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湛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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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馨香在鼻翼前缭绕,他一侧身就看到那张娇憨美丽的睡容。已经天亮了,睡意散去,他动了动胳膊,却发现自己的一条手臂被身边的人当成了枕头。

    难怪这一整晚都梦到自己在连续不断地指挥,指挥到手臂酸痛仍不停歇。他想将手臂撤回,才轻轻一动,身旁人儿便发出不满的嘀咕声,接着他的手臂又成了对方的抱枕,被死死抱住。

    他无奈地发出叹息,抬眼看看墙上的时钟。看她的样子,至少还要再睡一个小时,而他铁定又要迟到了。

    自从和她同睡一张床后,他一向恪守时间的形象就被她破坏殆尽。有一次他提出抗议,要分床而睡,她却抛来一个媚眼,娇柔地问:“你舍得吗?”

    是,他舍不得。晚上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做完“事”后还要他爬到一张冰冷的床铺自己暖被,想想也心寒,所以最后只好放弃。

    问及她嗜睡的原因,她很无辜地叹气“这是我们家的传统,我妈妈和我妹妹都有睡觉癖。”

    听听,既然是人家的传统,你还能说什么?也怪他自己不争气,以前睡过那么多张床,怎么最后会栽在她手上?莫非他老了“战斗力”不行了?还是他开始变得“怀旧”只会单恋一张床?

    时针指向九的时候,她终于醒了,美丽的睡眼因为没有戴隐形眼镜显得有种迷蒙的妩媚。

    “早安,达令!”她贴上来,准确地找到他的脸,给了他一记热吻。她很爱整洁,睡觉前一定卸妆干净,绝不会像其他女人那般在他脸上留下香水口红的痕迹。倒不是怕他有老婆来算帐,他俩都是单身贵族,所以早就彼此约定,绝不拿任何东西来牵制要挟对方,哪怕,他们已经有了一个

    “下个星期是品一的生日吧?”他在浴室中刮胡子,电动刮胡刀的声音将他的话语搅得不甚清楚。

    “好像是吧!”她在屋内收拾行装“不过我下个星期在东京有场音乐会,可能走不开。”

    “那怎么办?”他停下手中的工作,斜靠在门上看她“难道让品一过一个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陪伴的生日吗?”

    “用网路视讯好了,我已经吩咐品一的保母在他的电脑安装一个视讯摄影机。”

    “真是个精明能干的母亲。”他又转过身去开动刮胡刀,听不出他刚才的语气是嘲讽多些,还是赞美多些。

    不过她听出来了,扔下手中的衣服,她走到门口“那你说怎么办呢?去年我是飞回去陪他过生日了,但他一再强调没有爸爸的生日是不完整的,可那时的你正在纽约大都会指挥歌剧。请问,身为人父,你又尽过多少义务?”

    “好了,我不和你讨论这些,你要怎样就怎样吧。”一说到孩子他就显得特别疲倦。

    电话适时响起“牧,你上路了没有?这边很急啊!大家都在等你。”是纽约大都会的现任音乐总监文森特打来的。

    他懒洋洋地对着电话说:“我在路上了,但碰到塞车,再等一下吧!”挂上电话,他抓起外套,匆忙对她说了句“晚上电视台有个专访,我们一起去。”

    “知道了。”她目送他出门,眼中掠过一丝黯然。重新拿起电话,打向海的另一岸。

    “品一,想妈妈了吗?”

    “嗯。”那个安静的声音没有同龄小孩的天真和热情。

    “下个星期是你的生日,爸爸和妈妈都没有忘记,我会尽量赶回去,如果回不去,我们就在网路上见面。品一,好好照顾自己哦。”

    “好。”简洁的回答听得出与母亲生疏冷漠,不愿有过多的交流。

    她的行动电话在这时响了“秦!快一点,大师在录音室里发脾气了,说如果你再不来,这曲子他就要让给别人。”

    “让他见鬼去吧!”她赶紧和儿子道别“品一,妈妈下次再打给你!”

    抓起扔在桌上的车钥匙,她迅速冲出公寓。

    她,秦蔷,看起来像是二十多岁的女人,但问她实际年龄,她会微笑着对你说:这是属于女人的秘密哦。

    她是当今世上最优秀的女小提琴家,十八岁起就在世界各地巡演。她的琴声被专家评论为--“如同魔鬼与天使在你耳畔呼吸”能将人勾魂摄魄,而她的美丽更为她传奇般的故事平添了许多色彩。

    坐在摄影机前,当主持人不厌其烦地第一百零一次问及她的私生活时,她仍用那抹上过时代杂志封面的经典微笑作为回答“我还年轻,希望以事业为重,爱情对我来说太遥不可及了。”

    “没有人追求过你吗?牧神一不是曾经做过你的男朋友?你们认识这么多年,又合作得这么有默契,难道没有想过再复合?”主持人有所暗示地瞥了眼坐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

    秦蔷笑咪咪地说:“不可能啦!我们现在是很好的朋友,他的女朋友我差不多都认识,要我再跳进他的花名册,我看还是算了吧!”

