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美味的流

秋风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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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向来不喜欢麻将这种具交际性质的活动,之所以自愿挽救她口中三缺一的局面,是因为对,他想多了解她一点。

    丢出手中一张刚摸到的红中,一道锐利的视线又一次自下家射来,他装作无所觉。从进门开始,这男人就一直极富敌意地打量自己,看样子跟孟蕴真关系匪浅;而另一个女人则态度冷淡爱理不理,只有在注视那男人时表情才有变化。

    似乎是张很好推论的三角关系图,而自己则是不被预期的入侵者。

    “那张牌已经在你手上转一分钟了。”有人出声了,是孟蕴真,说话的对象是那位还在瞪着自己的男人。

    男人这才回神,将那张牌收起,又挑了张牌丢出,嘴上哼哼两声。“上家不吃不喝也不知道想干嘛。”

    “啊对。”因这句话而想到一事,孟蕴真站起身来,看向沈宇说:“等一下,我去给你倒杯茶。”然后转身走向厨房。

    此举正合某人心意。他转过头,这回正大光明地瞪着不速之客,咄咄逼人地说:“你们是什么关系?”

    得到的是句反问:“你是她男朋友?”

    “不是。我是她哥哥亲哥哥,从小一起长大、血浓于水密不可分难以取代的那种。”没发现自己的话有点变态意味,而在旁的女友脸色逐渐铁青。

    扮哥?沈宇微讶,之前自作聪明的推测完全被推翻。

    “我在问你话。”见他不答,孟蕴生继续逼问:“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不是敷衍,而是他们似乎真的连朋友都谈不上吧?

    怎么也没想到他会丢出这么个答案,孟蕴生张口结舌。“你、你这家伙”

    此时,孟蕴真自厨房走出,将茶杯递给沈宇,他干脆直接把问题交棒给她:“我们是什么关系?”

    “嗯邻居吧。”她想了想。“现在可以加一个牌友。”

    只是这样而已?孟蕴生看看小妹,看看沈宇,见他们似乎所言非虚,沈宇的神情也不像心怀鬼胎,脸色这才稍稍和缓下来。

    内心带点安慰地想:这小子或许是个好人吧。

    不过,两小时之后,他的自我安慰涓滴不剩。

    “五万。”

    “胡了。”沈宇摊开自己的牌面,低头仔细审视。“清一色,门前清,无字无花海底捞月?”

    “不对,海底捞月要自己捞的才算数。”孟蕴真凑过头来帮他算台。

    “呵呵呵呵,怎么连绝张你也要啊。”孟蕴生笑得很用力。枉他自称麻将大侠,怎么会输给一个一个连台数都不会算的外行人!真是奇耻大辱。还有,这家伙的运气会不会太好了点?从上桌以来就不停收钱,手不会酸吗?啊?

    岸清筹码,他快速搓乱残局,准备再开一局好雪耻,却听小妹残忍地宣判:

    “四圈结束了,到此为止吧。”她站起身来结算。

    三家烤肉一家香,唯独沈宇是大赢家。

    至此,孟蕴生扫向他的目光近乎怨毒了。虽然他们是小赌怡情,算起来其实只有几百块的输赢,但他输掉的尊严可有好几个牌桌。

    沈宇不是没神经,早已察觉他的不爽,有些过意不去,开口提议:“还差几小时就六点了,不如晚上我请吃饭。”

    哟!这么会做人?孟蕴生挑眉打量他,然后在内心阴恻恻地笑了。请吃饭是吧?咈咈咈,他所受的心灵创伤可不是路边摊或速食店可以打发的

    “不用了,我等下还得出门。嗯,雨也停了,哥,趁现在天色还没黑,你们快去约会吧。”孟蕴真不知是有意或无意地替沈宇解了围。

    孟蕴生一愣,还来不及执着要叨扰一顿饭菜,方季蕾先一步抢走发言权:

    “蕴生,我们今晚已经在饭店订了位,你忘了吗?”

