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简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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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东西?”

    鲍孙映文当众把一份文件丢到公孙河岸的面前,语气讽刺又嘲弄。“你以为经过一点特训就可以写出象样的企划案了吗?”

    她真的不懂,爷爷为什么要重用像公孙河岸这种人?

    鲍孙家族没有人才了吗?

    想她公孙映文以第一名的优等成绩毕业自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她自认为以她的头脑,假以时日,要成为第二个经营之神不是难事。

    然而,她的能力却得不到爷爷的肯定,尤其在公孙河岸回来之后,她形同被打入冷宫的皇后。

    这可恨的重男轻女观念啊她恨不得能身为男儿身,如果她是男人的话,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在爷爷面前和那个粗鄙的家伙一争长短了。

    “不喜欢的话,你可以不用,老子不在乎。”公孙河岸满不在乎的说。

    她不敢相信她居然看到公孙河岸的神情比她更加嘲弄。

    “公孙河岸,你这是什么态度?”

    她蹙着柳眉,双拳握得死紧。

    如果不是有别人在,她会踢他一脚。

    不要怀疑!她真的会那么做!

    因为这个吊儿郎当的男人实在太讨厌了,她在心中第一百次、第一千次的发出不平之鸣,她不懂她老糊涂的爷爷为何要重用公孙河岸?

    “叫堂哥,我温柔的好堂妹。”公孙河岸嘻皮笑脸地说:“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你跟我温柔的好婶婶真是像哪。”

    已经有会意者偷偷笑了出来,这令公孙映文恼羞成怒,她当然知道她的母亲是什么德行。

    她马上想到了绝佳报复,登时露出一个笑脸,一个笑里藏刀的笑脸。

    “对了,好堂兄,要不要我说一些你高贵母亲的往事给你听啊?”她双手环胸,长腿交迭倚在u字型的会议桌旁,红唇掀起一个甜到令人头皮发麻的微笑。

    那些事情在公孙家是不准提起的,纵然每个人都知道。

    “不必了,我没兴趣听故事。”公孙河岸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怎么会是故事呢?”公孙映文轻快地微微一笑。“你母亲--哦,抱歉,因为你母亲和我大伯父并没有正式结婚,所以我不能称她为伯母,这点请你谅解。”

    瞬间,公孙河岸的嘴唇紧抿成一直线,他的眼眸跳跃着怒火。“三八!把你做作的臭嘴闭起来!”

    他生气了,公孙映文有种得逞的快意。“你生气啦,堂哥?一定是你母亲把她的热情都遗传给你了,所以你才这么容易脾气火爆。”

    炳,能够激怒这种q不高的人真是爽快。

    她老早说过,公孙河岸是扶不起的阿斗,爷爷偏不信邪,自以为可以用爱感动一颗离经叛道的心,她敢说,老人家将来一定会后悔的。

    “我叫你住嘴!”公孙河岸的双拳紧握,像是随时要出拳打人。

    他越火,公孙映文就越高兴,她完全不理会他的警告,继续讲她的,享受着激怒他的爽快。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午夜,你母亲一丝不挂的潜进我伯父的房里,就在那个热情如火的夜晚,你母亲怀了你,她天真的以为从此可以变成太子妃,没想到我爷爷却不接受她这个下人之女,她怂恿我伯父跟她私奔,生下你之后,他们殉情,派人把你送到我爷爷手上,然而你这个不该来到这世界的生命却不受欢迎极了,我爷爷根本不要你,他亲手把你丢到孤儿院去啊--”

    她恐惧的尖叫。

    鲍孙河岸双手掐住了她的颈子,几个人向前要制止他都制不住,她的脸色发青,她快死了,她真的快死了

    懊死

    她公孙映文居然会死在一个杂碎的手里

    啊好难受快呼吸不过来了她前世究竟是造了什么孽?她情愿被任何一个流浪汉掐死,也不要被公孙河岸掐死

    “不要冲动,公孙先生,您这样是犯法的--”

    鲍孙河岸的数名手下连同赶来的警卫人员硬是将他荚篇,然而他的双目狰狞,整个人像只野兽,也像一团巨大的火球,随时都会扑向她。

    “咳咳咳”公孙映文大口喘着气,连站都站不稳,整个人因为恐惧而颤抖不已,她抚按着自己的颈子,一手充满仇视的指着公孙河岸。“你这个混帐东西!我要告你我一定要告你”她要让他吃牢饭!吃一辈子!

    “你最好告死我!”公孙河岸恶狠狠的瞪视着她,眼睛像会喷火。“让我死在牢里,我的鬼魂绝不会放过你!”

