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瑾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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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正经’瑾鸯

    感觉好像有半个世纪没有写序了,这工作虽不陌生,但不好下笔,以前的我总是嘻嘻哈哈的带过去上顶次我却笑不出来,原因是这书带给我的感受很复杂,而且它是自我出书以来,写得最满意的一本。

    写一夜浪漫,终生情时,夏炜宸只是个为了给徐圣宣解闷而创造出来的人物,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夏炜宸现在成了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俊逸、傲慢、大胆,同时兼具幽默、开朗、体贴的成熟男子。其实我本来想让他和简瑞瑶就那样过一生算了,但越想越不服气,因为我‘超级’不欣赏瑞瑶那种个性的女人,每次写到她,总想亲手掐死她算了,到最后,她还真的死在我手上了,虽然有点对不起瑞琛和炜宸,但我还是打从心底感到一种类似变态的满足感。(上帝宽恕我!)

    书里有个热爱麦克.杰克森的小角色,其实是我的干妹妹,她还特地拜托我把她写进序里,好啦!我现在写进来了,还算满意吗,千慧?她的名宇就叫杨千慧,忠实、狂热的麦克.杰克森迷,我们也是因为麦克说正确点,应佼是因为西洋音乐而认识的。当初她要求让她成为书里的一个小角色时,我还挺头痛的,因为不知道该让她和书里的主角、配角们产生什么样的关系,最后我原本混沌的脑袋瓜子终于发挥效用了,可见我的智商也没低到哪儿去嘛!(真是有够牵强,还带点不要脸的理由。)

    这故事其实是我看了某位作家(外国人)的作品应运而生的,两本书的共通点仅在于男女主角原是旧识,以及相隔多年后不情愿的结了婚,但请别急着指责我侵犯著作权,因为整个故事内容差距颇大。我看那本书时哭得唏哩哗啦,写这本书时也几次差点掉泪,别以为我泪腺发达,想看我真正悲伤落泪的人还得真有些本事才行哩!我不过是同情心氾滥罢了,我可以为了小小的感动而鼻酸,但真正读难过上民伤的时候,却连一滴眼泪也挤不出来,因此有人以为我冷血,其实我何等无辜啊!

    anyway,在这里我要感谢袁姐对这本书的肯定,也要谢谢我的朋友喜欢我的前两本书,我是个很单纯的人,一点点赞美就可以把我捧上天了,但请别利用我脆弱的个性。(我敢打包票,有一群人看到这句话会上吐下泄几个月。)

    今年的暑假结束了,想到这里我就想捶胸顿足,我到八月二十六日才算真正的考由兀试,而八月二十七日就注册、开学了!虽然我很混,但也没真正的玩过,老天什么时候才要让我好过啊?唉!反正也没辙了,那就继续写书吧!不管各位看了这本书后的反应如何,我都希望你们能继续鼓励我、鞭策我(不是叫你们鞭打我,我不是被虐狂),让我能越写越起劲、越写越有信心,也祝福各位平安顺心,今年的台风超级多,所以这点祝福是必要的。咱们下次再聊啰!

    ps:很难得看我写序写得这么正经吧!

    序幕

    让我赶上,求求你,一定要让我赶上!

    夏炜宸紧握的拳头搁在抿紧的历间,两眼盯着挡风玻璃外的路面及车辆,胃正不停翻搅、抽搐,像要把几小时前下肚的昂贵法国料理挤出。但没有一滴冷汗泌出,泄露他的恐惧。

    他不该丢下身怀六甲的妻子,独自一人到法国洽公,二十六岁的简瑞瑶婚前是简家的掌上明珠,父母极为溺爱,从不舍得让她做家事或出去工作,因此养成娇滴滴的大小姐脾气。结婚两年,富贵之家不愁吃穿,她的责任是逛街购物、与跟夏家有来往的贵妇交际喝荼,以及帮夏家生孩子,在所有人的眼中,她似乎颇能应付且喜欢这些任务,而且她对丈夫的爱意表露无疑,尽管她的丈夫对她的感觉仅止于喜欢和尊重。

    夏炜宸的心在狂跳,他一直无助的祈梼着。父亲夏昆德联络说瑞瑶去买东西时出了车祸,他马上推掉所有与珠宝买主的的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跳上私人飞机飞回台湾,他还不知道瑞瑶和儿子的情况有多糟,但夏昆德要他‘马上回来’,他心中便有了底。

    ‘不能再快吗?’他的声音冷静得异常,视线没有转移。

    ‘大约再五分钟。’夏家的司机紧张的说,不敢去看少爷的脸色。

    ‘我给你两分钟。’夏炜宸的口气虽温和却暗藏着不妥协,司机不敢反驳,尽己所能的踩足油门,扬长而去。

    白色被单下是简瑞瑶毫无生气的肢体,原本高高隆起的腹部已经平坦,夏炜宸觉得眼前的尸体不是他熟知的妻子。

    ‘我要看她的脸。’他沉声说道,隔着平台伫立在他对面的医生楞了一下,但随即遵照他的意思,轻轻掀开覆在尸体脸上的白布。

    夏炜宸忍住倒抽一口气的冲动,他瞪着简瑞瑶苍白、美丽依然的脸庞,没有任何伤口,血色已从她的颊上褪尽,即使没有伸手碰她,他也知道她的肌肤是冰冷的,他缓缓闭上眼睛,试图舒解内心深处交缠的愧疚与痛苦。当他张开眼睛时,医生已经将白布盖回去了。

    ‘我儿子呢?’他的声音沙哑。

    ‘很抱歉,我们也没能救活他,’医生低语着。夏炜宸再度闭上眼睛。‘尊夫人来到医院后不到十分钟,心脏便停止跳动,我们紧急为她剖腹,但孩子的脖子被脐带缠住,加上被车子撞个正着’

    没等医生说完,夏炜宸便转身离开了停尸间,他甚至没有勇气去看他血肉模糊的儿子。他人还没离开法国领空,他的妻儿就已断气,等他抵达医院,迎接他的是亲朋好友的眼泪和妻儿冰冷的躯体。

    他为什么不派别人去法国?他为什么要把瑞瑶留在台湾?瑞瑶是怎么溜出家门的?为什么没有人跟着外出就不会照顾自己?

