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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烦人!初春已至,风雪仍不止息
下了三天三夜的雪,佛国寺彷佛被一条银白色的厚毯子盖住。
梵钟响,佛门开,数十个缩着脖子的比丘开始扫除诸佛脚下的积雪。
平日来上香的善男信女众多,今日只见一名身穿白狐裘衣,梳着一条长辫子的少女,领着另一名身穿蓑衣的少女,神色匆匆地步入佛国寺。
从穿着看来,两名少女的关系应该是主仆,一前一后来到莲花台前,脚步旋停,两女同时仰着脸,双手合十向耸立在莲花台上的释迦佛行礼,祈求兵荒马乱的时代快点过去。但这是不可能的事
自从三韩鼎立结束,高祖建立高丽王朝以来,地理位置处在四强环绕的高丽,内忧外患一直不断,好不容易打败契丹,女真却又兴兵入侵,所幸与大宋联盟击退了女真,平定外乱,王权却被贵族把持。如今贵族互斗,国政大权落到武班手里,各种剥削的政策使得农民和贱民沦为盗匪,王朝可以说是无一日安宁。
少女名叫崔尹贞,来佛国寺主要是为了求见净智法师。净智法师是她的大哥,六岁出家,在高丽僧侣的地位崇高,不仅拥有庞大的资产和奴役,还拥有由武僧组成的降魔军,简单地说,净智出家是为了政治目的,非关佛法。
不一会儿,一个小和尚疾步来到,领着崔尹贞和婢女到后室等待。后室有一石制的炕床,炕床上有一石桌,上面放了一杯冒着袅烟的香茗,室内十分温暖,崔尹贞解下白裘,婢女立刻接过白裘,拍去沾雪。
崔尹贞上身穿着紫色滚边的则恙利,襟上系了一朵紫色蝴蝶结,下身是紫色及膝宽松的契玛,白袜和白色船形鞋,从衣服的颜色就看得出来她的身分非常高贵,高丽王朝规定只有贵族才能穿紫、丹、绯、绿四种颜色的衣料。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整齐清越的念诵声从大殿传来,彷佛有一股拨云的力量,过去她只要听到这句佛语就能安抚乱绪,今天却是怎么也不能够平静,像崔尹贞这样出身高贵的女孩应该是无忧无虑的才对,但她现在竟然像一刻也坐不住似的对着窗口不停地哀声叹气。
她有心事,唯一能消除她心中烦忧的只有净智法师,如果连净智法师都无能为力,她想她只剩一条路可走──死路。
“小姐,你别焦急。”名为良喜的婢女说。
“三天后,爹爹就要逼我完婚,我怎能不着急!”
“老爷一向听净智法师的话,净智法师肯定会出面阻止这桩婚事。”
“但愿如此,不然”崔尹贞红了眼眶,声音梗在喉咙里。
“小姐,先坐下来喝口热茶,暖暖身子。”良喜赶紧扶着小姐坐到炕床上。
良喜端起茶杯,崔尹贞接过浅啜一口茶,彷佛茶不是香的,而是苦涩的,致使她笼烟眉紧蹙,整个人犹如一幅忧愁的美女图
根据高丽民俗,男子年满十六岁,女子年满十四岁,家长有义务为其安排婚姻,家长指的便是父母或主人。崔尹贞今年十七岁,沈鱼落雁的容貌使她赢得高丽第一美女的美名,但自古以来“红颜薄命”这四个字紧箍在美女们的头上,她能逃过此劫吗?
