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楚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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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铃铃铃”

    扰人的铃声不断,实在是不想起床,偏偏这里住的只有她一人,不起床,怎行?让邻居来告自己大清早扰乱安宁?

    极度痛苦又无奈地翻了身,伸出手,开始搜寻害她想揍人的罪魁祸首。

    终于,找着了,抓起,顺手往地上一丢,摆脱了不宁静,她甜蜜地继续睡,而第二十三个闹钟也正式宣告寿命终止。

    奈何天不从人愿,第二波强烈攻击接着到来“铃铃铃铃”这次彻底坏了另一半的睡意,床上的睡美人怒目坐起,含恨拿起电话,口气冲得很。

    “混蛋!”昨晚熬夜到三点,偷偷看了一眼墙上的钟,现在不过也才六点,阳光又刺眼得很,真的是要她的命。

    “你妈算不算混蛋?”话筒另一方传来颇具威严的声音。

    齐妃舫这会儿再不清醒也不可能了,只见她几乎是跪坐在床上,必恭必敬地猛朝电话鞠躬,活像电话就是她妈妈一样的尊敬。

    “妈——”长长一声嗲音,若教男人听见,肯定软了腿。“你是妃妃最、最、最爱的人了,谁敢骂你混蛋,我就找谁拼命。”后头的巴结话是她保命招数,屡试不爽。

    “是吗?”不过显然这次功力退步,话筒竟传来母亲怀疑的声音。

    “当然是**趺凑饷丛绱蚶矗俊彼?姑凰?ツ兀?br />

    “早?都六点了,哪里早?昨晚又几点睡?”

    齐妃舫心一惊,又对着话筒哈腰,果然是自己的母亲,这么了解她。

    “很早、很早。”凌晨三点,够早了吧?!

    “嗯,那就好。这个礼拜回不回家?”

    “恐怕不行,我要赶稿,下个礼拜我再回去。”

    五年前一毕业,她便离开台中的家,独自北上,反正她大学也是在台北念,如鱼得水。

    毕业后,她受到学长萧宇言的提携,进入“深海之鱼出版社”担任女性杂志里的两性专栏作家,会取“寒非”这个笔名也是因为她最崇拜的历史人物就是那个没什么口才,却满腹经纶的才子韩非了。

    后来,她的文章红了,连带生活也走了样,身为一个名作者,好象不如她预期的来得好,尤其上头还有个威严的总编先生。

    “好吧,记得要照顾自己的身体,早睡早起。”母亲就是母亲,三句不离关心。

    “是,妈,你也是喔!有什么问题记得要打电话给我,知道吗?”她也是很关心她的母亲,毕竟她们相依为命,能让她无条件奉献的也只有她这母亲了。

    “我会有什么问题?好了,快起床吧,别再赖床了。”听见女儿的贴心话,做母亲的心头总是甜蜜。

    “呵呵!”齐妃舫干笑。真是知女莫若母。“是,母亲大人。”挂上电话,她继续去补眠。

    昏沉之际,脑子里似乎有着下个礼拜要去新加坡度假的印象──

    好象真有那么一回事呢!

    那不就不能回台中了?答应了怎么办?

    管他,先睡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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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新加坡不是印象而已,而是千真万确的事。

    她上一本散文作品如果一个女人销售量创佳绩“深海之鱼”的总编;也就是她的学长萧宇言大人为了奖励她,大方让她射飞镖选择一个国家,由“深海之鱼”出资让她去玩上两个星期。没想到那个整天压榨她的学长,总算也有良心发现的一天。

    除了写作之外,她最爱的便是玩了,说到玩,没人比得上精力过人的她。

    呵呵呵!加上又是射飞镖,她这个神射手稳当了啦!而且她已经想好要射哪一区,不就是那个气候最适中、专产葡萄酒的那个国家嘛!

