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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 秋风肃杀。夕阳像一张发了霉的煎饼,灰不溜秋地贴在西山腰上。樟树岙的坟场,阴冷阴冷,半人多高发黄的茅草,像一群搬弄是非的女人,一会儿将头探向这边,一会儿又将头探向那边,悉悉索索地传播着什么神秘又可怖的消息。
新坟旧冢之间,挺立着一棵百年老樟,樟树下边,停着一具黑森森的新棺木。山下边人家规矩大,新棺必得在两条凳上的过了“头七”才得入土。
透过密密的荆棘丛,死死盯住那具棺材的,是一双阴沉的眼睛。眼睛不大,眼珠是黄的,左右眼皮上头各有一块指甲面大的白毛,旋成一双对称的旋涡。那白毛一动,眼睛的形状就变成三角形,配上眼神的痛苦和迷惘,让人见了毛骨悚然。
倏地,这双眼睛跳了起来。确切地说,是这双眼睛的主人跳了起来。这是条叫名“赘儿”的公狗,前腿直,很粗壮,后腿细,却显得机敏有力。肚子虽然瘪瘪的——他许久没有饱饱地吃过饭了,然黑黄相间的毛皮下,一道道有力的肉棱子在滚动。最出色的是他那个宽大坚实的头颅,那隔得很开的两只尖尖的耳朵中间,是一片阔畅平直的前额,这个前额会叫人联想到智慧和力量。应该说,赘儿是条不错的公狗。他是山那边哨所里那条大名鼎鼎的、叫艾玛的军犬的私生子。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黑漆的木匣子。他的老主人,六十岁的剃头匠就装在里边。赘儿怎么也不明白,老主人和萍萍吵着吵着就突然“睡”倒在地上,而女儿呢,竟然把“睡”着了的父亲装进了这个木匣子。
他眼不错珠地盯着那个大木匣。说真的,赘儿并不是一条讨人喜欢的狗,单是这双冷漠的眼睛,就会拒人于千里之外,再者,他还有许多毛病,比如打架,他敢跟比他高出半个头的竹杠狗打,虽然免不了自己也头破血流,可一次次把对方咬得夹着尾巴落荒而走。败狗们的惨叫声引得主人们对他的嫌弃和痛骂,人们永远站在弱的一边来诅咒强大的。他的更大的一个毛病是爱跟母狗“调情”三岁的公狗和三十岁的男人那么精力充沛,赘儿似乎离了娘儿们一个星期都受不了。人们尽管充分地放纵自己,却对狗们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性行为深恶痛绝;赘儿因为偷情,不知挨过多少扁担和锄头。
自老剃头匠“睡”倒以后,赘儿曾像那挑忠实的剃头担子,寸步不离地守在剃头匠旁边,用一双忧心忡忡的黄眼睛,不安地打量着出去进来的人们。可是,当那条千娇百媚的母狗小花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动摇了。最后,他撇下睡着了的老人,在收了晚稻的茬茬田里和她整整疯跑了半天。当他懊丧地离了那个假正经的娘们回到家时,老主人已被钉进了这个可怕的木匣子!
他永远不能原谅自己的过失。赘儿是尝过木匣子的滋味的。当他还是刚刚开眼的小崽子时,就因为是“血统不纯”的“杂种”被装进一个肥皂味很浓的木匣里。当然,那匣子比眼前这个小多了,粗糙糙的也没上漆。穿军装的年轻驯兽员把木匣子带到山顶,然后推了下来。他翻着跟斗在震耳欲聋的轰隆声中滚到山下。惊魂稍定的他,顾不得浑身的疼痛,在那黑洞洞的匣子里,拼命地用小爪子挠,用小脑袋撞,可一切无济于事。亏得走东庄串西庄的剃头匠经过那儿,他用剃头刀撬开钉得紧紧的箱盖,把他放在暖呼呼的剃头担上带回了家
此时此刻,他怎么能容忍好心的剃头匠也被钉进了木匣子?
