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一

千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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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聿鑫在门后咧嘴大笑。当他说自己就是白聿鑫的时候,看见她的错愕表情非常逗趣,但那个表情还不及他当着她的面甩上门时,她受惊的脸。

    美女是不会这样被对待的。

    他低头,看一眼名片,上面的名字吸引他的注意力。

    向秧秧。

    他记得这三个字,有一段时间,在饭桌上,母亲经常提起这个名字,后来她转到夜校,母亲扼腕的模样,好像失去的不是学生而是女儿,母亲对向秧秧有很高的评价,他也记得那场吵架,记得她脸上的红印,记得他以为她要去跳楼自杀,却听见她瞧不起爱情的评语。

    是同名同姓吗?机率不高,这不是个时常出现的名字,而且以年纪来算差不多。

    他想起她的学历,想起她向上爬的两百八十倍阻力,微微一笑。母亲失算了,向秧秧并没有成为她看好的那种人,不过,她倒是和多年前一样,战战兢兢、积极进取。

    他没多看她两眼,却把她说的每句话听进耳朵里。

    他同意她说的,可惜她做了功课,却没做够,她不知道,他和她一样,也是销售专家,只不过他们用的是不同方法,而通常,他是坐在办公桌后面下指导棋的那个。

    不过她竟然看过那本摄影集,他还以为那本书很冷僻微晒,不想了,他把名片往垃圾桶一丢,上楼冲浴。

    洗过澡,他换上纯棉背心和短裤,到厨房给自己煮面。

    他的厨艺远远不如他的木工,煮出来的东西差强人意,但老天爷很公平,给他烂厨艺的同时,也给他一副强健的肠胃。

    天全黑了,他把面端到客厅桌上,再把电脑放在桌旁,他习惯善用吃饭时间,打开网页,再看一次今日的全球股市。

    尚未开动,门先一步砰砰响起来。

    是谁?表弟、表哥?不会,他们知道他不爱被打扰。放下筷子、推开椅子,他走到大门边,一把拉开。

    门外,有一个比刚才更狼狈的向秧秧。

    她散乱的头发上有几片落叶,膝盖间有烂泥,右手提着一只歪得很厉害的鞋子,而她的衬衫窄裙已经找不到优雅味。

    “呃、对不起,森林里面很黑。”她笑得很巴结。

    “要我借你一把手电筒?”他面无表情道。

    “其实我有更过份一点点的要求,能够说吗?”

    他没反应。

    向秧秧提起勇气,再把灿烂笑容发挥到淋漓尽致。“能不能请你收留我一个晚上?”

    白聿鑫淡淡扫她一眼、关上门,走进屋里,没多久后出现,手里真的拿了把手电筒。

    所以,他认为她的要求太过份?

    “对不起,我真的、真的很怕黑。”她越笑越可人,由此可证,她的愤怒已经抵达崩溃边缘。

    他略过她的笑,细细端详她的脸。她的鼻头是红的、眼眶是红的,刚刚的森林奇遇的确让她吓破胆?

    她见他不动如山,拿着手电筒的手还停在半空中。唉,至少吴组长在这点上头没骗她,他的确是性格孤僻到很难缠。

    咬咬唇,没办法了,当自己没办法压榨出男人的同情心,能做的只剩下两件事情,第一,和他上床,达到目的。第二,扭头就走,别浪费自己的生命。

    她选择第二个。

    颤巍巍地抬起手,她打算接走手电筒。

    她手一抬高,白聿鑫就从屋里透出来的亮光中看见她的手臂有一大片擦伤。好吧,他承认,一个都市娇娇女就算有了电筒,怕也很难走出这片森林。

    在她的手快碰到手电筒那刻,他改变主意。

    她抬头望他,这一眼,让他发现她的眼底闪着泪光,而她的嘴角在发抖。如果不是她太会演戏,那么就是她真的很怕黑暗。

    白聿鑫没说话,转身进屋,没关上门。

    他的意思是邀请?

    呼!向秧秧大大松口气,跟着进屋、关上门,把她惧怕的黑暗关在门外面。他上二楼、她也上,今天一整天,她好像从头到尾都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幸好他的屁股很好看,不然这样跟进跟出,她的眼睛肯定长痔疮。

    “浴室在那里。”

    简单交代,他从柜子里拿出一堆东西,她接手、他下楼。

    “谢谢。”

    向秧秧低头,看着毛巾、牙刷、大号的衣服和内裤,脸发红。这个男人虽然性格孤僻难缠,但其实,是个细心的好人。

    她洗得很快,不到十分钟,连头发都洗干净了,她是个俐落的女人,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不是赚钱的事情上面。