    那么大的区域,她绝不会失手——葡萄酒,我来了。

    怎么办?她已经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去晃荡十四天喔,先得扣除来回的两天,是整整玩十二天,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幸福。

    正当她以为天时地利人和皆齐备时,天却降下横祸。要射飞镖的那天不知吃了什么猛拉肚子,害她得抱着电话、坐在马桶上交代小杜一定要把飞镖射到法国,否则别回来见她了。交代完毕,她继续与马桶奋战,岂料

    原以为一切都顺遂的,怎知那个小杜不知收了总编多少好处,竟将她出卖,射到的目的地竟是即使让一个瞎子来射也未必会射中的国家——新加坡。

    一个如城市般大小的国家?天哪!真是世界一大奇迹,她好想哭喔!

    若知如此,要比小的话,也请选择“梵谛冈”嘛!至少还能顺道到意大利给他玩一玩。罢了,奈何不了总编的权威,她只好重新整理行李,含泪带屈地离开台湾,独自一人赴新加坡。

    上飞机前,她还狠狠瞪了小杜一眼。

    此仇不报非君子,给我记住!齐妃舫在心底撂下狠话。

    然后飞机缓缓升空了,几个小时后又慢慢降下。

    待在新加坡的机场大厅内,齐妃舫趁着等人来接她的空闲,回想小杜是如何转述总编折磨人的一席话——

    “我晓得你爱玩的个性,所以怎么也不能让你去法国,免得你乐不思蜀。下个月的截稿期限看就要到了,所以新加坡走走就算,记得笔记型计算机要带着,完稿后要传回来,别让你的专栏开天窗。学妹,你知学长的个性,我最不喜欢有人寸拖搞了。”

    拜托!总编哪是担心她拖搞,根本是想报上个月她自费出了一本总编花边史还大方赠送给他新婚之妻的仇。

    真是小心眼!

    她之所以写那本书,不过是想让两人增加夫妻情趣罢了,看来新婚之夜总编定是遭冷落。唉!也不看在她是他学妹的份上,明知她爱玩,还这么茶毒她,真不人道。

    在机场大厅找到一个比较没人的柱子,齐妃舫立即蹲下,环抱着一只简单小行李,等待来接她的人。

    接待她的是五星级饭店的主人,她是学长的表姐,保证会好好让她感受新加坡的美丽。

    美丽?!不过一个小岛国,几天就可以逛玩,要她怎么玩呢?

    窝在饭店睡觉还差不多。

    “臭学长!”不骂骂怎能消心头之恨?

    “妃舫?”一名气质出众、穿著颇高贵的女性正朝她走来。

    “我是,请问你”齐妃舫立刻起身,自认对眼前年纪约莫三十多的女人没半点印象,新加坡,她可是头一次来呢!

    女人浅笑“我是“碧海”的负责人张琪芬,你是萧宇言的学妹吧?”

    张琪芬?齐妃舫大脑开始搜索,不出二十秒,她赶忙露出甜美的笑容“是的,想必你就是学长的表姐,好年轻喔!”学长不是说他的表姐有一个小她一岁的儿子?

    张琪芬虽是开心,却仅淡淡一笑“宇言没跟你说我的年纪吗?我跟他差很多,已经快四十五了,哪会年轻?你这小嘴真甜!”

    “我说的是实话,张姐,你跟我站在一起,顶多是我大姐!”她可不爱捧人,是实话实说。

    无论如何,张琪芬还是笑意盈盈“宇言说你偶尔会撒点小谎,不过我信你了!”

    臭学长,竟敢拆她的台!

    “迪伦,来帮齐小姐——”

    “张姐,喊我妃舫就好。”

    学长,等着吧!总编花边史第二集,很快又会上市了,这次她会加印数百本,分送给“深海之鱼”的所有员工和学长的一干亲朋好友,就算会亏大本,她也非做不可。

    “妃舫,跟我来,车子在外头等着了。你的房间我已经帮你准备好,这两个礼拜你就慢慢玩,回到饭店我会帮你准备一个私人导游。”

