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新生活

沁纸花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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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疼死我了。”见人走远了,李真伸手去摸了摸背后的刀口——比较浅的那一道已经没了,第二道快要愈合了。刺进去的伤口,开始发痒——那种钻心似的痒。

    他又把手伸进兜里摸了摸那一沓金元,慢慢蹲了下来。看着远处地上的血迹和墙角的污秽、嗡嗡废物的苍蝇,两行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

    这是什么样的生活啊。

    和那种人打架,满身伤痕累累,就为了要回来三十块。有家不能回,爸妈也不知道哪去了。本来我现在应该应该

    张可松的面孔浮现在脑海,然而等他想要看得更清楚的时候,却变得愈发模糊了。她上大学了吧已经开学了吧

    她现在应该坐在干净、又宽敞的教室里吧?

    也许她已经把我忘了吧?

    上了大学会有真正的男朋友了吧

    可我还像只老鼠一样东躲xi zàng在这种地方。我还要去打工在烧烤店里打工说定一辈子都得打工,然后

    他想不下去了。

    他就着眼泪抹掉了脸上的血迹,然后等待背后的刺痒逐渐褪去。

    这时候,一个人影出现在巷子口——那个烧烤店的店主。他张望了一阵子才注意到蹲坐在远处墙边垃圾堆旁的李真,连忙跑过来不由分说将他扶了起来:“出了这么多血?赶快我送你去医院。”

    李真咧开嘴勉强对他笑了笑:“没事,别人的。”

    店主愣了愣:“你把他们打成那样的?”

    李真扯了扯嘴角:“他们活该。骗我钱他们是不是也没给你钱?那些东西多少钱?我给你。”

    “不用你给,不用你给。”他搀着李真往外走——虽然他并不需要这种关心,然而总不能表现得太过异常。一个高中生打跑了三个身强力壮的小流氓自己却毫无发伤,这事儿有点耸人听闻。

    店主将他搀到了店里,给他端来一盆水洗手洗脸,在旁边絮絮叨叨地说道:“下次遇见这种事儿忍着点,那三个人就是这一代的混混看你还是个学生,一旦有个好歹怎么办?洗完了赶紧走,别让他们又找回来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该好好教训教训他们。”他看了看李真,显然还是觉得这个少年打跑了三个人有些不可思议。

    李真甩了甩手上的水,抬起头来:“你这有多的衣服么?我买。我衣服都破了。”

    “衣服”店主想了想,然后进了里屋“我这有个上衣,我家服务员的运动服,可能正合适,就是有点旧。”说话的当口他拿着一件淡蓝色的运动衫走了出来“你穿着吧,别提买了。”

    嗯他是,心里觉得愧疚吧。李真接过了衣服,在心里想。其实被拖出去之前店主的话他都听清楚了——算是个好人,只是胆子小。

    然而又有几个胆子大的好人呢。

    大半年的经历,似乎让他变得越来越成熟,以至于生出了一些上学时根本不会去想的感慨来。

    他换好了衣服,又跟店主借镜子照了照,确信走在街上不会因为满身血迹而被抓起来,才出了门。

    那三个人似乎的确是被李真打怕了,留下来的电话号码竟然是真的。

    这一次,来人带了台相机,在僻静处给他拍了照,又记下了他的名字和年龄,收了十块钱的押金,匆匆离去了。

    又过了二十分钟,在李真认为自己大概又被骗了之后那人才回来,交给他一张薄薄的卡片并且收走了剩下的二十块。

    他看着这张来之不易的假证——

    姓名是李太真,年龄是十八岁,籍贯是南边的一个县城。照片上的那个人显得相当陌生,看起来还是证件照那种呆板的丑样子。他反复看了看,觉得的确没什么破绽——实际上他也看不出什么破绽——这才走到街上,进了一家大型超市。

    他花了十五块钱买了套断码的廉价运动装、花了五块钱买了件厚衬衫,然后在试衣间里换下身上的旧衣服,扯下条形码去柜台结账。

    之后在收银员略微诧异的目光中走出超市、又进了一家小小的理发店。

    原本他的头发是及腰的,但他用石片连割带扯给自己弄了一头短发,看起来相当可笑。理发店里的人看到他一头乱蓬蓬发灰的头发皱了皱眉,但还是先带他去洗了洗——抹了三次洗发水,扯得头皮生疼才打理顺了,最终给剪了个碎发。

    理发的时候他才终于有空好好打量自己这张崭新的脸——会令绝大多数人都羡慕的脸——应当的确算得上是星眉剑目、貌似潘安了吧。

    当然这话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店里另外两个胖女孩的窃窃私语——被如今听力超好的他听到了。

    走出这店门的时候,身上还剩下27块金元。

    大半年来第一次感觉神清气爽,终于有了人的样子。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如今这具身体,大概已经和普通人类没什么关系了

    打架的时候他便感受到了那一瞬间爆发出来的、如同猛兽般的力量,和发自内心的狂暴之情那无论如何都不会是一个正常的高中生所拥有的。

    那种恐怖的自愈能力,也不会在任何一个普通人的身上找得到。住院的时候,医生和父母以为自己处于昏迷当中,曾经低声交流过。于是他知道,自己的“死因”是癌细胞扩散用那医生的话来说,是“全身找不到一颗正常的细胞”

    以他有限的生物学知识,他知道癌细胞是一种可以无限分裂增殖、永不死亡的细胞。这种细胞是因为基因出了问题,所以才产生病变,在宏观上表现为各种癌症。但即便在他昏迷的时候,他也能感受到体内旺盛的生命力,因而他祈求父母,不要火化自己——他就是那么没来由地认为,他不会就那样死去而今这一切竟真的发生了。

    所以我究竟算什么?他这样问自己。

    阳光下走来两个穿着高中校服的漂亮女孩,一直偷偷瞧着自己,走过了,还回头看了看,然后嬉闹着笑起来。

    这是他曾经的生活。

    但现在他明白,从今往后,自己的道路应当与这些人绝然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