    “啊!”从他的表情得知他果真是忘了,在胸口淤积了一下午的闷气终于爆发,方季蕾面无表情地大踏步走向玄关,胡乱套上自己的鞋子,夺门而出。

    “啊喂,等等!季蕾!”孟蕴生赶忙追了出去。

    一转眼工夫,屋内只余沈宇和孟蕴真两人。

    “不用介意,电梯只剩一部,二十九楼要等很久,高跟鞋要跑楼梯太困难,时间绝对充裕。”她有条有理地分析。

    他坐在原位,有几秒不知该干什么好,最后决定着手收拾麻将。

    见状,她也上前帮忙,手上忙碌,眼睛可没闲着,视线在他侧脸上转了几圈,忽然很好奇地问:“你觉得我哥长得如何?”

    他的动作停了下,抬头看她一眼。“很好看。”这不是恭维,而是事实。他想,他们应该有优良的遗传基因,所以子女相貌都不俗不过她问他的意见做什么?

    “那你觉得你自己呢?”

    “”“我是不是又说了难接的话?”

    “嗯。”果然很难拿捏。她微微歪头,自言自语:“那方小姐应该也是很美的。”只是,在她眼中,众生平等。

    “你不喜欢她吧?”脱口问出,才察觉自己的失礼,还没来得及道歉,她已微讶回答:

    “我表现得这么明显啊?”

    “不”是因为他一直在观察她啊!他懊恼地蹙了下眉,因为发现自己的老毛病又犯了。

    “其实我也不是不喜欢她。”她单手支撑下巴,像在深思什么,喃喃道:“如果只是单纯不喜欢就好了。”

    什么意思?他不解地看着她。

    “啊,要来不及了。不好意思,我要出门了。”她将麻将盒收好,对他一点头。“折迭桌等我回来再收就好了。”

    他点点头,不便继续逗留,自行告辞。“那我先走了。”

    出屋按下电梯按钮时,唯一的那部电梯正好从二十八楼向下,且走且停,好不容易到了一楼,又以断断续续的方式缓缓上升,在电梯门前等了将近五分钟,他皱了皱眉,转身决定爬楼梯上去。

    c座的门在此时开了,她换好衣服自屋内走出,见到他,微微一愣。“你还在?”

    “嗯。就要不在了。”他顺手替她摁下往下的按钮,朝她的方向挥一下手,踱向楼梯口,临走前回眸瞥了她一眼。她的穿著很随性,不像要出去工作话说回来,她到底是以何为职业,怎么平常时间还有闲在家打牌?

    他们之间的距离虽只一层楼,他对这位芳邻却还是不甚了解啊。

    家里经营的是间小小的乐器行,所以他从小就跟音乐结下不解之缘。

    七岁的那年,他对那台乌亮又能发出声音的机器感到无比好奇;黑白相间的琴键,用手指轻轻一按就有声音跑出来,多么奇妙。

    于是他开始学习钢琴,并且喜欢上它。

    十岁的那年,他加入学校的音乐队,对那台好像一片片银色瓦片铺成的乐器感到无比好奇;用琴槌一敲,叮叮当当,清脆得像敲击星星的声音,多么好听。

    于是他开始学习铁琴,并且喜欢上它。

    十二岁的那年,他对于自己被调派为乐队的手风琴手而欢快,因为他早就对这乐器感到无比好奇;一只手按琴键,一只手拉风箱,音符就在一来一往间诞生了,慵懒而悠扬,多么悦耳。

    于是他开始学习手风琴,并且喜欢上它。

    然后是吉他、长笛每样他都有粗浅涉猎,即使真正专精的还是只有从七岁那年开始学习的钢琴。

    二十八岁的今年,他搬入租赁的新居,认识了一位住在楼下的新邻居;她每早八点半到九点半会到楼下健身房骑脚踏车,拥有一个据说性感的手机吊饰,一双报废的高跟凉鞋,常像赶场一样在电梯里解决不知是早餐还中餐,有时说话无厘头得让人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多么奇怪,奇怪得让他感到无比好奇。

