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约翰·福尔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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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额头上犹如火烧,

    急切的神色流露眉梢,

    见机就匆匆而上,

    将一切付诸了**。

    丁尼生悼亡友(850)

    一百年前,由于交通不便,埃克斯特城离首都比今天显得远多了。当时,那儿就有某些纵欲的恶习,而现在所有的英国人都拥到伦敦来享受这种生活了。要是说一八六七年埃克斯特就有那么个灯红酒绿的街区,这恐怕未免失之夸张。尽管如此,它却有那么一个非常繁华的地段。那地段离城市中心较远,地处镇旁河岸边的斜坡上,这儿曾经是个不小的港口,附近又有一座黑森森的大教堂,因而是埃克斯特生活的心脏。那地方街道纵横交错,尚有不少都铎王朝时期的房子,但光照极差,臭气熏天,到处是烂泥污水。有烟花巷、跳舞厅和酒馆。那里住着由于五花八门的原因而**的姑娘和成年女人,还有一大群从德文郡的村庄和小镇拥到这儿来的无事可做的人。总而言之,那是一个臭名昭著的藏污纳垢的地方,布满了出租房屋和小旅店就象莎拉所说的韦茅斯的那个小旅店一样。那是一个逃避严厉道德风尚的避难所。这种避难所当时遍布英国各地,埃克斯特自然也不能例外当时所有各郡的大城市都不得不给那支不幸的妇女大军找个落脚点,她们在争夺普遍纯洁的男性战斗中,已是伤痕累累了。

    在这一地段的边缘有一排乔治时代的房子。毫无疑问,当初刚造好时,房子俯瞰着河流,景致一定不错,可是如今那里盖起了客栈,视线给遮住了。很明显,那些房子已经失去了原有的自然美。房子的木制部分油漆已脱落,门及屋顶上的瓦片都破破烂烂。有一两所房子是私人住户,但在那一排房子的中央有五幢属于一家人家,房子中央的大门上挂着一块招牌,这表明它是一家旅馆,说得确切些,那是“恩迪科特旅馆”店老板是马撒恩迪科特夫人。据说,恩迪科特夫人的主要特点,是她对任何旅客都不觉得好奇。她是一个标准的德文郡女人。对这样的女人来说,只要住店付店钱就行,至于住的是什么人,她毫不关心。因此,她把站在门厅旁小帐房里的旅客分成等级:十先令的旅客、十二先令的旅客、十五先令的旅客等所标的价格是指旅客每周应当付的住宿费。在当代,住在旅馆里已习惯于每揿一次电铃召人做事就得付十五先令小费的旅客,切不要以为那时恩迪科特夫人的旅馆很便宜。要知道,当时租一间茅屋一般是每周一先令,顶多不超过两先令。在埃克斯特,花六先令或七先令便可租到极好的小房子。每周花十先令在恩迪科特旅馆租一间最便宜的屋子,虽说这显然是女老板敲竹杠,可是她通过这个办法提高了旅馆的身价。

    英国国王乔治一世至四世(74—830)时期。

    那是一个薄雾冥冥的黄昏,天眼看黑了下来。旅馆对面人行道上的两盏气灯已由点灯工用长竿拨亮,仓库墙上粗糙的砖头被照得雪亮。旅馆里有的房间已点亮了灯。楼下的灯光较亮,而楼上的灯光较暗。这是因为,许多维多利亚时代的家庭都认为装煤气管子太贵,引到楼上不合算,于是楼上依然使用油灯。透过大门口旁边底层楼的窗户,我们可以看到恩迪科特夫人坐在一只小火炉旁,聚精会神地钻研着她的圣经帐本。倘若我们仔细地将目光从这个窗口向上移至右首尽头的另一幢房子,我们可以看到最上层楼的一个黑洞洞窗口,窗户上挂着紫红色窗帘,尚未拉上。住这样的房间,每周需交十二先令六便士。

