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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束了和林瑞方的闲聊后,贝多芬回到聂封云的办公室,将今天带来的小说和漫画统统放在茶几上,准备慢慢消磨早上的时光。她很是努力地看了一套漫画后,却发现瞌睡虫在向她打招呼。她伸个懒腰,心想这沙发舒服是舒服,可惜就是长度不够,要她硬塞在这里头睡上个把小时,也是挺难过的。她记得聂封云曾经告诉过她,要是她真想睡觉,可以利用他的专属休息室好好的“休息”她这样打混过日的米虫,实在是没有资格谈“休息”二字现下,聂封云不在,刚好她又有这个兴致去“参观”、顺道使用他的床铺那么事不宜迟,想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上班这一个礼拜以来,她从来没有进去过聂封云的休息室,原因一,她用不上;原因二,那也算是他的房间之一,她一个女孩子和他又非亲非故,闯进他的私人空间,实在不是什么有礼貌的举动。
她打开了门,带着一颗好奇的心,以及有些倦意的身躯,踏进了第一步。
“哇,这就是他的房间啊!”她看着里头的装潢,不禁赞叹道:“真是个好棒的卧室啊!”她不会用豪华两字来形容这卧房,因为它压根就不像;她也不会用高雅来描述它,因为它根本就称不上。她之所以用“好棒”二字的理由再简单不过了一个卧室的最大功能就是拿来睡觉,而一个良好、舒适的睡眠环境对于一个极度需要睡眠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聂封云的休息室刚好就符合了以上几点。
首先映入贝多芬眼帘的是比她的双人床还要大上许多的“特大”双人床。她好奇地走上前,禁不住坐了上去试试它的柔软度。而后她觉得光是如此,并不能真正测试出这张床的优劣,因此她干脆脱掉鞋、袜,整个人横躺在上头,并且在床上翻了两翻,然后她露出神往的神情。
“天啊,聂封云好幸福啊,居然有这张这么舒服的床!”如果她有这样的一张床,她一定会主动延长自己的睡眠时间。“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会天天睡在这里!”
贝多芬光顾着对这张舒服而且巨大的床感动不已,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床在她上去蹂躏它之前,已经有些凌氯櫎─而这显示不久之前,才有某人从这张床起来。
“啊,太棒了!”她拉起薄被,将放在床头的枕头给拍松,而后她站在床上,以大字型的姿势,直接倒下。“我要一直睡到肚子饿时再起床。”她决定就这么一直睡到她的肚子唤醒她为止。
贝多芬睡觉的习惯,向来是穿着宽松的睡衣,当然啦,睡衣里头是不可能会穿内衣的。现在,她既然要在这里睡觉,虽然没有宽松的睡衣,不过要她穿着内衣睡觉的话,她肯定会睡不着,因此她决定将这层束缚给脱掉。
她快手快脚的将内衣从衬衫里取出,然后将它给塞到枕头下。她心想要是聂封云下午回公司时,真在这里逮着她,除非他有透视眼,否则绝不可能发现她的内衣,而她也可以利用机会,赶紧趁乱把内衣给带走。
最后,她拍了拍枕头,拉起薄被将自己的身子整个盖住。头一侧,闻到一股属于聂封云的味道不像是香水味,也不像自己的枕头上传来的肥皂味嗯,或许这叫男人味吧。她在枕头上自言自语地说着,为了这想法而牵动了嘴角。然后她双眼一闭,几乎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她已经沉沉的进入了梦乡。
贝多芬以为这休息室的主人,不是还在自个儿家中沉睡不起,就是和客户谈生意什么的,不到下午时分肯定是不会回公司的,因此她才敢如此大胆的在聂封云的专属休息室里“宽衣解带”睡她的大头觉。
但是,她却忘了一件事聂封云要是太晚下班,便会直接在休息室里过夜,反正他单身一人,在哪里睡觉都无所谓。
在贝多芬沉沉入睡后,聂封云从浴室里赤身裸体的走了出来。
“老天,你的神经还真不是普通的粗!”一般来说,女孩子都应该是相当细心的,但是眼前这个睡在他床上的女人,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的。他走到床头,看着她安详的睡容,忍不住用手轻轻拂过她未施脂粉的脸庞。“居然这么快就睡着了。”从她马上便可以入睡的这一点来看,她一定没有所谓的认床症状。
他看着自己摆在沙发上的衣服,和放在底下的鞋子。
“我的衣服和鞋子放得这么明显,你怎么连看都没看到?”