    “秦蔷是个眼高于顶的女人,不会被男人轻易驯服的。”牧神一懒懒地开口。

    “是因为难度高你才放弃?”主持人锲而不舍的追逐这个问题。

    牧神一笑笑“我从来不会为女人伤神。”

    秦蔷在旁边帮腔似的点头“是啊是啊,从来都只有女人为他心碎,我身为旁观者经常都要看不下去了。”

    话题被他俩一搭一唱地引领到音乐领域上去,精明的主持人怎么也找不到任何破绽。

    从电视台出来,牧神一走到车边,回头问她“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不用了,谢谢,我还有事。”

    “那好。”他坐上车,没有和她做更多的交流。看上去,他们真的只是很普通的朋友,连守候在门口许久的狗仔队都没能拍到任何有价值的照片。

    叫了一辆计程车,她说了自己公寓的地址,扫了眼街边那些狗仔队的摩托车,一缕笑容浅浅地浮现在唇底。

    和这些狗仔队打交道多年,她早已整理出一套自己的心得,否则她和牧神一暗地同居这么多年,外界怎么会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抓到?

    秦蔷背靠着车座,拨了一通电话到家里,出乎她的意料,接电话的竟然是妹妹秦灵。

    “失踪的人终于现身啦!”不冷不热的声音,带着嘲笑的味道。奇怪,今天怎么全是这种冷冷的气味?

    “我哪有失踪,行动电话一直开着啊!”秦蔷为自己抱屈。

    “可是你有十天没打电话回家,妈还以为你被那个什么音乐总监拐走了。”

    “文森特?我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妈怎么总是胡乱猜测。”

    “要她不胡乱猜测也行,只要你说出品一的亲生爸爸是谁就好。”

    秦蔷大声叹气,今天除了好几次听到那种冷冷的口气之外,还总是遭遇这种被人百问不厌的问题,她忍不住起了坏心“说起来,好歹我也是有孩子的人了,那你的终身大事什么时候解决呢?”

    “我回头再打电话给你!”秦灵在两秒钟内摔断她的电话。

    秦蔷握着电话苦笑,本来想说的话没能来得及说,现在看来,似乎也不需要说了。

    电话再度响起,没想到是牧神一的号码。

    “还有什么事吗?”她有些奇怪,他在开车的时候从来不打电话的。

    “我想下个星期我陪你去看品一吧!”

    他低沉的声音让她一愣,不由得反问:“你说什么?”

    “我说完了,相信你也听到了,回头我再和你联络。”他的电话向来干脆俐落,很少有超过一分钟的时候。

    又一次听到嘟嘟声,秦蔷望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灯海,思绪陷入一阵恍惚。

    她所认识的牧神一似乎有些变了?他的专横跋扈、独断专行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比以往更加沉稳冷静的气质。现在的他不会像以前那样用狂热傲然的眸子和她对视,而是经常在她不注意时,远远地在某个角落凝视她。

    这样的牧神一让她觉得陌生,不是疏远的陌生,而是一种该怎么说呢?心动的陌生?生怕自己会掉进某个不知深浅的漩涡,再也跳不出来。

    他为什么要答应回去看品一?推掉那么多重要的工作,不怕给自己带来麻烦?最重要的是,如果品一这个私生子的身份一旦暴露在公众面前,对他和她在事业方面的影响是无法估计的。他做事向来反复斟酌,考虑后果,从她认识他到现在,只有一件事让他失态,那就是品一出生的那天。

    那一天,好像是很久远以前的事,又好像才刚发生没多久。

    还记得那天他像疯了一般冲进她所在的医院,将她的手握得生疼,大声喊“你这个疯女人!白痴女人!好吧,如果你要下地狱,我陪你一起下好了!”

    那一刻,是她一生中最痛苦也是最幸福的时刻,在这种痛苦和幸福中晕厥过去的时候,她没有想过两人的未来。她一生要强,处处争胜,牧神一是她的情人,却更像是她的对手,从相识到同居,一直到生子,她所做的每件事都彷佛要和他比个高低。

    真是好笑,怎么会有这种疯狂又幼稚的人,竟拿感情来做战利品?而为什么这种疯狂又幼稚的人,会在这世上同时存在两个?

