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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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她觉得她遇上了巫师——哪怕他俊美迷人得不可思议,最重要的是他有着能迷惑人心的可怕妖法!

    因为他有一双深邃漂亮,电力至少百万伏特的电眼吗?

    那恐怕只是其中之一!

    法国人有些地方是死脑筋的,比如在姓氏上。

    十六岁的年百乐真的比较希望从母姓,而且她的法文说得“二二六六”她对自己的洋名字实在没什么感情。

    她喜欢年百乐这名字,是外公帮她取的,她也喜欢大家喊她乐乐而不是贝莉。贝莉、拉威尔,她对父亲的姓氏没什么意见,而且她很喜欢古典音乐家拉威尔——就像台湾人喜欢雷诺瓦一样,只是觉得那画里的女孩子很漂亮很可人所以喜欢,千万不要期待她能有什么精辟见解。

    话说回来,如果爸妈离婚,也许她还是能如愿随母姓吧?当然这也不代表她希望爸妈离婚。

    那一对有点离经叛道的神经病案母给了她十六年的磨练,所以纵使老妈已经三个月没回家,老爸也不知死到地球上哪个角落,钟点女佣两天没来报到,年百乐依然作息如常地早起,从冰箱拿出昨天去超市买的新鲜牛奶,并且从橱柜里拿出猫罐头,熟练地打开来倒在盘底画着猫脚印的三角盘子上,早就在屋子里横冲直撞的黄色虎斑小猫简直像装了电子感应器一样,势如破竹地狂奔而来,尾巴开心地翘得老高。

    她把牛奶加玉米片和麦片吃了极简单的一顿早餐,果果挨在她脚边唏哩呼噜地吃着猫食,然后她把自己的碗和果果的盘子洗干净,流理台擦干,背上米白色小背包,穿上桃红色帆布鞋,一人一猫像出征的战士一般威风凛凛地出门去了。

    时值长假,年百乐也不参加什么夏令营活动,她和果果有更重要的任务得执行!

    大概在三个月前,老妈带着她搬到长岛,老妈说这里是她跟老爸要来的房子,好不容易“ㄠ”到她名下,而老妈在一切安顿好之后人又不见了。

    他们住在高级社区,这对年百乐来说并不陌生,她爹娘就是出身名门,而且还很惨的,两个都是专门啃祖上老本,不事生产的老么,据说当年两人结婚时双方家族都有人反对。年百乐完全相信任何一个有头脑有远见的人都会为这桩婚姻感到忧心,米虫跟米虫的结合,绝不会突变成上进青年,只会让两大家族钱流出去的速度呈现倍速增长。

    不过,也由不得别人担心,因为当时两个年轻人的丑闻简直闹得满城风雨,能尽早结婚的话也许能一定程度地制止丑闻扩大。

    她年百乐就是在丑闻风暴下降生的,因为长得比较像东方人的老妈,出生时还被抱去验dna,此举当然惹来年家长辈不满,但又能如何呢,谁教年家么女还没满十八岁就是出名的派对女王,二十岁时已经是pub尸体群的常客——每天凌晨打烊前的pub就像义庄,躺满一具又一具被灌醉、被轮奸,或者等着被秃鹰捡回去奸尸的女尸,而她娘绝对堪称里头的千年僵尸!有道行的!

    但是不管结果如何,拉威尔家这边也不敢声张就是了,毕竟他们家老么闹着要出柜,不赶快生个孩子出来证明一下怎么行?

    不知道老妈怎么办到的,她年百乐确实是正港拉威尔家的种,而这桩一开始就充满危机的婚姻,对这对貌合神离的怨偶竟然也起了一点约束作用,至少老妈不再混pub了,她现在注重“养生”只跟不会有性病危险的健康小白脸拍拖,而老爸也总算不出柜让家人难看了,年百乐最后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是,他在泰国拉威尔家的人惊得个个口吐白沫,怕他去变性,但听说他只是和朋友投资娱乐事业,至于是什么娱乐事业则没听说,因为拉威尔家坚持不出钱给他胡搞,年百乐也就没再听过父亲的消息。

    以上种种,她年百乐能健康快乐成长,想想她都佩服起自己了,呵呵。

    那是关于上一代的恩怨情仇,也是她为什么站在这个地方的原因之一;而关于她这一代的恩怨情仇,就是她今天任务的内容啦。其实这事情跟她没什么关系,但是最疼她的学姐在毕业前夕含着眼泪,抱着一颗破碎的心回台湾,怎么说她都要替学姐讨个公道啊!