    于是他开始接近她、观察她,并且也会喜欢上她吗?这似乎合情合理却又荒谬诡异的念头钻入脑中,使他困扰地微微蹙眉。

    的确,每次引起他兴趣的事物在几经观察之后都会为他所喜爱,可她是个活生生的人而非“事物”不能以常例度之,却又无前例可循。

    “那么今晚的节目就到此为止,最后要为你播放的乐曲是夏夜,来自禹乐乐,大禹治水的禹,快乐的乐,音乐的乐;专辑名称是凝,凝聚的凝,不是他的出道同音专辑宁静的宁喔。”

    耳中传入dj的声音,他才发现自己刚刚想得太过出神,居然忘了自己正在收听广播节目。睡前收听这节目是他的习惯,因为dj选的乐曲很适合夜晚聆听,而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

    “希望所有听众朋友都有一个愉快的夏夜,倒挂音符我们明晚再见。”

    唧唧蝉鸣声伴随轻柔的音乐自喇叭中透出,他以双手为枕躺在沙发上,眼睛漫无目标地仰望天花板,心情平静愉快以及温暖。一曲播完,节目结束,他以遥控器关掉收音机,起身走向厨房。打开冰箱想倒杯水喝,孤立在第二层的那盒新鲜生猪排又一次提醒了自己的不自量力,他微一皱眉,表情变得有些烦恼。

    懊不该再试一次?考虑了近一分钟,内心依然不豫。

    不过,最终他还是没白费力气,而是很有自知之明地放弃了。

    叮咚。门铃响时,她正在翻冰箱准备晚餐材料,自冰箱门后伸长颈子,有些疑惑会是何人来访。

    棒壁的孟老太太、对家的陶菲菲、甚至是管理员她都想过,就是没想到真正出现的会是沈宇。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抬手打招呼。“嗨,有什么事?”

    他手提来自超市的塑胶袋,沉默了几秒,像在思索该怎么开口,最后干脆直接将手上的塑胶袋递上。

    她微讶接过。“这是什么?”

    “猪排。因为一些缘故我昨晚买了,但没办法做,丢掉又太浪费,可以送你吗?”他有点尴尬地补充一句:“保证不是有问题才要脱手。”

    她奇怪地看看塑胶袋,再看看他。“能不能问是什么缘故?”

    他又沉默好几秒。“可以的话我不想回答。”

    “喔,好吧。”她耸耸肩,也不强人所难。

    “那再见。”

    “再见。”

    既是不想回答的缘故当然就是很难启齿的缘故。

    这次教训使他惊觉自己竟是个耳根子颇软的人,不然不会因为无意间听到一位揪着女儿去买菜的中年太太说的一句夸大话而受蛊惑。

    “炸猪排这种料理实在太容易,自己随便做做,不但比外面好吃又健康。”

    好吃又健康。明知这种怪谈就像“轻松又好赚”一样,还没出现在世上,而他居然还鬼迷心窍,催眠自己没有任何可笑弱点,以为那说不定还能就此改善。

    事实证明目前他自我催眠的功力完全不到家,梦作得太美。

    叮咚。门铃响时,他正将炉子熄火,自厨房门后伸长颈子,有些疑惑会是何人来访。管理员吗?或者难道是她?

    打开门,见到来人果然如自己所预期。这次她没抬手招呼,因为她手上端着个盘子,盘上还冒着热气的是炸猪排?

