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元霄写毛笔字

明镜不止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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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回元霄没有另行创作诗歌。

    写春节的诗歌很多,但是知名度最高的,还是王安石的元日。

    这个世界已经有了。

    元霄也就不再拿出其他的诗歌对比。

    所以他规规矩矩写了这首诗。

    完全没有问题。

    只是……

    似乎听到这边的动静,李中正摇着扇子和谢定方等人走了过来。

    “元老师也会写毛笔字,”李中正语气带着些许的质疑,“那就很厉害了,我们一起欣赏一下。”

    金素妍还在瞪着元霄的作品。

    李中正等人也凑了过来。

    静——鸦雀无声。

    看看,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毕竟出手的是王羲之水平的行草。

    只不过元霄也添加了侧重点,更加注重草书。

    这首诗歌的篇幅不大,用草书写,整体构成的观赏感更强烈。

    字如美画的意境。

    元霄很满意这样的结果。

    “哈哈哈哈哈”众人轰然大笑。

    ?傲世指数-389、-453、-271……

    元霄:(⊙?⊙)

    这又是哪里出问题了!

    系统!

    这破任务我不干了,我要回家。

    系统没有回答。

    答案早就给你了,做一百万次的太监。

    “元老师,”谢定方摇头,“你在古诗文方面,确实很有点天分。

    但是,这毛笔字可不是乱写的。

    书法一道,讲究端庄秀丽,字字珠玑,遒劲沉稳,笔笔到位,一丝不苟。

    在每个字点画的起笔、运笔、顿笔、收笔过程中,清晰明了。

    你这个写的……”

    “和鬼画符差不多。”有人补刀。

    哈哈哈~

    又是一阵的大笑。

    李中正也叹了口气:“整体看似模似样,笔锋也算有点行道。

    可是写毛笔字,是为了清晰易懂。

    你这个乱七八糟的。

    元老师,我看你要准备的什么小说。

    大概率也是不行的吧。”

    元霄火了。

    写毛笔字就写毛笔字。

    你诅咒我扑街干嘛!

    作为网络小说的作者,最讨厌的就是扑街两个字。

    虽然大部分都是这个层次的。

    “这样子啊,这是我对毛笔字的理解,”元霄心中冷笑,“不知道诸位说的,是什么样子。”

    谢定方回去,拿了自己的作品过来。

    元霄伸头一看。

    顿时心中了然。

    这是楷书啊,而且是非常规矩标准的楷书。

    楷书是书法里面的入门。

    当然这并不是说,楷书不行。

    同样是毛笔字里面的一个重要字体。

    王羲之本人的楷书,写得也很好。

    只是书法是不断发展的,后来演变行书、行草、草书、狂草等等。

    此外还有一些个人创造的特殊字体。

    毛笔字也是东方文化传承的很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不是单一的。

    李中正也拿了自己的作品,摆开给元霄看。

    同样是楷书。

    元霄明白问题所在了。

    还是和这个世界的文化程度有关系。

    行书之类的字体,还没有被考古出来。

    或者说自我发展进阶,书法的层次也没到。

    非常单一,只是楷书。

    李中正和谢定方的作品,看过去还是可以的。

    毕竟是文学家,浸**法多年。

    众人依旧在讥笑。

    元霄走了一圈,果然大家写的都是楷书。

    很好,非常耐死。

    如果不这样那就没有意思了。

    毒世界,我来了!

    元霄回来,他扯过另外一张宣纸。

    将两头镇住了,他拿起笔,再次沾墨。

    不就是楷书而已。

    对不起,说到这个,也是我的专长。

    曾经的书圣,你以为是吹牛的吗。

    元霄聚精会神开始落笔。

    “架势倒是有模有样的,元老师,这是书法,不是国画啊。”

    “哈哈哈……”

    文学家最喜欢的,就是看别人的笑话。

    元霄不搭理,他的笔锋落在纸上。

    再来一首楷书的。

    不过元日写的人很多了,元霄不打算重复。

    那就来一首书法和诗文一体的。

    “是个三字,”谢定方好整以暇,“写的有点楷书的味道。”

    “更?咦,元老师也会点楷书啊。”

    众人又围了过来。

    元霄依旧在挥毫。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颜真卿的《劝学诗》。

    非常朗朗上口,小学低年级课文都有。

    对付文盲,就要用通俗易懂的来。

    更重要的是,颜真卿也是一名书法大家。

    他的楷体非常有名。

    笔画圆润、厚重、饱满、

    起笔收笔均有明显的顿笔动作。

    一首诗写下来,成品出来后,

    全场鸦雀无声。

    行草之流文盲们欣赏不了,但是楷书是没有问题的。

    这笔力高低,一眼就能看出来。

    元霄的这个作品,如果是上陈之作。

    那李中正等人的,无疑就是幼儿园水平了。

    “这是……”终于有人看出来门道了,“这个字的水平……”

    文盲还是具备一定功底的。

    行家一出手,就只有没有。

    元霄拿出的颜体,当然开创了这个世界楷书的新境界。

    ?傲世指数+1423、+1276、+753……

    看看,文学界的韭菜,割起来就是又肥又嫩。

    大家都围了过去,将元霄挤开。

    李中正和谢定方两人的脸色不好看了。

    毕竟两人刚刚怂过元霄。

    但这么快就被打脸了。

    你会楷书,早点写啊,绕圈子做什么!

    还有你这首诗歌什么意思?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这是讽刺我们两人青少年时候不努力吗。

    元霄表示还真没有这样的意思。

    只是这个时候写出来,多心的两人琢磨着,味道就变了。

    两人看元霄的眼神,充满了杀意。

    元霄很满意,他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快点来干我吧!

    一番热闹落幕。

    元霄的字,获得了推崇。

    大家心里都有数,这绝对是最高水平的楷书作品。

    但是。

    话不能说出来。

    文学界讲究排资论辈,元霄的层次还不够。

    其实其他人,和元霄没有直接矛盾,他们更多的是吃瓜。

    显然今天这瓜很好吃。

    有人拿手机拍照,回去好好学习琢磨。

    原作自然是留在文化协会的。

    金素妍的目光,依旧落在元霄的那副行草上。

    虽然她一个字也看不懂,但是感觉就是不一样。

    这作品要丢垃圾桶的。

    王羲之王老师,我对不起你啊。

    元霄表示很无奈。

    “元老师,”金素妍开口了,“这副字,能否送给我。”

    文化协会不要的东西,所有权是元霄的。

    元霄一愣:“你要它做什么。”

    “觉得有感觉,”金素妍笑着,“考古嘛,对于新东西,总是比较好奇的。”

    果然是精英。

    直感就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