    年百乐在三个月前发现她即将入住的新家,跟害学姐伤心的负心汉住处似乎颇接近。这一切说起来巧合,但也不算巧合,圣罗兰大多数的学生都是美东地区有钱人家的小孩,光这长岛高级社区里方圆百里就数得出几户,对方虽然不算圣罗兰的学生,但和圣罗兰渊源可深了!于是一放长假,她就开始了地毯式搜索,总算给她找到了负心汉的住处。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年百乐决定先偷偷观察她的敌人,再来拟定作战计划。

    只是,她的如意算盘漏算了一个子。学姐只告诉她,她暗恋的是秦家兄弟之一,但是没告诉她是哪一个啊!

    年百乐趴在秦家花园外,支着脸颊偷窥面向秦家后院,窗明几净的厨房,而果果本来陪她一起窝在篱笆外,终究忍不住追着蝴蝶,到一旁草地上翻滚去了。

    几日观察下来,年百乐也有了一点心得。

    她几乎在第一眼见到秦家两兄弟时就有了结论!虽然她还是弄不清楚负心汉究竟是哥哥还是弟弟,但肯定不会错的!

    因为,第一,那兄弟俩的其中之一,看起来就像花花公子!

    可不是吗?年百乐还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姑且称比较斯文、看起来就像好人的那位为“白王子”好了。白王子有一头整齐的头发,穿着总是优雅而有品味,行为举止也像个绅士,而且不乱放电!

    至于另一个就称作“黑王子”吧!他绝对是害学姐心碎的凶手!一看就是花花公子的模样,花花公子才有一头快要及肩、自然鬈的头发,不时在脑后绑成马尾,看起来痞痞的,却十足适合他。穿着也总是很随性,不笑的时候像在勾引人,笑起来连她躲草丛里,都觉得电流乱窜!

    第二,学姐说过,她的心上人将来的目标是接掌家族事业,而他有个目标是米其林三星名厨的弟弟。

    这真是再明显不过了不是吗?会做菜的男人一定长得很斯文,才不会一副花花公子的模样!

    所以这一个礼拜以来,年百乐总是躲在角落和草丛里,对着乱放电的“黑王子”发送怨念电波

    负心汉!昂心汉!可恶的负心汉!我诅咒你!

    但是,她为什么知道他乱放电呢?

    这还用问?

    因为,她被电到啦!呜呜呜

    ***

    蛋糕出炉了,色泽是完美的金色,橙香与蛋香温柔地合而为一,在夏日清晨的空气中轻轻诱引着人的味蕾与食欲。

    他小心地取出铁盘,将渐渐冷却的蛋糕切片,优雅忙碌的动作显得利落而敏捷,当然他完全没忽略窗外,隔着小花圃的篱笆边,这一个礼拜以来总是会准时报到的小丫头,和她的猫。

    八点五十分,她果真很准时。秦霜原嘴角勾起浅笑。

    她总是小心翼翼躲在角落,但也不是全然够小心,至少他已经发现她一个礼拜了。

    刚开始,他友善地冲着她笑,但她似乎没看见,或者害羞地躲了起来,只是大眼在黑暗中仍闪闪发亮,有些警戒,像好奇心重重的小猫。

    好吧,他也不勉强,只是一个礼拜下来,这种被“小动物”偷偷观察的感觉一直如影随形,算不上被偷窥的不自在,小丫头毕竟没有做出什么逾越的举止;也算不上有被盯哨的压迫感,那么可爱的小家伙实在也难给人多少压力。只是会不自觉地感到好笑,接着渐渐感到奇怪。

    为什么她要在外面游荡?

