之不去,娇靥微红,掩饰过去道:“你先坐下,我去炒个青菜就可以吃饭了。”说完匆匆的离去,好似怕了杨牧之一样。

    杨牧之瞧着王青璇迷人的身段,暗想,褪下衣服的她又是何等的迷人,饮了一口水,才细细的大量起王青璇屋内的摆设,装潢整体没有太多的奢华和虚荣。

    只是简单的雅致和点缀,典雅,舒适,大方,屋内所有的布置以及摆设显露着主人的巧手,大至家具,小至零碎的装饰品。

    没过多久,王青璇就解下了围裙穿着一身简易的家居服走过来,邀请杨牧之到饭厅用餐,转眼功夫,杨牧之就来到了饭厅,适合四人的木质餐桌,在摆满菜肴之后,显得小而不适了。

    走到王青璇对面的凳子上坐下,望着满桌子的美味佳肴,不禁食欲大增,迫切的想尝试一下出自王青璇之手的美食的味道如何,可看来看去好像缺少了点什么似的,脑中一亮。

    原来是美酒,美人,美食,怎可少了美酒呢?美人与美酒本来就是密不可分,如果说美酒可以让人为之深深陶醉,那美人无疑能带来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美人在怀美酒在唇,本就是人生一大快事。

    “青璇,你不觉得少了些什么吗?”杨牧之笑道。端坐好的王青璇听了一愣,细细地看了餐桌一番,疑惑不敢肯定地道:“好像没有吧。”

    “你不觉得少了美酒吗?”杨牧之提醒出来,王青璇瞥了杨牧之一眼,抿嘴笑道:“看不出牧之还是一个小酒鬼。”杨牧之微微一笑道:“非也,非也,古人说酒色不分家,有此美人在场,又岂可没美酒相配呢?”

    王青璇闻言莹白细腻的娇靥微微晕红,芳心又羞又喜,杨牧之的口气虽有调戏之言,但王青璇却是感到甜蜜和幸福,也许是每天归家面对空寂无人的房子太久了。

    现在好不容易有个人能陪伴自己共进晚餐,可她还是没忘了彼此的身份,心却不由自主的在慢慢产生变化,这是她始料不及的,娇声道:“你等等。”说着起身往客厅走去,很快就见她拿着一瓶葡萄酒和两只高脚杯走了回来,杨牧之心中暗暗的高兴,美人不仅对他的调戏之言没丝毫的生气,而且还顺意的拿来了美酒。

    杨牧之从王青璇手中接过葡萄酒和开瓶器“砰”的一声软木塞被打开了,浓郁的酒香立刻缭绕在两人之间,杨牧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赞道:“好酒。”

    王青璇唇边含笑道:“你怎么知道就是好酒呢?”她以为杨牧之最多是在自己面前装装样子,不是真的知道此酒是否好酒。

    毕竟她不知道杨牧之出生豪门,对红酒品质的好坏是了如指掌,小的时候还专门学习过贵族礼仪。

    只是杨牧之平时不怎么表现出来而已。杨牧之笑而不语地往两人的酒杯中倒了三分之一,递了一杯给王青璇,口中笑道:“首先是软木塞的学问,理想的软木塞状态应该是只有底部是湿的。

    而其它的部份保持干燥,太干或太湿的软木塞都表示空气已经进入酒内,也就影响了酒的品质,理想的状态应该是软木塞的底部是湿的。

    而其它部份保持干燥,另外若软木塞潮湿的部份,带有酸味或不好的味道,表示这瓶酒可能已被开过。”王青璇小小惊诧了一下,接着又装作不以为然地说道:“这有什么的,书上电视上看过也不奇怪啊。”

    杨牧之轻轻的晃动着酒杯说道:“其次就是要检查颜色,在品尝之前,将少量的酒倒入酒杯,观察酒的颜色,酒的色泽,无论是白酒或是红酒都应该是清澈的,有些红酒颜色较深。

    但是也不至于混浊不清,颜色的色度也很重要,就像紫色通常是年份较轻的酒,深红色是较成熟的酒,砖红色或褐色则是代表更成熟的酒龄。

    而这瓶葡萄酒清澈透明,色泽饱满,由此可以证明它绝对不是普通的葡萄酒。”

    “那也不能就此证明一定是好酒。”王青璇刻意刁难道。杨牧之对王青璇刨根问底,不肯放过自己的态度,苦笑不已,不过也判断出她也是一个识酒之人,轻笑一声说道:“好的酒尤其是红酒在轻晃后会留下酒痕,轻晃酒杯,让酒形成漩涡绕着酒杯打转。

    然后举起酒杯,保持稳定,让酒由玻璃壁上滑落,如果酒慢慢滑落留下清楚的酒痕,那就表示酒的品质不错。”说完后,举着高脚杯,续道:“事实再次证明此酒非凡品。”

    王青璇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不假,也相信他是一个懂得红酒之人,古人云,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在人生的旅途中,朋友是不可缺少的,如果能遇到一个知己,那更是莫大的福气,王青璇好不容易遇上一个知己。

    当然是莫大的高兴,举杯大喜道:“来,为我们都是识酒之人干一杯。”杨牧之开心地跟王青璇碰了一下,一饮而尽,并为她再次添上,心中却为此而大感高兴,之前还不知从什么地方作为突破口才好,现在感觉老天都在帮他。

    “为美人美酒在干一杯。”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是酒中知己,而杨牧之饮酒赏美的同时还不断的赞扬王青璇的菜肴做的是如何的好,也确实是这样的,平时在家无聊寂寞的她,把时间都放在烹调上去了,可惜那时无人欣赏。

    毕竟女儿余静娴回家吃饭的次数少之又少,现在得到杨牧之的大加赞赏,王青璇能不愉悦吗?于是乎她又拿了一瓶过来,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把两瓶葡萄酒都干完了。

    普通的红酒倒没有什么后劲的,但储存期长的美酒就不同了,陈年的红酒又被誉为具有诱惑力的红色液体,因为越是储存时间长的红酒,口感越柔和绵软。

    但是在红酒柔和的背后,确实非常大的后劲,到了晚上八点钟,王青璇已经有些微醉了,只见她面色红润,秀目朦胧,大概是身上燥热,不自觉地解开了外衣的纽扣,身子斜依在椅背上,杨牧之可是清醒的很,好像真如酒逢知己千杯少一样,除了身体微微发热之外,其它的是丝毫不受影响。

    杨牧之瞅视着王青璇酒后倍显楚楚动人的嫣颊,酒后散发出红晕的脸庞和开心的笑容,目光变得怜惜、温柔,眼前的酒后美人,虽然穿着简单的家居服,但模特儿般高佻的身材,藕般的柔软玉臂,优美浑圆的修长玉腿,细削光滑的小腿,以及那成熟芳香饱满高耸的玉女峰,配上细腻柔滑、娇嫩玉润的冰肌玉骨,一双漆黑清澈的却又迷醉大眼睛,柔软饱满的红唇,娇俏玲珑的小瑶鼻秀秀气气地生在那美丽、高贵、典雅的绝色娇靥上,再加上她那线条优美细滑的香腮,吹弹得破的粉脸,活脱脱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