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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是一只猫妖,住在紫河镇。我活了很久,久得我都已经忘记自己多少岁了。我的生命延续至今,是因为我还没有等到要等的人。姥姥对我说:“蓝樱,记住,那个凡人出现之时就意味着你成仙的时机到来了。”但是姥姥施了咒语,我只有在夜晚才能化成人形。
交错的小巷和绵长的街道摆满紫河镇。紫河贯穿整个小镇。月色弥漫时,紫河的表面会散发出紫色的光芒,绚烂而神奇。这条神秘的紫河就像我一样,只有在阑珊黑夜才能释放。我每天沿着紫河走来走去,微微仰起头,四处张望,等待着那个会让我懂得情爱的凡人出现。太阳从东向西,上升落下,循环无数,我依然没有等到那个人。我的心情从好奇变为悲凉。等待是一种苍凉的姿势。我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仰头张望这种姿势?
某个青色早晨,我遇到了第一个主人。他是一个少年。小巷的角落里,他将我轻轻抱起,然后带回家。他抚摸我,帮我洗去满身尘埃,在我脖子里挂上一条水晶链。我们面对面坐着,他凝视着我,专注地凝视,然后眼里有东西在闪烁,透明好看,我知道凡人称之为眼泪。听说那是一种充满感情的水。我猜想我懂得情爱之后这么好看的水会不会也荡漾在我的眼睛里。
少年的眼泪,是为我而流。而我只是被他捡回家的一只猫。我想他或许就是我要等的人。于是我决定安静地跟着他,不逃离。夜色降临的时候,他喜欢带我去散步,走在紫河边上冷清的街道上。从夕阳染红紫河走到月儿微笑。月光倾泻,紫光照入我脖子里的水晶链,我跟在他后面一直走,我们的影子重叠在一起。我的心里有一条湖,随着紫河泛起轻微的涟漪。
少年抬着头,看着天空。于是我也抬起头,仰望天空。那是我向往的地方,只要他教会我情爱后,我便可以飞向那里。我看到天上有人在微笑着,招着手,那是姥姥。有一架飞机挡住了姥姥的笑脸,像鱼儿一样穿梭在空中,然后轰轰的声音渐行渐远。
二
夜深入骨髓的时候,我将咖啡泡进水杯,开始写小妖蓝樱的故事。善良的小妖懵懂地等待着那个让她懂得人间情爱的凡人出现。
18岁,等不到我要的爱情,逃不出妈妈的五指山。我掐着手指数着年华,等着那个将我从五指山下救出的人出现。我坚信爱情是有魔力的,可以震破妈妈的五指山,然后我获得自由。这种相信,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就像我从来没有怀疑世间不存在永恒。容颜会随时光流逝而衰老,情爱会随生命凋谢而消失。但我仍然憧憬不会永恒的爱情。爱情长着一张怎样的脸,我看不清。但我可以想象。我无数次想象未来就会降临的美丽爱情。或许,那个人,拉着我的手进行一场浪漫而狼狈的私奔,这便是爱情。或许,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话亦是我们的爱情。
妈妈将我从梦境中抓了回来,催我吃早饭。我半睁着双眼下床,脑袋一片空白。我的妈妈一直将我压在她的五指山下,自我有记忆以来。我迷恋上坠有十字架的项链,渴望戴上它,嚣张地走在人群里,大摇大摆。可是,我只能在脖子里藏着妈妈强行要求佩戴的护身符。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我将音响开到最大,跟随我最爱的山羊皮放肆歌唱,光着脚丫使劲摇摆。我伪装着我的乖巧,每天换上睡衣睡觉,准时起床,喝掉牛奶。可是,我的妈妈已经渐渐老了,跟不上女儿的脚步。她不晓得她的女儿已经可以奔跑,喜欢粗暴的音乐,喜欢十字架项链,喜欢颠倒时差,睡到太阳下山。
高考完的这个夏季,我依然被压在五指山下,仰望着拥有温柔眼神和慈祥笑容的妈妈。吃掉两只荷包蛋是每天早晨必须做的事,就像西方人做祷告一样。吃了那么久的荷包蛋,我仍然无法逼迫自己喜欢上吃那包裹着黄色的光滑生鸡蛋。我拼命在脑海里寻找昨晚的梦境,以减轻吞咽荷包蛋时的痛苦。对于记忆,有时真的无能为力,我怎么也想不起昨晚的梦境,只记得昨夜写了一个叫蓝樱的小妖。