    秦霜原切了一块小蛋糕放在白瓷盘上,以挤花器在蛋糕上画上一小朵奶油,然后将已经冰冻然后切成片、沾了一点果糖的新鲜草莓在蛋糕上做出装饰,最后才以香橙混蔓越梅的果酱在盘子上画上点缀。

    他将银叉摆在蛋糕旁,单手托起白瓷盘,走出厨房面向后院的大落地窗。

    年百乐来不及作出思考或任何反应。事实上她对“黑王子”竟然出现在厨房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话说回来,这并不是“黑王子”第一天出现在厨房啊!只是她总是对自己说,就算不会下厨,也会煮泡面的嘛!说不定他只是在煮泡面!

    显然,老是漏电电到她的黑王子待在厨房绝不只是煮泡面。

    秦霜原走来时,年百乐内心仍在拔河。

    不对!就算他出现在厨房,而且显然不只是泡泡面,又如何?就算不是厨师,也不代表不会下厨啊!就连她也是会煎荷包蛋的不是吗!

    年百乐思及此,立刻在心里替自己信心喊话,接着更瞪大眼,以“我才不怕你”的气势盯着朝她走来的“黑王子”

    噢噢噢这是什么妖法?好诈!他背后发出了万丈光芒啊晨雾随轻风飘散,已经暖烘烘的金色艳阳斜洒他周身,简直比巨星登台还耀眼啊!

    “哈罗。”秦霜原在篱笆前,单膝点地蹲下身“请你吃。”他说着一口流利且优雅的英语,不知是不是因为那浓浓的英国腔,或者是他声调太过轻声细语的关系。

    就好像在对小动物说话那般。

    也许他是在对果果说话吧?年百乐有些不是滋味地想,直到他将盘子举到她面前。

    “你会说英文吗?中文?日文?”后面两个问句各以中文和日文发问的。

    年百乐想装作叛逆地朝他扮鬼脸,然后很快地跑开——她觉得这样比较帅气,而且符合向敌人宣战的举动。只可惜她只吃麦片粥的肚子闻到蛋糕的香味,立刻咕噜噜叫了起来。

    连果果也加入“靠夭”行列,抬起两只前足,无耻地对着敌人装可爱。

    “喵”

    秦霜原敛住笑“厨房还有红茶和牛奶,也有果汁,我想我可以为你的小朋友准备一点小鱼干。”

    “喵”鬼灵精果果对“鱼”这个单字简直有着通灵师般的感应。

    这太邪恶了!“黑王子”不只用笑容电她,用好听得让人耳根子发热的嗓音催眠她,还拿香喷喷的蛋糕诱惑她!她她才不上当!

    “喵呜”没有节操的果果蹭到人家腿边撒娇了。

    臭果果,明天罐头减半!

    然而,她的肚子叫得更大声了,金黄绵软的蛋糕正对着她招手!粉嫩的草莓看起来也鲜艳欲滴啊!她咽了口口水,简直鬼迷心窍一般地伸手捧过盘子,小心翼翼拿起银叉切下一块送进嘴里

    嗷呜她终于知道吃掉糖果屋的小朋友是什么心情了!以前她总是不以为然,觉得童话故事糖果屋里的兄妹真是没家教,但显然这种感想是生长在富裕社会下又不知感恩的小表自以为是的看法,事实是拿可口的糖果蛋糕诱惑肚子饿的小朋友,根本犯规嘛!

    可是,她明明不是小朋友。

    再可是,这蛋糕真的好好吃哦!暖呼呼软绵绵的,微甜不腻,宜人的橙香和奶蛋融合的绵密滋味,配上冰冰凉凉,酸酸甜甜的草莓更好吃!

    秦霜原几乎有点想陪着她席地而坐。

    成年人太多规矩,更多的是无以为外人道的潜规则,有时他反而觉得小孩子与小动物的情感表达直接而赤luo,更让人忘忧。他在家族的饭店以少东的身分入主餐厅的厨房,难免有耳语和中伤,尽管有米其林的肯定,那些慕名而来、身分地位皆显赫尊贵的大人物会邀请他一同入座,请他喝杯酒,言辞间不乏赞赏与肯定,而他也知道多少人羡慕着他这些成就——不管是相信他有资格,或根本不认为他有资格。

    他看似站在美食权力界的顶端,有数不尽的荣耀与肯定,但与那些西装革履,言行举止皆受过上流社会严厉熏陶的大人物,坐在华丽却充满着腐败气味的美食殿堂里,接受他们华美辞汇的吹捧,竟然不如像现在这般,坐在草地上,看着不知哪里来的小家伙因为受不了香气的诱惑而吃得满脸奶油,露出既满足又腼觍的模样,还来得让他快乐啊美味的食物究竟是为什么而存在的呢?