贝多芬刚进来时,他那时刚好在浴室里做晨间淋浴。或许是这房间的隔音设备做得太好,才让待在房里的贝多芬完全听不到浴室里发出的声响,反而是在里头的聂封云洗好澡,准备穿妥整齐,开始今天一整天的工作时,才发现贝多芬像个拿到新玩具的小孩,在他的床上好不快活地跳上跳下的,兴奋得很,完全没发觉在浴室的玻璃门后,有个人正在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他本想,她可能在彻底蹂躏过他的床之后,便会离开。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她居然开始脱起衣服来,而且就这么赖在床上不起来。终于,他决定是该现身的时候,要不然再这么等下去,今天又要像昨晚一样,熬到凌晨三、四点。如果在五、六年前,他肯定不以为意,不过他毕竟不再是冲劲十足的年轻小伙子,再如此长时间的熬夜下去,他的身体恐怕会吃不消,到时真落得看医生治病的下场,可就得不偿失。
当然啦,他可以选择围着大浴巾离开浴室,原本他也打算这么做的,不过他突然想到他和贝多芬第二次见面时,他不过逗逗她,便让她羞得面河邡赤的,今儿个他要是真的裸着身子走到她面前,她恐怕会因为热度过高,而在冷气房里中暑
决定了之后,聂封云抛开原本围在腰际的浴巾,泰然自若的拉开玻璃门,大方地走了出来。他预期迎接他的应该是贝多芬高分贝的尖叫声,要不然就是她深呼吸的喘息声,可是当他真的从浴室里走了出来后,却是一片寂静!
当他走到贝多芬身边时,他才发现他精心设计的“裸男秀”的唯一观众贝多芬,居然已经进入熟睡状态,对他这苦心经营才好不容易雕塑出来的健壮体魄毫不捧场。
“我要不要叫醒她?”
有人说,男人的心里有部分是永远长不大的小孩,而聂封云此时的行为,正可以印证这一点。突然,他想到一个比这想法更有趣的做法
或许以他这年纪来戏弄贝多芬这二十出头的小女生,是有点不太道德,但他实在没法子克制自己的行为。这就好像是上瘾似的,一旦开了头,就怎么也停不下来。
他来到床的另一侧,身上未着片缕的爬上床,睡在贝多芬的身侧。饶是贝多芬睡得够沉,一点也没发觉她身边已经多了个“枕边人”聂封云侧着身子躺在她的身边,想看看她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察觉到身边多了个人。
但是,十分钟、十五分钟过去,她仍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真是有趣!”这是第一次除了工作外让他觉得有趣的事就算只是这么躺在她身边看她睡觉的模样,也让他觉得兴致盎然。
他撩起她的发丝放在手里,然后抓着尾端轻轻划过她的眼帘、鼻梁,最后停在她的鼻头,轻轻地拂过
这时,贝多芬别开脸,似乎想躲过这烦人的騒扰,只是无论她怎么闪躲,都无法躲过这騒扰。经验告诉她,这可能是蚊子或苍蝇之类惹人厌的虫子,要彻底根绝这麻烦,就只有杀了它们一途。
因此,贝多芬不再只是消极的闪躲,反而举起她的手想要挥开它们,若运气好的话,搞不好可以就这么杀掉这烦人的蚊蝇。
贝多芬半睡半醒之间,举起手来四处挥舞,不料却摸到温热且平滑的触感,好奇之下,她禁不住多摸了两把发现这“布料”不但有温度,居然还有弹性!