    “嗨。”她将盘子递上。“请你吃。”

    他伸手接过,因出乎意料而有些愣愣的。“谢谢。”

    “炸猪排算是我的招牌菜,所以味道应该还不赖。”

    他眼睛盯着手上的盘子,内心五味杂陈,错愕、惊讶、困窘、高兴,外加一点感动;但说来说去,能表达的还是只有那句:“谢谢。”

    炸猪排,金黄酥脆的炸猪排,睽违已久的炸猪排欢乐无限的炸猪排啊。

    “你在煮东西?”她仰头嗅嗅。

    “对。”

    “不然这样,你把你今晚的菜色分一点给我当作交换。”她扬扬下巴。“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很不好意思白白受惠,不过你其实不用有这种反应,因为那猪排是你出钱买的。”

    话不是这样说他本来差点要这么接话,但想想这根本没什么好争论,因此只是很简单地说:“你等一下。”转身进入厨房。

    过了一会儿,他端着一个小木盘走来,盘上有个茶碗,那是

    “茶碗蒸?”

    “对。”

    认识的男人个个远庖厨,他是第一特例,因此她很有兴趣地垂眸打量茶碗。“可以研究一下吗?”

    他有点奇怪,但没阻止。“请便。”

    她接过茶碗,掀开碗盖检视内容,神态流露赞叹。“你的蒸蛋表面光滑得好像护肤杰作,真有一套;不像我的蜂巢蛋,简直像用变种鸡蛋做的。”

    “没什么,只要运用一些技巧就行了”他戛然止话,双眼微瞠,单手半摀住难为情的表情,不敢相信自己竟为这种小事感到得意。

    在他心中,茶碗蒸跟炸猪排的料理段数可是level1比level99,眼前的情况不止像在鲁班门前弄大斧,简直像要跟鲁班单挑。

    没发现他的突然沉默,她又问:“你除了茶碗蒸还会什么?”一人独居烧菜最怕吃不完,因此总不能准备很多菜色,如果能跟别人交换嗯,光想就觉得美妙。

    他当然不明白她在打什么主意,只是尽力背出自己那写不满一页的食谱:“蛋包饭、蛋炒饭、时菜炒蛋荷包蛋、白煮蛋”

    她偏头瞅他,眼底掠过笑意。“你是喜欢吃蛋还是只会做蛋?”

    他停顿了两秒。“都有。”

    “那你会不会蚂蚁炒蛋?”

    这次是足足五秒。“那是什么?”能吃吗?

    “就是肉末炒蛋,跟蚂蚁上树里的蚂蚁一样。”

    “你取的名字?”

    “我发明的菜。”

    他点点头。嗯,她取的名字。

    她脑中陡然蹦出一个想法,脱口问道:“你该不会有生肉恐惧症吧?”

    他没说话。于是她知道自己猜对了。

    “怪不得。陶菲菲我是说住我对面的邻居也是这样。”其实她还是不太懂为什么有人不敢料理生肉;照陶菲菲的说法,是因为血淋淋的很恐怖,连想到要碰都会发毛。“能告诉我具体原因吗?”她很感兴趣地问。

    他头一次仔细思考起,最后得到的结论是:“很难用言语说明。”顿了顿,好奇地问:“你那位邻居是怎么解释的?”

    “喔,那是个可以长话短说的故事。她家以前养过一只猫,从小时候开始养的。某年暑假,她弟带了他女友托养的小白鼠回家。有天下午,她从房间走出来,发现老鼠从笼子里跑出来了,而猫就站在牠正前方看着牠。她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抢救小生命,老鼠动了动,猫就逃了。”

    “猫?”就逃了?是她说错了还是他听错了?

    “对。”

    那肯定的语气使他一时以为自己才是逻辑错乱的那个。“你不觉得奇怪?”

    她想了想。“是满奇怪的老鼠到底是怎么跑出来的?”下次再问陶菲菲好了。

    “好,猫逃了,这跟生肉恐惧症什么关系?”