    鲍孙映文睁大了眼睛,一时之间胆寒了。

    她怕了吗?

    是的,她怕了。

    他的狠话真的让她怕了。

    她看到公孙河岸夺门而出,像团燃烧的火焰,心里忽然感到不安极了。

    他会不会出什么事?如果他出事死了,他的鬼魂是不是真的会缠着她?

    自小到大,她天不怕地不怕,甚至比她弟弟映武还有胆识,偏偏她怕神鬼,怕一些无稽之谈。

    如果他真的死了,那他的鬼魂她打了个哆嗦,手臂爬满了鸡皮疙瘩。

    “执行长--”秘书轻声唤她。

    “什么事?”她显得神魂不定。

    秘书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上司一阵青、一阵白的脸色。“您的脖子好红,要不要送您去医院给医生检查一下?”

    “不必了。”她回神了,声音寒得像冰,修长的身子一旋,走回她的专属座位。“继续开会!”

    翻开档案夹,她对自己发誓,她不会被公孙河岸给吓到,她是绝对不会被公孙河岸给吓到的!

    ----

    提着帅气的男用公事包,公孙映文在夜晚十一点回到公孙宅邸。

    这是一栋外人看来都会称为豪宅的花园洋房,因为她过世的奶奶喜欢园艺,因此花园里草木扶疏。

    她最喜欢奶奶亲手栽植的一株樱花树,每到花开时节,她都会收集飘落花瓣做成干燥花,这是她对奶奶的怀念。

    她喜欢奶奶,从小就最喜欢奶奶。

    她的父亲公孙玉峰对爷爷唯命是从,是个一板一眼的男人,一心只想完成爷爷交代的事,心无旁骛,对她这个女儿向来不亲。

    她的母亲郭俐仪是个出身世家的富家女,嫁进公孙家,对于争权夺位的戏码最拿手,但母爱只放在她那个被宠坏了的弟弟身上。

    而他们的一家之主--她爷爷公孙应龙,自从当年把大伯逐出家门,大伯又殉情之后,老人家就一直活在自责和思念儿子、孙子的痛苦之中。

    好不容易,爷爷找回了心心念念的嫡长孙公孙河岸,自然把全部的心力都给了他,对于她这个对集团可以死而后已的孙女根本没放在心上。

    想到这里,她轻抚了抚樱花树身,想到奶奶总会耐心地陪她在这里玩,她就有无限感慨。

    小时候,每次她放学回来,奶奶也总会慈祥的拿出一颗糖果弯身递给她,然后摸摸她的头,证美她漂亮,这些温馨的回忆令她疲倦的丽容总算露出了一抹温柔笑容。

    如果奶奶还在有多好啊!

    她一个女孩子家这么晚还没进门,奶奶肯定会为她等门,还会温一杯热牛奶等她回来

    噢,不想了,她了无兴味地摇了摇头。

    想这些是没有用的,现实的生活是,她有个重男轻女的爷爷和母亲,有个公事公办,完全把她这个女儿当成公司总执行长在看待的父亲

    走进亮着两盏壁灯的光洁玄关,她套装口袋里的手机响起,看到来电者是她老弟,她很想不接。

    “姐!”无奈的接听后,她听到公孙映武的声音从很嘈杂的背景传来。“你快来酒吧!我打了一个议员的儿子,我刚已经跟他们说过了,我是大和集团的少爷,他们都不信,你快来帮我壮声势!”

    “壮你的头!”听到这种会叫人吐血的话,她忍不住对不长进的弟弟破口大骂“你去死!最好永远不要回来!”

    她想也不想的按下结束通话键,心情顿时感到又恶劣又挫败。

    不懂,又是不懂。

    不懂为什么一点责任感都没有的弟弟会被她母亲视若珍宝,明明就只是个混小子啊。

    映武勉强从家里捐了一堆钱的三流大学毕业,都二十几岁的人了还不学无术,身边的朋友都是冲着他的钱而来的,她实在担心再这么下去早晚会出事。

    不过,她其实不必太过担心,不是吗?

    反正映武一天到晚在出事,有时是大事,有时是小事,大事诸如撞掉一部百万名车,小事诸如搞大人家的肚子,有她母亲那么心甘情愿的在替他擦屁股,她这个姐姐根本不必杞人忧天。

    慈母多败儿啊,这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她母亲却想不通呵。

    回到房间,把公事包往床上一丢,她的手机又响了。

    她看也不看就接听,瞪着天花板,扬声恶狠狠的警告“听好了,败家子,你老姐我是绝对不会过去助纣为虐的,如果你不想看到爸妈去警局保你的话,最好快向对方道歉了事,听到了没?”

