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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顾到日后时局变动不致连累她。没有举行仪式,只写婚书为定: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彼时两人都知道胡兰成时时可能亡命天涯,连个婚礼都没办,爱玲亦无怨言。
每每读到此处就感触不已,这十六字在我口中颠来倒去,回味良久,像“嚼着千斤重的橄榄一般”
前两句是爱玲所拟,是一个女子对男人终身的托付;后两句为胡兰成所撰,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承诺,旁边写有炎樱为媒证。
无论爱玲和胡兰成的“惊世之恋”最后的结局如何。单只这一点作为,她就有资格睥睨天下女子。她要的是“签定终身,结为夫妇”;她要的是他这个人,而不牵挂其他,甚至时局动荡,岁月难静,亦不在念头之内;她要的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要的是婚姻本真,世俗坦然,敢作敢当,不囿于流俗。而胡兰成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亦是另一种世俗的好,只是不及爱玲的真。
或者,他一开始就不及她真。他不够真,留了一丝空隙,日后便可以抽身离去。她太真,爱得自己哑口无言,这苦只得自己咽。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爱玲嫁了,嫁得霁月光明,无牵无碍。寻常女人,没有爱玲的担当,有的只有薄如纸的一纸青春时,世事森然逼人就范。这份担当,毕竟不是寻常人的担当。女人要学学爱玲这点——自己担当得住了,别人才可来担当你。
他与她也曾有过几日安稳静好的岁月。
一日清晨,她与胡兰成步行同去美丽园,大西路上树影车声,商店行人,爱玲心里喜悦,与他说:“现代的东西纵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们的,与我们亲。”这话听来,让我心暖如春。
又一日午后,天气晴朗。两人去附近马路上走走。爱玲穿着一件桃红单旗袍,胡兰成夸她好看,她道:“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爱玲穿一双绣有双凤的绣花鞋子,是在静安寺庙会上买的,穿在脚上,线条柔和,胡兰成看了喜欢。她知道他喜欢,所以每次他从南京回来,在房里总是穿这双鞋。
爱玲钱财分明,自己稿费高,无须丈夫养活自己,但是依然高兴他给自己一些钱,去做了一件自行设计的皮袄。她心里欢喜,因为世人都是丈夫给妻子钱用,她也要。“能够爱一个人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胡兰成似乎通过了这个“试验”
在生命的某个时刻,我们都是愉悦的,享受着俗世安稳的喜悦。
爱玲这个人好静,但不是孤高到与世隔绝。她好象林黛玉身处贾府,那样的热闹繁华要在身边,心里又要有距离,不轻易与人亲,她的静亦是这样的静。爱玲对人世,好比桃花源里走一遭,到头来,仍是干干净净的自己。
这样一个人偏偏爱上的两个男人都是外向的。胡兰成不必说,局势再乱都能藏身,泥鳅似的兜手滑,顺手还能攀红附绿,由不得人不服。赖雅更是好玩,与其说他是作家,不如说是一名社会活动家,饶是这样过了气,才情堵了,还不甘寂寞四处走动。
爱情是彻头彻尾没道理,说到底四个字——性格互补。胡兰成对爱玲真是熨贴,细致到叫人心旌摇曳,他自己爱出风头却不强拉着她出风头。他知道她爱静,不爱交际,即使是南京政府的要人要见,他也能免则免,为之挡驾。在今生今世里他写道:“七月间日本宇恒君来上海,我说起张爱玲,他想要识面,我即答不可以招致,往见亦还要先问过她;熊剑东几次说宴请张爱玲,要我陪同去见她,我都给她谢绝了。我惟介绍了池田,每次他与爱玲见面,我在一道,都如承大事。”
爱玲自他之前,何曾受过这样的爱宠。但她是女人,女人就是要宠得哄得。
他这样写,小事亦叫人缠绵。他太聪明,摸透了爱玲的七筋八脉,连心也瞧得真真的。所以我信他是爱着爱玲的。因爱是小事亦如承当大事,大事亦能化为小事。彼时,这个人既是你的心尖,又是你的全部,像孙悟空七十二变似地可大可小。
读到胡兰成书上的一句话:“所以我在政治上诸般作为,亦终不想移动她。”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电视剧,那女主角凄凄切切地说:“我想做一棵树。一辈子只在一个地方。”
听得令我心悸。能一辈子只在一个地方多好?能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多好?
且不论胡兰成真心为何,他或许有自己的私心,为了方便自己攀折别的花柳考虑,可他待爱玲的方式,是最适合爱玲生长的。她不是一捧栀子花,即插即活,她是一棵树,根不能被移动,还要阳光雨露,男人的爱,才能枝繁叶茂,灼灼其华。
然而,他不过是恣意之人,有名士的逍遥,亦是浪子的恣肆,终究无法给她现世的安稳。爱玲余下的岁月虽静,却未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