她勉强张开爱睏至极的双眼,想要探个究竟,没想到这么一看,却把她所有的瞌睡虫给全部赶跑了。
“你!”她想也不想,直接用力将聂封云给推开,而她自己则是在同时刻翻落床铺。“你怎么会在这里?”刚才她只有看到他光裸的上半身,而她落下床之后,居然还看见他光溜溜的大腿!幸好他是侧躺着,要不然她回家后准生针眼。
“这是我的房间,我要不在这里,会在哪里?”聂封云似乎很满意自己所看到的,因此仍舒服地维持原来的姿势。“倒是你,你怎么会跑到我的休息室来?难不成你是特地来陪我的不成?”
“谁说我是来陪你的!我又不知道你还在!”贝多芬面河邡赤地说。要是她知道的话,她宁可回去窝在沙发上睡她的大头觉。“还有,你赶紧把衣服穿好啦!”可恶,她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要受到这种“刺激”!
“没问题。”他的衣服不巧就放在她身后的沙发上,要是他想穿回自己的衣服,那势必得绕过贝多芬才行。
聂封云做势起身,结果他才稍一移动身子而已,便引得贝多芬惊呼连连。
“聂封云,你在做什么!”贝多芬赶紧背对着他,以免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我是叫你穿衣服,可没叫你起来!”
“我要不起来怎么穿衣服?”聂封云耸耸肩,妥协地说:“要不然这样吧,你来帮我穿衣服,那我就不必起来了。”
“你休想!”贝多芬心跳的速度,比从前她在跑百米冲刺时还要来得快上许多。“我我现在就出去,你在这里慢慢穿衣服吧。”她这话一说完,马上冲出了房门,将这休息室留给聂封云一人。
在贝多芬离开后,聂封云边笑边下了床,走到沙发前将自己的衣物一件件穿上。等到他将所有的衣服穿好之后,他走到床头,从枕头下面将贝多芬放在里头的内衣拿出来。
“这该怎么办呢?”
如果他现在直接拿去交给她,恐怕她可能有好一阵子都不会来“上班”了。可是要是就这么一直放在枕头下面,他猜想自己肯定会有好一阵子没法子好好的睡上一觉。最后他决定将这件内衣收起来,放在衣柜里,等到他想到该如何归还她时再说。
贝多芬一出休息室之后,马上记起自己遗落了什么在里头,但是眼前这情况,她是绝不可能回头将她遗留的东西带出来当然啦“东西”还是要拿回来的,但是得趁聂封云不在的时候才能这么做。
聂封云对她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女生来说,实在太具危险性了。
先撇开他很有钱这一点来说吧,他长得又高又壮,身材又满有料的,就外型上来说,正好是她喜欢的类型。虽然她不认为男人坚实的臂膀,一定是女人的最终依靠,但是她对于那些长得比她矮,看起来像是玉树临风、其实是摇摇欲坠型的男人,着实提不起好感。
或许她是运动型的男人看多了,也或许是她出国比赛的经验丰富,她的眼睛已经太习惯一些健美型的男人,自然而然在她的心中,男人理当就要是这个样子。
因此她要是看到一个白白净净,瘦得活似竹竿的男人,实在是无法将他当成自个儿的男友。这样的男人,启发的不会是她的爱意,而是保护欲,她会不自觉的想要去保护他,这样的情形下,她根本没法子和人谈恋爱嘛。
她的要求也不太多,也不过就是个长得比她高、身上有肌肉、年龄不要比她小,同时一定要将她当成一般女孩子对待的男人。
或许是她的战功显赫,几乎没有人不认识她,男孩子老是把她当成神力女超人,并不把她当成女孩子对待,他们温柔、体贴的对象根本不可能会是她。当然啦,她并不一定需要这些,但是那感觉还是很奇怪。
老实说,她有受到歧视的感觉。