    他倏地停下脚步,开始回想瑞瑶出事的原因。为了追一只可爱的流浪狗,她兴冲冲的尾随在它身后穿过马路,没有注意到当时是红灯,她听到急促的喇叭声后转身面向来车,即使对方紧急煞车,还是把她撞得弹开至少五公尺远。

    夏炜宸的双拳紧握在身侧,那只流浪狗是撒旦的使者吗?它奉命来带走瑞瑶和他们的儿子?虽然他了解整件事情的发生是因为瑞瑶太大意,但他拒绝接受,他责怪自己没有留在她身边,他是那么期待儿子的出生,如今却化成幻影。

    他回忆两年来的点滴,她是娇生惯养的,也是天真霸道的。他喜欢她的笑声、她的陪伴,她知道怎么制造气氛。夏炜宸曾是王老五集团中闻名的花心大萝卜,没有认真的爱过任何一个女人,但他很清楚瑞瑶不会接受被抛弃的结果,而他正巧喜欢她到愿意尊重她的地步,于是瑞瑶成了夏夫人。两年来,炜宸的桃花运不断,几度被别的女人挑逗得差点失去理智,但他却不曾出过轨。

    五味杂陈的情绪迅速窜升,包含了愧疚、自责、痛楚与愤怒,有那么一瞬间,理智警告他应该控制自己,但过了之后,从内心深处涌上来的怒吼冲出喉咙,他像个疯子握拳猛击墙壁,直到至亲好友冲上前制止他。

    ‘炜宸,冷静下来。’徐又璋从他身后抱住,有力的双臂紧紧钳制着他的上半身徐圣宣和黎邦咏则分别抱住他的腿,预防那双肌肉发达的长腿有任何行动。

    ‘放开我!’炜宸刚开始仍激烈的抵抗,他的指关节已经渗出血来,但他却不觉得痛。

    ‘夏炜宸!’简瑞琛来到修宸的面前,抬起他冒着胡碴的下巴,逼他直视自己的妻舅。‘这里是医院,请你保持安静。’

    修宸的情绪稍微缓和下来,但他的眼神依然狂暴,原先制伏他的三个男人都没敢放松手动。简瑞琛依然和他对视着,瑞琛的眼睛已哭红了,修宸的眼睛则因为过于激动和疲累而发红。

    ‘他们死了’炜宸喃喃说道,声音沙哑得令人鼻酸。

    ‘对,他们死了,你必须和我们一样接受事实。’简瑞琛自己的激动情绪已经发泄过,现在已恢复冷静。

    ‘我害死了瑞瑶和儿子’

    ‘你没有!’简瑞琛严厉的说,要烽宸打起精神。‘瑞瑶是咎由自取,我们都很清楚,当时你人在法国,发生这种事,你根本无能为力。’

    ‘就是因为我人在法国才会害死他们!’烽宸失控的大吼,眼神比刚才更为狂乱。

    ‘我明知道瑞瑶需要人照顾还把她留在台湾,如果我没去法国,他们现在还活着。’

    ‘即使你不在台湾,还是有很多人在瑞瑶身边,是我们把她宠坏了,我不准你扛下这个责任,你听到了没有?’简瑞琛大声说道,双眼再度淌泪。他跟父母一样溺爱妹妹,但他比他们理智多了,他知道什么时候该斥责、处罚瑞瑶错误的行为,即使她从不把哥哥的威胁当一回事。

    夏炜宸无言以对,俊美的五官因痛苦而纠结,但已不再试图挣扎,简瑞琛缓缓的放开手后,抓住炜宸的三个男人也慢慢的放开他。他跪倒在他们之间,将脸埋在自己的大手里,发出一声痛楚的嘶吼,全身也颤抖着。

    数秒过后,他仍没有抬起头,但感觉得到有个女人来到他面前蹲下,伸出双手抱住他,试着将他带进她温暖的怀抱中,不必看他就知道是谁:他一向视为姐姐的黎景鸯。他没有反抗,反而像撒娇的孩子般将头靠在她的肩上,吸进她身上的香味,失声啜泣起来。

    ‘全部哭出来,我知道这是你第一次失去自己在乎的人,我们都知道。’她的声音哽咽,一手轻拍他厚实的背,另一手轻抚他柔顺的发尾。

    夏炜宸真的哭了,懂事以来头一次因悲伤而痛哭,活了二十九年,他首次尝到失去白己在乎的人的滋味,潜意识里,他知道自己再也不会是以前那个开朗、乐天的夏炜宸了。另一双女人的手也环抱住他,接著有更多的手臂搭上他们,陪着他一起哭泣。

    这个令人伤痛的日子,是他最好的朋友们陪他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