    正好,新加坡虽可以说国语,她英文也不错,但却懒得开口。

    “谢谢张姐,学长有交代我工作,其实我想我也不太能玩了。”坐上车,她轻轻一叹气。

    “没关系,既然来到这里,就好好放松,这样才能文思泉涌。”张琪芬鼓励道。

    齐妃舫苦了一张脸,本以为女人不会为难女人,张琪芬会豪气地帮她致电给无情学长,要他别压榨自己;没想到算她可怜。

    “是”她答得有气无力。

    “对了,这次还真亏了宇言的关系才能认识你,我也是你的书迷,还请你帮我在如果一个女人上头签个名吧!”张琪芬拿出书本,一脸书迷见到作者的喜悦。

    寒非——是个只能看见她的作品,却见不着本人的作者。

    这是齐妃舫一开始就立下的约定,绝对不公布照片、真实姓名,公开场合更是严禁出席,毕竟如她爱玩的个性,哪受得了成天被人认出来,而被迫得关在家里的困境?

    “好啊,不过,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喔!”

    呵呵,她竟有个这么厉害的书迷,真是荣幸。

    不知下次带妈来,能不能有折扣?

    啊!惨了,她忘记通知老妈了,回去准完蛋,待会儿可要赶紧打个电话回去报平安才好。

    气归气,齐妃舫仍不得不承认建在市区的“碧海”其华丽程度果然是顶级的。

    尤其是内部的大理石装潢,就连踩起来都有股优越的骄傲,这方,她正在感受何谓高级,那方,张琪芬已打理好一切。

    “妃舫,这是mars,是你这两个礼拜的私人导游,由于我必须去法国开会,这段时间不会在新加坡,你只要有问题都可以找他,他会帮你解决。”

    听着张琪芬的介绍,齐妃舫只专注在“法国”两字,去法国?好好喔,她也好想去说。

    乍见齐妃舫,mars的眼睛露出一股诧异,随即又很快隐逸。

    “齐小姐,你好!”mars露出迷人又有礼的笑容,然后伸出手。

    齐妃舫望着比自己高上二十公分的mars,即使他俊俏又有型,她依然没被迷倒,本来嘛,以前在学校里,最照顾她的两个学长统统都可以把男明星比下去了,她早习惯成天对着两张俊美的脸庞,所以再好看的男人也无法引起她的兴趣。

    “你好,这段时间要麻烦你了。”握住他的手,感觉到对方的手心厚实,而且他的笑容似乎太灿烂了点,好象有点期待的样子,令她不禁在心愿反问:我们认识吗?

    见齐妃舫没有特别表示,态度平平,mars有些失望。

    齐妃舫注意到了,也不明所以,他失望什么?

    既揣不透其心思,她也懒得再花脑筋,收回思绪,朝张琪芬点头道谢“真是麻烦张姐了,不好意思,还要你调派人手来。新加坡可以讲中文,我英文也尚可,其实不必麻烦的。”客套话是得说一点,她可不想败坏台湾的门面。

    张琪芬拍拍齐妃舫的肩“跟张姐客气什么?你是宇言的学妹,又喊我一声张姐,我是该好好照顾你,别在意了,mars很好相处的。”

    “嗯,我一定会和mars先生相处得很融洽!”她对mars嫣然一笑。

    mars望着眼前的女子,一向制式的表情早不知让他收到哪里去了。他注视她与张琪芬有说有笑的表情,内心真的有些受伤,不过短短三个月,她便忘了自己吗?

    难道果真如她那晚所说,那次在台北西门町的萍水相逢,根本不值得她记忆,所以她才能很快就忘记那一晚的特别?

    他真有些难过。

    察觉投射过来的目光,齐妃舫大方响应,既然对方一直看着自己,她又没做错事,当然可以光明正大地看回去。

    “请问一下,我们有见过面吗?”还是问问比较妥当,免得自己心底七上八下,以为在外面做错什么让人印象深刻。

    原来她真的不记得了没想到两人再会面的时间如此快,却也如此教人受伤,落寞之余,于薄海也决定不说了。

    “不,我们没见过,只是齐小姐的容貌让人无法移开目光。”

    “呵呵!”齐妃舫于笑出声,他虽然说得诚恳,她却觉得牵强,真以为她会信?

    多看了几眼mars深沉的眸子,她想这两个礼拜,除了睡觉。打稿外,应该会有一些特别的事情发生吧?比如探查mars的身分。

    齐妃舫很认真的想着——他究竟是谁呢?