顾小旻在我吃完第一个荷包蛋的时候来找我,很礼貌喊妈妈阿姨。妈妈很喜欢他,见到他,脸上立马堆满笑容,亲切地说,旻旻来啦,带我们素素出去玩啊。然后我顺理成章地逃离了这个家。居然是被顾小旻这个家伙救了,这让我很郁闷。
我们在家门前的街道上散步。街道扭曲着身子,使我看不到尽头,虽然这条街已经走了很多遍。我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处于活跃状态。我突然在心里萌生了一个荒唐的想法,或许我的爱情正伫立在街道的尽头,以一种神圣的姿态迎接我。于是我加快了脚步,快速穿越这条街,忽略了身边的顾小旻。
当走到尽头,死胡同横亘在眼前,我心里的火熄灭了。或许就像电影里的一样,它在身后,只要转身就可以看到。于是我心里的火再次点燃,迅速转身。当顾小旻那张脸赫然出现,我心里的火彻底熄灭。原来电影和生活千差万别。
我埋怨地说,你怎么突然出现,吓了我一跳。
你跑掉了,我来追你啊。他笑得灿烂。
我沉默。然后我们将街道反过来走。街道旁的花店老板热情地跟我们打招呼。我们走进去。
花店里的蓝色妖姬很美,骄傲地仰着头。喜欢蓝色已成为我的一种习惯。清澈的天空染上蓝色,很美。所以,蓝色妖姬也很美。我以前疯狂想过,如果人类流淌的血液也是蓝色的,一定也很美。
我们在这条斑驳的熟悉街道上来来回回地走。他用身上的钱币换来两根千层雪。我们是如此地默契。我只是说了句好热,他便匆匆跑开,然后递给我千层雪。他知道我最喜欢的冰淇凌,然后陪我吃它,陪我爱上它。在千层雪融化之前,我啃掉了它,残留一些在嘴边。他拿出纸巾替我擦嘴。我突然听到心里传来慌乱的脚步声。我真是一个邋遢的孩子。每次吃千层雪都会弄脏嘴。而顾小旻笑容干净,嘴巴懂礼貌。他随身带纸巾,吃东西的时候很文静,不像我那么粗鲁。他穿白色的t恤,白色球鞋在阳光下刺目地耀眼。我一直嫉妒他,我的妈妈毫不吝啬地夸奖一个男孩子,甚至比自己的女儿还多。
最让我气愤的是,我在弄脏自己的嘴巴后,竟然习惯性地等着他替我擦嘴。我知道,未来的某一天会有个人出现代替他,然后我一脚踹开他,狂妄地俯视他,猖狂并且放肆地大笑。那个人,也爱我喜欢的乐队,喜欢千层雪,不喜欢荷包蛋,会写情诗,睫毛很长,眼睛很好看,会带着我逃离妈妈的五指山,进行一场浪漫而狼狈的私奔,刺激而充满戏剧性,最最重要的是,他一定要比顾小旻优秀。可是,他什么时候走进我的生命呢?我等得好辛苦。瞧瞧,我又像坏小孩一样被顾小旻照顾了,我还表现得那么心甘情愿。可是,我已经足够长大。
这个夏天,什么都有可能发生,那究竟会不会发生什么呢?在我走进大学前,发生点什么吧。在天色变灰之前,顾小旻将我安全送回五指山下。我沮丧地转身。说再见在不懂礼貌的我看来显得如此多余。他从我身后跑上前,在我手里塞了个信封,然后说了声再见,很快地跑开。
三
在妈妈离开我的房间后,我从床上跳起,迅速启动电脑。
耳朵里山羊皮的saturday night在重复跳跃。“saturday night,and we"re gonna have a party”我一直渴望着有这样一个聚会,播放粗暴的音乐,所有的人随着节奏一起跳舞。可以踮起脚尖,轻轻摇摆,也可以扭动身躯,使劲跳动。在这里,没有舞姿的美丑,只有一群放纵的自由灵魂。
我的激情被唤起,准备继续写小妖蓝樱。善良的小妖,她还在等待。
“我也在等待,等待那个救我的人。”我对蓝樱说。
“but it"ll be alright。”山羊皮说。
“嗯,一切都会好的。”我对自己说。书桌前的窗帘在舞动,打破了安静的夜。我敲不出只言片语,无法延续小妖蓝樱的生命,在今天。
突然想起那个信封。我关掉电脑,坐在床上端详那个信封。那个家伙搞什么诡异,信封上没有一个字。信封在我的手上停留了不知多久,我揣着好奇打开,折成心形的信纸滑了出来。这个顾小旻什么时候多了根筋?蓝色的信纸上躺着蓝色的字,沾着蓝色的花瓣,好美。那是蓝色妖姬的花瓣。那些字全是字母和标点符号,在我眼前飞来飞去,缭乱了我的视线。
you’re so beautiful and lovely that you’re in my heart。you’re my angle。your smile makes me happy。i like you when we’re children。let me look after you forever,ok?
