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还是相忘江湖

杜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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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静了很长一段时间,不工作、不上网、不聊天也不再在空间写那些忧伤而又寂寞的文字。每天只是趴在办公室外的阳台上,静静的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或妖艳或朴素、或美丽或普通;或者数着路上经过的大大小小的车辆;又或者只是呆呆的看着办公楼前花坛里开得热热闹闹的花。偶尔也会想你,只是那思念似乎已经淡化成了一种姿态一种习惯,再无太多的内容,因为就算我再怎么努力的去回忆,却终究还是模糊了你的容颜。

    有童心大发的时候就会伙同一帮小朋友去田间地头偷摘一些刚刚结果的青梨、枇杷。梨自然是不能吃的,往往最后就成了小朋友互相攻击的武器。枇杷也往往被我慷慨的送给同事的家属。只是特别享受那种偷偷摸摸和担心吊胆的刺激,仿佛回到了童年。我发现,原来小时候这些被父母、老师视为大逆不道的事情,原来有趣之极。

    有时也会戴着一顶破草帽,趿着双拖鞋,和同事一起用肉皮作诱饵去办公楼后面的池塘里钓龙虾。龙虾照例也是不吃的,往往是拔了它那两个张牙舞爪的钳子,然后放它在花坛上爬,掉下来,再拿上去让它继续爬,直到它精疲力尽,气绝身亡。有时想,它应该是感谢我的,至少给它留了个全尸,总比吃了它让它尸骨无存的好。

    又或者在下雨的时候光着头、踩着赤脚,去抓从农田里逃生出来的泥鳅,最后两手空空、浑身湿透的跑回来用吹风机吹干衣服、头发。

    那差不多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小时候母亲不允许我做的事,我全干了个遍。没有了你,我的字典里充满了快乐,没有忧伤。呵,原来没有你,我不会死,原来谁也不是谁的全部,谁都会把谁忘记,不管有没有了谁,生活都在继续。

    有多久没有你的消息了,我已经记不清了。天依然蓝的那么干净、树依然绿的那么彻底、就连那只叫孔祥武的狗(忘了说了,孔祥武的名字来源于楼下房客饭店的厨师孔祥文)也依然在太阳的影子里睡得那么安稳。没有了你,什么也没有改变。岁月一如从前,安静而又美好。

    我以为我能够就这样把你忘记、我以为我可以安静的接受你的消失、我以为从此我的喜怒哀乐都与你无关、我以为从此你将淡出我的生命之远。直到我见到了妖。

    妖是我在聊天室认识的网友,呵,不过却没有你们想象中的暧昧,因为我们同是女子。我们是彼此的依靠,也是彼此故事的倾听者。我们一起哭、一起笑也约定一同忘记。

    妖一如我的想象,娇柔、忧郁,当然还有美丽,让男人心动,让女人嫉妒。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女子依然被一个男人伤至体无完肤。坐在安静的茶楼里,妖开始轻轻的倾诉。那个男人的好,那个男人的伤,那个男人的无情,那个男人的有意。说到伤心处,泪水涟涟,这样的妖让我心疼而又无奈。我想说妖忘记吧,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话到嘴边又无声了。因为我清楚的知道自己自己又何曾忘记,妖就是我的照妖镜,让我所有的努力在瞬间倒塌。让我的无奈、我的思念、我的疼痛无所遁形。我苦笑着说:妖,我们的存在对彼此的意义就是为了提醒他们的存在的,是用来互相折磨的。

    送走了妖,安静下来的我,对你的思念愈来愈强烈,几近疯狂。突然间是那样的渴望你的消息。打开电脑你的头像依然是令人绝望的灰,如同我此刻的心情。去你的空间,上面的时间显示你已经很久不曾来过。记得你说,就算忘记这世上的一切,也会记得我的,可是在你记得这世间的一切的时候唯一记不起来的就只有我了。突然间就心痛莫名,潸然泪下。

    拿起手机,一遍遍的拨着你的号码却一直不敢摁下呼叫,最后的记忆里你的冷漠就象一堵冰冷的墙,硬生生的横在我的面前,终于还是颓然的放弃。

    我又想也许你为了怕我的打扰而换了新的q,就傻傻的去q上查找,输入你的相关信息,然后一页页的翻,翻了三个小时200多页,还是没有找到和你相似的人,我想你是真的真的离我很远很远了,泪水一滴一滴的掉下来敲打在键盘上,我伤心,为什么对你,我永远学不会放手。最后我把所有的qq、邮箱、甚至博客的密码全换成你的手机号码,就如妖所说的,就当每输一次密码就是打了一次你的电话。我用这种方式来爱你,绝望而又卑微。

    接下来的日子漫长而又混乱。打开电脑、闭上眼,都能看到你的脸。就连梦里你也不曾放过我,每次梦里都只能看到你的背影,任我怎么哀求你也不肯回头,坚决而又残忍。我一次次的哭着从梦里醒来。我越来越相信,和你的相遇只是一场最美丽的意外。只是你一转身,就足以暗淡我整个的江湖。

    后来我终于学会了怎样打发没有你的时间。我义务帮朋友新开的婚纱店发传单。去人口最多的、太阳最辣的地方,我那拼命的架势,几乎让所有的人都误以为我有股份。到了晚上,暴晒在阳光下一天的皮肤变得通红,火灼一般的疼痛,几天以后开始一层层的掉皮。我和一帮朋友去爬山,所有的人里面只有我一个人穿着高跟鞋,结果就如我所希望的一样扭到了脚。医生小心翼翼的给我敷上药,并绑上绷带,交待5天之内不许拆掉、打湿,5天后复诊。呵,一天以后,我就把那些药和绷带全部扔到了垃圾桶,复诊也见鬼去吧。下不了楼,我就在家里满屋子的跑。虽然只要一动,脚就钻心的疼。又或者在下雨的晚上,一个人光着头跑出去在雨里不停的行走,什么也不想,任着雨水由脸上流到嘴里,从裤管流到地上。累了就回家洗澡,然后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我喜欢这样赤裸裸的疼痛。只有在这样淋漓尽致的发泄里,我才能渐渐模糊思念的疼痛。

    很久以后我又重新开始安静。安静的工作,安静的生活。偶尔和同学一起出去喝喝茶、唱唱歌。我发现我的声音居然一如从前般的美好。更多的时候我就坐在阳台上看爱情小说,在别人的故事里感受爱情的美好。然后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这原是庄子“大宗师”篇中的一个故事: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能及时离开,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两条鱼朝夕相处,只能相互把自己嘴里的泡沫喂到对方嘴里相互湿润以求生存。这情景的确感人,但是这个故事后面还有一句话,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虽感人,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如彼此互相忘记,畅游于江湖之中。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与其天涯思君,不如相忘于江湖。爱要珍惜,就有了相濡以沫的美丽,爱要是无法牵手,就有了相忘江湖的幽怨。有些时候只适合沉默,有些感情只适合怀念。记得有人说过爱情之所以动人都是因为还来不及变坏,就突然变故,戛然而止了,最佳的例子便是梁祝。既然我和你的感情不能牵手,所以我选择在我还爱着的时候放弃。

    在你的生命里安静的消失,还你一个明朗的江湖,是我给你最后的疼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