    望着两人眼底不明的火花,完全将她这个活生生的人遗忘了,张琪芬只是笑了笑,然后悄悄离开。她是非常希望自己不在的这两个礼拜“碧海”能有一些特别的事情发生。

    好比爱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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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薄海的头一件工作即是帮齐妃舫提行李。

    “齐小姐,这里就是你的房间。”身为碧海的经理,他绝对能公私分明。

    走入房间的齐妃舫“哇”地一声叫了出来“好棒喔!”

    出国旅行最让人期待的,除了观光之外,就是饭店了,因为舒适的环境才会让她一觉到大亮,然后继续隔天的行程。

    于薄海抿唇一笑,喜欢她的喜悦反应。

    自他接手“碧海”管理经理一职后,就力求满足客人对饭店的各项要求,也在他的努力之下,至今未有客人抱怨客房的缺失。

    这一直都是他的骄傲。

    如今看见她也喜欢,他更高兴了。

    其实,三个月的时间说短不短,但说长也足以让人忘记一个陌生人了,只是那晚之后,他却没有忘记她,每天处里堆积如山的公事,偶尔空闲,他最常想到的便是西门町与她畅谈的那一夜。

    很少放松的他,那晚沾染她的愉悦,彻底让他的心情放松,因此享受了一个美好的夜晚,可惜她忘了,看她露出困惑的神情,他很清楚,她是真的忘了。

    “为了怕齐小姐不了解本国民情,我有必要为齐小姐解说一下。每天早上,你必须在床头上或是枕头下放上一元新币,这是给打扫人员的小费。”于薄海尽责地解说。

    已半趴在舒服床上的齐妃舫对他甜甜地笑“mars,有必要那么客气吗?就喊我妃舫好了,反正我们还要相处两个礼拜,请多多照顾你 ?br />

    瞅着她一脸无害的脸,于薄海又想笑了,既然她忘了就忘了,重新认识,未尝不可。这次,他定要让她永远记住自己。

    “哪儿的话,我的中文名字是于薄海,厚薄适中的薄,海洋的海。”第一步就是使她熟记自己不曾在饭店之内使用的名字。

    齐妃舫歪了头,三秒的动脑筋让她笑眯了眼“薄情的海洋。”

    于薄海无声扬唇,她果然够古灵精怪了,这样也能联想。

    “我该怎么喊你?”

    “薄海,喊我薄海就好。”

    嗯怎么听于薄海的声音愈听愈醉呢?而且还有抹熟悉的印象,好似好似在哪听过?

    想她阅人无数,却很少记得人的长相,倒是挺会辨认声音,打于薄海开口时,她便觉得有点耳熟,只是一时要适应新环境,让她无法认真地搜寻记忆。

    算了,问问比较快。

    “薄海,你的声音听来很熟,我们真的没见过面?”实在是于薄海看她的第一眼时目光过于特别,那眼神仿佛他们认识一般。

    于薄海略带深意的眸子停在她正在皱眉的脸蛋上,心中有股安慰了,至少她对他的声音留有印象。

    “不,我想我们真的没见过,新加坡你第一次来,不是吗?”

    “你怎么知道?”

    “猜的。”于薄海俐落响应。

    “是吗?”脑袋昏沉,怕是坐飞机的缘故,害她开始有点想睡了。

    没有再出声,齐妃舫懒散地由床沿向内滚了一圈,再拉开棉被,然后盖上。

    看着她这连续动作,于薄海有些怔忡,难道她不晓得还有个大男人在她房间里吗?

    竟敢这么大方,是真的不怕他乱来,抑或是迟钝呢?

    跨出步伐,于薄海走近,只为多看她几眼,瞧她已把整个人裹在棉被里,安稳的睡相可真让人想捏捏她白皙的脸蛋。

    一时间,也不知是不是情不自禁,或是真的太想念她,于薄海俯身亲吻她光滑的前额。

    “好好睡,愿你有个好梦!妃舫。”

    替她拉上窗帘,于薄海悄悄离开,轻轻合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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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碧海的管理经理,于薄海总克尽职守,务必要求完美,将最好的一面呈现在客人眼前。

    已经将十五个楼层逐一巡视完毕的他,正要回到饭店为他准备的房间休息,经过餐厅,看见一名服务生还端着份餐点。

    于薄海拦住“谁的客房服务?”

