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篇章写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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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篇段合一式:通篇只有一个段落。但是涉及主题的各要素完整齐备。用于内容简单、篇幅简短的文件。如批转、转发、发布文件的通知和命令、公告、决定等。

    例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

    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二、分层表达式:由导语、主体、结尾三大部分组成,主体部分要酌情展开表述。这是公文写作最常用的表达形式。用于表述内容较复杂、篇幅较长的文件。

    例文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发〔xx〕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近两年来,随着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迅速推进,各高等学校对原有的校内学生公寓采用了新的管理模式;各地,各高等学校积极利用社会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运用社会化的办法,在校外建设了一批由一所或几所高等学校共同使用的学生公寓。较大地改善了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受到了高等学校师生的普遍欢迎。但在对学生公寓的管理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现根据国务院领导的多次指示和第三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是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和主要责任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是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直接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高等学校的稳定,影响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的成效。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把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作为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

    在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过程中,对学生公寓内学生的管理,特别是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为管理,始终是高等学校的一项主要责任,决不能简单地推向社会。各高等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日程,作为高等学校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并改进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决不允许削弱甚至放弃管理。

    二、要重视抓好对校外学生公寓的管理

    近两年多来,各地、各高等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筹领导下,运用社会化的办法,在学校的周边及其他地区,成片建成了相当数量的学生公寓。这些公寓大多位于校外,由不同学校、不同年级的学生共同使用,共住学生群体规模和管理难度较大,管理工作相对薄弱,有些学生公寓已发生了一些问题,出现了事故苗头。对此,各地、各高等学校,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加强对这些新问题、新矛盾的研究,转变工作作风和方法,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管好校外学生公寓。

    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全面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一)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二)坚决做到人员、机构、制度落实。

    (三)完善监督机制。

    四、切实加强学生公寓收费和服务管理工作

    五、切实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工作

    各地、各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对学生公寓制订管理细则,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

    请将本意见转发至本地区内的所有高等学校。

    教 育 部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原文见国国务院公报xx·3)

    三、条款式:通篇由条款方式组成。主要用于各种法规类文件的写作。根据文件内容的复杂程度,分为章断条连式和一“条”到底式。

    章断条连式公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xx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门组成。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七章 公文归档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行政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统一规定发布之前,各级行政机关可以制定本机关或者本地区、本系统的试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条到底式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28号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业经xx年6月26日农业部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三年七月八日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以下简称现场鉴定)程序和方法,合理解决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维护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现场鉴定是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着这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

    第三条(以下略)

    第二十一条 委托制种发生质量纠纷,需要进行现场鉴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