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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娃苹果是一家驰名的酒馆,座落在行会旗手街与大学城环形街的交角处。这是底楼的一间大厅,相当宽敞,却很低矮,正中央有一根漆成黄色的大木柱支撑着拱顶。大厅里摆满了桌子,墙上挂着亮的锡酒壶。经常座无虚席,坐满酒徒和妓女,临街足有一排玻璃窗,门旁有一排葡萄架,门上方有一块哗啦直响的铁皮,用彩笔画着一只苹果和一个女人,经过日晒雨淋,已经锈迹斑斑,它安插在一根铁扦上,随风转动。这种朝街的风标,就是酒店的招牌。
夜幕渐渐降临了,街口一片昏暗。酒馆***通明,从远远地方望去,好象黑暗中一家打铁铺子。透过窗上的破玻璃,可以听见酒杯声,咒骂声,吃骂声,吵架声。大厅里热气腾腾,铺面的玻璃窗上蒙着一层轻雾,可以看见厅里上百张密密麻麻。模糊不清的面孔,不时出一阵哄笑声。那些有事在身的行人,从喧闹的玻璃窗前走过去,连瞅都不瞅一眼。唯独不时有个把衣衫褴褛的男娃,踮起脚尖,头伸到窗台上,向着酒馆里面嘲骂,嚷着当时流行的取笑酒鬼的顺口溜:酒鬼,酒鬼,酒鬼,掉进河里做水鬼!
可是,有个人却怡然自若,在这声音嘈杂的酒馆门前踱来踱去,不停地向里张望,并且一步也不离开,就像一个哨兵不能离开岗哨似的。他披着斗篷,一直遮到鼻子。这件斗篷是他刚刚从夏娃苹果酒家附近的旧衣店买来的,大概为了防御三月晚间的寒气,说不准为了掩饰身上的服装。这个人不时了下来,站在拉着铅丝网的那张模糊不清的玻璃窗前,侧耳倾听,凝目注视,还轻轻跺着脚。
酒店的门终于开了,他左等右等,似乎就是等这件事。从酒店走出来两个酒徒,快活的脸上映着门里透出的光线,脸色红得紫。披斗篷的汉子连忙轻轻一闪,躲进街对面的一个门廊里,监视着他俩的动静。
长角的和天杀的!有个酒徒说道,快敲七点了,我约会的时间到了。
听我说,这个酒徒的伙伴接着说,舌头有点转僵,我不住在屁话街,住在屁话街的是卑鄙小人;我住在约翰-白面包街您要是说谎了,那您就比独角兽还更头上长角喽人人都知道,只要一次敢骑上大狗熊的人,永远什么都不忙,可是瞧您吃东西挑剔的那副嘴脸,就像主宫医院的圣雅各像。
约翰好友,您已经喝醉了。另一位说。
约翰踉踉跄跄,答道:您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弗比斯,反正柏拉图的侧面像只猎犬,是被证实了的。
读者肯定已经认出卫队长和学生这一对志趣相投的朋友了吧。躲在暗处窥探他俩的那个人,似乎也认出他们来了,于是慢步跟随在他们后面。学生走起路来东扭西歪,曲曲折折,卫队长也跟着东蹭西颠,不过卫队长酒量大,头脑一直十分清醒。披斗篷的人留心细听,从他们津津有味的交谈中听到了下面这些话:
笨蛋!您走直点好不好,先生!您知道,我该走了。都已经快七点了。我同一个女人有约了。
那就别管我,您!我看见星星和火苗。你就跟唐马尔丹城堡一样,笑开了花啦!
凭我***疣子誓,约翰,您这是起劲过了头,满口胡说八道对啦,约翰,您真的没剩一点钱吗?
校董大人,没错,小屠宰场。
约翰,我的好人儿约翰!您知道嘛,我约好那个小妞在圣米歇尔桥头幽会,我只能把她带到桥头那个法露黛尔老太婆家里去,得付房钱呐。这个长着白胡子的老娼妇不肯让我赊账的。约翰,行行好吧!神甫一整钱袋的钱,我们都喝得精光了吗?您连一个小钱也不剩了吗?
想到曾痛痛快快地花钱,度过了那几个钟头的好时光,那美滋滋的味道,比得上一种真正的喷香的餐桌佐料。
妈的肚皮和肠子!别放屁了,告诉我,鬼约翰,您是不是还剩点钱?快拿出来,要不,我就要搜身了,哪怕您像约伯害麻疯,像恺撒生疥癣!
