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那时花开

陆观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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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没有一个寒假,像大一这年这么漫长。

    我们依靠手机短信联系。每天,我都时不时盯着我的手机,生怕漏过什么。

    “汐汐,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我也是。

    “汐汐,我现在在看月亮,你的眼睛,笑起来,就像一轮上弦月。”

    这句话,好像在哪儿听到过。

    “汐汐,我们这里下雨了,我现在在西湖边上看雨,多希望,现在,你能在我身边”

    我也这么希望。

    当你遥遥地思念着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

    其实,很快我就发现,当你试图遗忘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如此。

    因为这两种滋味,我都尝到了,而且,刻骨铭心。

    好容易盼到开学,我和子默,又能见面了。

    小别重逢,那种幸福喜悦,非言语可以形容。

    我们就和所有的校园恋人一样,开始我们平常却异常纯真快乐的新学期。

    只是很快,子默就要面临毕业了。

    他曾经轻描淡写地告诉我,他在大三时就考过tofel和gre,姨父母原本帮他联系好毕业之后出国深造,但是,现在,他想缓一缓。

    我想,或许,我知道是为什么。

    现在的子默,一直在备考,准备考律师,他一向成绩优异,而且,思维缜密,头脑灵活。夏言说得很对,他是一块做律师的好材料。

    坐在他身边,我发现,他看书飞快,效率奇高。而且,还能忙里偷闲,一心二用地给我这个榆木脑瓜耐心讲解令我头痛不已的高阶函数。

    我的身边,都是这种天才,衬得我黯然无光。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我对这个曾经的冰山男的了解,其实还远远远远不够。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人不可貌相。

    对于这个曾经被我认为冷若冰霜,但绝对十项全能的秦子默而言,尤其如此。

    因为,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个秦子默,不仅是路痴,还几乎是个生活白痴。

    真不知道这么多年,他是怎么安全活到现在的。

    首先,他买东西从不讲价,怪不得校门口那些卖电话卡、卖小吃、卖碟片、卖书等等等等的小贩们看到他,都笑得那么欢快,敢情他就是一头呆头呆脑的待宰羔羊。

    还有,他洗衣服的声势,绝对是空前绝后。有一次,我跑到他宿舍,刚到门口向凡神神秘秘地向我招手:“嘘,别出声,我带你去看子默怎么洗衣服。”我跑到水房前蹑手蹑脚地偷看,就看到水房里一副空前热闹的样子,他站在那儿,手忙脚乱,旁边放着七大盆八大桶,然后,也不知道怎么放点洗衣粉,随便搅一搅,就飞快地把衣服拿出来。我掌不住大笑。他无措地站在那儿,一脸无辜。

    并且,他从不知道要把浅色的衣服和深色的衣服分开洗。我有点知道了,为什么他姨父母给他买的衣服几乎都是深色的,显然是有绝对的先见之明。我笑,我叹气,但是,心里是暖暖的,带着一些酸楚。

    以后,我一直帮他洗衣服,他帮不上什么忙,乖乖地,负责漂洗,负责晒。

    他从不关心那些八卦新闻。我和沙沙一向是不八卦毋宁死,因此,我喜欢唧唧喳喳跟他讲各种花边绯闻,奇闻佚事,他也一直好脾气地听着。突然,有一天,他不知在哪看到的报纸,疑疑惑惑地问我:“汐汐,黄宏和英达是夫妻吗,为什么英达排练黄宏要给他送棉袄?”

    我听得瞠目结舌,说给沙沙听,沙沙也大笑。

    他还挑食,从不喜欢吃刺激性的食物,遇到不喜欢吃的香菜,芹菜,洋葱啊什么的,就骨朵着嘴,小孩似的委屈,然后,细细观察我的脸色,再慢慢挑出来。

    从来,我们出去吃鸭血粉丝的时候,他都不要香菜。

    到现在,我去吃鸭血粉丝,也习惯性地说:“老板,不要香菜。”

    真不知道,那么多年异国他乡的生活,他是不是还是这样?