    “家猫从小娇生惯养,所以不会抓老鼠;她从小没进过厨房,所以不敢料理生肉。”

    好像有点道理。他正在沉思,却又听她一语打破:

    “可是这个理论有漏洞。”她指向自己。“因为在我搬出来住之前,我全家没一个人会进厨房,除了帮佣的陈妈。”

    他有点惊讶外加无话可说最后决定离题:“你很喜欢作菜?”

    “算喜欢吧。心情好的时候,我喜欢炸点东西。不过我只学自己爱吃的菜。”

    脑海中如走马灯般浮现之前曾与她一起出现的食物,炸猪排、汉堡肉、炸鸡排、大蒜面包、蛋饼

    “为什么那次你会为我多准备一份薯饼?”当他意识到时,话已出口。

    “喔,因为你每次都一直盯着我那份,一副很想吃的样子。”

    “是吗?”

    “是啊。”

    “但是在你家门口那次,我真的没有想吃脆笛酥。”总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

    “是吗?”

    “是的。”

    哔炉上烧了很久的开水壶自厨房内发出刺耳尖鸣,像在抗议他们的对话比它的单音还缺乏创意。

    她识相地略一颔首。“那我走了。”顿了顿,又留下一句:“对了,如果你想吃炸猪排,不一定要自己动手,很多地方都买得到。”

    “我知道。”他已后悔了,很多次自己竟敢妄想自制。

    苞她道别后,他锁好门走向厨房,看见开水壶下通红的火源,不觉想到她方才说:“心情好的时候,我喜欢炸点东西。”

    那心情不好的时候呢?扭熄了火,他忍不住好奇地想。

    只是还真有点难想象,她也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

    拉开碗柜拿了双筷子,他夹了一小块猪排入口,细细品尝。

    嗯好吃。胸腹间那暖烘烘的感觉,他想,是来自食物的微烫吧。

    享用了一顿充分满足口腹之欲的晚餐,当晚好像该能安然入眠,进而一觉到天亮,可惜这并非定理。

    床头的闹钟还没响,他已自动醒了。不同于以往的是,时间为早上六点半。

    比平时早起十五分钟的原因,是他作了恶梦。从以前开始,每碰到会使他困扰的事,隔天早上他通常会在恶梦中醒来,不过这恶梦的案例比较特别就是了。

    在阴森森的迷宫里团团转说穿了只是个老套到不行的恶梦,而且根深蒂固?嗯,大概可以这么形容。当年踏入现在的工作领域不久,他遭逢一些挫折,那梦从此潜伏在他体内,偶尔苏醒一回,却找不出什么原因;而他早已习惯,也习惯在醒来后喝一杯浓茶强迫自己清醒,即使他非常不喜欢那苦涩滋味。

    走到厨房泡好一杯茶,等待它变难喝的期间,他趁机梳洗一番。

    叩、叩、叩、叩。

    听到敲门声时,他刚穿好衣服走出卧室,一时还以为是自己听错,抬头看眼壁钟,猜想门外的访客是顾虑自己这时间或许还在睡,因此没选择按铃。

    打开门,有点意外又有点料到似地,见到孟蕴真。

    “早安。”她说。

    “早安。”

    “我想你现在差不多也要下楼运动了,所以来告诉你一声,健身房的门有问题打不开,要晚点才会有人来修,不用白跑一趟。”

    他一愣,没想到她会特地来通知自己。不过,她不都八点半才下楼运动?

    她打量他一身打理妥当的模样,问道:“你都这么早起?”

    他没多做解释,只是说:“你也起得很早。”

    “只有今天而已。因为我看到很大的辣椒。”

    “什么?”以为自己听错。

    “跟我差不多高的墨西哥辣椒圈。”她在头顶比一个高度。“铺在披萨上的。”

    在discovery频道看到的?还是金氏纪录博物馆?脑中一连转过几个念头,才想到最合理也最简单的那个。“你是指在梦里?”

    “当然。”她微一皱眉,似乎心有余悸。“被披萨追杀的恶梦。”

    他缺乏概念地问:“那它的行走方式是?”