先生,加利亚什街一头通向玻璃坊街,另一头通向织布坊街。
没错,我的约翰好朋友,我可怜的伙伴,加利亚什街,对,很对。可是,看在老天爷的面上,醒一醒吧,我只要一个巴黎索尔,但就可以消磨七个钟头啦。
别再老唱轮舞曲了,听我唱这一段:等到老鼠吃猫的时候,国王将成为阿拉斯君主;当辽阔无边的大海,在圣约翰节冻成冰,人们便会看到阿拉斯人,从冰上纷纷离开家园。
那好,你这大逆不道的学子,让你妈的肠子把你勒死才好呢!弗比斯叫嚷起来,并用劲把醉醺醺的学子一推,学子就势一滑,撞在墙上,浑身软绵绵地倒在菲利浦—奥古斯特的石板大路上了。酒徒们总怀有兄弟般的同情心,弗比斯多少还有一点这种怜悯心,便用脚把他推到一旁,让他靠在穷人的枕头上,那是上帝在巴黎每个街角给穷人准备的,有钱人贬称为垃圾堆。卫队长把约翰的脑袋枕在一堆白菜根的斜面上,约翰立刻呼噜呼噜打起鼾来,好比在哼着一支男低音的美妙曲子。不过,卫队长余怒未消,冲着沉睡的神学院学子说:活该,让魔鬼的大车经过时把你捡走才好咧!一说完,径自走了。
披斗篷的人一直跟踪着他,这时走过来在酣卧的学子跟前,停了片刻,好像犹豫不决,心烦意乱;随后一声长叹,也走开了,继续跟踪卫队长去了。
我们也像他们那样,让约翰在美丽星星的和霭目光下酣睡吧,请看官跟我们一道,也去跟踪他们两个人吧。
弗比斯卫队长走到了拱门圣安德烈街时,现有人在跟踪他。偶然一回头,看见有个影子在他后面沿墙爬行。他停,影子也停;他走,影子也走。他对此并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暗自想道:去***!反正我没有钱。
到了奥顿学堂门前,他突然歇住。想当初,他就是在这所学堂开始他所谓的修业的。他仍保留昔日淘气学子的捣蛋习惯,每次从这学堂的门前经过,总要把大门右边皮埃尔。贝尔特朗红衣主教的塑像侮辱一番,这种侮辱就像奥拉斯的讽刺诗从前无花果树砍断了中普里阿普满腹辛酸所抱怨的那样。他干起这种事劲头十足,结果塑像的题词中高卢人主教几乎被他砸得全看不见了。这一回,他像入学那样又停在塑像跟前,街上此时空无一人。正当他有气无力地迎风再结裤带时,看见那个影子慢慢向他走过来,脚步那样缓慢,卫队长可以看清这个人影披着斗篷,头戴帽子。这人影一挨近他身旁,陡然停住,一动不动,比贝尔特朗红衣主教的塑像还僵直。可是,这个人影的两只眼睛却定定地盯着弗比斯,目光朦胧,俨如夜间猫眼的瞳孔射出来的那种光。
卫队长生性胆大,又长剑在手,并没有把个小偷放在眼里。然而,看见这尊行走的塑像,这个化成石头般的人,不由心里怵,手脚冰凉。当时到处流传,说有个野僧夜间在巴黎街头四处游荡,闹得满城风雨,此时此刻,有关野僧的许多莫名其妙的传闻,乱七八糟地全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吓得魂不附体,呆立了片刻。最后打破沉默,勉强地笑了起来。
先生,您要是像我所想的,是个贼,那就好比鹭鸶啄核桃壳,您白费劲。我是个破落户子弟,亲爱的朋友。到旁边去打主意吧,这所学校的小礼拜堂里倒有真正做木十字架的上等木料,全是镶银的。
那个人影从斗篷里伸出手来,像鹰爪似地重重一把抓住弗比斯的胳膊,同时开口说: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
怎么,活见鬼啦!弗比斯说道。您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您的名字,而且还知道今晚您有个约会。斗篷人接着说,他的声音像从坟墓里出来似的。
不错。弗比斯应道,目瞪口呆。
是七点钟。
就在一刻钟以后。
在法露黛尔家里。
一点不差。
是圣米歇尔桥头那个娼妇。
是圣米歇尔大天使,像经文所说的。
大逆不道的东西!那鬼影嘀咕道。跟一个女人幽会吗?
我承认。
她叫什么名字?
爱斯梅拉达。弗比斯轻松地应道,又逐渐恢复了他那种满不在乎的模样。
一听到这个名字,那人影的铁爪狠狠地晃了一下弗比斯的胳膊。
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你撒谎!
弗比斯赫然怒,脸孔涨得通红,往后猛然一跃,挣脱了抓住他胳膊的铁钳,神气凛然,手按剑把,而斗篷人面对着这样的狂怒,依然神色阴沉,巍然不动。这种情景谁要是看了,定会毛骨悚然。这真有点像唐。璜与石像的生死搏斗。
基督和撒旦呀!卫队长叫道。很少有人胆敢冲着姓夏尔莫吕的这样大放厥词!料你不敢再说一遍!
你撒谎!影子冷冷地说道。
卫队长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什么野僧啦,鬼魂啦,乌七八糟的迷信啦,顷刻间全抛到九霄云外,他眼里只看到一个家伙,心里只想到一个所受的侮辱。
好啊!有种!他怒不可遏,连声音都哽住似的,结结巴巴地说道。他一下子拔出剑来,气得浑身直抖,就如同恐惧时抖那样,接着含糊不清地说道:来!就在这儿!马上!呸!看剑!看剑!让血洒石板路吧!