虽然她长得高,又是跆拳道黑带四段,而且还拿过两次世界冠军,但这可不表示她和别人就不一样。别人会觉得她特别,那是因为一开始他们便已经将她定位在“特殊”地位;如果他们以平常心面对她,他们也会发现她其实很普通。
她是一个成绩中等,不太喜欢上课,而且还有点懒的学生;没什么特殊喜好,就是在家里睡睡觉,有时和朋友出门聊天、看电影之类的。所以撇开她的“丰功伟业”她其实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聂封云对待她的方式怎么说?她不能称之为“正常”因为她发觉他非常喜欢惹她生气。刚开始上班的第一、两天,她还有点搞不清楚,直以为这是她天生和他犯冲,只要两人在一起,她肯定会被他气得语无伦次。但是她发现要是有第三者在场,他对她的称呼总是非常正式,一切的言行举止绝对是个上司的姿态,和他惹她生气时的赖皮模样,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以上。
不仅如此,她还发现他在外人的评价中,他是个绝对严肃、不苟言笑的人。一个严肃且不苟言笑的聂封云?老实说,她实在难以想像这样的聂封云会是个怎么样的人,因为这和她所知道的根本是两回事。
也就是说,由这些地方看来,聂封云对待她的态度是特别的。这样的特别,她不见得喜欢,但是不可否认的,她的心里的确有丝窃喜的成分在,因为这不就间接说明她的存在是特别的,并不单纯的只是一个被“董事长”亲自遴选进入凌鹰的员工而已。
她不敢去想她在聂封云心中的地位到底为何,因为一旦她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她就禁不住会去幻想。幻想自己是否就像小说中的女主角,被男主角以别人所不了解的方式爱恋着;或者是开始去期待、猜测聂封云对待她之所以不同于别人的原因,是否就是因为有爱?
贝多芬虽然年轻,但是却不梦幻。她喜欢看爱情,但这并不表示她就会被教化成为一个爱情至上的女人,反而她有另一层省思。
在爱情里,受到男主角百般怜爱、万般怜惜的女主角,十个有九个半不是天仙就是绝色简单来说,若要受到男人如此恩宠的先决条件,就得是个举世无双的超级大美女。如果不是,那很抱歉,想要成为女配角,分点口沫都没分,通常只配在剧中当个跑龙套的小角色。
她贝多芬是个绝色吗?不、当然不!她虽然没什么值得赞赏的美德,但是对自己诚实这点,她倒是做得满好的。既然不是,也就不必去想望一些压根就不可能的事,徒增伤感罢了。
她个人比较喜好简单一点、容易一点的方式例如说,她的男朋友恰巧就是她的同学,或者就是朋友们帮她介绍的男人。只管谈谈恋爱,看看两人是否合适之类的。
像聂封云这样的有钱人,他的老婆若不是名门之后的大家闺秀,要不然就是富商巨贾的千金小姐,如果两者皆不是,那么肯定是令人一见倾心的绝色美女。就算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的正室,想向外头发展,找的情妇大概也都是美艳得不可方物的性感尤物,就算再怎么轮,也轮不到她。
既然如此,她大可不要痴心妄想聂封云之所以对她特别,乃是出自于“爱”这骗死女孩不偿命的字眼。理智一点的想,他八成是从没遇过像她这样,第一次见面便和他大打出手,第二次见面就想将他介绍给别人的女人吧。他对她的态度之所以不同,大概也是好奇二字作祟,没什么特别的意义。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这些举动,有时还是该死的教她脸红心跳不已!