    下楼,他坐在沙发上等她,沙发一侧放着被子和枕头,而沙发前的桌子上摆着一个医药箱,他在她洗澡的时间里,已经将她需要的物品准备就绪。

    他有点讶异,通常女人洗澡的时间可以让男人在操场跑上二十圈,而涂瓶瓶罐罐搞保养那套,又可以让男人看完电视新闻,虽然这里没有瓶瓶罐罐让她涂抹,但她的速度快得让人惊艳。

    “谢谢你的收留,我保证,明天就走。”

    她没说天亮就走,是因为打算在天亮到天黑之间再说服他几个小时,若他还是不同意,别担心,在未来的三个礼拜,她会天天来,将用国父推翻满清的坚定,拿到他的签名。

    白聿鑫不应话,打开医药箱,拿出优碘和棉花棒给她。

    她笑笑,说:“没事,只是小伤,几天就会自己好了,不必麻烦。”

    小伤?他拧眉望住她的膝盖和手臂。女人不是最怕在身上留下疤痕?

    刚刚他以为会听见从浴室里面传出哀叫声,但并没有,现在连上药也省,她是个对痛觉鲁钝的女人?

    他把药瓶往前推,话简单扼要。“擦药。”

    “呃,好吧,你坚持的话。”

    向秧秧拿过药水,铺两张面纸在桌面,把手臂放在面纸上,像浇花那样,把优碘浇在伤口上,没皱眉、没倒抽气,只上忙着把他坚持的事完成。

    他瞪她。她的行为摆明了就是敷衍!拿过优碘和棉花棒,他接手擦药动作。

    他靠她很近,他身上的沐浴乳和她身上的一样香,他穿着背心,让人对他满是肌肉的手臂和刚硬的胸膛目不转睛,她不是素食主义者,而且她的早餐、中餐,只有一个小小的蛋饼。

    她那么饥饿、她的胃发出抗议,美食当前,她不应该抗拒,并且她的费洛蒙也催促她把他吃干抹净。

    向秧秧的心跳加速、缓慢呼吸转变为喘气,看住他的眼睛写满春天的讯息,很可惜,白聿鑫对于她腿上的坑坑疤疤,比对她的美艳的脸颊更感兴趣。

    把他扑到,享受生命里的最大乐趣?

    她想、她想,她好想哦,但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比起把他吞进肚子里,她更想要抢他的茶叶,更想升上经理。

    对他说一些言不及义的话语,语调成份多是诱拐意义?

    好啊,可是他对她的美貌好像不怎么上心。

    不然,用脚在他身上磨几下,促进他的费洛蒙跟着分泌?

    啊,如果他天生有费洛蒙缺乏症咧,她会不会被一脚踢出大门?这个晚上,她得跟森林里面的魑魅魍魉一起开party?

    满脑子胡思乱想时,他松掉她的脚,把桌上东西收拾干净,两手将锅碗拿到餐厅。

    她下意识起身跟他走,再次,跟在他的屁股后头。

    拿出新碗,他把自己的晚餐分给她一半。当碗推到面前时,向秧秧很为难地看着那一团糊糊的、像面又像大便的诡异东西。

    抬起眉头,她发现白聿鑫正在注视她。“呃,谢谢你帮我擦药,呃、呃,谢谢你的你的晚餐。”其实,她比较想说:谢谢你的#%*。

    她怎么都没想到,有一天,她得为了一碗馊水向人致谢。

    “吃吧。”他说。

    向秧秧脸上的为难让白聿鑫很乐意欣赏她吞面条的表情,他双手横胸,专心于欣赏她接下来的表演。

    她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拿汤匙,比较像拿起一把警用九0手枪,颤巍巍的模样,很像得了阿滋海默症,她舀一口面,紧眯眼睛、把它们放入嘴中,发抖的牙齿打开、闭阖,只是轻轻咀嚼

    忍不住了、忍不住了!她飞快冲进厨房,在洗碗槽里面吐。

    这不是食物、不是馊水,而是一吃就会让人腐筋烂骨,从头到脚死到半点不剩的天下奇毒!

    她吐到无力,不知道自己在受苦同时,有一个邪恶男人坐在餐厅里,咧开嘴笑得超开心。

    白聿鑫已经很久没大笑过了,而向秧秧在短短的时间内让他大笑两回,让他记起来开心滋味,看着厨房方向,忍不住,他笑第三遍。

    半晌,她气喘吁吁地走回餐厅。

    要不是她出现之前,那锅馊食已经放在客厅桌上,要不是她确定他的工作不是通灵而是种茶,不可能算得出她会回头找他,否则她会认定他在恶意整她。

    她对着他笑,嘴角拉出不自然的高角度,甚至用双臂夹了夹胸口、摆动自己的肩膀,假装自己很小女人。

    “白先生,我非常感激您,没有您的收留,我得留在外面和野兽过夜,您不知道您的大恩大德对我有多重要”

    口蜜腹剑!她肯定对他有所求。

    白聿鑫板起脸,把刚刚的笑容藏得不见半分。

    她双手合掌,眼睛眨啊眨,装出一副善良天真。“如果、如果你不是太介意的话,我可不可以为了表达感激,为您做一顿晚餐?”