    这是两间一套的房间,由一个小起居室和一个更小的卧室组成,实际上是由原来一间颇为宽敞的乔治时代的房间隔开的。墙上贴着不整齐的糊墙纸,纸上印着褐色小花。屋里铺着旧地毯,摆着一张由三角架支撑的圆台面,上面铺着墨绿色棱纹台布。从台布的角上可以看出,绣花的人是个新手,还在练习阶段。屋里还有两把破旧椅子,粗糙的木刻装饰品上衬着破旧的紫褐色丝绒,还有一只带抽屉的橱子。墙上挂着一张发了黄的版面,画面上画的是查尔斯韦斯利;还一幅蹩脚的水彩画,画的是埃克斯特大教堂这是几年前买主从一个手头拮据的妇女那儿一再压价买来的。

    查尔斯韦斯利(707—788),英国著名的美以美教徒,写过许多赞美诗。

    屋里还有一只作装饰用的微型火炉。炉子封着口,炉下挂着几件叮当作响的小玩意儿。除这个小火炉外,房间的布置别无新鲜可言。只有一件小事值得一提:壁炉的大理石饰板。那是乔治时代的古董。饰板的上方有几尊雅致的仙女浮雕,雕像的背景上刻着象征丰饶的鲜花。她们的那种传统的标准面孔上一向微微露着惊奇的神色。现在,她们看到仅在一百年间这个国家的文化居然变得如此糟糕,也一定会感到惊奇。她们本来诞生在一间镶着松木板的、使人心情舒畅的房间里,现在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肮脏的斗室里。

    如果她们能够的话,她们一定会欣慰地舒一口气,因为这当儿,房间的门打开了,一个我们尚未见面的旅客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那剪裁奇特的大衣,那黑色的女帽,那带着白领子的靛蓝外套这一切都告诉我们,她是莎拉。

    莎拉轻快地,几乎是急切地进入屋子。

    这并不是她刚刚赶到此处。她几天前已经到了。至于怎么会到这儿来,原因很简单。当她还是个小姑娘,在埃克斯特读书时,她就知道这个旅馆。几天前离开莱姆后,莎拉不知不觉发现自己站在希普站,就是多切斯特公共马车停靠的那个站头。她的箱子几天前就已经运到了,正在等着她呢。有个搬运工走上来问她要在哪儿下榻,她一时尴尬万分,因为她除了隐约记得那个旅馆的名字外,她说不出别的什么旅官。搬运工听说她要去“恩迪科特旅馆”脸上露出了异样的表情。莎拉猜想,要在埃克斯特盘桓,她大概没有选中最讲究的地方。不过搬运工倒是一声不响地扛起了她的箱子,她便跟着他穿过城市来到刚刚说过的那个地段。她并不喜欢这个地方的外表,在她的记忆中(她以前也只见到过一次),这地方以前比现在亲切得多,宽敞得多,尊严得多。不过,条件差并不妨事,讨饭的不应该嫌饭凉。使她宽心的倒是她孤单一人并未引起风言风语。她要一套房间,预付一个星期的钱。这本身证明了她有点身分,就不必要别的什么证明了。她本想要最便宜的房间,但当她发现一个房间就要花十先令,而一个半房间只需再加两个半先令时,就改变了主意。

    她快步走进房间,关上门,划了根火柴凑到灯芯上。灯烟消失后,乳白的玻璃罩放出光来,驱散了黑暗。她摘下帽子,以她特有的方式摆了摆头,将头发甩到后面。她把手里的帆布包放到桌子上,一看就知道她急于打开包,连大衣都顾不得脱。她慢慢地从帆布包里拿出一包包东西,放在绿色台布上。末了,她把帆布包放在地上,动开包里所购买的东西。

    第一件东西是一只斯塔福德郡出产的茶壶,上面有一幅彩图,画的是一间茅屋,屋边有一条小溪和一对恋人(她仔细地打量着那对恋人)。第二件东西是一只托比啤酒杯,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那种花花绿绿的庞然大物,而是个小巧玲珑的物件,上面涂着紫红色和黄色。那个高高兴兴的男子面容上涂着柔和的蓝色釉(瓷器专家会认出那是拉尔夫伍德的作品)。这两件东西是莎拉在一家旧瓷器店花了九个便士买来的。啤酒杯已经磨损了不少,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将继续磨损下去。这一点我可以作证,因为一两年前我也买了一只这样的瓷啤酒杯,花费远远超过了当时莎拉花的三个便士。不过我同她不一样,我喜欢的是拉尔夫伍德的艺术,而她喜欢的是那男子的笑容。