    “是301号房的齐小姐,她要我们这时候再送去。”

    是妃舫,她起床了吗?

    “我帮你送去。”

    “是。”服务生纵使伤心,也不敢反驳,只好眼睁睁看着即将到手的小费飞了。

    端着盘子,来到301号房前,于薄海力道适中地连敲三下,里面的人却是连问也没问就草率地开门。

    “谢谢我的晚餐哪!怎么是你呢?”睡得太熟,直到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她才愿意醒过来觅食填肚子。

    方洗完澡的齐妃301头发还滴着水,只着一件白色睡袍便前来应门,于薄海注意到她腰间的带子快松开了。

    这女人,真不知是迟钝还是单纯?

    “顺路帮你送来,”他轻咳几声“妃舫,我想你最好有必要把睡袍绑紧一点,我可不想待会儿听到尖叫声。”他绅士的移开目光。

    齐妃舫微皱眉,她有绑紧低喊一声,她连忙双手一圈,转过身,干笑道:“不好意思,可能是跑太快,又让它松开,有没有“污染”你的眼睛呢?”都怪她只顾着吃,这也没办法,民以食为天。

    “应该说是让我吃了冰淇淋。先把头发吹干再来吃。”

    于薄海单手捧着的盘子内有一盘热腾腾的炒面,看得她口水直流,目光怎舍得离开这盘面呢?

    “呃头发会自然干,可是面会凉,而且凉了就不好吃了,所以我想先吃面比较好。我吃得很快,五分钟就可以解决了。”

    于薄海出手一挡,坚持道:“还是先吹头发,这样不伤身,而且吃快不好,细嚼慢咽对身体才是好的。”

    齐妃舫只好收回手,低着头“可是我真的很饿了说。”

    拗不过她的可怜兮兮,于薄海便说:“拿去吧!”

    “谢谢你,你真好。”喜孜孜地接过盘子,她盘着腿坐在沙发上吃下第一口,正要塞入第二口时,便瞧见于薄海拿着吹风机走出来,逞自帮她吹头发。

    “吃慢点,别伤了胃。”

    齐妃舫眨眨眼“这举动好象有点太亲密了吧?”

    “会吗?”吹风机的声音小,齐把舫心里想什么便脱口问出,于薄海听见便响应。

    “不会吗?可是我们才认识不到几个小时耶?”她是不讨厌他,只是仍有些不太习惯,除了她母亲外,还没人替她吹过头发,也没人敢啦!

    嗯等等,怎么妃舫说过的这些话那么耳熟?啊,对了,是三个月前在台北的饭店里,他也遇上这么一个唐突的女子,如今他已能体会那女子当时的热情了,遇上自己喜欢的,任谁都会想办法多靠近几分。

    喜欢?

    于薄海的动作一下子停止,原来这三个月的思念不是假的,他竟然已对妃舫产生恋爱的感觉而不自知?

    “怎么不继续吹了?”问归问,但有人帮她做最讨厌的事也没什么不好啊,反正她也不讨厌于薄海,相反地还对他有好感呢!

    对陌生人有好感?好象是生平第一次吧!

    于薄海小心翼翼地问:“我这样会不会吓到你?”那个女子让他反感,他不希望也让妃舫对自己有不好的印象。

    齐妃舫边吃边说:“不会啦,我本来就最讨厌吹头发,这头长发是我老妈用上台北跟我交换的,说是我只要一剪掉,就要押解我回台中。其实留长发很辛苦的,大家都只看得见外表的美好,却看不见我洗头的辛苦,弯腰冲洗头发真的很辛苦呢!”

    “可是很美,你的发质很好。”忍不住,他玩起她的头发。

    “是我妈妈生得好。”总之,她的一切都是老妈给的。

    “那也算是你的天赋啊!”熟悉的比喻令齐妃舫将刚要送入嘴里的炒面硬是停在嘴前,她回头一望,满脸诧异。

    “你的想法跟我一样耶!”

