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事开始之前

陈明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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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不见!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晃眼,大半年又过去了。

    这个夏天很长,假很长,是个轻松愉快的夏天除了心里一直惦记著手上这本稿子以外,好不容易把故事完成了,心里却莫名逃避著写序,就这么搁著过了好几个礼拜!

    一直想写一本纪念第一爱犬麦克的书麦克是只帅得没话说的白色狐狸犬,看过的人都会同意我的说法。

    (没错啦,就是封面那只帅狗啦!很帅吧?呵)

    麦克出生不到一个月就到了我们家,十几个年头过去,陪著我们从小到大,在某年的秋天跟我们永别。

    那种无限心疼的感觉,有过相同经验的人都知道。到现在只要想到麦克,眼泪还是不由自主地立即夺眶而出,心口仍然有隐约的痛楚。我一直很想念它。

    书里头的“丫麦”就是麦克,它总是跟著我,我在哪里它就在哪里。当它年老嗜睡、耳不聪目不明时,仍然如此;我移动时尽量不惊醒它,但只能骗得了它短短几分钟,不久就看到它突然惊醒、挣扎站起,步伐蹒跚地到处找人,让人不舍。

    除了麦克以外,书里的狗狗都是真实狗狗的化身:“小玉”是邻居的狗狗小玉;“火腿”是我家既老实又爱吃的独眼龙cookie(小名小酷);还记得它吗?它是前年夏天妹妹收养的流浪狗;“加菲”有部分来自我家的另一只狗狗steven的写照,steven慵懒的动作真的像猫咪;它很喜欢抱抱,不抱它,它可是会伸出狗爪子抗议呢。

    除了狗狗以外,故事里头也有一个真实的人物喔~“她”是我的好朋友,猜猜看,里头没几个人物,一定猜得出来的。

    这本书断断续续写了一年多,常常写著写著就脱轨了,内容全是狗狗的宝贝事迹“人”都被我忘光了,只好重头再来;试了一次又一次,最后都变成“狗”书,已经记不清删掉多少版本了。

    直到跟朋友打赌,不想输了赌注,只好硬著头皮定案,赶在期限完成,终于终于出现了决定版。最高兴的可能是母亲大人,她一直很关心我到底写完了没。即便如此,在期限日完稿后,还是不断三心二意的更改最后的结局,最后决定让丫麦(故事里麦克的化身)永远快乐地活在书里,如同麦克永远活在我心里。

    狈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交朋友是件谨慎的事,要考虑清楚哦一旦你决定了与狗狗做朋友,请千万不要遗弃它们,请做它们一辈子的朋友!

    朋友不分贵贱、不分血统种类,请多多考虑各地的动物协会、流浪动物之家,那里有很多朋友等著大家哦。

    朋友都说我是“狗奴才”满心欢快且心甘情愿的“狗奴才”

    英谚曰:youdonotownadog,thedogownsyou。

    我还能说什么呢?(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