    语毕,还外加一声威吓十足的语助词。

    “是映文吗?”

    然而没有嘈杂的背景音乐,彼端,一道温柔而悲伤的妇人声音传来,让她足足愣了好几秒。

    这是谁?

    “不好意思,刚刚失礼了,请问您是哪一位?”对方的语气对她是既温柔又熟稔,然而她却完全认不出人家的声音来。

    “我是小芃的母亲。”温柔妇人说。

    听到这里,公孙映文立即坐了起来,精神全回来了。

    “原来是伯母啊。”笑容马上充盈了她的眼,她热切地问候着对方“好久不见了,您好吗?”

    方芃是她在哈佛的同学,两人同住一栋学生宿舍,感情好到每晚轮流睡对方的房间,当时的她们都有一股千金小姐的骄气,可是却臭气相投极了。

    方家在法国南部经营饭店,因为懒得舟车劳顿,所以方芃不喜欢回去,每逢假期,她的继母--也就是电话里那位自称是方芃母亲的好好妇人,总会不辞辛劳到美国来探望方芃。

    方母会在她们宿舍住上几天,替她们煮好多家乡菜让她们两个大女生解馋,这总是令她羡慕不已,因为她的母亲从来就不会想去看看她这个女儿过得好不好。

    “映文,这个时间打给你,不知道有没有打搅到你?”

    她爽朗一笑。“没关系,现在是台湾时间十一点半,不过我是夜猫子,都很晚睡,您不管多晚打给我都很方便。”

    奇怪了,她总觉得方母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好像哭了很久似的,难怪她刚刚一时之间认不出来。

    “映文,你是小芃最好的朋友,她总是念着你,嚷着将来要你做她的伴娘,所以我想我想这件事有必要第一个告诉你是这样的--”方家的女主人吴芝娴吸了吸鼻子。“刚刚医生宣布小芃已经不治了,虽然大家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你你不要太难过才好”才说完,公孙映文就听到对方失声痛哭了起来。

    她无法回神,脑中嗡嗡作响,好像有人突然在她脑门打了一剂麻醉,让她暂时不能思考。

    不治

    方伯母说小芃不治

    “不治”的意思就是一个人没办法医好,死掉了,才叫不治,不是吗?

    可是,小芃怎么会不治呢?

    那样活活泼泼、健健康康的一个小女人,去年她来台湾玩的时候,她还请了两个星期的假,开着车,两个大女生就这样环岛去了,一路上疯疯癫癫的,买了一车子的纪念品和土产。

    这样的小芃怎么会忽然说死就死呢?

    不不,她不相信,今天一定是愚人节,小芃最皮了,她一定是串通了她母亲来开她的玩笑!

    “小芃是前天在义大利出的车祸跟她跟她同行的同伴伤重昏迷小芃虽然急救了二十四小时,还是救不回来”

    耳边是吴芝娴夹杂着抽噎的断续说明,但是公孙映文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她拿着手机的手指已经变冷变冰了。

    她最好的朋友方芃死了

    方芃死了

    她感觉到床好像会转,坐在床上的她也跟着三百六十度的在旋转。

    今天,究竟是怎么样的一天啊?

    ----

    一路上,包括在机舱里,公孙映文那足以盖掉三分之二面孔的超大墨镜始终没拿下来。

    她的双眼已经肿得连她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所以她不想拿掉墨镜,不想看到镜子时提醒自己那件令人伤感的事。

    方芃离开了这个世界,此行她要去参加她的丧礼。

    她总是说她要去方家的度假饭店看看,没想到第一次的拜访居然会是在这种情况下。

    人世多无常,不是吗?

    去年今夜,同醉月明花树下。此夜江边,月暗长堤柳暗船。故人何处,带我离愁江外去。来岁花前,又是今年忆去年。

    她轻吟着一首她与方芃都爱的诗词,感触油然而生。

    “方芃、方芃,从今尔后,我公孙映文要和谁去追忆大学生活的种种趣事呢?我们这份夜夜促膝长谈的情谊,又有谁可以替代得了呢?”

