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水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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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下机,唐文权立刻戴上墨镜。

    他刻意远离人群,在下机的乘客争相抢着去提行李的时候,他远远的站在一旁,不打算跟别人挤。

    温雨华虽然跟在他身后,却没再与他税话,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得出,他不想再与任何人打交道。

    在输送带上找到了自己的行李,她回头一望,他仍然站在那里,亚没有移动的迹象,温雨华来不及做什么,已被同学拉走。

    拜托,好好照顾自己眼神传意还没传完,她已看不见他。

    转眼间,机场出口处的热闹已散,只剩三三两两的人站在门口等着亲人来接。

    唐文权终于移动,取了输送带上剩下的最后一件行李,他举步往门外走去。

    “这位先生,请等一等。”

    身后传来的叫唤,唐文权并不理,直到空中小姐小跑步的赶到他面前。

    “您是刚刚坐在9b位置上的先生吧?”

    唐文权点了下头。

    “刚刚坐在你身边的小姐把女用皮夹掉在地上了,刚刚广播了她来领,可是她一直没有来,麻烦你转交给她。”空中小姐将一只女用皮包塞入他手里,然后没等他回答,便离去了。

    唐文权看着手上莫名被塞来的东西,再看向那个早已不见的空中小姐。

    搞什么?!

    他反射性的就想将来西给丢回失物招领处,可是握着女用皮夹的感觉,彷佛传来她覆在他手背上的熟悉温度,他停顿了下。

    站在原地,他打开了女用皮夹。

    她的私人证件全在里头,里头还有金融卡、信用卡、学生证,和几仟元台币。

    他找到她的名字:温雨华。

    才二十一岁,还是个大学生,难怪会那么一大群人共同出游,那应该是团体旅游吧。

    团体旅游?

    这四个字,在他生命里几乎不曾出现过;在他的年少岁月里,只有“团体干架”没有所谓“旅游”这种怪事。

    想起她在机上那些毫不设防的关怀举奋,他的唇角扬起一抹极冷的微笑。

    是没有经历过伤害、黑暗面的人,才能有那么纯真的举动吧。

    然而那种纯真,不该在他的生命里出现。

    啪地一声,他不再窥探关于她的一切;将女用皮夹放进大口袋里,他走出门外,坐进出租车。

    他来这里,是想安静,绝非去沾惹一个麻烦;把东西还给她,也算是回报她在机上的照顾。他处事一向恩怨分明,不会例外。

    拿起手机,他接了几个按键,手机立刻被接通。

    “阿苍,立刻帮我查一个人”

    团体活动真是让人常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

    这会儿,立志在今天把花莲市附近的观光景点玩透透的一群未来的社会中坚分子,在七星潭的海边,居然就地玩起老鹰捉小鸡的游戏。这这叫“童心未泯”吗?

    避开太阳的照射,温雨华躲进一旁的石亭里,闲适的享受海风的吹拂,一点都没下场凑热闹的意思。

    玩了好半天,大家总算觉得尽兴了,一群人围在一起说括。

    “我建议我们今天晚上找家pub玩,如果早早就回饭店睡觉,太无聊了!”同学里有人起哄。

    “表决,赞成的举手。”民主国家最民主的决策方式,少数服从多数。

    结果,赞成者多,提议生效。

    “很好,我们派活动组长去打听,这里晚上哪里好玩。”身为活动组长,朱立明又被坑了一次。

    同学们盛情难减,朱立明只好乖乖走到一旁去打电话,问问看哪里有pub可以符合同学们的需求。

    ub--温雨华一向敬谢不敏的地方,结果她还是去了。

    因为这是团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便是不合群,全班同学将不惜联合起来排斥那个不合群的人。

    所以温雨华还是来了,但怕的不是同学们的排斥,而是不想在这种外出旅游的时候,把整体气氛弄的很僵,更甚的是在这种该休闲的时刻,还与人争吵,那就太伤精神了。

    哎,可是来了也没好到哪去;要她在这是接受pub里的烟味、轰天震响的音乐声,也是一种酷刑。

    这家pub很奇妙,居然还有卖花茶,不谙酒的她,当然就乐的喝茶了--就算不好喝,也总比喝酒好。

    在来之前,朱立明已经跟pub的老板讲好,全班同学占据半边场地,消费打八折优待。

    温雨华一知道是哪半边场,立刻过去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好,可惜pub里没有窗口,不然她一定去抢靠窗的位置。