他撒开四腿,不顾一切地向棺木跑去。坟地对于狗,实在是个是非之地。刨泥土拖死婴包?砸棺木吃死人肉?人们准会把不知那一代祖先犯过的错误迅速地和你连接起来。避嫌似乎比什么都重要,爱惜名声的狗是从来不敢越坟场一步的。
赘儿从来就不懂得爱惜名声。他绕着那一头大一头小的长木匣,兜了一圈又一圈。“长人自长自,棺材只有七尺四”棺材的长度标准,大概是从古到今都统一的。可是赘儿不明白,一付厚材的板料却可以是薄材的五倍。“厚此薄彼”这个词儿大概对棺木是最合适不过了。如今木材紧俏,好在他们身居山区,政府的火葬政策还没有落实到这里。可剃头匠的女儿太精明了了,她巧妙地从父亲寿终正寝的匣子里给自己“节约”出一对陪嫁的木箱来。
赘儿举着湿润的黑鼻了,闻着、闻着。杉木的气味,油漆的气味,突然,他的心狂跳起来,除了发剪子,木梳子和剃刀布的气味,还有老剃头匠那熟悉的,只有他辨别出来的特殊气味。
他猛地立了起来,大半个身子扑在棺材上,举起两个锐利的前爪一阵乱抓。可是,他的努力只给这黑木匣留下几道白白的痕迹。他愤怒地用头去撞,只有沉闷钝实的声音,那棺材和它下面的两条长凳,仿佛和山地长在一起了。
他颓然地坐在地上,撑着两条直直的前腿,懊恼地盯着木匣子。怕冷的日头躲到山后边去了,樟树岙的阴影一下子变得浓厚起来,树上倒挂的枯藤,没有落尽的黄叶在咯咯地响着,像什么鬼怪在狞笑。他漠然地眯起一只眼睛,又眯起另一只。这藤萝夏天是青青的又长又软和。它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叫“接骨藤”当年他在肥皂箱里翻跟斗时弄断一条腿时,剃头匠每天到这儿扯些“接骨藤”捣碎了,给他敷在断腿上。
什么声响?赘儿端坐着一动不动,只是支起两个牛耳刀般的尖耳朵。继而,他把左边的耳朵像帆一般顺着风向转了过去。明白了,那是一个锄罢麦子回村的人。赘儿不用看也知道,那家伙准荷着锄头,而这可怕的锄头,往往是对准出没坟场的狗们的。
还好,那人顺着崎岖的小道下山了。赘儿眼皮上的两撮白毛忽然一动,他睁开了双眼,眼神已经是深思熟虑的。他撒开四腿向山下村子跑去,他的步态很漂亮,像一匹驯练有素的马。
赛虎叼着鹅黄色塑料编的小篮子,颠儿颠儿地跑得好欢。牛犊般的竹杠狗,叼着这么小巧玲珑的篮子,未免有点滑稽可笑。
小篮子里是从镇上买的绿豆芽。萍萍因为丧父的悲哀,两天没有好好吃饭了。如果说萍萍是剃头匠的娇女,而赛虎则是萍萍的宠儿。人总是把自己认为最美好的名字赐给宠爱的宝贝。单凭“赛虎”这个名字和他那油光水滑的皮毛,就知道他在这个家庭的地位不知比赘儿高多少倍了。
每每萍萍上镇,赛虎总是“提着”篮子,像个勤快的仆人,巴巴结结地走在前头。买好了菜,主人如果还要和镇上的那位未婚夫看场电影什么的,就打发赛虎先叼着篮子回家。可是今天,萍萍可没有玩的兴致了。
赛虎轻快地跑着,精致的篮把子在他白厉厉的牙齿间轻轻地晃动着,几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根绿豆芽颠出来了。
“站住!”萍萍气喘吁吁地赶上来“败家的,丢了东西还不晓得!”萍萍是个很会算计的姑娘,人们说她跌倒了也会趁机抓把土回家。她正在划算卖掉父亲留下的旧屋子,带着这笔钱嫁到镇子上,而不是白白地把屋子留给乡下的穷堂弟。
赛虎像听到号令,马上住了脚,恭顺地低下头来,等着女主人把绿豆芽一根根捡回篮子。
一到家,萍萍就瘫倒在竹椅上,双脚互相一刨,甩掉卡得她脚疼的高跟皮鞋。几天来,她越来越不能容忍乡间的卵石小路了。赛虎将前腿伸得直直的,在她的脚下躺下去,伸出红红的长舌,舔着女主人发烫的脚掌,继而又翻过来,复过去,露出白白的肚皮,举起四腿玩些讨人喜欢的把戏。