“算了,现在不是想这些有的没有的时候。”
的确,她目前该做的事情,就是赶紧去买件新内衣穿。虽然她一点都不“伟大”但是少了内衣的屏障,还是让她觉得相当不自在。
而且她觉得自己可能需要点时间,冷却一下刚才所受到的“刺激”她可不想等会儿见到聂封云时,自己的脸还是红得像猴子屁股。
于是乎,她二度拜访林瑞方,告知她决定去办点私事,而且很有可能今天不会再回公司来了,势必得取消今天下班后的约会。
“你有办法在下班的时候赶回来吗?”为了今天的事,林瑞方已经约好了人,如果可以,他实在不希望今天的约会取消。
“应该可以吧。”贝多芬要做的不过就是到百货公司买件内衣,同时在今天之内避免见到聂封云即可。
“那好,傍晚六点半的时候,你在这个地方等我。”林瑞方取来一张便条纸,同时快速地写下地址和联络电话。“我们就约在这里碰面。”
“没问题。”只要别再叫她回来,到什么地方都可以。“我会准时的。那我们下午见喽。”
说完这句话,贝多芬揹着她的包包,神色匆匆的离开了林瑞方的办公室。
另一方面,聂封云在着装完毕之后,来到办公室时原以为会被贝多芬瞪上好几眼,怎知他却只在沙发以及茶几上看到她所留下的痕迹两包虾味先、一包牛奶糖和一整套漫画。他猜想,她八成和前几天一样,到林瑞方的办公室喝茶、聊天,顺道打发时间。
由于他刚才才下了一帖“猛葯”由她的反应看来,她似乎不常见到男人的裸体实在是需要点时间让她平息心中的震惊,要是现在硬把她给叫回来,只怕她一气之下失了理智,真的和他动上拳脚可不好。虽然他没把握自己真要认真“抵抗”是否能占到上风,但是面对她,他倒宁愿让她捶个几下,也不愿意出手。
女人,在他的字典里代表的是无止境的麻烦,就算认识了贝多芬,这个解释也不会有所改变。但不同的是,他十分乐意让她来“麻烦”他,甚至不会因此而嫌烦。
他有个“未婚妻”王文忆,但是她却让他觉得,她是所有女人中的麻烦之最!有时甚至只是和她通上两句电话,也令他相当不耐烦。
平心而论,王文忆会是个无可挑剔的妻子完美的家世,相当完整的学历、善于交际的手腕,就连长相、身材也是上上之选。要是真娶了她,那么他不必担心以后参加一些需要携伴出席的宴会时,该找谁随同出席。或者是,当他有商业上的实际需要,而必须举办什么大型晚会时,那么她一定能将所有事情安排妥当。又或者是,万一哪天凌鹰的资金调度出现吃紧的状况,那么她娘家也能适时给予金援
但是,若真要抛开所有公事上的考量,他还会想娶她吗?不为别的,只是基于个人的理由,他还会希望她成为他的人生伴侣吗?这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他比谁都明白纯粹为利益而结合的婚姻会是什么样子,因为他的父母亲就是以此为前提的组合。而得到的结果是什么呢?几个继承人、一个日益壮大的企业,和一对貌合神离的怨偶。
他对他的童年并没什么好抱怨的,但是相对的也没什么好怀念的。印象中,母亲从未曾在他和青云需要的时候现身,因为她总是有忙不完的外务,参加不尽的宴会,根本分不出时间来照顾她的亲生儿子们;而他的父亲除了工作,还是工作。这样的童年,真的没什么好抱怨,但是他却从没忘记偶尔见到其他小孩们,被父母亲捧在手心里呵护备至时,一股酸楚涌上眼眶的感觉,是多么的难受。
从那一刻起,他决定绝不会让自己的小孩也遭受到他所曾经历过的。
如果说,聂封云决定婚后不生小孩,那么对于他父亲的安排他可以百分之百、毫无异议的接受。但是,身为凌鹰集团的董事长,以及他父亲的长子,这样的决定根本毫无意义。因为生下继承人是他的义务,也是他的责任。
既然如此,对于他父亲为他安排的婚姻,他必须重新加以考虑。而不可否认,他之所以会有“考虑”的念头,乃是认识了贝多芬之后才渐渐萌生的既然他要结婚,要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那么为什么不找一个他爱的女人,一个能让他不觉得麻烦的女人?
难得他终于发现了这样的女人,说什么他都应该将她纳为己有,就算她小他十来岁、就算她甚至是个连大学都还没毕业的女人,但是,那又如何?