    食不知味的喝着茶,看着那群习惯在台北就去pub,来到这里的pub更加肆无忌惮的同学们,温雨华就算有不耐也没表现在脸上;她没有扫别人兴的嗜好,不过也没有加入别人胡闹行列的嗜好就是。

    很想图个清静,可惜太过“热心”的朱立明同学并不放过她。

    “雨华,别一个人躲在这里嘛,一起去跳舞!”

    “你们去就好。”她依旧细声回答,喝自己的茶,也不管震天音乐声之下,对方是不是听得见。

    “什么?”朱立明低下头,把自己的脸凑近她。

    温雨华后退。“你自己去就好。”

    “既然来了,就一起去玩嘛,不然多扫兴。”他屁股坐下来,看来是不打算走了。

    她只是淡然的摇着头,本来以为他会像前几次一样讨了没趣就走,结果他却打算长坐,叽叽喳喳的东扯西扯,她全没听进去。

    他们是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无忧无虑的恣意燃放青春、尽情玩乐;但有人却不是这样的。

    不看眼前这个老是爱对她“热心”的男同学,她却想起了那一双眼眸--冷然、而且犀利,不带任何放纵和软弱。

    即使虚弱着,他身上的强悍气息仍然很明显,在在说明了他平时是一个多么严谨的人

    闭了下眼,她几乎想叹气,为什度又想起他呢?

    “雨华、雨华?”讲了好半天,他才发现她根本没在听他说括。

    “什么?”她回过神。

    “你在想什么,想的那么专注?”他还是连叫好几声,才把她给叫回魂。

    “没什么。”

    “雨华,你不要这么冷淡好吗?”朱立明忍不住一脸挫败。

    “我有点累,先回饭店休息。”她翻开包包,想找女用皮夹付帐的时候,才发现她的皮夹不见了。

    “怎么了?”朱立明关心地问。

    温雨华抬起头。“我的皮夹不见了。”她语气还算镇定,脑子里在回想着有可能丢掉的地点。

    “怎么会?”朱立明比她还紧张。“你确定吗?”

    “确定。”她回想着,下机后,不论去哪里,她都没有打开过背包,那么最有可能遗失的地点——应该就是飞机上了。

    她居然这么粗心

    “麻烦你先帮我付这里的账,最晚回台北我会还你。”她说完,便站起来离开pub,朱立明连阻止也来不及。

    走出门外,温雨华突然觉得自己又可以呼吸了。

    深夜时分,街道上几乎看不见什么人,只除了偶尔经过的几辆车,空气特别清新、连天空都特别明亮;这是属于净土才有的特色吗?

    饭店离市区不远,用走的应该可以到吧;想起自己遗失的束西,光是挂失的电话恐怕就得打好几通,她对自己叹气。

    明明是出来旅游,为什么她提不起一点兴致、连一点点高兴的感觉也没有呢?这种情绪上的低落,不知道可不可以算得上是二十八天的症候群?

    算了,别胡思乱想了,早点回饭店,她还可以想办法与家人联络--咦、咦?

    对街站了个高大挺拔的男子,他背对着路灯,脸庞与表情都看不真切,在她看见他的时候,他朝她走了过来。

    他?!他怎么会来?

    温雨华呆呆的看着他,没想到他会出现、没想到会再见到他、没想到

    “你的。”

    他的右手掌里躺着一只女用皮夹,她讶异地圆了眼。

    怎么会在他那里?!

    “以后自己注意。”将皮夹交给她,他转身欲走。

    “等一下。”接过皮夹,她拉住他,再度感觉到他略高体温。“你你没去看医生!”

    他不理,继续走;温雨华却紧紧抱着他的手臂。

    “你又发烧了!”