    “要不要进来喝杯红茶?我还做了义式酸醋生菜色拉与鲑鱼三明治。”

    把人家的蛋糕吃得盘底朝天的年百乐有些尴尬地看着秦霜原。

    她肚子真的饿了,麦片粥对这个年纪的她来说根本吃不饱。

    当然,其实她早就打算中午到快餐店去吃汉堡,可是老实说这两天钟点女佣一直没来,她吃快餐吃到有点怕了。

    咕噜一声,吃了美味蛋糕仍不满足的胃继续向她抗议。

    “可以吗”她涨红了脸问。

    秦霜原忍不住想,这小朋友该不会这一个礼拜以来,都是饿着肚子在外面流浪吧?她家里发生什么事了?

    但是看她的模样,不太像无家可归的样子,至少她每天早上都是干净清爽地出现,此刻他还闻得到她身上甜甜的茉莉花洗发精香气呢。

    这让他心神一阵骚动,连忙拉回神智,笑道“当然,厨师的天职就是喂饱每个人的肚子。”

    所以他是呃,肚子饿的年百乐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但此刻的她满心满脑都是可口的鲑鱼三明治和红茶。

    当然还有“黑王子”迷人的温柔微笑。也许她红到跟华盛顿苹果有得拚的小脸,不只是因为她把人家的蛋糕吃光光。

    其实,秦霜原的脾气向来极好,或者说他们两兄弟在外人眼里都有着让人如沐春风的好脾气,只是这些年来他已经很少真心地微笑,总是在那些为了米其林星星,或者因为他是秦家公子而慕名前来的“上流社会高知识份子”面前,虚假地扮演风度翩翩的形象。他笑得很从容,眼底却一片麻木。

    但此刻,他那双眼里却写着满满的笑意,而某个贪口腹之欲,更贪恋美色的家伙,已经被电得晕头转向,小脸烫得快要焦掉。

    不!年百乐!你要振作!年百乐内心残存的理智正在摇旗呐喊。

    “可是我”她想不出拒绝的理由。难道要问他是不是诈骗集团?

    “我请你吃饭,跟你的小朋友一起来吧?”黑王子笑着,想起什么似地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替她擦掉脸颊上的奶油。

    呃哦哦哦年百乐残存的最后一丝理智,随着粉红泡泡,一边快乐地旋转飞舞,一边升天去了,当下她立刻就像被魔笛催眠的笨老鼠,跟着秦霜原踏进别人家的厨房吃白食。

    秦霜原看着年百乐脱下鞋子,整齐地摆在一旁,他替她拉开坐椅,小丫头也没有不习惯的样子,虽然满脸羞怯,但仍看得出她家教良好,而且有着小猫咪般的好奇心,大眼骨碌碌地打量着厨房里的一切。

    “要牛奶还是果汁?或者红茶?”

    喝牛奶好像小朋友,所以她急忙道“红茶!”

    秦霜原笑着将三明治与色拉端到她面前,替在他脚边打转的果果削了几片鲑鱼干倒在盘子里,然后从柜子里挑了一罐锡兰红茶,是努瓦拉耶利亚的锡兰茶,味道较为清爽。以前一向不喜欢苦味和涩味的妹妹也只喝努瓦拉耶利亚,他和翠岚就偏爱味道较浓苦的乌巴红茶。

    年百乐吃着香煎鲑鱼佐芥茉色拉三明治呜呜超好吃的!面包烤得很酥脆,不致于因为配料而显得软烂,她吃得脸颊鼓鼓如松鼠,眼睛也舍不得离开秦霜原优雅沏茶的动作。

    那是要现泡给她喝的吗?