崔尹贞忿忿地放下茶杯,几滴茶水溅烫她的纤指,但她毫无感觉,她的模样看起来娇柔,不过她的个性却比钢铁还要坚硬。她以向天宣誓的口气说:“我死都不会嫁那个六十岁的臭老头做续弦。”
“小姐,你千万别做傻事!”良喜以袖子为小姐拭去茶痕。
“良喜,我问你,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办?”崔尹贞激动地问。
“良喜永远不可能是小姐。”良喜不敢随便回答。
“还是良喜好,能嫁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崔尹贞羡慕不已。
“小姐,良喜哪有好,婚后良喜要像母鸡一样年年下蛋。”良喜叹气道。
良喜是奴婢,从生到死都是奴婢,奴婢的婚姻是由主人决定,一般而言,主人不会把年轻的女婢嫁给年老的奴仆,降低生产力;因为奴婢生得越多,显示这家贵族越有钱,而且奴婢是可以买卖的商品,价格相当于半头牛,当然希望她们生越多越好。
奴婢有奴婢的苦处,但公主和贵族之女一样也有她们的哀戚。
高丽的阶级制度十分严格,可分为四级:第一级是王室和贵族,第二级是军人和官吏,第三级是良民,最下级的是贱民和奴婢。他们的阶级采世袭制,第二级可藉由和第一级通婚而取得升级,但三级和四级通婚则视为降级。不过一、二级严禁和三、四级通婚,在婚姻制度上一、二级多采政治婚姻。
为了巩固地位,姻亲关系是高丽公主和贵族之女生下来唯一的使命,所以王室和贵族一向是重女轻男,如花似玉的公主是阻止异族入侵的礼物,美若天仙的小姐是保障家族兴隆的令牌。
崔尹贞自幼以人蔘鸡汤当水喝,肤色养得如珍珠般柔皙,但她早就知道父亲别有用心,现在他要求以她的终身大事回报养育之恩,她能说不吗?
一想到李将军色迷迷的眼神,崔尹贞的胃就一阵翻腾。
“与其生不如死,还不如上吊自杀比较快活。”
“小姐,在佛殿里千万别提自杀,佛听了会不高兴的。”
“我知道自杀死后会下十八层地狱,但嫁李将军等于活在十八层地狱里。”
“小姐,你别烦心,净智法师会替你挡掉这门亲事的。”良喜劝慰道。
“今天早课怎么这么久!”心浮气躁全写在崔尹贞脸上。
“咱们才来不到半个时辰。”良喜提醒。
“唉!连时间都跟我作对为敌。”崔尹贞幽幽蹙眉。
“良喜不懂,老爷为何非要小姐嫁给又老又丑的李将军不可?”
“我不是嫁李将军,我是嫁他手上的兵权。”
“现在兵荒马乱,嫁军人反而没保障,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寡妇。”
“你错了,一将功成万骨枯,死的永远是小兵,功劳则是将军在领。”
“都怪良喜不好,不该陪着小姐去参加八关会。”
“不是你的错,只怪我硬要去凑热闹,才会遇到李将军那只老猪。”
“不,不是小姐,也不是良喜的错,都怪老天爷害人不浅。”
两女的脸部表情同时陷入懊悔和追忆中──
两个半月前的十一月十五日,正逢八关会,上至君臣,下至贱民,只有这天才能够不分贵贱,一起以音乐、歌舞、百戏娱乐天地神明,是高丽最重要的全国性佛教庆典。
由于当时社会上弥漫着解放奴婢的主张,崔夫人担心奴婢叛逃,下令家奴不准去参加八关会,却忘了约束女儿;崔尹贞以买丝绸添衣为由,大摇大摆地跑出去看热闹,除了带良喜之外,为了自身的安全,另外还带了六名男仆随扈。
没想到崔夫人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六名男仆丢下小姐和良喜不管,加入叛军,一些想要混水摸鱼的盗匪见到崔尹贞衣着的颜色,得知她是贵族千金,头发边的首饰肯定是价值连城的珠玉金钿,便把她当成下手的目标。
当七、八个盗匪将崔尹贞和良喜推挤到人少的僻巷,正想动手行抢时,刚好率领龙虎卫的李将军经过,杀了盗匪,并且护送崔尹贞回到府邸。
半个月后,崔参知突然回府,喜上眉梢的表示生了一个好女儿
李将军本名李承道,人称“不死战神”是当今最有权势的上将军,妻子死了五年,一直未续弦,不过这并不表示他没有其它女人,人人皆知李承道的小妾多如繁星,大多是强抢良家妇女,由于她们出身都不高,所以无一扶正。
李承道手握兵符,连皇上都不敢在他面前说个不字,他早就觊觎高丽第一美女很久了,只不过没机会相见。这五年来,他一直忙于政争,铲除异己,这次在八关会上英雄救美,真可说是天意。
“可恨的天意!”若不是知书达礼,崔尹贞还真想抬头对老天爷吐口水。
“小姐,如果没有李将军,你想你的婚事会如何?”良喜见小姐愁眉不展,努力地想找些能转移小姐忧郁的话题。
“我绝不会让我爹作主,他只会卖女求荣。”
“不让老爷作主,那是要夫人?还是净智法师为小姐招亲?”
