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得报讯察先

府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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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汴京之中有位高权重的重臣,也有家财万贯的富商,更有无数忙忙碌碌的寻常百姓,但是,在街头巷尾的旮旯缝里,更多的是躲着那些靠给人当打手帮闲吃饭的汉子。他们或是依附于某个人,或是依附于某一个势力,尽管每一次开封府的严厉整治都会使得治安为之一靖,但不可否认的是,更多的时候,他们比官面上的人更加吃得开。

    城西的一处荒宅便住着二三十个守着这样营生的汉子,有钱的时候,他们可以顿顿大鱼大肉手脚阔绰;没钱的时候,他们也可能有了上顿没下顿,和街头乞丐没什么两样。然而,自从跟了一个新主子之后,他们的日子便渐渐有保障了,至少占着这处荒宅以后再也没见人来赶过他们。

    昏暗的灯光下,几个汉子便正在那里投骰子赌钱,一个黄脸男子在输光了面前的一把铜钱之后,终于没好气地嚷嚷了起来:“不赌了,他娘的,一天到晚就是输,这日子真是闲出鸟来,没法过了!”

    “没法过也得过,你要是有胆子就出去干一票,看七公子回来怎么治你!”

    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秃头汉子,他一边收拾骰子和赢来的一堆铜钱,一边没好气地说道:“横竖再有几天七公子就回来了,你们还以为到时候有闲功夫么?”

    “咳,我这不是随口说说,大哥你别往心里去。”黄脸男子连忙赔了笑脸,但望着那一堆到了别人腰包里的钱,他的目光中还是流露出了一丝痛惜的神情。

    “说起来七公子走了也快一年了。”另一个中年人掰着手指头算了算“眼见他不在,那些不长眼睛的家伙已经有些捞过界了。要是再不给他们一点厉害看看,恐怕这局面不好收拾。大哥,如今外头的风声不太对劲,似乎有人把矛头指向了那一位。”他说着便伸出食指指了指上面,神情颇有些不安。“万一等不到七公子回来就我们该怎么办?”

    一句话说得在场四五个人全都沉默了,他们如今虽是帮闲打手,但好歹吃得饱穿得暖,七公子有手段,上头又有那一位罩着,这日子当然逍遥。若是真闹得不可开交而殃及了那一位。他们转眼就要被打回原形,那可就真地惨了。

    “老五你说得容易,七公子不在,凭我们这种脑袋瓜子。哪能掺和那些大人物的勾当?一个不好连脑袋怎么掉的都不知道!”秃头汉子吐出半截麦秆,满脸戾气“不管怎么样,总得等七公子回来再说!”正在此时,一个炸雷般的声音突然在他们耳边响了起来。

    “你们不用等了!”

    这些人全都是打架的一把好手,一愣神过后就全都蹦了起来,顺手抄起了身边的家伙。秃头汉子当了多年老大,经验无比丰富,朝身边的老三使了个眼神便厉声喝道:“是谁在装神弄鬼?”

    “如果你还指望你那些小喽啰。趁早死了这条心!”

    随着一个轻蔑的声音,只听砰地一声巨响,整个木门便整个倒了下来。众目睽睽之下。那坚硬的木材不断发出嘎嘎的声响,一道肉眼可见的裂纹刹那间出现在了门板上,下一刻,整块门板便裂成了几块。

    秃头汉子倒吸一口凉气,这才朝门外望去。只见一个胡子拉渣的男人迎门而立,面上还带着满不在乎的笑容。在他背后,隐约可见院子里横七竖八躺着不少人,是死是活全然不知。

    “嘿,小七那家伙还吹嘘自己养着怎样一群能干的人,原来手底下就这么一点真本事。真是不得劲!”

    公孙胜一路疾驰回京,连口气都没歇就直奔此处。他有心立威,因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拾了外面的小喽啰,这才好整以暇地和剩下几个大头目周旋。他若无其事地拍拍手,突然踏前一步,整个人爆发出了无以伦比的气势。

    “说吧,谁是头?”

    听到小七两个字,在场的五个人全都觉得心中一震。他们好歹是知道些根底的人,当日也曾经有幸目睹过高明高来高去的本领和宋泰的巨力,更知道有资格叫出小七两个字的人寥寥无几。此刻见对方大展神威,他们更觉胆战,不由全拿目光看着领头的秃头汉子。

    “这位先生!”秃头汉子好容易才憋出一个称呼,接下来的话便顺溜多了“请问你和我家七公子是什么关系?”