    于薄海扳正她的脸,好能继续吹她的头发“这没什么,这世上总会有几个跟你有相同想法的人。”

    “至少你是我第一个遇上的。我每次这样说,大家都不能赞同,他们都说这要感谢父母、感谢上苍,就是不感谢自己,说真的,若没自己前辈子做好事,这辈子哪有这么幸福的天赋呢?”她对自己的理论十分坚持。

    “是啊。”他也觉得她颇有见解。

    “薄海,你的手很温柔,是不是经常帮人吹头发啊?女朋友喔!”她好奇了。

    “我工作很忙。”他们第一次见面,她也是劈头这样问他,是她真的太好奇,所以成了她的特殊招呼语吗?

    “再忙也要交个女朋友啊,可别错过好时机再去埋怨月老喔!”解决了面,舔舔唇,心中无限快乐。来新加坡也未尝不好啊!

    埋怨?他不会的,囚为月老已经把红线缠上他的小指了。

    “你是不是经常这样问人?”

    齐妃舫又迅速转过头“你怎么知道?”一下子就暴露了自己的缺点。没办法嘛!

    身为作家,总是要多方观察,才能写出扣人心弦的好文章。

    还没吹干她的发,于薄海又把她的脸扳向前“猜的。”

    齐妃舫曲起双腿抱住“真厉害,一连猜对两个。薄海,难道你有心电感应?”三度回头。

    于薄海抿唇朝她笑“你再回过来一次,只好请你自己吹了。”

    这下,齐妃舫乖乖地转过去“别这样嘛!我们之间好象你比较了解我,这样不公平。”

    吹好她的头发后,于薄海将吹风机整理好,没理会她的抱怨。齐妃舫乘机回过身体,趴在椅背上,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的动作。

    动作轻且慢,可见他是个心细的人,吹风机的线收得整齐,看得出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手温柔又温暖,能教他喜欢上的人应该会幸福。

    摆好吹风机,于薄海走了回来,坐在她身旁。

    “我希望能做好导游的工作,若你明晚没有安排,我想带你去“克拉码头”那里有不少异国风情的bar,很特别,我相信你会喜欢。”他这次是真的猜测她会喜欢特别的事物。

    提到bar,就会让人联想到喝酒。

    齐妃妨过惯夜生活,也与咖啡、酒精成为朋友,她酒量虽好,却也懂得适可而止,浅尝只为提高灵感。白天太过吵闹,让她的感觉神经封闭,唯有深夜的宁静才能激发源源不绝的创思。

    这大概是每个写作人的通病吧?写不出来就怪天空太蓝、云太白、太阳太大,晚上不下雨。总之,能怪的一个也不放过,而唯一不在黑名单之内的就是作者本人**br />

    齐妃舫听了笑着直说好。

    “谢谢你。”她有礼貌地道谢,笑容甜美得可比小巧的紫丁香。

    有那么一瞬,他几乎看傻眼了。

    这样时而成熟、时而孩子气的多变女子,到底谁能留在她的眼底?他会有机会吗?

    “妃舫,两个星期后,等你回到台湾,你还会记得我吗?”

    慢慢地,他愈来愈想执着了,对她。

    既然上天给了第二次缘分,他没道理任她由手上溜走,会再相遇,就表示他们是有缘的。

    脑子一时停摆,齐妃舫呆愣住,怎么于薄海问的问题好似十分了解她的个性?

    不对!他们铁定不是第一次见面。

    “我们真的见过面对不对?”第三次提问,齐妃舫问得笃定。

    轻柔地揉着她的发丝,眷恋的感觉残留在手心上,于薄海不舍得地收回“慢慢想,总有一天你会想起来的。”

    齐妃舫扁了嘴“我不喜欢这样。”就好象自己让人看光一切,对方却还躲在暗处。

    浅浅地,于薄海勾了抹笑痕做响应。

    “说嘛!”

    “这次,我希望你能永远记住我。”于薄海仍选择回避她的问题,同样地,在她的额前留下一吻后离开。

    并留下满头雾水、得不到解答的齐妃舫,一个人辗转难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