“都不对。”崔尹贞斩钉截铁地说。“我自己作主。”
“小姐,天底下哪有姑娘家自己决定婚事的?!”良喜不大赞同地摇头。
“为什么不可以?难道你不觉得要跟自己相处一辈子的夫君,当然应该由自己做决定,父母作主的婚姻,只重利益,完全不问儿女的感受。”
崔尹贞打比方说:“这就像买头饰,娘总是替我买金步摇,但我却喜欢木梳子。”
在高丽,只要看到女子头戴木梳子,就可以认定这女子的身分必是奴婢、杨禾尺或是娼妓;良喜的发边就插了一枝木梳子,若是她胆敢一个人走在路上,万一遇到**,也只能自认倒霉。简单的说,木梳子便代表人人可欺。
“小姐,你别傻了,木梳子是贱民的象征。”良喜悲哀地说。
“可是我讨厌珠光宝气,我喜欢简单朴素。”崔尹贞人在福中不知福。
“小姐,你该不会为了想戴木梳子而嫁给贱民吧!”良喜一脸惊骇。
“只要我喜欢,没什么不可以。”崔尹贞天真地说。
“喜欢不能当饭吃,姑爷若无万贯家财,怎么养活小姐?”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过什么日子,我就跟他过什么日子。”
“小姐,你不知道挨饿的滋味,所以才会不把钱放在眼里。”
“能够饿死在所爱的男人怀中,我死也瞑目。”
“小姐,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良喜赶紧避开死字。
“性格勇敢、胆识过人、年轻有为的英雄。”崔尹贞不避讳地说。
“这么说,不就是军人嘛!”良喜总算问出了眉目。
“说那么多也没用,我不相信朝中有哪个军人敢得罪李将军。”
“小姐想嫁军人,又怕李将军反对,嫁给他儿子不就好了。”
“就算他孙子来提亲,我也不嫁,他们家男人个个都长得像肥猪。”
这时,门外传来一声庄严的男音。“谁长得像肥猪?”
门还未推开,崔尹贞和良喜双双跪地,崔尹贞大喊道:“大哥!救我!”
“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有话慢慢说。”进门的是一位眉清目秀的和尚,他就是净智,身穿褐色单衫,外披袈裟,脖间系着佛珠,他的年纪不大,因为他出身贵族,所以三十出头就能拥有法师的封号。
净智是武僧,属于入世和尚,统领佛国寺的降魔军,降魔军顾名思义就是不杀人的,除去人心中的魔性才是他们的本意。简单的说,凡是被他们打败的敌人,一律关进佛牢里,以佛法开释,直到敌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为止。
崔参知虽有数十名儿女,但正室所生只有净智和崔尹贞,当年生下净智之后,崔夫人身体虚弱,不适合再怀孕,于是崔参知将崔夫人和净智送回东京,自己则留在开京纳妾享福。
崔夫人担忧自己的地位不保,茹素求佛,在净智六岁时梦见净智站在菩萨尊者身旁,醒来后立刻将净智送到佛国寺。
净智天性好动,骨骼结实,是练武的奇才,十四岁时已是降魔军的小队长,因打败契丹军而声名大噪,崔参知感到与有荣焉,借着祭祖为名回到东京和崔夫人燕好,第二年意外地生下崔尹贞。
崔尹贞出生的时候,消息传遍了整个东京城,说是──生下了一个雪娃娃。
因为她的皮肤异常晶莹剔透,完全不像一般出生的婴儿皱皮红肤,崔参知心里明白这个女儿将来会替他带来好运,特别吩咐崔夫人要用人蔘鸡汤好好照顾女儿,而且每年崔尹贞生日,崔参知一定会排除万难地来到女儿身边,尽一个做好父亲的责任。
“你不救我,我今天就跪地不起。”崔尹贞赖在地上不起。
“地板那么冷,跪久了会伤到骨头,以后不良于行。”净智好心警告她。