赛虎的兴头忽然被打断了,他看见赘儿站在门槛外,用阴沉又急切的眼神示意他出去。赛虎不屑地晃了晃两只软软的耳朵,装做什么也没看见似地偏过脸去。说不清是什么原因,剃头匠家两只公狗从来互相瞧不起。
“呜——”赘儿发怒了,声音虽低却有一股说不出的震慑力。赛虎慢慢地撑起前腿,却又将后腿一弯,坐下去了。他悄悄地斜过眼睛,只见赘儿眼睛上边的两撮白毛迅速地动了起来,一下子摆出一双虎视眈眈的三角眼。
“啊——嚏!”赛虎伸长了脖子,打了个长长的喷嚏,自觉得浑身的毛都有点耸耸的。倒霉,赘儿这个不要体面的家伙,说不定会当着女主人的面,咬他个措手不及。他想着,老不情愿地站了起来“格楞楞——”他有声有色地使劲抖动了全身的狗毛,仿佛是抖掉看不见的晦气。“鬼知道这倒运鬼想玩什么花招。”他想着,懒洋洋地转过身子。跟着赘儿出门了。
暮色笼罩着的村口,已麋集起一支庞大的狗的队伍,老黄,二黑,豹儿有头有脸的狗们站在队伍的前头,像是要去执行一件不同寻常的任务。狗们不安地走动着,跳跃着,互相交换意见般地碰碰头,又压抑着嗓门低吠着。
德高望重的老黄,拖着根秃得差不多光了的尾巴,一边踱步一边想心事:去坟场,砸棺么?他活了一大把年纪,也曾有过从虎口里夺回襁褓中小主人的功勋,可“砸棺”这个壮烈的词儿还只是听爷爷的爷爷说过。那是个大饥荒的年月,人们只能用树皮和草根来填肚子,饿急眼的狗们只得打那些薄棺里死人的主意。可如今狗们肚子里有油身上有肉,何苦干这种千伤天害理、遗臭缺德事呢“唉,老了老了,管不了那么多了。”他看了看自己的秃尾巴,伤心地晃了晃毛色发白的脑袋。
“咬架,准是咬群架!”骠悍好斗的二黑,兴奋地跳来跳去。前天他从雀儿岙经过,平白无故地被那儿的狗群围住咬了一通。二黑也算是条汉子,他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想来首领赘儿也吃过苦头,今晚准是集体行动打冤家。樟树岙的坟场是天然的战场,在那儿你就是咬得天昏地黑,也不会被村子里的人听见的。
豹儿虽然才一岁半,却俨然一副小伙子的派头了,当然,他身上还保留着许多的天真和好奇。去樟树岙这个消息使他兴奋得双眼熠熠发光。刺激,好玩!不管是干什么去,跟着赘儿哥,没错!见见世面,就是挨顿打也值。老是像哈巴狗儿般在主人膝前转,那真是白活了一辈子。
美妞儿小花也来了。她那漂亮的尾巴,松松地挽了个卷儿,一双温柔的双沿眼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她的胸脯突了出来,显得格外饱满。赘儿昨天在追她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这娘们是身怀六甲了,她怀得保准是赛虎的崽儿。一想起这个,赘儿心中就酸溜溜的。
她挪着柔韧的腰肢,拖着有点发沉的身子,在狗群中穿来穿去。她不住的和这只狗亲切地碰碰脑袋,又和那只狗厮磨一下脸颊,她的友好和鼓励使狗们更加群情激发了。
赛虎来到了村口,一看到狗群跃跃欲试的样子,就直觉到事情有点不妙。他一向安分守已,他不愿意参与任何非法活动玷污自己的名声。一条狗并不一定要有什么真本事,却十分需要一个好名声。
他不满地低哼了两声,扭头就往回走。赘儿转身利索地一跳,端端正正地拦在他的面前。赘儿嘴里咕哝着,似乎想说明解释什么,可是赛虎连听都不要听。赘儿火了,全身的毛像钢针似地竖了起来。后腿一噔,作了个相扑的预备动作。其它狗们同仇敌忾地包围了过来,看样子马上要有一场厮杀。
“流氓、强盗!”赛虎在心里骂道。好汉不吃眼前亏,他终于被狗群挟持着,踏上了去樟树岙的路途。
小花拖着沉重的身子,在队伍的末尾蹒跚着。
“怎么能让一个怀孕的娘们上那种地方?”赘儿本着一种男子汉的责任感,一种公心,跑过去拦截她。昨天在田野里,正是因为发现了她那圆鼓鼓的肚子,赘儿才放弃了粗野的追逐。现在,他用身子挤她,想迫使这条漂亮的母狗放弃这次出征。