    托比啤酒杯是一种做成头戴三角帽地矮胖人形啤酒杯。下面讲的“那个高高兴兴的男子”即指此。

    虽然我们从未看出,莎拉其实很有一种审美感,或者说那是一种情感一种对她生活的时代那种可怕装饰的反应。这只小啤酒杯的年代,她是一无所知的,但她隐隐感到它的年岁一定很大,许多人都用过它,而现在居然成了她的了。她进屋后没脱大衣,便把它放到壁炉台上,象孩子似地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它,好象生怕失去享受第一次做主人的美味似的。

    过道里响起了脚步声,打断了她的沉思。她紧张地向门口匆匆瞥了一眼。脚步声消失后,莎拉才脱去大衣,捅旺炉子,随后又把一只熏黑了的铁壶放到炉架上。接着,她转过身来整理买来的东西:一包茶叶,一包糖和一小筒牛奶。她把这些东西都放到茶壶边上。末了,她拎着剩下的三包东西走进卧室。卧室的陈设极为简陋,一张床、一只大理石盥洗盆、一面小镜子和一块寒酸的地毯,仅此而已。

    但是她顾不得注意这一切,眼睛只盯着三个包。第一个包里是一件睡衣。她没有将睡衣贴着身子比量,而是把它放在床上。随后她打开第二个包,里面是一条深绿色的美利奴羊毛披肩,四周用墨绿丝绸镶着边。她把披肩拿在手里,出神地望着它那一定是因为它太贵了。买这条披肩花的钱比买其他东西加在一起还多得多。最后,她若有所思地举起披肩,将那精致柔软的料子贴在自己的面颊上。她低头看着睡衣,第一次用我允许她采用的真正女性的姿势,把一绺棕色的头发移到胸前,放在绿色的披肩上。过了一会儿,她抖开披肩。披肩足有一码宽,她将它披在肩上,对着镜子瞧了半晌。随后,她回到床边,把披肩放到摊在床上的那件睡衣的肩头。

    她打开第三只包。这个包最小,只是一卷纱布。她望了望床上白色的睡衣和绿色的披肩,然后将纱布拿到另一个房间,放到橱子的抽屉里。此时,水开了,铁壶盖子啪嗒啪嗒地响起来。

    查尔斯给她的钱包里有十枚金币,单就这些钱且不说还有别的钱也就足够她离开这儿远走高飞时的开销了。前些日子,她每天晚上都要象第一次那样数数这些金币。她的这种行动看起来并不象个守财奴,倒象是一个人一次又一次地看同一部电影一样原因是对这部电影的故事、某个角色禁不住的欢喜。

    她刚到埃克斯特时,有好几天什么东西也舍不得买,只从自己那点可怜的积蓄中拿出最少的钱来维持生活。她只是眼睁睁地瞪着那些商店,瞪着那些衣服、椅子、桌子、食品,葡萄酒等等上百种似乎对她抱有敌意的商品。这些商品象是些嘲笑挖苦她的人,象是莱姆镇那些两面派居民。她在他们面前走过时,他们便背过脸去,装作没看见她;当她从他们身旁走过,到了他们背后时,他们便挤眉弄眼地笑笑。这就是她不愿出来买东西的原因。当然,这并不是说她的日子不开心,恰恰相反,她是在享受着成年生活中的第一个假期。

    她自己煮茶。金黄色的小小的火苗从茶壶上反射到炉壁上,闪闪发光。火苗静悄悄地跳跃着,投下了点点阴影。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她的变化如此之大,心情如此平静,对自己的处境如此满意,你可能会因此以为她收到了查尔斯的信,或者听到关于他的什么消息。其实,她什么也不知道。在莫尔伯勒大院那个静静的夜晚,她曾经双眼垂泪,痛苦不已,那次我叙述过她想些什么东西。现在,她又静静地凝视着火苗,究竟她心里在想些什么,这次我不想赘述了。过了片刻,她站起身,走到橱子面前,从最上面一格里取出一只茶匙和一只没有杯垫的茶杯。她坐到桌旁,倒了一杯茶,打开了最后一个小包。那只包里是一只小馅饼,她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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