    公孙胜心中偷笑,却把右手抬了起来。在那昏沉的火光下,那一抹光亮异常耀眼。他用犀利的目光扫视了一眼那几个呆若木鸡的人,突然笑几:“你们七公子暂时留在了西南,那里还离不开他,所以么,如今就由我代他一阵子了!”

    “凭什么?”那个黄脸汉子终究还是忍不住,大声反驳道“谁知道你是不是从七公子那里把东西抢过来的!”

    这句话登时让其他人变了脸色,但是,还没等有人开口,他们只觉得一个身影从眼前晃过,下一刻,他们看见地便是自己的同伴在对方的手中挣扎的情景。

    公孙胜单手拎着那家伙的头颈,满不在乎地看着众人,好整以暇地道:“你们如今当然可以不信,我也大可重新去招募一批人,想必你们的处境还是有很多人羡慕的吧?我说过了,我不过是暂代小七管你们一阵,等到风头过去了,上头自然有其他吩咐!”

    秃头汉子等人这回才终于信了,话说回来,就算对方是对头,他们一时间也拿不出别的主意来。当下便有人依着公孙胜的话去弄醒了外间的人,看过了外头地情景,进来的人全都饱含着敬畏,竟比当初对着燕青的时候还要老实。

    “好了,我刚刚日夜兼程赶回来,京里头现在是个什么状况,谁来说说?”

    一句简简单单的话问得在场众人面面相觑,这些天开封府为了吴世材的案子日查夜查,他们得到的都是些零零碎碎的消息,哪里说得清楚?见一帮手下都畏畏缩缩,秃头汉子只得亲自出马,拣重要的说了一遍。

    公孙胜把高俅的吩咐和目前的状况结合在一起想了一遍,自己也觉得昏头涨脑,但最终还是看出了一点不同寻常之处。

    “现在是非常时刻,你们不能老是在这里窝着不动,从明天开始,让弟兄们换上体面一点的衣服到外头转转。”公孙胜一边说一边掏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锦囊,从里面摸出了一把银钱“先把这些到金银铺兑了,然后就上各处打听消息,事无巨细都得打听清楚。我可以很清楚地告诉你们,赏格上头早就定了,要是这一回谁能够打听到最重要的消息立了大功,立赏五百贯!”说完这一句,他随手将手中的钱撒了出去,正好是五个人每人不多不少三枚。

    天亮的时候,往常那些喜欢睡白日觉的家伙全都的离开了荒宅。要说里头有个凶神恶煞的家伙坐镇,谁还敢偷懒,就算想要偷懒,看在那笔大钱的分上,他们也得卖力争先。这年头,还有什么东西比得过钱呢?

    但终究还是有例外的,一个又矮又瘦的汉子便蹑手蹑脚地在公孙胜歇息的房间外久久徘徊,每每想要敲门又被那震耳欲聋的呼噜声吓退,竟是进退两难。终于,就在他想要转身离开的时候,里头响起了一个恶狠狠的声音。

    “有什么话就进来说,在外面乱转干什么!”

    那矮瘦汉子吓得一哆嗦,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小心翼翼地转身推开了门,艰难地挪动着步子走了进去,压根不敢抬头。要知道,昨晚他正是连来人面目都没看清就被打昏的那批人中的一个,当然不想再尝试一次。

    公孙胜无奈地坐了起来,这都是他在逃亡时期留下的后遗症,无论再怎么好睡,一有风吹草动就必定会惊醒,想不到如今时过境迁还改不掉。他见对方站在那里老半天蹦不出一个字,不由愈发不耐:“要是再不说,你就趁早快滚!”

    “我说,我说!”矮瘦汉子不敢再拖延,稍稍斟酌了一下语句便说道“七公子曾经单独吩咐过小的,说是格外注意朱雀门那边一户人家,小的便时常潜去打听消息。可是,前天那户人家突然搬走了,小人千方百计地打听,这才听说他们搬到了榆林巷一座大宅子里面,还雇了不少丫头仆妇”

    公孙胜还没听完就不耐烦地打断了对方的话:“光说鸡毛蒜皮的干什么,那户人家的主人姓什么叫什么?”

    矮瘦汉子不安地抬头看了看公孙胜的脸色,权衡半晌方才咬咬牙道:“那家主人叫高伸,听说听说是高学士的嫡亲哥哥!”

    “什么?”公孙胜登时感觉到了事情严重,几乎是一骨碌从床上蹦了起来。“他现在搬到了哪,你立刻带我去!”他跟高俅日子不长,并不知道高俅兄弟间的嫌隙,但是,事情轻重缓急他还分得出来。如今想来,说不定别人正有心拿这一点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