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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向我的爱人保证过:今生爱的就是她,初恋是她,情人是她,爱人还是她。我的婚姻很幸福,我说这就是一部美国历史的婚姻。在众多的朋友的炫耀自己的情事的攻势下,我也开始挖掘记忆——题记
第一个女孩——心中女神
长期的学术研究和写作,许多往事都已经忘记,包括初恋的情人,当思绪指向初恋的情人,我回想起了15年前,我的高中生活。记忆之弦一经拨起,恰是喝酒之后,往事的浮现在目,让过去时变成了进行时。
15年我读高二,那年17岁,可能是男孩子的晚熟罢了,我的心却如死水一般,只是专注学习。我从穷乡僻壤,通过三年初中的苦读,有出类拔萃的成绩,完全可以考中专,跳出农门,却瞒着家里放弃了中专选择了一所湘中名校。我的梦想是北京的一所思想激进的中国大学,当然现在我是这里的老师了。所以,在那年月,我的心事就是做数理化,读古今中外的名篇,至于儿女情长,从来没有想过。
然而一个从省城转学过来的女孩,名字是莲,高挑的个子,白皙的皮肤,头发蛮有味,中间分开,于别人是有些男人味,可是于她真是恰到好处,打扮也非常得体,人聪明灵气的总之,一切优美的辞藻都可以用到她身上。我后来,大约是世纪之初才开始看足球,我以前讨厌这玩意儿,我看的第一场足球赛是2002年的世界杯。忽然想到莲,笑了,当时看莲的感觉大约就是看这样顶级球赛的感觉罢了:看到巴西队的球那道优美的弧线,那一脚踢过,另一人顺其自然地接过,天衣无缝的配合,简直不知何为美了。我异常欣赏足球,可惜第一次看的就是世界杯,所以国足的精英大概不必要看了;除非下一次世界杯我再看吧。当然,我对爱妻说,你是我今生唯一动心的女人,可能过分了些,从准确的学术角度看,妻子是我最欣赏的女人之一——大约相当于本人第二次看世界杯。
言归正传,阿莲坐在我的旁边,我常常感觉到了她的吐气如兰,宛如天仙下凡,她的文才相当好,诗词功夫了得,英语了得,天生的灵气动感;她的数学却是不敢恭维,经常在及格边缘挣扎,我说笑,这就是你的飘飘秀发所致,这就是她的高尚的莲花的品格所致——尽管我说话很刻薄,但她没有怪我,也许是体会到乡下才子的深情。
在上课的时候,我喜欢欣赏她美丽的面庞,看她恬静地在听课,很乖很乖的样子,而这永远刻在我的记忆里。我有时因为看莲,忘了看黑板,老师提问的时候,如梦初醒的样子,不过我知道我喜欢莲,上课之前一般作了详细预习,倒是回答老师的问题没有出太多的洋相。
如今有人问我,当时我为什么选择文科,我的回答通常是因为有个历史老师说了学文从政,而我的梦想是当个伟大的政治家,用自己的才学致力于社会科学理论的建设,所以选择了文科,其实还有个重要原因——是因为莲,她只能选择文科。
到了文科班,数理化只有数学,我集中经历在暑假就把高考的全部内容攻下了。一方面是我的好学,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可以拿我得天独厚的数学优势向莲证明我的优秀,因为我觉得莲对我的感觉是重于一切的,还有我上课万一开小差看莲去,我的数学保证了班上的霸主地位,想来老师同学都不会怪我的,我也对得起父母和自己的良心。
有一次放学,可能是同学们看出了我对莲有意思,所以安排了我和她一起扫地。这是难得的机会,我夸奖她的才情,尤其她的英语和作文是如何的优秀,她羞涩地说,如果她的数学有我的一半那么好,她就非常高兴了。我夸海口只要掌握我数学的一半就百三四不成问题,并说可以帮她学数学,但条件她教我英语,亏本的生意我不做。我们拉勾一言为定。