    除了一些宛如孩子般的生活习惯外,子默对我千依百顺。

    他经常陪我去打球,去游泳,去食堂吃饭,替我占讲座座位。

    每晚上自修的时候,他都给我带上一个苹果,然后,休息的时候,削给我吃。

    每天我下课,走下管理楼,一眼看到的,就是斜倚在那颗老榕树下的他,微笑着,手里拿的,不是橙汁,就是可乐。他知道我一向喜欢喝这些没有营养但对胃口的饮料。

    闲暇时,我们去逛街,去博物馆,去公园,我的包,永远背在他肩上,里面放的,都是我的百宝,而且,越来越多,他就那么一路背着,毫无怨尤。

    他还记得给我买我最爱的kisses,但是,kisses对穷学生来说,毕竟太贵,一两次之后,我执意不让他买,他略带歉意地说:“汐汐,以后,等我有了工资,天天给你买。”

    以后

    以后

    我从此不再吃kisses。

    沙沙曾经有点忧伤,但又不无释然地跟我说:“汐汐,我看到子默哥哥对你这么好,我也开心。”

    眼底还是有一点酸楚。因为,她从来不和我们一起上自修。

    一直都那么善良的沙沙。

    子默跟我有时候带着歉疚,想请沙沙出去玩或一起吃饭,她多半是拒绝的,但是,渐渐地,她也开始会开我们的玩笑:“我才不去当你们的电灯泡呢。”说完,冲我们扮一个鬼脸。

    我们笑,微微带点惭愧地笑。

    但是,即便是这么幸福的日子,我们也闹过别扭。

    那时的我,年少不经事,加上有些贪玩,矛盾的源头,多半归因于我。

    最严重的一次,子默三天不理我。

    那次是因为,临近的师大举办校庆,请来了余光中先生作讲座,我和沙沙一向迷乡愁迷得要死,再加上知道师大校园是著名的小资情调,而我们从没去过,因此,临时起意,一合计,脑袋一发热,就翘课偷偷遛去了师大。

    我完全忘了跟子默约好了下课在楼下见面。

    而我和沙沙为表示尊重,在讲座前关了手机,结束后,心情依然兴奋,一路笑着跳着走回来,完全忘了打开手机。

    快走到宿舍时,沙沙捅捅我,声音奇怪地:“子默哥哥。”

    我停住滔滔不绝的话头,抬头看去。

    他站在那儿,面如凝霜,一瞬不瞬地看着我。

    我有些心虚,但是,我依然一蹦一跳地上前,拉住他的手:“子默,我告诉你哦,今天我们去听了”

    他一把甩开我的手:“我问你,你跑到哪儿去了?”

    我呆了一下:“我们去了”

    他不听,很快截断我的话:“你手机为什么不开?”

    我手忙脚乱翻开书包,一看,关机,这才想起来,我有些歉意地看着子默铁青的脸:“对不起,忘了开。”

    他忍无可忍地朝我吼道:“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知不知道我为了找你找遍了全校所有的教室,你知不知道我打了多少遍你的电话”他深吸一口气,脸上满是谴责“林汐,你还有没有一点点责任感?!”

    当着宿舍楼下来来往往的那么多人潮,听着别人似有若无低低的议论和轻笑,我的脸上终于也挂不住了,我也委屈地大叫:“我不过就和沙沙去师大听了一下讲座,你干嘛这么小题大做?”

    良久沉默。

    突然,他缓缓开口了,语气冰冷:“看来,我一直还是高估你了,你还是一个无情无义没有心肝的笨蛋!”

    说完,头也不回,转身离去。

    我看着他的背影,很想叫住他,可是,我说不出口。

    子默不理我了。

    回到宿舍,欢欢先开口:“你到底跑到哪去了,秦子默担心死了。”自从我和子默谈恋爱以来,也不知为什么,她和小白兔已经完全跟他站到了同一条战线“他每隔五分钟就打电话来问,你回来没有,后来,我看到,他干脆就在楼下一直等。”她看看我的脸色“怎么,你没看到他吗?”

    我看到沙沙在朝她使眼色。

    我郁郁地躺在床上,打开手机。

    不一会儿,短信就一条接一条地跳了出来:

    “汐汐,你在哪儿,收到请回复。”

    “汐汐,你到底在哪儿,收到立刻回复。”

    “汐汐,你到底跑到哪里去了,我很生气。”

    “汐汐,我真的真的很着急,你快回来。”

    “汐汐,快回短信,我就不生你的气,快点!”