然而,对方却没动弹,看到对手摆开架势,准备好冲刺,便说:弗比斯队长,别忘了您的约会。他说这话时,由于心中的苦楚,声调微微颤抖。
像弗比斯这样性情暴躁的人,宛如滚开的奶油汤,一滴凉水就可以立刻止沸。听到一句这么简单的话儿,卫队长立即放下手中寒光闪闪的长剑。
队长,那个人又说。明天,后天,一个月或者十年之后,您随时可以找我决斗的,我随时准备割断您的咽喉;不过现在您还是先去赴约吧。
没错,弗比斯说,好像给自己设法找个下台的台阶。一是决斗,一是姑娘,这倒是在一次约会中难得碰到的两件畅快的事情。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两兼,顾了一头就得错过另一头呢!
一说完,把剑再插入剑鞘。快赴您的约会去吧!陌生人又说。
先生,您这样有礼貌,我十分感谢。的确,明天有的是时间,够我们拼个你死我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把亚当老头子的这身臭皮囊切成碎块。我感谢您让我再快活一刻钟。本来我指望把您撂倒在阴沟里,还来得及赶去同美人幽会,特别是这种幽会让女人略等一等,倒是显得很神气的。不过,您这个人看起来是个男子汉,那就把这场决斗推迟到明天更稳当些。我就赴约去了,定在七点钟,您是知道的。说到这里,他搔了搔耳朵,再接着往下说:啊!***!我倒忘了!我一分钱也没有,没法付那破房钱,那个死老婆子非得要先付房钱不可。她才不相信我呢。
拿去付房租吧。
弗比斯感觉到陌生人冰凉的手往他手里塞了一枚大钱币,他忍不住收下这钱,并且握住那人的手。
上帝啊!他叫了起来。您真是个好孩子!
但有个条件,那个人说。您得向我证明,是我说错了,而您说的是真话。这就要您把我藏在某个角落里,让我亲自看看那个女人,是否她果真就是您提到名字的那一个。
唔!我才不在乎哩。弗比斯应道。我们要的是圣玛尔特那个房间,旁边有个狗窝,您可以躲在里面随便看个够。
那就走吧。影子又说。
尊便。卫队长说道。我不知道您是不是魔鬼老爷本人。不过,今晚我们就交个朋友吧,明天我所有的债跟您一起算清,包括钱和剑!
他俩随即快步往前走。不一会儿,听见河水的汩汩声,他们知道已来到当时挤满房子的圣米歇尔桥上了。弗比斯对同伴说:我先带您进屋去,然后再去找我的小美人,约好她在小堡附近等我。
那个人没有答腔。自从两个人并肩一起同行,他就一言不。弗比斯在一家房子的矮门前停下,狠狠捶门。一线亮光随即从门缝里透了出来,只听见一个牙齿漏风的声音问道:谁呀?卫队长应道:上帝身体!上帝脑袋!上帝肚皮!门立即开了,只见一个老婆子提着一盏老油灯,人抖抖索索,灯也抖抖索索。老太婆弯腰曲背,一身破旧衣裳,脑袋摇来晃去,两个小眼窝,头上裹着一块破布,手上。脸上。脖子上,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皱纹;两片嘴唇瘪了进去直陷到牙龈下面,嘴巴周围尽是一撮撮的白毛,看上去就像猫的胡须似的。屋内残破不堪,如同老太婆一样衰败。白垩的墙壁,天花板上黑的椽条,拆掉的壁炉,每个角落挂满蜘蛛网,屋子正中摆着好几张缺腿断脚的桌子和板凳,一个肮脏的孩子在煤灰里玩耍,屋底有座楼梯-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张木梯子-通向天花板上一个翻板活门。一钻入这兽穴,弗比斯的那位神秘伙伴就把斗篷一直拉到眼睛底下,而弗比斯一边像撒拉逊人那样骂个不停,一边像可敬的雷尼埃所说的那样,让一枚埃居闪耀着太阳般的光辉,说道:要圣玛尔特房间。
老太婆顿时把他看成大老爷,紧紧拽住那枚金币,放它进抽屉里。这枚金币就是披黑斗篷的人刚才塞给弗比斯的。老太婆刚一转身,那个在煤灰里玩耍的蓬头垢面。破衣烂衫的男孩,敏捷地走近抽屉,拿起金币,并在原处放下了一片刚从柴禾上扯下来的枯叶。
老太婆向两位称为先生的人打了手势,叫他们跟着她,自己先爬上梯子。随她上了楼,把灯放在一口大箱上。弗比斯是这里的常客,熟门熟路,便打开一道门,里面是一间阴暗的陋室,对伙伴说道:亲爱的,请进吧。披斗篷的人二话没说,就走了进去。门一下子又关上了。他听见弗比斯从外面把门闩上,然后同老婆子一起下楼去了。灯光也被吹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