简单的语言,既不华丽也不哲理,却在我的床前飞了一整夜,阴魂不散。深邃的夜里,我清醒异常,拿着铁锹挖掘记忆。某些事若隐若现。
小时候我们一起养了一只白色的猫。它的身上镶嵌着星星点点的黑色,于是我们叫它点点。我们经常带着点点散步。我在左边,顾小旻在右边,点点在中间。带点点在黄昏下散步是我们放学后唯一的玩耍。可当点点留在我们身边不到一年时,它就死了。我目睹着它被一辆庞大的公交车轧过去,血肉模糊。我救不了它,我无法救活我们的点点。我一直哭,一直哭。
梦魇入侵,我总是能看到我们可怜的点点被大汽车轧过去,点点哭着说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也哭着说,点点,我们也想你。然后我生病了。我抗拒具有速度的车,抗拒乘坐汽车。坐在汽车里,恐惧几乎能将我吞噬。我坐在害死点点的车里,是我害死了点点。
阴影已在我的心里盖了片天。我无法挪走那片天。我成为一个有病的孩子,不敢坐车。十六岁那年,顾小旻治愈了我。他强硬拉着我跑到站台下,拖着我上了一辆公交车。当车有了速度,行驶起来,我的心再度陷入了漩涡。我又看到了点点,浑身是血,然后它哭着说它舍不得离开我们。我蹲下身来,啊啊地尖叫,放声痛哭。我不要见到点点,我怕,我怕。突然耳边多了一个声音,顾小旻说,素素你一定要战胜心魔。他也蹲下来,将我的手握在他手里。他的话,他的手成了一种镇静剂,我安定下来。公交上的人们高高地站着。我站起来,迎接他们奇异的目光。
那天我们不停地乘坐公交,直到末班车上只剩下司机和我们俩。我的恐惧已被车轮碾碎,消失在车后。我冰凉的手接受着顾小旻手心传来的温度。他用无味的纸巾擦我被眼泪弄花的脸。
然后将成功击败心魔的我安全送回家。我们肩并肩地走在一条很荒凉的路上,天黑得深沉,路灯散发出昏黄的光,不知名的树叶摇曳在风中,隐隐作响。我迷路了,不知道在哪里,不知道该怎样回家。但我知道,只要跟着顾小旻走,就能回到家。
我偷偷瞥了他一眼,他脸部的轮廓多了坚毅。他已经长大,在某个我不知道的隆重日子里。多么希望路变得无限长,这样我们就可以走好久,这样我就可以偷偷地看他久些,这样就可以将我们的身影留很久在夜里。
两年过去,我似乎已经遗忘了那时心存的希望。原谅我已经被考试逼的得了健忘症。原来那个我一直等的人就在身边,他一直骑着白马,等着我跳上马。只是我被蒙住了眼,看不见,还傻乎乎地东张西望。
顾小旻,我决定了,跟着你一直走下去,知道我们老去,死去。
四
hi。
hi。
顾小旻站在阳光里微笑,跟我说hi。不懂礼貌的我变得害羞起来,假装很礼貌地说了声hi。
看过了吗?他有些吞吞吐吐。
我点点头,不习惯此时的拘谨。于是,我野蛮地抓住他的手。
他的表情从紧张变为舒展。然后我们的十指缠绕在一起,名副其实地牵手。
云朵像棉花糖般柔软洁白。我这颗心划向他怀里的彼岸,然后安定。
我们的心贴在一起。
这个夏天最终还是发生了点什么。我的爱情到来,并且染上了蓝色,很美。
我们是如此默契。我嚷着好热,然后他买来千层雪。我闭上眼请,然后脖子里多了一条十字架项链。我可以戴上它,嚣张地走在人群里,招摇过市,并且牵着顾小旻的手,炫耀我的爱情。我骄傲地跑,淋日光浴。我说想听歌,他在我耳边轻吟“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我说好饿,然后我们去小餐馆吃麻辣烫,放很多很多的辣椒,我不时伸出舌头,不停吃,直到眼泪流了出来。他替我擦眼泪,擦嘴。
爱情,就是这么一回事。简单而美妙。
在夜苏醒的时候,我继续写小妖蓝樱的故事。
“其实那个少年就是你要等的人。”我对蓝樱说。
“我已经懂得什么是情爱了。我不想成仙了,我要陪着他,永远。”她微笑着。
现实生活中不存在永远。于是我把永远给了小妖和那个少年,让他们生命永恒,让他们的爱成为一颗恒星,闪耀在宇宙中。
五
其实,除了素素,我还有另外一个名字,蓝樱。
我就是那个生活在现代的猫妖,蓝樱。
我爱上了紫河镇,爱上了紫河,并且爱上了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