    牧神一,秦蔷;秦蔷,牧神一

    若干年前--

    “牧神一?”好友丁敏慧听到这个名字时,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是那个传说中号称当代最杰出的古典音乐指挥家,同时也是大萝卜的牧神一?”

    “什么大萝卜?人家只是爱得自由一些罢了。”秦蔷不赞同她的观点“现在是什么时代了,你以为像你家老公那样专情的稀有物种,在这个世界上会存在第二个吗?”

    “可是你真的要和那根大萝卜合作吗?我很怕你这个小红帽会被他吃掉耶。”丁敏慧很不放心的样子,但脸上洋溢的却是坏心的笑。

    秦蔷冷笑道:“请你不要满脑子的不健康思想。第一,我是很纯洁的少女,不会和那种成熟男人搅在一起。第二,我现在没有谈恋爱的打算。第三,我不相信有男人能入我的眼。这样放心了吗?”

    “拭目以待喽!”丁敏慧挑着眉毛。

    其实丁敏慧的担忧倒不算是杞人忧天,对于牧神一的“花名”秦蔷岂能不知?

    牧神一身上据说有四分之一的华人血统。他的祖母是华人,祖父是希腊人,父亲是美籍希腊裔的富商,母亲则是英国贵族之后。

    大概在牧神一十八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先后因病去世,留下了巨额财富给他。但他个人拥有如此辉煌的成就,却非依靠前人留下来的傲人资本而来。

    他不仅是指挥,还兼作歌剧的导演、作曲家,偶尔也客串钢琴或小提琴的演奏,更精通英法日德中等多种语言,是绝对的多才多艺。同时,因为他优雅俊朗的外形,让无数女乐迷痴迷不已,更连续几年被评为世界五十大最美的人、最性感的男人、最有魅力的男人等头衔。

    因此他的敌人们经常忌妒地说牧神一全靠脸蛋赚得许多饭碗和同情分,但是牧神一作的曲子每年都会数度打入英美top10排行榜,这样的成绩足以傲视天下,让那些刻薄的评论者收声。

    如今的牧神一是当今古典音乐界教皇级的人物,很多原本是二线的乐团在他的指点下,不到一年就可以跻身一流乐团的行列。

    当纽约大都会歌剧院一度走入沉沦时,牧神一出任它的音乐总监,并且迅速带领歌剧院走出低潮,连续演出几场有名歌剧,重拾它在歌剧界的地位。

    不过,也许这世上真的没有任何人是完美的,牧神一被人攻击的最大弱点是男人的通病--好色。

    外界传闻每一个和他合作过的妙龄女子他都不会放过追求,全数纳入他的情人花名册。虽然每次被采访到这个问题,牧神一都是冷冷地拒绝回答,但是他在业内受女人青睐,女伴频繁更换,依然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这样一个矛盾的人,秦蔷倒没有别人那样八卦好奇。初听说她这次在美国巡演的配合乐团是由牧神一负责时,她非常兴奋。她喜欢有挑战的生活,尤其是强而有力的挑战。也许别人认为独奏者和指挥之间应该是默契的合作关系,但是在秦蔷心中,指挥是她最大的敌人。指挥既然要统帅这个乐团,那么也需要独奏者的配合,而独奏者想表现自己的特点时,就必然和乐团产生冲突。

    每个和秦蔷合作过的指挥常常叫苦连连,秦蔷充满棱角的个性和她极为认真的态度,无一下挑战着指挥在整个乐团中的威信和地位。

    这一次,终于轮到牧神一了。

    当年古龙笔下的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在紫禁之巅决战时,是不是也和现在的她是同样一种心情?

    走进排练大厅时,她突然想到这个比喻,忍不住大笑出声。

    秦蔷来得很早,排练厅还没有其他人。打开琴盒,拿出那把名叫“坎特拉”的名琴,她开始简单的试音调弦。

    所谓“魔鬼与天使的呼吸”到底是什么样的声音,这世上没有人听过,但是坎特拉的声音却让人找到了想象中的答案。

    低音如魔鬼着的叹息,高音宛如天使天籁的圣音,坎特拉不是谁都能驾驭得了的,经过三百年的历史,只有三个主人拥有过它,秦蔷是第四位。

    当琴声响起,宽敞的大厅中漂浮起飞跃的灵歌。今天秦蔷心情不错,特意来了一首whitneyhouston演唱过的曲子。whitney的嗓音就有这种高低音巧妙结合的特色,所以坎特拉很容易就找到了自己的感觉。

    秦蔷全神贯注地投身到音乐的世界中,没有留意有人已经走进排练大厅。

    “谁允许你在这里拉这种垃圾音乐?”震怒的声音带着极度的厌恶,一下刺穿了飘在空气中的音符。

    秦蔷停下弓,瞇起眼,看向前方。今天她没有戴隐形眼镜,看不清对方,但不论他是谁,这种口气她很不喜欢。

    “谁说流行音乐就是垃圾音乐?”