从此我们班强强搭档就形成了。我们的学习所向披靡。
也许我只是个羞涩的男孩子,我用最详细的笔法,最形象的语言表述她没有懂的题目,有时一个题目就是满满的一页纸,班主任还以为是情书。我的字写的很糟糕,可是因为帮莲做题目,希望她能在最短的时间看懂我的解答过程,我的表达都是极其规范工整的,以致现在还有人向我索要书法呢,其实这些都是莲留给我的礼物。那时真傻,我给她讲题目,是站在她的桌子旁边的,不敢坐下,其实并排坐着,感悟下女孩子也好,或者借递题目之机碰一下她的玉臂也好。以致后来我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于未名湖畔第一次抓住我现在妻子的手,手在发抖。也许妻被我这个年过三十的老处男感动了,然后在追者如云中选择了我。在妻的眼中,我是不懂事的孩子,一定没有故事的。
接着马上高考要来了,我想自己这个穷小子,终于可以到一所北京的名校,而她的实力也是可以去的,到那时再来叙说。我常常说,一穷二白的马克思也让燕妮看中了,于是有了一段流芳百世的爱情;希拉克这个穷小子就被一富妹看中,登上了法国总统的宝座,好男人在于塑造。隐约地表示希望她选择我,我也许是马克思,是希拉克。
然而那年高考对我是不幸的,我最后一们课只做了三分之一晕倒了,可能是过度的学习和缺乏营养的生活。
高考出分,她高分去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而我留在本省的一所三流学校。我知道自己是丑小鸭,她是一只白天鹅。
后来在大一的时候,我含蓄表达了我对她深深的爱意,我会考研到北京的;她选择了圣诞节回了一封信,说她大学只是读书,是不会跨越雷池一步的。她给了我个谜语:天鹅飞去鸟不归,怀念昔日空费心,云开月下双匕影,水流几处又相逢,日落月出人倚月,单身贵族尔相随。我始终没有想出来,后来猜想可能是一句话,我猜出来了:我不能没有你。也是吧,如今她仍然在生命中是最美丽。
我却忙于读书和写作,忙于生计的奔波,大学时候终因为耗费时间考研失败了,回到高中母校教书;而她出国留学了,听说是和个富翁。
第二个女孩——朴实平凡
怀着伤世忧生的情感,我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我知道我唯一爱的是莲,不打算风花雪月,只希望好好读书,四年后,到北京去和莲相会。
我平时主要是做家教,读书。有时也打下牌。那次野炊我们和本班的一个女寝室联合举行的,我和我们班的第一帅哥对战女寝室的两位女孩子,可能是有位女孩子对我们寝室的帅哥早就意思了,有意说了句:我们回家搬的东西多,上车不方便。我没有吭声,帅哥说我们可以送他们。
结果真的期末来了,她们要我们送上火车。外面正是纷纷扬扬的大雪,我们在寝室打牌聊天大战三百个回合,战得正憨,忽然有人告诉我们,要去送东西。我毕竟是个孩子,有些舍不得寝室里的温暖,而且我觉得只有男朋友才可以送女朋友的,我们和她们是极其普通的同学关系,不应该去送,免得闲言闲语,更何况我的心中天地可鉴只有莲一人。
下期马上开学了。
我偶尔听到那个对帅哥一往情深的女孩对帅哥,有些怨言,怪他的不义;我猛然记起我有时打牌和另一个女孩平也是同舟共济过的,而他们是不是把我和平联系在一起了呢——可是平从来没有对一句怨言,我惊叹她的这分善良和修养,对她渐渐地关注起来。