    “滚动。”她又是一皱眉。“一整个还没切片,体积跟摩天轮一样。”

    听来的确惊人且夸张。他暗自想象,顿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没那么险恶。

    “看来你昨晚应该睡得很好,气色不错。”她的评语令他又是一愣,还没回话,她紧接着离题一问:“你想好今天午餐要吃什么了吗?”

    “还没。”

    “那,”她自口袋中抽出一张纸。“吃披萨如何?我有买大送大的优惠券。”

    马上在现实中报复吗?他了然地点点头,不介意助她一臂之力。

    敲定口味和用餐时间,两人互相道别,中午再见。

    必好门上好锁,回身的瞬间,不经意瞥见自己在门前连身镜上的身影,他动作忽地一顿,凑上前仔细端详,十分狐疑。

    气色不错?是这样吗?不过这略带弧度的唇形,是自何时起附身的?

    对镜无语许久,他终于决定放弃拆解这无解题目,走到厨房准备吃早餐。

    思及她与自己一样今天都是因恶梦而早起,他觉得莫名又感到好笑,不知这算不算一种默契?在这念头之后,才后知后觉想到刚刚忘了谢谢她前来为自己报讯。

    每次她出现,好像都为自己带来好处啊走到水槽边,见到流理台上的茶杯,才发现他已全然忘记自己泡了茶的事。

    伸手拿起那杯只余微温的茶,没犹豫多久便将之尽数倒入水槽中,因为已经不需要一杯苦茶来破坏变得愉快的心情。

    短短几句对话就能扭转情绪,这么神奇的事,他没想过,却居然遇到了。

    那个早上,他没下楼健身,也没做其它事,难得地只想躺在沙发上无所事事,等待午餐时间到来事后回想起来,那样的心无旁骛,似是出于期待?

    而这样的期待又是出于什么,却还不是当时的他所能洞悉的。

    披萨之约结束后,两人再次碰面是在三天之后。

    叮!电梯门开,这次是在一楼,他出她入。

    两人皆脚步一顿,互相一点头算是招呼。脑中出现一个念头,她忽然发问:“你吃榴槤吗?”

    “吃。”回答了才想到她可能有的用意,他目光在她手中的提袋上晃了一圈。

    果然见她举起那拉炼上得紧紧的提袋,简略地说:“我买了一个,一个人可能吃不完,分你一点如何?”

    薯饼、咖啡蛋糕、炸猪排、披萨现在是榴槤。他们之间的“交流”怎么好像每次都跟食物脱不了关系?而他当然不好意思再受惠,毕竟榴槤不是什么廉价水果,但还没来得及开口婉拒,她已走入满载的电梯,对他挥了挥手。

    “你可以慢慢考虑,晚饭后我再问你。”

    电梯门关上,开始上升。到达家门口时,她才赫然想起自己忘了问他晚上会不会在家不过无所谓,大不了明天再问一次。

    才刚把从超市买来的食材收入冰箱,对讲机就响了。

    “孟小姐,孟先生来访,要请他上来吗?”

    又是孟先生?她有点诧异,因为距上次见面才没多久,他工作繁忙,很少能这么密集造访的。

    “好。麻烦了。”切断对讲机,她走到厨房,依然泡两杯茶。

    叮咚!将茶包在热水中抖了两下,门铃正好响了。

    她将茶杯端到餐桌上才去开门,入眼的访客果然是两位没错唔?

    “小妹!”这个笑容满面、用力挥手的人没错,但他旁边的那位

    “嗨,好久不见。”打扮入时的男人对她帅气一笑。“打搅了。”

    “喔。你好。”她朝他点点头。“进来吧。”

    孟蕴生迈入屋内,帮自己跟好友各拿了一双拖鞋。

    “小妹,今天我来摆麻将桌吧。”待她锁上门转过身,见到的就是兄长拍拍胸脯自告奋勇的模样。

    她盯着他几秒,像在研究什么。“你失业了?”