    小小的发烧岂能奈何得了他?!他不理的再度往前走。

    “你你怎么这么不在意自己的身体!”她低叫,小脸上写着气愤。

    “放手。”他看着她的手,表情暗沈。

    “不放,除非你跟我回去吃药,然后明天去看医生。”她坚决地道。

    他瞪着她的手,这么细弱的力量,他只需将手臂一反,就可以摆脱她--

    她一手拉着他,一手再度探向他的额头。

    “你好不容易才退烧,为什么不好好休息?现在又站在这里吹风,这下你的病情一定更重了。”察觉他的体温比先前更高,温雨华无法掩住语气里的气急与担心。

    “与你无关。”他扳开她的手。

    “不行,我不能让你的病情愈来愈重。”

    “放手。”他皱眉。

    她坚决摇头。

    他手一抽、脚步一跨,她还来不及意识到发生什么事,整个人已不稳的往后退,而她后退的方向是马路,一辆疾驶的机车正好经过--

    他一见状,出于反射本能的立刻出手将她摇晃的身体拉回来,在避开机车的同时,她也撞进他怀里。

    “唔!”她闷哼了声,鼻子吸进了他的味道。

    机车很快经过,并没有再回头,看样子应该只是一辆普通的车而已,不带有什么其它目的

    “你救了我。”她抬头,指出明显的事实。

    “没什么。”他退开,转头就走。

    他全身熟烘烘的、头也昏昏的,不用别人说他也知道,自己的病情又加重了,但是他才不承认自己会被这种小病痛打败,如果连枪伤都不能撂倒他,感冒这种小病更不能

    可恶!他晃了一下,温雨华立刻走到他身边,不容他拒绝的扶住他。

    “我不管你心里怎么想,你一定要再吃一颗退烧药。”她扶着他往饭店的方向走。

    “走开!”他低哑着命令。

    “不要。”

    “你再不走,别怪我不客气。”他警告。

    “你也没对我有礼貌过啊。”她皱皱鼻子,存心跟他皮到底。

    他瞪她!不敢相信她居然敢返抗他的命令。

    “不然,你告诉我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饭店里毕竟人多嘴杂,她可以拿药去他那里。

    “不必。”

    “不然,你今天就住在饭店里。”

    “该死!”他失去耐性。“谁叫你管我的!”

    她很平静的望着他。“随便你怎么说,我就是不要丢下你。”

    “你--可恶!”走在骑楼下,他拿下她的眼镜,突然将她压向墙,头一低就粗鲁的强吻住她。

    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妹妹,由此刻开始会知道,绝对不要轻易对一个陌生的男人太热心!

    温雨华瞪大眼,呆住。

    她的眼,看到他的脸;她的鼻,也碰着了他的脸;她的唇上印着他的唇。

    他的唇并不丰厚,相反的有些薄,看起来、感觉起来都很无情,像冰人。

    然而,他的唇却是极温熟的,纯男性的气息加上身体的热度,熏的她有些晕。

    他在侵犯她呀!然而,为什么她一点生气的感觉都没有?

    她不曾与任何男人这么接近过,他却突如其来--吻了她。

    他的吻一点都不温柔

    在快要对她柔嫩细嫩的唇瓣上瘾之前,他及时恢复了神志,立刻后退了两大步。

    她动也没动,瞪大的眼眸里明显有着迷惑与茫然。

    “该死!你一点都不反抗吗?”他的头更晕了,却不知道是因为发烧,还是因为她的味道。

    他的低吼让她回过神。

    “我该反抗吗?”她咬了咬唇,开始走向他,他却退后。

    “你这么随便让人碰的吗?”他再度低吼,任由她取走眼镜、戴上,再度挽住他的手臂。

    “你很随便碰人吗?”她凝着眉反问。

    他瞪她,这是什么问题?

    “如果你不随便碰人,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随便’地碰我,我也不算是随便让人碰了。”她像在说绕口令。

    “这是什么歪理?”遇上她,没一件事是对的。

    “这不是什么理,只是回答你的答案而已。”她带着他继续往自己下榻的饭店走。

    唐文权又瞪了她一眼,算了,不跟她计较。

    以他现在头重脚轻的情况,最好也别花精神跟她斗嘴,让自己好好走路,别昏倒在路边才是真的。

    真是--可恶的病毒!