    我含泪看着,心里很后悔。

    可是,子默不理我。

    他不再来找我。

    每次下课后,我都要习惯性地看向那棵老榕树,空无一人。

    晚上,我和沙沙一起去上自修。

    我十分十分地,无精打采。

    沙沙看出来了,她劝我:“汐汐,这次是我们不对,他子默哥哥生气是应该的,你去找他,跟他道个歉吧。”

    我死鸭子嘴硬:“不去,就不去。他那么小气,心眼那么小,我干嘛去给他道歉?”

    但是,我的心里,早就说过一千个一万个对不起了。

    三天过去了,对我而言,漫长得像是三年。

    这天晚上,沙沙有事,我一个人,郁郁地去上自修,什么都看不进去,好容易支撑到九点,我叹了一口气,郁郁地收拾好书本,郁郁地下楼。

    走到楼下,习惯性地往那棵老榕树下看看。

    有个修长的人影伫立在那儿。

    我以为自己眼花了,揉揉眼,拼命揉揉眼,然后,如梦初醒,欢呼一声,奔了过去,一把紧紧抱住他。

    他也紧紧地回抱住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悄悄挣脱开他,看着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有挣扎,有无奈,但,更多的,还是深深的柔情。

    我吸了一下鼻子:“子默,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他叹了一口气,又紧紧揽住我:“真不知道我上辈子到底欠了你什么,”片刻之后,他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这辈子,我要这么被你折磨。”

    在他怀中,我偷偷地,满足地笑。

    过了两天,为了哄子默开心,我自告奋勇要给他烧一顿饭。

    我们先设法把原材料偷渡进他宿舍,然后,我找个理由登记一下也跟着进去了。

    在他宿舍,我兴师动众忙了半天,几乎搞得人仰马翻,因陋就简地,做出三个菜。

    蘑菇青菜,西红柿炒蛋,青椒土豆丝。

    夏言他们很给面子地,齐齐来捧场。

    子默的这些哥儿们,十分的够意思,一直都是。

    吃了几筷,照例都说好。

    是吗?我不信,我试吃了一下。

    蘑菇青菜太咸,西红柿炒蛋太甜,青椒土豆丝有点炒糊了。

    我微带歉意地,可怜巴巴地看着子默。

    他面不改色地,把菜全部都吃了下去。

    那天,他破例吃了三碗饭。

    那天晚上,自修完,我们坐在操场上,他抱我坐在他的膝盖上,突然,把头埋在我的颈窝,低低地说:“汐汐,以后,一辈子,都烧菜给我吃好不好?”

    我吐吐舌头,那他岂不是随身要准备一瓶胃药?

    但是,我搂住他的头:“好。”

    因为,从那时候,我就深深发现,子默十分十分地,缺乏安全感。

    骨子里,他非常非常渴望家庭的温暖。

    转眼,就到了五月,又到了毕业时节。

    从五月初开始,校园里就充满了临毕业前的离愁别绪,校园广播里,毕业骊歌开始一遍又一遍地反覆响起,校门口饭店的生意开始狂好,在学校里饱经沧桑的民国建筑群旁边的那个大大的草坪上,总是簇拥着一堆一堆照相的学生。当时的我,才念大一,对这种情景感触不深,但是,有时候,看到一拨一拨醉酒的学生蹒跚走过,听到我们宿舍后面的男生宿舍后半夜里齐齐地大声唱歌,还有时候,走在校园里,看到那些校园情侣们,在绿荫掩映下,一对一对,或卿卿我我,或黯然神伤,或抱头痛哭,我的心里,总会没来由一阵一阵的感伤。

    因为子默,也要毕业了。

    尽管,他准备在n市先待着,集中精力复习备考。

    但是,他毕竟很快,也要离开这个校园了。

    只是,我没有想到,还没等到他正式离开校园的那一天,我们就

    到了五月中旬的时候,我发现,子默的情绪,奇奇怪怪地狂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