对于自己认定的自标,他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聂封云一直到下班时间都没见到贝多芬。他试着不去在意这件事,但是当他发现他居然连看一份例常的财务报表,超过了半个小时还看不完时,他再也不能欺骗自己。
他相信贝多芬不会不说一声就离开,她一定是知会过某人,而这个某人却不巧“忘了”来向他报告。
“jerry,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贝多芬在他心里的地位,因为这对他或者是她,完全没有好处。但是,他想林瑞方这家伙要是不知道的话,那他这几年跟着他肯定是白跟了。
等到林瑞方应召而至时,聂封云开门见山地说:
“林秘书,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忘了对我说?”他相信林瑞方绝对知道贝多芬上哪去。
“不可能。”林瑞方相当肯定的回答。“只要是和公事上有关的事,我绝对不可能会忘记。”当然非关公事的事,他也就没必要去记了。
“别和我打哈哈了,林瑞方!”聂封云这会儿可是真的发火了。“你知道我要问什么!”
“哦董事长是指贝小姐吗?”林瑞方非要听到聂封云亲口承认他想从他口里得知贝多芬的下落。嘿,他猜得果然没错!聂封云对贝多芬的在意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上司和下属的关系了。瞧,也不过几小时没见着她,他现在就急了起来。
以前,林瑞方曾因生病而有好些天无法上班,也不见聂封云来慰问,如今贝多芬也不过几小时没上班而已,他就急成这个样子。他们啊,肯定有什么暧昧情愫存在!
“没错,你要是不想被炒鱿鱼的话就快说!”聂封云不惜拿出老板的架子来威胁他。
林瑞方挑了挑眉,算是对他这句话的反应。
“大约十点左右,贝小姐对我说她有些私事待办,因此今天应该都不会回办公室了。”他可没忘记向聂封云报告待会儿和贝多芬的约会。“不过,我和贝小姐约了六点半在卡邦见面,您要是有什么事需要我转告的话,我会非常乐意的替您传达。”
“你约她做什么?”聂封云听到这消息后,心情由原来的不好,转成“非常”不好!
老虎正在气头上,林瑞方当然不敢在生气的老虎嘴上拔毛,因此他相当诚实的决定部分照实以告。
“是这样的,我有位造型师朋友刚好在找模特儿,我想贝小姐的外型满符合我朋友的要求,所以我打算介绍他们认识、认识。”
他的确有位造型师朋友,不过找模特儿一事,是他自己编出来的,因为他的目的不过就是想将贝多芬做一番彻底改造,让她成为每个男人心目中的美女代言人,同时让聂封云紧张、紧张而已。
“很好。等会儿给我你们约定的地点。”聂封云尽量不让自己那股醋意表现在言语上。“我希望你不会介意我加入你们的约会。”没想到这一个礼拜以来,林瑞方和贝多芬两人已经熟到可以私下约会去,看来,他要是不加紧他的动作,他的敌人只会增加,而不会有减少的可能。
“哦,这是当然。”林瑞方马上谦恭地说:“能有您的同行,那真是求之不得啊!”变街对绝大多数的女性来说是一种享受,而非痛苦的折磨,但是对贝多芬来说,却绝对不是这么一回事。老实说,她很少自动去逛街,大多数时候她要不是陪连玉苓逛街,就是和难得回家一趟的两个姐姐到百货公司走走看看,若真要算出她自己逛街的次数,恐怕五只手指头都用不到。
而今天她可是破了自己的纪录,自己一个人买了不少东西。
由于她少了内衣,因此一进百货公司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内衣专柜,买了一件款式和她原先那件相似的内衣。然后在手扶梯旁看到有运动用品类在特卖的消息,因此买完内衣后,她便直奔位于六楼的特卖场,看看有没有中意的东西,也顺道消磨时间。
到了六楼,她发现除了一些运动鞋以外,还有一堆衣服、帽子之类的东西,于是呢,她花了几分钟逛了逛卖场,然后再对她有兴趣的东西慢慢端详。最后,她买了一件棉质t恤和深蓝色运动长裤。
她心想,既然已经来了百货公司,不如好好的走一走,反正她今天什么都不多,就是时间最多,而且今天没人在旁边拉着她四处跑,她想在哪个楼层待多久都无所谓。于是,她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晃到了书店。而在书店里,她又买了两本杂志和一本书。
