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情见鬼去吧

洞庭渔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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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金娥做了九年的同学,我正眼都没瞧过她。我和建刚送她一个外号,坛子萝卜。新鲜萝卜切成片,片再切成条,在太阳底下晒,在冷风里吹,晒干了吹皱了,揉成一团,洒上盐,拌上剁椒,焖在坛子里,就成了坛子萝卜。想出这样一个绝妙的名字,我和建刚笑了好多天。上学放学,我俩天天跟在金娥的身后,坛子萝卜,坛子萝卜,喊得整个学校都知道了。

    那时候,打死我也不会想到,建刚这狗东西竟会为了金娥要死要活,还剁下了自己一截手指头。

    现在我也想不明白,建刚怎么会看上坛子萝卜呢?

    四年级时,金娥娘提了一篓子鸡蛋给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熊老师,第二天,坐在我旁边的建刚就换成了金娥。建刚把桌子搬到后面去时,磨磨叽叽,脚上长了钉子似的,还把桌子前后左右地摇,摇得课本哗啦乱响。熊老师一瞪眼,他就老实了,走时却给我一个鬼脸。金娥搬过来,我头都没抬,上语文课,我把数学、思想品德、自然课本全都从课桌里边拿出来,码在桌子上靠近金娥的那边。我发了誓,她敢动我的课本,我就掀了她的桌子。

    金娥却老实,半节课过去,她碰都没碰我的书。我瞟一下,差点笑出声。坛子萝卜在切橡皮呢。她把粗粗一块橡皮摆在课桌上,用小刀一下一下地切,切得薄薄的,一片一片,又拿过那些片,一下一下地切,切得细细的,一丝一丝,像粉条。这个坛子萝卜,怪不得考试总是不及格。我回头看一眼坐到最后边的建刚,建刚也在看我,把小眼睛一眯,朝金娥撇了一下嘴。

    李金娥。熊老师点了坛子萝卜。

    背一下昨天上的课文鸟的天堂。

    金娥“腾”地站起来,橡皮条撒了一桌子。

    鸟的天堂鸟的天堂鸟的天堂。坛子萝卜的脸猪血一样,嘴巴动了半天,还是“鸟的天堂”

    熊老师就点了我。

    “我们在陈的小学校里吃了晚饭。热气已经退了。太阳落下了山坡,只留下一段灿烂的红霞在天边,在山头,在树梢。‘我们划船去!’陈提议说。我们正站在学校门前池子旁边看山景。

    小船向着高塔下面的乡村流去的时候,我还回过头去看留在后面的茂盛的榕树。我有一点的留恋的心情。昨天我的眼睛骗了我。‘鸟的天堂’的确是鸟的天堂啊!”

    背课文太简单了,我一个字都不停,哧溜一下就背完了。

    坛子萝卜这下惨了。放了学,我和建刚看见熊老师和金娥走在一道,就知道坛子萝卜这下真要惨透了。金娥娘整治金娥是有绝招的,我和建刚见过好多次了。家家都有刷锅用的刷把子,把竹片切成细细的签,再用布条捆束成把,就是刷把子。金娥娘的绝招是让金娥跪在地上,把刷把子攥紧,往金娥的嘴巴上扎,一下一下地扎,一边扎一边问,直到金娥的嘴边起了一圈血泡泡,直到金娥把错都认了,并作了保证,保证下次考试及格,或者保证下次把课文背出来。

    我和建刚蹲在金娥家的墙根下,等着坛子萝卜出洋相。熊老师却出来了,我们撒腿就跑,不歇气地跑,一直跑到看不见熊老师的影子。回来的时候,金娥娘正往我家里走,见到我,就挂一脸的笑,说,牛伢子,上课帮帮金娥呢,熊老师说了,以后你和金娥结成对子。我理都不理她,把书包一丢,和建刚捉鱼去了。

    据娘说,自从建刚的断指事件发生之后,金娥的家里就起了变化。每个有太阳的日子,金娥的娘总要从房子里端出一个大竹筛。大竹筛里的内容隔几天就会更新。在乡村,那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娘说是粉丝,我知道那是鱼翅,还有许多,娘给我比划着,我知道有鲍鱼,有燕窝,有鹿茸,还有,娘比划得含糊,我就说不太清了。娘说,金娥娘一边放肆地翻晒着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一边嘴里嘟嚷着,不知道是么子东西,金娥三天两头地寄,你们家牛伢子么子时候回来,让他给看看,他在北京,见得多呢,让他教教我,这些东西怎么做着吃。几句话,说得娘气胀,下次再端筛子出来,娘就躲得远远的,不想受那份闲气。金娥娘却不放过娘,时时要寻到娘的跟前。娘说,都说她不要脸,本来谁都不知道金娥的事,也没人去打听,都是她自己说出来的,为这,金娥的爹几次把她拖到屋里,打她的嘴巴呢。