“人死了就不需要走路。”崔尹贞反唇相稽。
“有些死人还要走路,我听说大宋有种叫僵尸的死人,要一步一跳地跳回自己的故乡才能入土为安。”净智径自坐在床炕上,拿起放在矮几上的冷茶,正要张口,便被崔尹贞气急败坏地把茶杯拍打落地。
“我就快死了,你居然还有心情喝茶!”崔尹贞很不高兴。
“我刚才念了两炷香的早课,再不喝水,我会干死。”净智可怜兮兮。
“良喜,你快去沏壶热茶来。”良喜闻言赶紧起身拿着茶壶走出去,然后崔尹贞慎重地说:“大哥你是出家人,你绝对不能见死不救。”
“看你的脸色白里透红,不像有病的样子”净智目不转睛地端详。
打从第一眼看到躺在母亲怀中的尹贞,净智担忧的心情一直没变,尹贞太美了,美得让人觉得不祥,她像是老天爷留在人间最好的礼物,问题是每个男人都想要得到她,这代表她的灾难将会不断,直到最强壮的男人出现
“我没病,也会被你气出病来。”崔尹贞瞅了净智一眼,眼里全是泪水。
“沙子跑进眼睛里了?”净智嘴角勾起一抹黠笑。
“人家心情好坏,你看不出来嘛!”泪珠滚到崔尹贞的眼睫上。
“你别真的哭,不然人家以为和尚欺侮女孩子,罪过。”净智连忙双手合十。
但崔尹贞反而哭得更伤心、更大声,彷佛向诸佛泣诉净智的不是,逼得净智只好求和地说:“哭又不能解决问题,你别哭了,快告诉我,你冒着大风雪跑来找我,究竟有何要事?”
崔尹贞猛力地吸了口气,止住眼泪,哽咽地说:“爹要我嫁人。”
“我怎么不知道!”净智有些意外和不悦,这么大的事居然没人通知他。
“你领军在外两个月,我怎么找你!”崔尹贞怀疑爹是故意的。
“你这么刁蛮任性,谁娶到你谁倒霉。”净智取笑道,缓和僵凝的气氛。
“倒霉的是我,三天后李承道就要娶我为妻。”崔尹贞忿忿地回嘴。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净智心头冷冷一凛。
“大哥,你替我去向爹求情好不好?”崔尹贞拉着净智的衣袖恳求。
“就算我说破嘴皮,也改变不了爹爹的决定。”净智指出。“李将军权倾朝廷,今天如果他说他要娶公主,皇上为了自身的安危,恐怕也不得不答应让李将军做驸马爷,何况是咱们贪生怕死的爹爹!”
“看来我只有死路一条。”崔尹贞心灰意冷地叹息。
“那倒未必,我没办法劝爹取消婚事,并不代表我没办法救你。”
“你想到什么好办法?”崔尹贞迫不及待地问。
“三十六计“逃”为上上之策。”
“不成,我若逃婚,李承道会对爹爹不利。”
“尹贞你真是个好女儿,爹爹不顾你,你却还替他着想。”
“爹再不好,总归还是爹。”崔尹贞苦笑。“我还是自我了断算了。”
“别再说这种傻话,我的好妹妹,哥哥其实已有两全其美的办法,既不会危及爹爹的荣华富贵,也不会让你受苦。”净智自信满满。
“我得到消息,有一批行踪可疑的蒙古军正朝我国而来,近日恐怕会有战事发生,依我之见,李将军必定无法亲自来迎亲,而是改派亲信前来,到时我会率领降魔军假扮盗匪,途中拦阻花轿,劫走你和嫁妆。”
“好吧,就照大哥说的办法行事。”崔尹贞想了一下之后点头同意。
“一路上,你千万记住,别节外生枝。”净智耳提面命。
正如净智所料,象征阿狮兰汗的太阳旗在鸭绿江彼岸迎风猎猎。
蒙古铁骑勇猛善战,杀敌如宰羊,让人闻之丧胆,李将军不敢大意,紧急召集数十名大将军研商对策,派重兵驻守鸭绿江沿岸,婚事只好托他最得力的部属──金仲夫充当媒人,率两百名龙虎卫前往东京迎娶新娘。
但谁也没想到,阿狮兰汗并不在干朵鲁之内,他假扮成女真马商的模样,带着百余匹骏马和三十名勇士,越过千里长城,边走边卖马,边走边观察地形,一路南下到了忠州,正好遇上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