    他没回答,却挑眉望她,当着她的面,把一瓢面条送进嘴里。

    他、他吃了,他竟然吃得下去?他的体质与世人迥异,可以接受这样的荼毒,并且不让全身骨骼腐蚀殆尽?

    向秧秧的眼睛睁得比牛还大,嘴巴张得可以吞下拳头,她很想扯出灿烂笑容,但抱歉,这不在她的能力范围内。

    于是,她又把他惹笑。

    “我、我呃,我没有别的东西好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决定了,我决定替白先生做一顿饭,嗯,就这样决定!”

    她飞快把话说完,飞快奔进厨房里,飞快地把他吃面条的画面delete掉。

    十分钟后,白聿鑫闻到第一阵食物香,停下吃一半的面条。十五分钟后,第二阵食物香让他对碗里的东西完全失去欲望。

    二十分钟,一大碗公色香味俱全的面摆上餐桌,有肉有虾,完美的香菜和蒜酥洒在面碗中央,使他半饱的胃又感到异常饥饿。

    向秧秧伸出食指,像推死蟑螂似地,把他之前的面推到餐桌尾端,迅速换上新碗筷,替两人各盛一碗面。

    “白先生,尝尝看,味道还不错。”

    她们家三姐妹,就她遗传到妈妈的好手艺,任何食材到她手里,就能变出一道道创意料理。

    如果不是购物台的薪水不坏,她曾经考虑过到夜市摆摊。

    他低头、吃一口,意外地,他的味蕾从来不曾这样被满足过他不是没吃过五星级料理,但那些大厨的作品,比不上她的小品集。

    他吃得很快,她也不遑多让,完全没有身为美女的自觉,解决一碗面的速度只输他七秒半,你一碗、我一碗,满碗公的食物飞快埋葬在两人肚子里,他看看自己空空的碗,再看看她剩下的小半碗。

    如果向秧秧在这个时候想到“经理”两个字,或者想到茶叶合约,就会主动把半碗面让出来,可是目前她没法想那么多,她已经饿了整整一天,开长途车、在森林漫游,她走坏了高跟鞋、弄破了丝袜,她今天过得太狼狈,需要完美的食物来自我安慰。

    “我没吃饱。”难得地,孤僻男人主动发言。

    向秧秧想也不想,再度伸出小小的手指,用推死蟑螂的方式,把他那锅面从桌角推回他面前,仰头,用七秒半时间,把碗里的面条吃光光。

    够清楚吧,她煮饭,不是为了感激人家的收留,目的是照顾自己的肠胃,至于他吃什么,说老实话,她无所谓。

    她心肠坏吗?没关系啦,反正她的心已经坏了好几年。

    在这个晚上过去很久很久以后,白聿鑫才发觉,原来远在他爱上她之前,他的胃已先爱上她的手艺。

    一大早白聿鑫就起床,准备出门时向秧秧还在睡。

    她的睡相很坏,至少不是公主式的那种睡法,她没盖被子,而是把被子卷成一条长棒、抱住,双腿扣在棉被棒上,那样子很像被原住民猎到的山猪,倒吊、手脚捆在木棍上。

    但熟睡的她像个甜美的小宝宝,红红的嘴唇微微弯着,分明是没有表情的睡颜,可看起来就像在笑,弯弯的眉、弯弯的眼、弯弯的嘴角,弯出一个好心情。

    再孤僻的男人看见沉睡的宝宝,也会不自觉卸下心防,跟着勾出一个弯弯笑意。

    他的短裤穿在她身上变成七分裤,昨晚他还怀疑,她穿他的裤子怎么不会往下掉,现在他弄懂了,她用发束把过宽的裤头绑出一颗大肉圆。

    其实她大可不必穿下半截,反正他的上衣套在她身上,自然而然会变成洋装,不过如果她真的只穿上半身的话他望着她睡得往上撩、露出一截洁白肚皮的上衣,和因为裤管太宽也皱在大腿上方,露出的两条雪白美腿

    许久没有唱国歌的下半身,有了举办升旗典礼的冲动,白聿鑫皱起眉头。做什么?他几时那么爱国过?

    别开脸,他重申一遍,他对美女过敏。

    拿出车钥匙,他要去表哥家里看看春茶的收成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