等到她终于走出百货公司的大门后,她发现自己手上居然有六、七个纸袋。
“天啊,没想到我也挺能买的!”每回看连玉苓和自个儿的姐姐在百货公司里搬一堆东西回家,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如今她亲自体会了这感觉后,才发现“血拼”果然是会上瘾的。
现在她终于可以理解,为什么百货公司在换季折扣时,总有一大堆女人不把钱当钱看,说什么也要大买特买一番,因为购物是会上瘾的,要是在换季拍卖时才发作的话,至少还可以省点钱。
最后,她决定找家咖啡店坐下来歇歇脚,喝杯饮料休息会儿,顺道解决她的午餐她十一点进百货公司,等到她走出来时,已经将近三点了等到了她和林瑞方约定的时间,她再坐计程车到目的地就成了。
她点了些能填饱肚子的东西,和一壶奶茶,拿出她今天买的杂志,边吃东西边看,就这么一直在咖啡店待到六点左右才离开。
贝多芬如原先计画的,搭了计程车抵达和林瑞方约定的地点。
“看来你今天买了不少东西嘛!”她一下车,便见到聂封云站在她的身前。“怎么,百货公司打折?”他自动将她手上的购物袋给接过手,让她的双手少了点负担。“你买了什么,怎么这么重?”聂封云长这么大还没陪过任何女人逛过街,不过他还知道衣饰类的东西是不可能有这等重量的。
“几本书和杂志。”贝多芬对于有人愿意帮她接收这些重量很是感激,就算这人是她目前不太愿意见到的人也是一样。“董事长,你怎么会在这里?”他不会又是“恰巧”或是“刚好”经过这里吧?如果真是这样,那还真是巧得有些令人怀疑。
“你来做什么,我就来做什么。”聂封云开诚布公地说出他也在这里的原因。“你要说我是来打搅你和林秘书的约会我也不反对。”反正这本来就是他的目的。
“约会?”贝多芬可不认为她和林瑞方是要约会。“我们又不是要约会。”她可没忘记林瑞方怎么对她说的。“对了,林秘书呢?”
他只问她想不想变美?答案是她想,所以她就来这里啦。至于林瑞方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她变美,她倒是挺期待的。
“他去停车,等会儿就来。”聂封云是坐林瑞方的车子来的,因为在交通巅峰时刻,开着他那辆宾士车着实有些麻烦,再说这附近也没有什么收费停车场,或者是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容纳他那辆大车,因此最好的方法便是坐林瑞方的车来。
“咦,董事长”在还没成为凌鹰的员工前,她对他总是直称其名,不过成了人家的属下后,当然也要对他有所尊重。虽然他对她纵容有加,可是她还是得表示点基本的礼貌嘛。
“等等,下班以后就别叫我董事长,叫我的名字就行了。”这名称在两人间造成的距离感太大了,他要是想让他们两人的关系有所进展,第一件事就是别让她在下班后还让她喊“董事长”
“真的?我可以叫你聂封云?”老是叫他董事长、董事长的,有时候她还真觉得有点不习惯,既然他已经给了她“特权”她不用白不用,反正这话是他自己说的,她可没向他要求。
瞧,这一点就是凌鹰别的员工所不敢做的在头儿面前直称他的名讳。
“如果你能省略姓氏,听起来会亲切一点。”
“封云,”她相当合作的将他的姓氏给省略掉。“这样如何?”嗯,不错,听起来也顺耳多了。就这么决定啦,以后下班时间再遇到他,就这么叫他好了。
“很好,小芬。”聂封云将大大小小的袋子全放到右手,左手自然而然的搂着她的肩膀。“以后没别人在的时候就这么叫我。”
他这人从来不懂什么叫浪漫攻势,对女孩子的心态也不了解,至于要怎么去追求一个女孩子,才能让她倾心于他,他以前也没做过;他最在行的事,便是做生意了,如果将追女孩子当成是做生意,他相信他有绝对成功的把握。
之所以会有商业行为,乃是起因于需求与供给目前他要做的事,就是找出贝多芬的“需求”为何,他才能正确的供给她所需要的。一旦所有的物件备齐后,他们便可以开始谈“订合约”一事,而等到贝多芬一签下这只“爱情合约”那么她这辈子就注定只能成为他聂封云的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