由金仲夫带领的迎亲队伍赶路已赶了八天,虽然少了锣鼓喧天,但这两百名带刀士兵所到之处有如蝗虫过境,以充实军备为由,沿途搜括百姓的财产和食粮,使得百姓怨声载道,也惹来崔尹贞的不快。
这天清晨,崔尹贞从宿泊的旅馆走进花轿,一起轿就听到凄惨的哭声,忍不住掀开垂帘,看见士兵盛气凌人地威胁一名背着婴儿的老妇,若再纠缠不清,便要一剑送她归西
老妇非但没有退缩,反而抱住士兵大腿苦苦哀求,士兵狠心地将老妇一脚踹倒在地,一时之间群情沸腾,围观者交相指责士兵蛮横无理,虽然大哥的叮咛言犹在耳──别节外生枝,可是崔尹贞性急心正,她无法坐视不管。
“停轿!”崔尹贞大声一呼,轿夫全部不敢动弹。
“小姐,你别忘了净智法师的交代!”良喜趋向轿门,压低声音提醒。
“若是大哥在此,他一定会赞成我管这档事。”崔尹贞理直气壮。
“小姐,你自己是泥菩萨过江,还是不要管闲事好。”
“这不是闲事,老妇有冤情,我不能不管。”
“天底下有冤屈的人数也数不清,小姐你管不完的。”
“废话少说,快替我去把金大人叫来。”崔尹贞根本听不进去。
“是。”良喜不情不愿地转身跑开。
“发生什么事了?”不一会儿,金仲夫从队伍前面驱马而至。
“我还想问你,你的手下做了什么坏事?”崔尹贞眼神充满指责。
“你说!”金仲夫不悦地别过脸,瞪着轿旁脸色胀红、作贼心虚的士兵。
“这名老妇大概是乞丐婆,拦着我要钱。”士兵期期艾艾地说。
“咚啷”数声,只见几枚铜钱散落在老妇脚边,是金仲夫扔的。
“我不要钱”话未说完,光芒刺眼的刀尖忽地抵住老妇的喉咙。
“住口!耽误本军官的行程是死罪,你知不知道?”金仲夫恶声威胁。
背上婴儿似乎感觉到大难临头,放声嚎啕大哭,老妇倒是沉着,毫不畏惧地说:“找不回我媳妇,我也不想活了,与其让我孙子成为孤儿,不如我们老少作伴,一家人到黄泉下团聚,你要杀就连我和孙子一起杀吧!”
“金大人把你的剑拿开,别伤到老妇和婴儿。”崔尹贞鼻酸地说。
“这种装可怜的乞丐婆满街都是,小姐,你别理她,我们还是赶路要紧。”
金仲夫收剑回鞘,做出启程的手势,轿夫正要抬起轿,但崔尹贞却先一步跳下轿,落地时脚步一个踉跄,引起一阵粗喘声,不过群众惊呼并不是因为小姐差点摔跤,而是惊讶小姐沈鱼落雁的容貌
走到老妇旁边,崔尹贞关切地问:“老太太,你为何哭得那么伤心?”
“昨晚这名士兵跑到我家后院来捉鸡,刚好我媳妇在喂鸡,没想到他连人带鸡一并捉走。”老妇泣不成声。“求大人行行好,放我媳妇回来,我儿子年前服徭役时病笔,我孙子还小,他已经没了爹,不能再没有娘。”
“胡说八道,我昨晚轮职守轿,哪儿都没去。”士兵矢口否认。
“依我看,老太太,你老眼昏花,可能认错人了。”金仲夫护短地说。
“我没看错,的确是他,小姐你要相信我。”老妇求助地拉住尹贞的袖子。
“搞不好是你的媳妇跟野男人跑了!”金仲夫反咬一口。
“老太太,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你说的话?”崔尹贞公正地说。
“街坊邻居都可以为我作证。”老妇目光梭巡围观的群众。
“有谁看到昨晚的事?”金仲夫又拔出剑,透着杀气的剑尖对着群众,语出警告:“说得对有赏,说得不对是找死。”
群众面面相觑,全部一脸为难,不敢出声,崔尹贞心中感慨万千,她并不怪大家贪生怕死,而是金仲夫不好,他的天职是保国卫民,但他却欺压善良百姓,其实每个人都心里有数,若无金仲夫背后撑腰,士兵哪里敢强抢妇女!