    年百乐现在知道为什么很多餐厅的服务生都要特别精挑细选了,让美男子为自己服务就是让人心花怒放啊!不过,要连沏茶的动作都那么好看,而且一点也不显得太过秀气或太过阴柔偏女性化,这位葛格一定有练过。

    吃得两颊像汽球一样的某人,完全遗忘自己这一个礼拜以来,天天诅咒人家,甚至也忘了她肩负的“使命”了。

    “你叫什么名字?”秦霜原取来圆滚滚的糖罐,把沏好的茶倒在白瓷杯里放到年百乐面前“小心烫。”

    不知错觉否,年百乐有种被当成小朋友的感觉。

    她含糊不清地道“乐乐”这个乳名也好像小朋友哦!她立刻改口“年百乐!就是一百年都很快乐的意思。”外公说,希望她这辈子都很快乐。

    当然,有那样的父母,乐天一点确实会活得比较快乐。

    原来这小丫头也是华人。秦霜原进而想到,年不是很常见的姓,在他所知道的华人圈子里,确实有姓年,但年家上一代的两兄弟,一个未娶,一个只有独子,应该没有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吧?

    可小丫头又不像说谎。也许不见得是他知道的那个年家?

    话说回来,据秦霜原身边的人所说,这男人天生有一股魔力和气质,总是能吸引那些离经叛道、性格孤僻,心防高筑堪比铜墙铁壁的家伙跟他亲近,这点应该跟他待人处世一向随和有关。他陪着小丫头吃早餐,也不急着问她身家背景,反而挑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和她闲聊。

    这并不代表他没心机,没坏心眼。只是他通常懒得使。

    小丫头还帮他洗盘子,然后他猜想她应该很习惯自己一个人吃饭,只是偶尔帮忙家务与天天操持家务,在细微末节上可以观察得出来。

    她吃饱了,似乎有点依依不舍,但又不想表现得厚脸皮。

    也许他对她孤零零在外头游荡有些于心不忍,但更大的原因是他对这小丫头有点好奇,还有点点喜爱——就像在橱窗上看到一个可爱的小玩具,也许先留在身边,有机会逗着玩也挺好。

    他替她拉开纱门,笑容懒懒的,弯下腰与她平视时却一脸温柔“明天我打算做法式薄饼和雪酪,想试试做新口味,你要来帮我尝尝看味道吗?”

    年百乐小脸亮了起来“好啊。”

    他们就这么开始了早餐约会。秦霜原在秦家家族事业版图下所属的饭店“帝朵”担任行政主厨与副主厨——他担任过助手,但对他这样的年轻人来说,他晋升的速度还是太快,然而他的另一个身分是少东,是秦家贵公子,于是就算有再多耳语与不满也只能留在台面下。他完成法国餐饮学校的学业后便在外独居,这栋房子是当年父母刚结婚时买下的,大多数时候只有他,偶尔兄长会过来。

    秦翠岚戏称他的行为像在养宠物。

    “你的小娇客很眼熟”秦翠岚沉吟,他只和年百乐碰过一次面,那丫头奇怪得很,盯着他猛瞧,好像想把他脸上盯出两个洞似的。

    秦霜原瞥了兄长一眼,有些深沉。

    他也注意到年百乐似乎对秦翠岚特别有兴趣。

    “应该是住在这附近。”他不想多聊,或者不想跟兄长聊年百乐。

    “今天你们没有早餐约会吗?”不会是刻意排挤他吧?真教人伤心。

    “乐乐今天有事。”

    “我看你好像没什么精神。”

    “”他不动声色,但这世间如果真的有一个人是了解他的,那必定是秦翠岚。他的兄长察觉了他的警戒。

    “我想想这是什么情况?”气质优雅、文质彬彬的秦家大公子,只有在同父同母的弟弟妹妹面前会露出说话偏爱夹枪带棍的一面,接着他弹指“就像自来猫跟饲主一样嘛,不请自来吃白食的霸王猫,有一天滥好人饲主突然见不到贪吃白食的霸王猫,竟然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秦霜原看向兄长,眼底冷冰冰的“你该回去了。”

    秦翠岚摸摸鼻子,他猜想弟弟想说的其实只有一个字。

    那就是——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