    从金娥娘的嘴里渐渐浮出一些真相。金娥在酒店时,认识了市政府的一个处长,听说还是博士。博士处长说,你这样好的条件,在酒店,浪费了。就要她辞了,到政府机关去上班。娘说得有鼻子有眼,我只当笑话。金娥?坛子萝卜?能在酒店当个服务员已经是老天开眼了,她去政府机关?去切橡皮么?真是好笑得很。

    再往后,我就有些信了。建刚都把指头给剁了,建刚是瞎眼的么?况且,我还亲见了。那年过年,我在家里烤火,袅袅婷婷地飘过来一个人,一个女子。我盯着她,她把手在我眼前晃。竟是金娥。十多年不见,哪里还有坛子萝卜的影?一个时尚得有些妖艳,妩媚得透着风情的女子。只有眼,眼让人看着别扭。娘后来告诉我,割了,割了双眼皮,没割好,又再割,两只眼就不对称了。不对称,也是美,脱胎换骨地美,我的脑子里,只有坛子萝卜的影子,这个金娥,让我眼晕了好一阵。晕了,我也没话,关于建刚,关于博士处长,关于她和那个大她十多岁的男人的虚虚实实的事,我无从开口,只听金娥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广州的花花故事。

    割了双眼皮,坛子萝卜就不再是坛子萝卜了。割了双眼皮,就让建刚要死要活,还剁了指头了。割了双眼皮,博士处长就觉得在酒店干服务员有些浪费了。割了双眼皮,就可以拍出伍千块,了断一段爱情了。

    伍千块钱的事,也是金娥娘说的。金娥娘逢人就说,刘建刚想找我们家金娥,真是做梦,金娥能和一个剃头匠过一世?我们家金娥现在进了机关,当了公务员呢,单位还分了一套三居室。刘建刚这个蠢宝,金娥不要他,他还自己把手指剁了,剁了就剁了,关别人么子事?我们家金娥人好呢,还给他钱,伍千块,就那么白白给他,想起来脔心都疼呢。

    金娥娘这么说,村里人就都明白了。

    在金娥和建刚的问题上,爹和娘又险些吵了起来。说到桃红时,就是这样,到了金娥,又是这样,我真是拿他们没有办法。

    爹说,是建刚死皮赖脸地追着金娥,人家从来就没把他当根葱。照爹的说法,建刚一个破剃头的,能有么子出息。爹有根据的。那年过年,金娥回了家,建刚就到我家里,唆使我妹妹去把金娥哄来。金娥来了,见了建刚,爱理不理的,只顾和我妹妹讲广州城的故事,建刚和她搭话,她眼皮都不抬。晚上十点了,建刚还不走,坐在墙角一言不发。金娥就起来,把建刚往门外推。完了,金娥说她不回去了,就和我妹妹睡。两点多的样子,爹起来上厕所,把堂屋门推开“咕咚”一下,一个黑影绊了爹的脚。爹的魂都吓没了,把电灯扯亮,竟是建刚。建刚的头是枕着堂屋的门的,门一开,他就倒,把爹吓个半死。爹说,那伢子真是蠢宝,外面落着雪,他一件皮夹克,就那么睡了。爹把建刚弄醒,把自己的棉袄给他披了,拿个手电筒,送他回了家。爹说,他是让鬼给寻了,这个鬼,不是别人,就是金娥。

    娘不这么认为,娘觉得,是金娥,狐狸一样,把建刚缠住了。娘说,建刚本来是订了亲的,都快办事了,可金娥三天两头地到建刚的店里去洗头,还带了人,隔几天就带一拨,洗了又不给钱。建刚就以为金娥是有意了,洗头时尽心尽力,献尽百般殷勤。娘说,我还见过俩人在河边亲嘴呢,不喜欢,能在太阳底下和人亲嘴么。爹听娘说到这里,声就更高了。你还说呢,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人家金娥是做建刚的工作呢,金娥是要建刚死了找她的心,和那订亲的女子结婚。按爹的说法,娘看见的那次,完全是一次误会,事实的真相是,金娥在苦口婆心地劝建刚不要舍弃已成规模的亲事,不要把心思放在自己身上。爹认为,是娘的多嘴把事情越搞越糊涂了。娘去镇上时看到金娥和建刚在河边相偎相依,从镇上回来,还是那样,娘就对金娥爹讲了。娘说,恭喜你找了个好女婿呢。金娥爹不解,问是谁,娘就说了。第二天,建刚爹找到金娥爹。金娥爹在叉鱼,拿个四齿鱼叉正瞄着一条草鱼准备下手。建刚爹凑到金娥爹跟前,说,我们家建刚有对象了呢,让你家金娥以后少找我们建刚。金娥爹没听见一样,鱼叉“唰”地射出,一条两斤多的草鱼就到了鱼叉上。金娥爹摔下一句话,放你娘的狗屁,我家金娥瞎了眼也不会上你家的门。所以,后来金娥真和建刚好上了时,金娥爹也是一百个不同意,声称要是金娥嫁了建刚,一辈子就不要回了,就当没有这个女儿。