“各位大爷,求求你们说句公道话。”老妇跪在地上磕头。
“老妇,苦肉计没有用的。”金仲夫得意地哈哈大笑。
崔尹贞看不惯,虽然她绝不嫁李承道,不过,在金仲夫眼中,她是未来的上将军夫人,只要她一句话,金仲夫的脑袋便有可能搬家,利用这点优势,崔尹贞面对群众鼓励地说:“有谁是老妇的邻居?别怕,请站出来说话,我担保他身家安全无虑。”
突地人群被拨开,是个高大的男人,异族打扮,头戴通天冠,身穿圆领窄袖袍服,腰系乌犀带,足蹬尖头靴,乍看之下像个商人,但仔细一瞧,雄赳赳的眼神锐不可当,这男人的身分令人起疑
这男人不仅长相英俊,更特别的是他浑身散发阳刚之气,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会,他的眼眸里彷佛有两团火焰,崔尹贞的心猛地一窒,一股不明原因的烧热爬上她的耳根,她赶紧别过脸,将注意力移到老妇身上。
“太好了,有人挺身而出,你可以放心了。”崔尹贞拉起老妇。
“可是,我并不认识这位公子。”老妇面露忧色,附耳对小姐明说。
男子彷佛长了一对顺风耳似地听到她们的谈话,毫不客气地说:“我虽不是老妇的邻居,但昨晚我正好经过老妇家门口,看得清清楚楚。”
“你看到什么?”金仲夫驱马走到男子面前,剑光映在男子脸上。
“确实如老妇所说,那个士兵强拉她媳妇。”男子手指直直地指向士兵。
“你胡说!”士兵大喝一声,拔出剑欲向男子理论。
“刀剑无眼,你别指着我。”男子衣袖一挥,剑“当”地落地。
“连剑都拿不好,真是丢人现眼,还不快滚!”金仲夫厉声斥责。
“慢点!”崔尹贞落井下石。“金大人,他必须交出老妇的媳妇才能滚。”
“你没记错?”金仲夫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怒目盯视着男子。
“没有。”男子泰然自若,不过他的眼神充满戒备,提防意外发生。
“我看你不像本地人,你打哪儿来的?来高丽做什么事?”
“我来自女真,是马商,来高丽贩马挣钱。”
马商?崔尹贞偷偷瞟了男子侧面一眼,他一点也不像平淡无奇的马商,光是他刚才的身手,尹贞虽然不会武功,但她常看净智练武,知他是高人,绝不是泛泛小辈,他来高丽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究竟会有什么秘密呢?
再瞄一眼,崔尹贞的目光不小心和金仲夫撞个正着,两人皆怏怏不乐。
金仲夫原是贱民出身,尖嘴猴腮,因为受到李承道的拔擢,身分由第四级破格升为第二级,他对李承道就像一条忠狗,看到未来的将军夫人对异族男子抛媚眼,拉长脸,心里打着歪主意。“你的马呢?”
“在后面不远的客栈马厩内。”男子不明究理地回答。
“你们几个,去把他的马给我带走充公。”金仲夫指挥着士兵。
“你这么做摆明是抢劫!”男子面有愠色,说话声音变得十分有威严。
“我看你像个奸细,来人啊!把他给我抓进官府问罪!”金仲夫一声令下。
“岂有此理!”只见数十名亮着剑的士兵拥向男子,危险一触即发,但男子似乎感受不到任何威胁似的,不慌不忙地退后,唇边居然还勾出一抹冷笑,其实他根本不怕区区几名士兵,只不过他不想泄漏身分罢了。
没错,他正是阿狮兰汗,他不是为了正义,而是为了美色强出头。
本来他并没有打算多管闲事,他纯粹是以观察的心情混在人群中,对一个统治者来说,以武力征服异邦只是一时的,要想长期控制就必须了解这个民族的文化背景,但当新娘子跳出花轿的那一瞬间,他看傻了眼
蒙古美女他见过不少,但从来没有一个美女美到足以让他暂时忘了呼吸。
她的美和强壮的蒙古美女截然不同,她是娇柔的,细条身子,瓜子脸蛋,樱唇桃颊,最迷人的是雪色肌肤,令他好奇地想知道,她身体其它部分是不是也是白雪的颜色?
