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象牙

三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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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啦!千等万等,这副血色象牙手镯总算出现了。它在我的饰物中占着极珍爱的一环,有一阵为了怕小偷来偷它,睡觉时都给戴在手上不肯脱下来。照片,在一般来说,往往比实物来得美丽。这一回照片说了谎,那份光泽、触感、细腻的纹路、甚而银镶的那个接头,在真实的物件里,胜于照片传达的美太多太多。我有一个朋友,是加纳利群岛上最大的古董商,他不是西班牙人,倒是个印度人。这个人,与其称他商人,不如叫他是个艺术品的狂人。在他的店中,陈列着的一些古董并不起眼,或说,他根本不把极品拿出来给人看。这位胖胖的中年朋友,只听见欧洲哪儿要举行拍卖会,他就飞去。回来时,如果问收获,他总是笑笑,说没收到什么。可贵的是,这个朋友,对于我那么那么贫穷的收藏,也不存轻慢之心。只要得了一个破烂货,拿去他店里分享,他总是戴起眼镜来,用手摸摸,拿到鼻尖的距离去看看,然后告诉我——又得了一样不错的东西。我之喜欢他,也是这份分享秘密的喜悦。终有一回,朋友关了店,将我带到他的家里去。家,在古老、古老区域的一幢三层楼房里,那幢房子的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一个房间的屋顶全是玻璃的,阳光透过玻璃,照着一座座文艺复兴时代的石像、巨大如同拱门的象牙、满盘的紫水晶、满架中古世纪的泥金书籍,满地的中国大瓷花瓶、水晶吊灯、全套古老的银器、几百串不同宝石的玫瑰念珠、几百幅手织的巨大挂毡、可以用手摇出一百多条曲子的大型音乐箱、大理石的拼花桌、两百多座古老的钟、满墙的意大利浮雕。这些东西,被这位终生不结婚的怪人藏在这一幢宽阔的楼房里。忘了说,他还有文艺复兴时代的伟大画家拉法尔的油画。当我踮起脚尖在这座迷宫里当当心心的走过时,几乎要把双手也合在胸前,才不会碰触到那堆得满坑满谷的精品。也只有那一回,起过坏心眼,想拚命去引诱这个人,嫁给他,等他死了,这些东西可以全是我的。后来想想,这个人精明厉害,做朋友最是和气,万一给他知道我的企图,可能先被毒死。总而言之,我们维持着一种良好的古董关系,每次进城去,只要这位印度朋友又多了什么宝贝,两个人一定一起欣赏、谈论大半天。去年夏天,我回到岛上去卖房子,卖好了房子,自然想念着这位朋友,去店里看他时,彼此已有三年没见面了。我们亲切的拥抱了好一会儿,也不等话家常,这位朋友拿出身上的钥匙去开柜台后面一个锁住的保险箱,同时笑着说:“有一样东西,等着你来,已经很久了。”当他,把这副血色的象牙手镯交在我的手里时,我的心剧烈的跳动起来,而面上不动声色。摸触着它时,一种润滑又深厚的感觉传过手指,麻到心里去。“银绊扣是新的,象牙是副老的,对不对?”我问。那个店主笑着说:“好眼力。你买下吧。”我注视着那副对我手腕来说仍是太大了的手镯,将它套上去又滑出来,放在手中把玩,舍不得离去。“值多少?”其实问得很笨。这种东西,是无价的,说它一文不值,它就一文不值。如果要我转卖,又根本没有可能。“象牙的血色怎么上去的?”我问。“陪葬的嘛!印度死人不是完全烧掉的,早年也有土葬,那是尸体里的血,长年积下来,被象牙吸进去了。”“骗鬼!”我笑了起来。“你们中国的玉手环不是也要带上那一抹红,才值钱,总说是陪葬的。”那里管它陪不陪葬呢,只要心里喜欢,就好。那天,我们没有讨价还价,写了一张支票给这位朋友,他看了往抽屉里一丢,双方握了一次重重的手——成交了。最近在台湾给一个女友看这副精品,朋友说,那是象牙的根部,所以变成血色了。这倒使我想起另一桩事情来,当我拨牙的时候,牙根上,就不是血色的。这又能证明了象牙的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