    在爹娘的眼里,建刚是个百分之百的蠢宝。说是俩人在广州已经睡到一起了,金娥在酒店做服务员,建刚开了一家理发店,俩人就睡在理发店里。建刚剁手指是在金娥突然失踪一个星期以后的事。建刚真是疯了,一个大活人,说没就没了,手机号成了空号,酒店的电话打过去,说已经辞了,问遍她所有的姐妹,谁也不知道。偌大一个广州城,藏着一个小小的金娥,建刚借了一辆摩托车,白天黑夜,大街小巷,车都跑坏了,影子都没有。

    建刚准备报警的时候,金娥一个姐妹给了建刚一句话,别找了,她不想见你了,叫你好好开店,再找一个好女人。建刚要电话,说没有。建刚就跪了。还是不给,说真不知道,是金娥打给她的,没有留电话。

    就剁了手指。右手持刀,剁了左手的小指。一截鲜活的指头与一个躯体瞬间分离。圆润,饱满,指甲刚刚修剪过。它曾经停在很多等待拾掇的脑袋上,在头发的丛林里穿梭,游弋,活泼且灵巧。它曾经无数次地在一个叫金娥的女子身上,徐缓地滑过每一寸如雪的肌肤,温柔无限,曼妙而多情。它实实在在地是一个叫建刚的身体的一部分,它和这个身体一块孕育,一块生长,二十多年了,它和这个身体血脉相通,经络相连。它以为它是不会离开这个身体的,直到地老天荒,它以为这个身体是不会抛弃它的,生生世世永相随。它是不情愿地,第一刀下去的时候,它扯着这个身体,瑟瑟抖动,表着它的心迹。第二刀却来了,第二刀斩钉截铁,让它肝肠寸断,万念俱灰。它只是一个指头,掉在地上,裹着血,粘满灰尘,一坨很不起眼的肉,还带个硬硬的指甲,狗见了也不见得会有多在意。可是,有了它,建刚就是完整的建刚,没有了它,建刚就没有了左手小指的指头。没有了它,很多人就会去偷看建刚的左手,就会在心里冒起很多的各种各样的泡泡。

    对于断指现象,我没有研究,只是听说过一些断指的故事。读报时,无意中发现世间真有有心人。赵克生先生在2005年1月11日的杂文报上发表了中国历史上的断指现象一文,文章说断指现象是我国历史上一种源远流长的自残行为,赵先生把它分为四类:一是断指避役,大意是说断指后就是残废,不能当差应役;二是断指报孝;三是断指守节,专对女人说的;四是断指示信。窃以为,前面三类,是封建社会的专利,在现代,似已绝迹,我们所听说的断指故事,大抵都可归于第四类了。对于第四类,赵先生特意强调“断指所以示信在于,它以残缺提示了承诺的存在;以异常的痛苦承受显示了断指人的真诚,以及能够兑现承诺的决心和勇气。”

    建刚是断指示信了。金娥却再也没有给过建刚任何的信息。金娥的姐妹把伍千块钱递给医院里的建刚时,建刚一下子泪流满面。建刚把伍十张钞票一张一张地数过去,又一张一张地数过来,建刚剩余的九个完整无损的指头,留恋不已地在这些钞票上反复摩挲着,仿佛那上面印下了金娥的面容。建刚把钞票一张一张地撕裂,一张一张地撒在医院的走道上。伍十张成了一百张,一百张不完整的钞票在医院里飞翔,飞翔,然后坠落,无声地坠落。

    去年,建刚给我打电话,说他在北京,要来看我。我有些吃惊。我知道,建刚这几年不和我联系,是在躲我,那个我们一起高喊过坛子萝卜的叫金娥的同学,在他的心里一定会打上结的。

    建刚拎了一箱苹果,一箱大枣,西装笔挺、笑容满面地过来,我的心就放松了。问他怎么来的,说自己开车来的。就喝酒,天南海北地胡吹。只是不提金娥。建刚不提,我是绝不会提的。爹娘也在,爹娘夹着菜,总把眼睛往建刚的手上瞄,瞄得我心里发毛。建刚端酒杯的时候,左手的小指总是弯曲着,隐藏在其它四个指头的后面。爹娘看不见,看不见就总想看,我就趁建刚仰头喝酒的功夫,猛给爹娘使眼色。爹娘的眼睛才稍稍正过去,空气里那一股诡秘与尴尬终于消除。

    建刚走后,娘说,村里人都传疯了,说建刚剁了指头两个月,就到了北京。有人看见,建刚是和一个女人一块上的飞机。都说建刚过上了好日子,只负责给那个女人开车,一个月能拿七八千,比金娥拿的还多,钞票纸一样往家里寄,一年时间,建刚爹就盖了一座三层小楼,还全是木板地,瓷砖墙,比村长家还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