    她问着自己,然而已经没有人可以回答她了。

    带着感伤不已的心情,她几乎没睡的抵达了法瑞边境。

    方家在蕾梦湖畔经营的度假城远近驰名,她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

    这个小镇坐拥白朗峰壮丽的山景与蕾梦湖的灵秀之气,水色引人入胜,一到镇上,她浑身的毛细孔就彷佛自动张开了,迎接着自然的气息与天地间的水气。

    体恤丧家的忙碌与悲伤,她自动自发拎着行李找到了与度假城距离不远的蕾梦庄园。

    秋阳里飘散着花草的气息,她终于摘下了墨镜。

    她动也不动,静静凝视着眼前那红色石墙和砖瓦屋顶的典雅建筑物,想象着方芃奔跑在其中的画面。

    方芃喜欢笑,有着银铃般的笑声,宿舍里常充满着她开朗的笑声,想必这栋房舍里也是吧?

    一抬眼,她看着二楼窗台上鲜艳摇曳的不知名花朵盛开,有种错觉,彷佛方芃会从那里探出头来,笑着对她招手似的

    猛回神,一张男性的面孔跃进她眼帘。

    门廊里伫立着一个男人。

    对方的身材高大挺拔、宽肩长腿,一身俊挺的黑色西服包覆着他乃劲有力的体格,炯亮有神的双眸正瞬也不瞬的打量着她。

    “你是公孙映文吗?”男人没有打量她太久,在她主动发现他的存在之后,趋前询问。

    她点了点头,总感觉方芃骤然辞世之事还震撼着她,她平时自以为是的精明足足掉了一半。

    “幸会,我是雷荣森,方芃的大哥。”

    男人对她礼貌性质的伸出了手,她被动的与他一握,顷刻间感觉到他的掌心厚实有力,还布满了粗粗的茧,这不是一双文人的手,但却相当的男子汉,她不由得注视着他。

    雷荣森--

    这个名字有好多的木。

    她不止一次的从方芃口中听过这个名字,他是方芃继母带来方家的孩子,和方家没有血缘关系。

    但是,她知道方芃和这个没血缘的兄长很亲,经常大哥长、大哥短的提到他。

    方芃的游泳是他教的。

    方芃的吉他是他教的。

    方芃的第一只宠物狗是他买来送她的。

    方芃第一次偷尝红酒是和他一起躲在仓库里喝的。

    方芃失去初恋那晚是靠在他怀里哭泣的

    这个男人对方芃而言别具意义,亦父亦兄亦友,甚至每次方芃提到大哥时那晶灿的笑眼,她都会取笑方芃是否有恋兄情结。

    而今天她终于见到雷荣森的庐山真面目了。

    她有种感觉,闻名不如见面,这个男人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

    他有一双英气勃然的双眉、霸气十足的野瞳、高挺的鼻梁和坚毅的唇线,体魄剽悍高壮,比例则非常均称。

    他不怒而威的俊脸透露着精明与敏锐,他像是浑然天成的领导者,然而另一股不是滋味却悄悄浮上她的心头。

    她知道,雷荣森没有在第一眼被她绝丽的外型给电到。

    从来,美貌就是她自恃的。

    她自认为是造物者精雕细琢的完美艺术品,身材窈窕修长,肌肤从来就不需要防晒也白皙无瑕,遗传自母系的自然鬈令她的大波浪长发显得妩媚极了。

    她是浓眉大眼的代表作。

    修眉、眼线与假睫毛向来是她不屑碰的彩妆品,她娇俏的挺鼻立体到常有人误以为她化妆时打了鼻影,而她的樱桃小嘴则得天独厚的拥有玫瑰般的色泽,只要随便抹抹护唇膏就动人不已。

    她通常是在第一眼就征服她想或不想征服的男人,如果连她姣好的外貌都无法在第一眼令男人为她而倾倒的话,不管她对对方有无好感,她都会有很不甘心、很不甘心的感觉。

    雷荣森是第二个让她感到不甘心的男人。

    第一个不用说,当然是连正眼也不看她的公孙河岸。

    然而公孙河岸带给她的挫败感并没有那么重,因为她同样也非常之厌恶他,不想用正眼看他。

    然而雷荣森却不同。

    他紧紧的抓住了她的目光,她却没能即时从他眼里读到类似惊艳的讯息或感兴趣的光芒。

    对她这个艳冠群芳的绝色美女,他像在招呼再乎凡也不过的一个女人,就好像,她沉鱼落雁的容貌很通俗似的

    “映文?是映文来了吗?”

    身后传来引擎尚未熄火的声音,同时公孙映文听到一个柔雅的女性嗓音在轻唤她。

    她马上转头,看到吴芝娴刚下车,一看到女儿的挚友来了,她竟感伤到末语泪先流。

    “伯母--”她也激动了,立即丢下行李趋前紧紧握住她的手。

    她忍不住的想,方芃啊方芃,得母如此,你这一生可以说已经没有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