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落水之夜

三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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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时,已经会开车了。当时的交通工具仍然是以三轮车为主的那最后两年的台北,私家车并不多见。我的家中自然也没有汽车。回忆起开车的学习过程实在很简单。在当时,如果一年中碰到一个朋友恰好手上有辆车,那我必定抓住机会,低声下气的请求车主让我摸摸驾驶盘,那怕是假的坐在车里不发动车子,也是好的。偶尔有几个大胆的好心人肯让我发动了车子开,我必不会辜负人家,把车当当心心的开在台北市空空荡荡的马路上,又会开回来。开了两三次,就会了。那时候用的大半是天母一位美国朋友的车——当然也不属于他的,车属于他做将军的爸爸。爸爸睡觉去,儿子就偷出来慷慨的做好国民外交。我是开了好久的车子,才去进驾驶学校的。那个往事被写成一个智斗警察的短篇,叫做天梯,已经收到书本里去了。好的,从此做了一个养马的人。我叫我的车子马儿,对待每一匹生命中的马都很疼爱,常常跟车讲话。跑长途时拍拍车子,说:“好马,我们又要跑罗!”那车子就听得懂,忠心的水里去,火里来,不闹脾气。说到“水里去”并不只是形容词,开车时发生最大的事件并不在于一次国外的车祸,而在台北。我的经验是,每次车子出事,绝对不在于马儿不乖。决定性的出事原因,必然在于主人不乖。那是一个狂风大雨的寒夜,我姐就选了这种天气去开“学生钢琴发表会”地点在植物园畔的“艺术馆”天不好,姐很伤心。这是家中大事,当然全体出动参加捧场。大雨中我去停车,停在“艺术馆”和以前“中央图书馆”之间的一块空地上。对于那个地方,我不熟,而且,那天太累了,眼睛是花的,累的人还开车,叫不乖。当我要停车时,看见一个牌子,白底红字中文,靠在一棵树边,写着——“停车场”没错,就停在牌子下面。可是其他的车辆都驶得离我远远的,停在二十几步路边的地方。“好笨的人,这里那么空旷,怎么不来停呢?”我想。等到钢琴表演结束,家长和小朋友们捧了一些花篮出来,各自上车走了。我的车内派到爸爸和妈妈同坐。看见那倾盆大雨,舍不得父母淋湿,就说:“别动,我去开车来,你们站在廊下等。”又因为天气酷寒,我怕父母久等会冻着,于是心里就急了一点。发足往雨夜中冲去。停着的车子必须来个大转弯才能回头,我看了一下左边的宽度,估计得倒一次车才能全转。我看一下右边,右边树下那块牌子又告诉我——停车场。那个停车场一辆车也没有,雨水中平平坦坦的。那就向右转好了,不必倒车,一个大弯就可以改方向了。那时,我念着父母,又急。好,发动车了,加足马力,驾驶盘用力一扭,马儿跳了出去,是匹好马。不过一秒钟吧,我听见不算大声的一种冲击声,然后我发现——车窗外面不是雨水,而是一整片大水在我四周。车子在沉——是在沉,的确在沉。在沉——。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不惊慌,我根本莫名其妙,我以为自己进入了一种梦境。这不可能是真的。车子还在沉,四面部是大水、大水。我一定在做梦。那时小弟带了他的全家人往他的车子去,夜寒,大家挤在伞下埋着头疾走。就在那时候,侄女天明三岁,她一回头,看见小姑的车子沉入“停车场”中去。她说:“小姑——”手中一朵菊花一指。这一来,正往自己车去,也带着妻女的大弟听见了,猛一回头,忙丢掉了雨伞就往池塘水里跑。这都是外面发生的事情。事后说的。我无声无息在水中慢慢消失。我仍然在对自己说:“这一定是在做梦。”这时,水渗进车子里来了,水快速的浸过我的膝盖,水冻醒了我的梦,我又对自己说:“我正在死,原来是这种死法——真是浮生如梦。”就算是梦中吧,也有求生的本能,我用力推开被水逼住的车门,用力推,车门开了,水淹过了我。我不张口。我踩到椅背上去。我露出水面了,我看见四周有科学馆、艺术馆,还有那向我远远奔来的大弟弟。“救命呀——”这才不必要的尖叫起来。大弟拖我,我又不肯被救了,说了一声:“我的皮包。”又钻进水中去摸皮包。等到我全身滴水站在地上时,开始跟大弟激辩:“明明是个停车场,怎么突然会变成一个大水塘?我问你,这是什么鬼?”这时候家人都来围观啦!弟说:“你——难道不知道这里有个池塘啊?”我尽可能不使牙齿打抖,说:“是刚刚变出来的,存心变出来淹死我的,从来没有什么池塘的,这是奇幻人间电视剧——。”爸爸当时立即指挥:“妹妹和弟弟回去——全身湿的受不起这种冻。有小孩子的也都快回去。妈妈坐别人的车也回去。这个车,明早请人来吊——。”我舍不得我的马儿,一定要跟它共患难,我坚守现场,不愿离开,不但不离开,硬逼家人快快去打电话,请修车厂立即就来救马。那种情形下,弟弟们也不肯走了。爸爸说:“要有理智,这种大雨里,都得回去,况且大家都淋湿了,快快给小孩们回去泡热水。”在那个摄氏六度的冬夜里,爸爸和我苦等吊车来,弄到清晨三点半,马被救起来了。我只差一点就跟那两位见义勇为的吊车好手跪下叩头。中国同胞真好真好。我不是说爸爸。过了几小时,我才真正弄懂了。那是个真真实实的水池,以前就在的,偶尔水池里还有朵莲花什么的。我身上满布的浮萍也是真正的浮萍,不是幻象。那天下大雨,水池在夜间我停车时已经涨满了水,所以,看上去就成了一块平坦的地。再有那么一个神经病,就把“停车场”这块牌子给搁到水池边上去。来停车的台北人,全不上当,很小心的避开这片告示,停得远远的,不会见山就是山。然后,来了一个回国教书的土包子,很实心的一个“初恋台北人”就相信了那块牌子,把车恰好停在牌下。过了两小时,自愿落水。“这是一次教训,你可懂了吧?”爸爸说:“在台北做人,不要太相信你的眼睛。斑马线上是压死人的地方,好味阴花生是送你到阴间去的,宾馆请你进去休息不是真正休息,马在此地是用来杀鸡的!”我说:“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那次之后,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个金面的人来对我说:“谁叫你看见别人夫妻吵架就去多管闲事呢,自己功力全无,还弄神弄鬼替人去解。结果人家夫妻被你解好了,你自己担去了他人的劫难——落到水中去。”家人后来说:“如果不是天明回头得早,过两秒钟你的车子可能完全没顶,水面又会合起来。我们绝对不会想象你在水底,总以为你突然开车先走了,也没讲一声;这种事在你做出来很平常,不会奇怪。于是我们挤一挤就上别人的车回家,三天以后再报失踪。你呢——在水底泡着呢——。”我说:“放心,会来托梦的。”后来梦中金面人又来了,说:“舍掉你的长发吧,也算应了一劫。”梦醒,将头发一把剪成国中女生。等我过了数月,经过新竹一间庙,突然看见梦中金面人原来是尊菩萨。沉思了一会儿,我跪了下去,心里发了一个大愿,这个愿,终生持续下去,直到天年了结,不会改变。至今还是拥有一匹爱马,跟我的马儿情感很深很密,共享人间快乐,又一同创造了许多在此没有讲出来的故事。我又想,那一次,应该可以请求“国家赔偿”怎么没有去法院呢?那个没有去,是人生角度取舍问题,没法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