“汪汪汪!”她用清脆悦耳的吠叫表示抗议。一边急急地挪动步子,不让队伍把她拉下。
赘儿用头拱她,用壮实的身子来撞她,她一个趔趄,被挤下了高高的田坎。小花委屈地哼哼着,扭了扭腰,还是执拗地傍着队伍前进。为了教训这个任性的娘们,赘儿亮出了贼亮贼亮的利牙。
“汪汪汪!”她尖叫了一声,打横里一跳,反倒冲到队伍前头去了。
赘儿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膀,对于漂亮又倔强的娘们,他常常觉得束手无策。
他跑到队伍的最前头,高高地举起那根雄伟的尾巴,从前边看,那是穗丰硕的粟子,从后边看,又像蓬白色的芦花,在整个队伍看来,那是杆指挥前进所向披靡的旗帜。
天完全黑了,一弯冷月,孤零零地斜在樟树梢头。坟场上寒虫泣切,鬼火荧荧,樟树的枝叶在西风中哆哆嗦嗦。
三十多条狗精神抖擞,他们首尾相接,排成一个长长的纵队。果然被老黄头猜中了,他们要进行一次祖上流传下来的壮举——狗头砸棺材。
为首的赘儿,在离那具黑森森的木匣子十五米处立定。队伍忽然安静了下来,狗们屏声敛息,看着头儿是怎样“砸”的。只见他前爪往地一按,后腿用力一蹬,起跑,加速;肚皮俯得低低的,身子过去,一排排茅草伏了下去,最后的冲刺了。他将粗大的尾巴像棒捶般地平举了起来,壮实的头颇压得很低。整个身子像一根沉重大的荡木,对着那黑木匣的中心。
“乒!”
棺材抖动了一下,好像仅仅是抖动了一下而已。紧接着,老黄上。老头子虽然对这出格的举动从心里不敢赞同,可他懂得在行动上必须保持一致性,否则就会动摇士气和军心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他振作精神冲了上去,他那动作让人回忆起他曾经辉煌的过去。乒!再接着,是二黑,紧跟着,是豹儿,乒!乒!乒!而撞得头晕目眩的勇士们,退到队伍的未尾,继续排队等待第二次冲锋。
轮到赛虎了。“下流,下流,”他想,他半生清白的名声,将毁于一旦。他那优越的头颅,那女主人娇嫩的手掌抚摸过的头颅,怎么能往这装死人的肮脏匣子上撞?可是,不出点力,赘儿这无赖是饶不过他的,怎么办呢?
他一抬头,正看见小花偏着脑袋,她那美丽的双沿眼里闪着狡黠的光芒。
他狠了狠心,猛地抖动了一下狗毛,把头一扬,摆出一个付视死如归的模样。他迈着大步,将他牛犊般的身子,向着棺材移去,近了,近了“万一撞破了头皮才不合算哪,”想到这儿,他稍稍使了点花招,在头皮既将接触棺木时,他巧妙地把头一偏,使自己右侧的脸颊和棺材的漆皮磨擦了一下,然后迅速一转身,退到队伍后边去了。
赘儿不满地哼了一声,却没有去干涉,因为已轮到他第二次冲锋了。那该死的木匣子,除了两边的榫头稍稍有点松动,基本上还完好无损,他焦躁起来了,赛虎的投机取巧更使他火上浇油。他憋足了劲,把肩膀耸得高高的,使出了浑身力气,奋不顾身地向棺木冲去。乒!一声巨响,紧接着是木板开裂的声音,他的眼前冒起一蓬火花,头皮麻乎乎的,一股粘糊糊的东西,像虫子似地在他额上爬,濡湿了左眼皮上面那一小撮白毛。
乒!乒!狗们在勇敢地前赴后继,棺材的裂缝在加大,加深。
又轮到赛虎了。“疯子,一群不要命的疯子!”他愤愤地想。他为什么要像这群疯子一样做无谓的牺牲呢?既牺牲自己的头颅又牺牲自己的名声?可是大势所趋,他已经随着冲锋的队伍到了棺材边。这一回,如果他这竹杠狗使了劲,棺材一定会被撞开一个大洞的,这样,在狗的心目中,他也来得及弄个功臣当当。可是,当人们追究起首犯和主犯呢?他犯得着为狗去得罪人?人打起狗来可比狗咬起来厉害得多了。他忽然打了个冷战,觉得腿脚发软,趁势将头一低,从棺材旁边躲了过去。
