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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给月薪2500元的穷老公生孩子,我错了吗?”10多天以来,一个挂在天涯论坛上的帖子引发热议。截至昨天下午4点,点击量达到155087次,有2212名网友回帖。记者调查发现,300多名参与讨论的时报q友中,7成以上不认同该女子的观点。(6月15日济南日报)
不管古代还是现时代,在世界各地的民间传说或其他各类文艺作品里“嫌贫爱富”似乎都是一种道德上的罪恶,往往会招致谴责和非议,尽管我们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嫌贫爱富”——因为贫穷是对生存最大的威胁,实在太可怕了。在此意义上“嫌贫爱富”其实倒是共通的人性,完全没必要对之进行口诛笔伐,只要嫌贫乃嫌自己之贫而非嫌他人之贫,爱富取之有道而非不择手段,实在也谈不上是什么大不了的道德上的过错。
“嫌穷女”虽然为自己取了个“来世不嫁穷男”的网名,有点嫌自己老公穷的意思,并且拒生孩子,但却远未达到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的那种“嫌贫爱富”的程度,其实只不过是对自己当前生存状态的一种不满和绝望的表示罢了。她给出了几条理由——“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孩子一出生就注定低人一等”、“对未来没有多大信心,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内,生活估计不会有太大改观”和“没有做母亲的精力了,现在首要任务是生存”——并非虚构出来的,而是她每时每刻不得不面对的实生活。俗话说“贫穷夫妻百事哀”对于穷人的选择,不管看起来是多么违背常理,都不能仅仅只用道德的眼光进行简单地考量——毕竟生存是第一位的;否则,难免可能提出“何不食肉糜?”这类荒谬可笑的问题来。
我也曾经有过一段贫穷的日子,为此,我的儿子在不到5岁的时候就上了小学——无他,因为幼儿园太贵,而我那时又在脱产读研,没有经济来源,负担不起他读幼儿园的费用,只有做了假的出生证明和户籍材料让他进了小学。现在,虽然我通过自己的奋斗已经成功地“脱贫”衣、食、住、医四者可保无忧,基本的生存不成问题了,但我却明白,在咱中国并非每个人都会有我这般地幸运——由于个人上升的通道太少或不畅,很多人任凭多少努力,恐怕也只能一辈子挣扎于社会的最底层,时时刻刻经受着难以忍受的巨大生存压力的折磨。就像这位“嫌穷女”她未必不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生存处境,但毕竟想是一个问题,能否做到却是另一个问题。
古人云“笑贫不笑娼”贫穷不仅仅意味着物质的匮乏,往往更被认为是一种比卖淫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道德上的罪恶——贫穷要么被解释成前世造孽的现世报应,要么被归因于个人身上诸如懒惰、好赌等种种恶德或能力不足的结果。总之,是一种道德上或能力上的缺陷。然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其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一书中却认为,贫困就是被剥夺,即物质上的贫困往往是由于权力上的贫困造成的,而权力上的贫困则在于社会的不公正。如这位“嫌穷女”她为什么会对自己的前途如此地悲观和绝望呢?因为她虽然花费不菲的代价买到了她的受教育权,终于大学毕了业,却被剥夺了通过公平的社会竞争改变自身生存处境的能力和权力——由于出身于社会最底层,就算她身怀一技之长,大多数向上流动的通道和机会对她来说仍然还是封闭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奇迹,但奇迹毕竟并不常有——就像我自己,如果不是由于朋友的帮助,就算研究生毕了业,只怕现在也和“嫌穷女”一样,终日挣扎在社会的边缘,甚至永世不得翻身。而且,同样的事情还可能继续发生在她的后代身上。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其实对自己身处的社会语境和自己的生存状态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
异史氏曰“女人怕穷不生孩,无数板砖拍过来。站着说话不腰痛,贫贱夫妻百事哀。”“嫌穷女”之拒生孩子,非不愿生也,乃基于生存问题的焦虑而不敢生也。网友也好,社会学教授也好,空谈幸福与物质没有必然的联系——我很难想象一个基本的生存需求得不到满足的人会有多强的幸福感——并将道德脏水泼在这位“嫌穷女”的身上,解决不了任何实际的问题。恰恰相反“嫌穷女”拒生孩子在一定程度上倒是对孩子的负责,因为与其生了孩子让他或她没有尊严地活着,倒不如不生得好。
“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贼的儿子永远是贼”这种社会地位代际传递的相对固化所表征的是巨大的社会不公,正是这种巨大的社会不公,造成了“嫌穷女”及其后代的可能为永久性的贫困——这才是广大网友真正应该关注、深思,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加以改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