    “我说的。”对方依然是强势的回答。“在这种地方,不允许出现这种音乐!”

    “你是谁?音乐界的宙斯?凭什么你的评判和品味要强迫别人接受?我喜欢这种音乐,我爱拉什么就拉什么。”

    “那么请你出去。”那人已经走到跟前,冷冷地说:“这里不欢迎你。”

    “哈,笑话!让我出去?”秦蔷也怒了“你凭什么?”

    “凭这里是我的领地。”他霸气得近乎嚣张。而秦蔷也终于看清了他的五官,原来他是--

    “牧神一!”她脱口叫出他的名字。看来她的直觉没有错,第一次见面,他们就已经剑拔弩张地对峙上了。

    “秦蔷?”他却问得不像她那么肯定。他对她的认识并不如她对他所了解得那么多。

    “是我,很荣幸认识你。”她特意用了“荣幸”两个字,而不是“高兴”相信在他的心中也没有半点高兴的感觉吧!

    大概是第一次见面给彼此留几分面子,他的口气稍有缓和“今天要排练的是柴可夫斯基的第一小提琴协奏曲。”

    “我知道,刚才只是练练手而已。”她耸耸肩膀“不过既然教皇大人不同意,我就不拉好了。”既然敌人给台阶下,她也不会穷追不舍,让这第一场战斗尽快消弭于无形最好。

    牧神一忽然从她手中拿过坎特拉“坎特拉?这琴怎么会在你手上?”

    因为距离近,她清楚地看到他眼睛中有种很奇怪的情绪,好像是不满。

    “是我老师送给我的,怎么了?”

    “瑞奇那个老头子终于舍得把琴送人了?”他的冷笑中有股不善的味道。

    秦蔷想起以前老师说过的话,一下子全弄明白了。“莫非你就是当年要买老师琴的那个混小子?”说完她发觉自己失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牧神一果然被触怒“混小子?他是这样说的?”

    秦蔷急忙从他手里抢回琴,生怕他盛怒之下把琴摔坏泄愤。“他也只是随口说说,再说,你当时硬要从他手里买琴,他觉得这完全玷污了坎特拉的纯洁,所以气愤嘛!”

    “那是借口!”牧神一咬紧牙。

    其实当时瑞奇老头曾语重心长地对他说:“牧,你太霸道,不适合坎特拉,我会把它留给真正能够驾驭它的人。”

    “哼!号称十大名琴之首的坎特拉竟然被人拿来拉流行音乐,这难道不算玷污?”

    他不屑的样子让秦蔷真有些不爽了,忍不住反唇相稽“在优雅的古典音乐殿堂中,自大和高傲是不是更显得怪异可笑?”

    牧神一蛮不在乎地回答“一个人没有傲气怎么可能立足在自己专精的领域中?自大也只是才华的外露而已。”

    “过分的高傲和自负是走向毁灭的序曲。”秦蔷刻薄地说:“它会让整幕音乐变得呕哑嘲嘈的难听。”

    “你说什么?”牧神一只听懂了前半句,他是自小就生活在国外的abc,对于白居易“琵琶行”中的名句是没有任何认知的,但他不用想也知道这一定不是什么好话,起码和前半句是同样的难以入耳。

    “你还真是很放肆。”他想了半天也找不到合适的字眼来表示自己的愤怒,同时仍维持自己的风度。

    “谢谢你的赞美。”她很优雅地屈膝一礼。“一会儿请多多指教。”

    “哼哼,好说。”他盯着她,那双眼睛锐利得如同手术刀,似乎随时都要剖开她的心。

    这个女人很有趣,勇于向他挑战的人很多,但她却是第一个敢挑战他的权威和威信的女人。

    好好准备吧!女人,游戏很快就要开始了!一会儿一定要叫她好看!让她那笑得过分灿烂的脸再也笑不出来。

    首战失利的打击让牧神一的心态变得有些小人,暗自发下重誓后,他昂首定向指挥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