    她小心地把他扶进饭店大厅,老实说,他很高大、也出乎她所能应付的重;以她一百六十公分的娇小,要扶住一个至少一百八十公分的挺拔男人,真是蛮困难的。

    现在问题来了,她该带他上楼,还是让他在大厅的沙发休息?

    唐文权低头看她,她的为难全写在脸上了。

    “放我在那边休息。”他直接指向沙发。

    “可是”他不会趁她上楼拿药偷偷跑走吧。

    “放心,我还没有不守信诺的记录;我会在这里等你下来。”他看穿她的心思。

    她犹豫了下,将他扶进沙发里。

    他闭了下眼,然后又张开。

    “你会在这里?”她再次不确定地问。

    “快去,不然我现在就走。”他不耐烦地道。

    她又看了他一眼,然后,很快的到柜台拿了钥匙跑向电梯。

    半夜了还在饭店大厅活动的人实在不多,而她的同学们都还在pub里狂欢没回来,温雨华很快拿了药,还端了杯冷开水下来。

    “药在这里,快吞下。”她喂他吃下药、喝水,然后坐在一旁看着他。

    “你帮了我两次,我送来你的钱包、让你不被机车撞到,各自扯平。”他起身,撑过昏眩后,举步就要离开。

    “你要去哪里?”她追上来。

    “去我应该去的地方。”

    “让我陪你去。”

    “不需要。”

    “你烧还没退。”

    “你忘了刚才的事吗?”他盯着她微微泛红的唇。

    她又咬住下唇。“我还是要陪你去。”

    “你不懂什么叫危险吗?”他语气很冷。

    她深吸口气,没被他的冷冽冻着。“你觉得我笨也好、单‘蠢’也好,你还发着烧,不能没有人照顾你。”

    “那也不需要你来多事。”他冷哼。

    “我要陪着你。”因为他的冷漠,她眼里闪过一丝脆弱,但神情依旧坚定。

    他看着她,知道她是打定主意。见鬼!她是凭哪一点认为他需要别人的照顾和陪伴?

    但是她很坚持,而他居然无法撇下她?真是见鬼!

    “随你!”他口气很差的径自往外走去。

    温雨华连忙跟上。

    他没有去任何一家饭店,也没有去任何女人的家里,他带她搭出租车,来到一座桥旁的老屋。

    进门后,他只丢下一句:自便。然后便径自去洗澡,套上睡袍后埋进他的大床里。

    他的房门没有锁,她走进去,看见他趴着睡、没有盖棉被。很自然的,她拉过他的被子,盖住他的身体。

    吃了感冒药、流了汗,又冲了热水澡,他身上的热度似乎挥散了一点点,不过她敢说他再这么不经意下去,再烧一次绝对不是不可能,而重点是,她带出来的两颗退烧药全被他吃了。

    不行,明天一定得押着他去看医生才行。

    他睡觉,她就坐在一旁,身体的倦意来袭,她这才发现现在已经凌晨二点半了;她没有带换洗的衣服来,看来只好明天回饭店再清洗了,可是她身上有pub里的烟味,好不舒服。

    他说:自便。那是不是表示,她可以任意使用他的浴室?她没有带衣服来,可不可以偷他的睡衣或t恤来穿?

    温雨华小脸微微泛红。除了姊姊和妹妹,她从来没有穿过别人的衣服,更不要说是一个男人的衣服了;想起来就好怪。

    可是,她真的需要洗个澡,他应该不会介意吧?

    望着他仍然熟睡的脸,她决定了,去他为衣橱里翻出另一套干净的睡衣。看准目标,行动!

    希望他明天醒来的时候,不会朝她收水电费才好。

    在把自己换下来的衣服丢下洗衣机里后,她擦干头发回到他房里,再试了下他的体温,确定他没再发烧后,就近趴在他床边的书桌上,很快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