赘儿被这可耻的行径完全激怒了,他吼了一声,那声音不是从口里出来,而是从胸腔,经过喉咙、由鼻腔里挤了出来,叫人毛骨悚然。他猛扑过来,赛虎迎着他。两条壮实的公狗像熊那么直立起来,他们的前脚扭在一起,两双仇恨的眼睛对峙了五秒钟。赛虎先发制对方,仗着身高马大,他居高临下地压了过来,赘儿像条泥鳅似地一扭身躲过了,赛虎只当他害怕了,谁知赘儿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跳了起来,一口咬住赛虎的颈部,趁势将身子压过去,赛虎的后腿站不稳了,身子一仰,四脚朝天地倒在地上。赘儿还不解气,拖着他在地上转着圈儿。由于扑击,赘儿头上的伤口血流如注。
狗们静静地看着这一幕,有的兴奋,有的恐惧,但都有一种惩罚投机者快感。只有小花一点表情都没有,她那漂亮的眼睛微眯了起来,不知在想什么
汪汪!汪汪汪!狗们突然狂狺起来,他们不安地用前脚刨着土,急得屁股一蹶一蹶的。山下传来人们的愤怒的呐喊声。黑暗中,一炬炬火把,排成一个接一个的“之”字形,向坟场疾移。不好,狗们越轨的行动被人们发现了,一支庞大的声讨队伍马上就到。
砸棺!砸棺!这个意念像一团烈火,灼得赘儿心口发疼。不能功亏一篑,再也没有拖延的时间了。他放开了赛虎,快步退到离棺材十五米的地方。
血,将他那两撮白毛染成两朵小红花。脑袋疼得嗡嗡叫着。他定了定神,睁大血糊糊的三角眼。他的头、身、尾,绷成一条直线,绷得浑身筋肉生疼。而那颗庞大的头颅,直缩进两边的肩胛里,突然,他像一条被红披风激怒的公牛,狠命地朝那个大匣子撞去。只听到一个可怕的断裂声,弄不清到底是棺木板裂了,还是他的头盖骨断裂了,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紧接着,一阵迫近的脚步声和呐喊声;狗群们一下子四下逃窜,赘儿感觉到背上挨了致命的一击,那是一柄愤怒已极的锄头落在他的脊梁骨上。他挣扎着踉跄几步,突然不住地抽搐起来,他的四肢无力地一伸,昏倒在樟树浓郁的阴影里。
“爹,爹,天哪!原来你还活着”萍萍惊绝的叫声把赘儿喊醒了过来。他艰难地睁开一只眼睛,看到砸开一侧的棺材里,老剃头匠忽忽悠悠的,艰难地地坐了起来。
“你,你是人还是鬼?”人们高举着火把,惊恐地向后退、向后退,又被好奇心驱使着,你推我搡地,一步步向棺木捱去。
老剃头匠动了动嘴唇,却听不清到底说什么。
“那狗,竟是有灵性的它们比人聪明,它们知道主人还活着!”人群中有人说。
“我早就说过,这年头,谁要吃死人肉”又一个人接腔道。
“对,对,它们是在救人,救主人呀!”
赘儿喘过一口气来,他想吠叫一声,轻轻地吠叫一声,表示对人们理解的感谢,可是他已经吠不出声来了。
人们弄来一张躺椅,把老剃头匠抬了起来。这时,赛虎不知从那儿钻了出来,在女主人裤腿上委屈地蹭来蹭去。他的头上带着血迹,那是赘儿把他拖翻在地时涂上去的。
“赛虎,赛虎,你负伤了?”萍萍叫了起来,旋即亲切地搂住他脖子“我的宝贝,我的勇士,爹的救命恩人”
人们拥簇着剃头匠和赛虎,之字形的火把渐次向山下移去。赘儿孤零零地躺在阴冷的地上,降霜的地面彻骨的冷,它浑身都疼,疼得钻心,他只是把身子卷过来,卷过来,让自己的尾巴裹着重伤的头颅。倒垂着的接骨藤被西风戏弄着,像鞭子似地抽打着他。
黑暗中,有两点绿荧荧的光。近了,近了,是小花,她伸出温热柔软的舌头,轻轻地舔着他的伤口 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编者按 狗通人性,似乎已经很平常,可是在看过这篇小说里的狗舍身救主的不寻常举动以后,总觉得那砸棺有点惊天地、泣鬼神。 与狗相比,人性更多的时候显得丑陋许多。 文章看完,给人一种灵魂深处的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