    “怎么可能!”他微恼。“我一定要失业了才能来拜访我亲爱的妹妹吗?”

    她直接忽略他的问题,点出另一个问题:“又是三缺一。”

    “不要紧啦,你楼上不是还有个牌友吗?”很明显的,今天是为雪耻而来。

    可惜现实总是无奈。

    “他刚刚出门。”

    “啊?”他傻眼。“这、这”跟他计画的不一样啊“不是这样的吧?三缺一你还找我来?”被他拉来的牌搭子双手环胸,表情不是太愉快。“不然你找方季蕾来凑桌吧,我记得她也会打麻将。”

    “她今天有通告。”语调隐含僵硬。

    是吵架了吧。她轻易猜到,没说什么,转身走入厨房准备为自己倒杯饮料。

    “算了,就在这里休息也满不错的。”帅气男人在沙发上坐下,眼神别有用意地闪烁着。

    见他一直注视厨房的方向,孟蕴生慢慢瞇起眼打量他。“你这花花公子别想打她的主意,听到没?”

    “哈、哈!被你叫花花公子还真让我有点心惊。”这家伙一提到自己妹妹就会忘记自己换女友的速度跟他不相上下。

    孟蕴生呸了一声,随即露出诡异的笑容。“不是我吹牛,像你这种人我可是看多了。不过,你根本就不了解她。告诉我,你喜欢她什么?”

    “很多啊。”长得漂亮这个重点他当然聪明地略过不提,滔滔不绝地说:“她整个人看起来就很有典雅气质的样子,而且个性温和,不会发脾气”发现孟蕴生随自己的叙述而表情变得越来越奇怪,他不解地问:“怎样?我说错了吗?”

    “是说错了。”孟蕴生再也忍不住地哈哈大笑。“而且是全、错!”

    他在孟蕴生肩上捶了一拳。“少来了,以为用这种烂招就可以骗到我哦?”“相信我,句句属实。”孟蕴生猖狂得彷佛自己得到了压倒性胜利。“而且我敢跟你打赌,她连你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不可能。他差点要将这三字说出口,但忆起她适才见到自己时的反应的确称得上陌生。于是决定还是别将话说得太满。“就算是这样,今天重新认识也可以。”

    “别作梦了。”听他说来说去就是不放弃那鬼念头,孟蕴生霍地站起身走到厨房门边,对里头喊:“小妹,你在干嘛?如果在准备茶点的话就不用了,我现在就要拎那头发情的豺狼走了。”

    “喂,混蛋,你在胡扯什么!”他好气又好笑地跳起来,抓起脚下的拖鞋玩笑式地往他身上掷去啪!孟蕴生闪开了,但确实砸中了人。拖鞋从刚走出厨房的孟蕴真右颊滑下,顺便打翻她手上装满水的制冰器,地毯瞬间湿了一大片。

    时间冻结在这一刻。

    “不是要走?”最后是她先打破那不祥的沉寂。

    肇事者一脸尴尬。“呃,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对对,他真的不是故意的,蕴真,你别生气别生气!”孟蕴生连忙安抚。

    “实在很抱歉为了表达我的歉意,请容我请你吃顿饭。”边说边放电。

    孟蕴生瞠大眼!这蠢材在这节骨眼上还满脑子馊主意,要是、要是

    只见孟蕴真看也不看他一眼,面无表情地径自走向桌边,拉起上头的提袋,兹一声打开拉炼,单手探入,俐落一捞,取出一个包着网状袋的榴槤?!

    “信不信榴槤可以毁容?”

    话说完不到一秒的时间,有两个男人夺门而逃。

    连电梯都不等,他们头也不回地冲下楼梯,到了一楼才敢相顾喘息。

    良久之后,其中一人才沙哑地说:“现在你还觉得她个性温和,不会发脾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