现在他体会到汉字,色字头上一把刀的奥妙。
不过,他并不后悔自己的行为,他早就看出领头者是小人,一定会用尽办法罗罪在他身上,他的武功固然高不可测,但他并不打算出手,时候还不到,他只要走到美丽小姐的身旁,保管让这个领头者吓出一身冷汗。
“小姐,得罪了!”阿狮兰汗抓兔子似地攫住崔尹贞的颈后。
“你挟持小姐想做什么?”金仲夫脸色像被踩到尾巴的狗般难看。
“小姐,你刚才不是担保说话人的身家安全么!”阿狮兰汗凝望着。
“金大人,我现在命令你,立刻把剑收起来。”崔尹贞被看得脸红心跳。
“剑若收起来,属下担心这名奸细会对小姐不利。”金仲夫不肯。
“大胆!你居然敢违抗我的命令!”崔尹贞火冒三丈。
“属下不敢,属下是为小姐的安危着想。”金仲夫左右为难。
“立刻叫你手下退后十步,否则休怪我的手不听使唤。”阿狮兰汗警告。
“全部给我退后十步!”金仲夫气急败坏。
“那个士兵留下来,金大人,你还不快叫他交人!”崔尹贞两眼圆瞪。
“该死的混帐!谁叫你强抢民女,给我捅出这么大的楼子!”在大庭广众下被训斥,金仲夫从来没这么窝囊过,将所有的怨气集中在脚上,狠狠地一踢,惹祸的士兵被踢倒在地,还吃了一口的泥,真是恶有恶报。
士兵如吃了哑巴亏般,嘴巴张大,半天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老妇的媳妇呢?”金仲夫没好气地问。
“被另外几名士兵押着,藏在前面的牛车里。”士兵认罪地说。
“快去把她带过来,然后我再治你罪。”修理完士兵,金仲夫立刻变脸,大丈夫能屈能伸,转怒为笑地对着老妇道歉。“老太太,对不起,是我督导不周,让你担心害怕,真是对不起。”
“金大人秉公处理,老妇感激不尽。”老妇连忙深深一鞠躬。
不一会儿,一个披头散发,像是吃了不少苦的妇人在良喜的搀扶下,和老妇相拥哭泣,场面既感人又让人鼻酸。不过事情就这样圆满落幕了吗?不,大家反而担忧后续发展,以金大人的作风,难保他不会回头报仇
“马商大哥,老妇的媳妇回来了,该你履行约定,放开小姐。”
“不是我信不过大人,而是大人必须保证从此不再为难老妇一家人。”
“我以人头保证。”金仲夫皮笑肉不笑的答应。
“得罪之处,还望小姐原谅。”阿狮兰汗向小姐打躬作揖。
“公子是为救人,乃英雄作为,我不怪公子。”崔尹贞甜笑相对。
“小姐人美,心胸又广大,能够认识小姐,是在下的荣幸。”
“公子过奖了”崔尹贞高兴得脸红了起来。
“延误了不少时间,我们该上路了。”金仲夫在一旁不耐烦的粗声催促。
老妇和她媳妇泪流满面地向崔尹贞鞠躬道谢,直到花轿消失在模糊的视线之内,然后老妇和她媳妇转身欲向阿狮兰汗道谢,却不见恩公人影,在场的群众竟没一人发现他什么时候走的
群众中有人发出赞扬的声音。“好个救人不求回报的英雄!”
“英雄如果能多几个,狗熊少几个,国家也不会这么乱。”有人谈起时事。
“依我看,老妇一家的灾难还没结束。”也有人发出不同的悲叹声。
“唉,这种世道,真教人生不如死!”有人附和地叹气。
“还会有更坏的事在后头。”有人石破天惊地说。
“什么坏事?”有人好奇地追问。
“蒙古军要来了!”这句话让每个人的脸色都见鬼似的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