平,正如她的名字,朴实平凡,苹果式可爱的脸,中等个子,齐肩的秀发,微胖,一个不太起眼的女孩子。其实我往往班上的事情我最先通知她,特别是老师在考试时,我凭着自己的基础根据老师的重点,基本上可以押中老师的题目,这些绝密的资料我会给她送上一分的。虽则我家穷,可我搞的家教确实很多,每个月的生活费和学费都可以自我解决,每每别人要我请客,尤其是平的寝室的人,我总是慷慨解囊的,即使平不在的时候,我也会托她们寝室的同学把她喜欢吃的东西超分量给带给她。依然记得她喜欢吃德芙巧克力。开始买的时候有些心疼,那么一小块,就是我一餐饭的钱了;可是只要她喜欢,我还是愿意的,在我感觉到她也许有些不喜欢我的时候,我语意双关地告诉她:你选的巧克力真有品位,人应该有自己的个性,爱其所爱——大约言下的意思她可以不选择我。后来听说平有些奢侈,可惜当时的我不是徐志摩,养不活她。
平的长相平凡,但声音好听;我原以为我的声音是中央台的播音员的料,哪知别人却听不懂,我曾说自己的声音是毛主席式的,只是比毛主席的乡音还重罢了。所以,我想请她教我普通话,作为回赠我送了电话卡给她,并特意嘱咐不是要她打电话给我,结果也是这样的。我的心说不出的滋味,在她的千百个电话都没有我的分;原来名花有主了,倒也是爱情的忠贞。
我曾说我送平一次去火车,她拒绝了;我到商店问了老板买了些食物和她喜欢的巧克力,送给她,然后我轻轻走了。在我的大学竟没有送女孩子上过火车,有些遗憾。
我对平是感激和歉意居了上风的,最后也许想表达爱意,终究我心中爱的是莲。
第三个女孩——流星纯情
第三个女孩子,在我的记忆中可以写一笔的。她叫珏。也是高挑的个子,清瘦秀丽的面庞,身材窈窕,可谓魔鬼式的条子,生来一个美女。
认识她是在我大二的时候,在学校的公园里读书,而她也在读,因为读书走到一块了。回想起来,我们不过是坐而论道,几乎话的不是情事。
我和她相处的时候,其实就是她毕业前夕的一个月的,是我第一次近距离里接触女孩子,可是还是有距离的。
我陪伴她在读书馆里划上了她大学的句号。她是忙人,可能追她的男孩子也不少,还有很多的社会事物,所以常常读书累了,趴在图书馆的桌子上睡了,她说睡一会要我弄醒她,看着她美丽的面庞,真想亲她一下,也想用手捏捏她白嫩的皮肤,却终究没有。我说我是贪心的人,要么她当我的妻子,全部属于我,要么安然走开。结果确实是我什么都没有。用寝室哥们的话说:是照顾了别人的女朋友。看来,我真是无意学了雷锋。
记忆中,我和她在星空的夜晚,走在操坪上,她睁着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向我叙说她淘气的过去,她在那些快乐的中小学日子。她说当一个男孩子欺负她,她居然和他打起来了,结果也出乎意料的赢了,她随即银铃一般的笑声,正如古龙笔下的少女现身江湖了。
和她在一起的时光我说过一些俏皮的话,比如她饿了,说肚子痛,我说我也痛,不过是心疼,现在痛和疼都分不清了。她勇敢地说,她可以教好我的普通话。我说我笨,除非教我一辈子。
我大二可以考入某重点大学深造,但需要很多钱,她说她可以援助我。我真的感动,可后来知道我得到的是一张空头支票。
她工作了,说永远不和我联系了。我说你记得你对面的男孩子也许以后会在电视会在报刊露面的,希望你看到后有会心的微笑。
如今的我,在未名湖畔添为才子,教授。女孩,你知道吗?
第四个女孩——聪明能干
转眼到了大三,寝室的哥们都有了领导,而我还是孤独一人,背着朋友们戏称的教授袋子,奔走在图书馆、寝室以及教室的三点一线,大概是那个算命先生说我天生是个单身汉。我经常说要当胡志明,熟知我的知道我是和胡志明先生一样干革命,不考虑儿女情长。回想起年轻的岁月就热血来潮,我说什么周总理,为中华之崛起而努力,而我要为中华之第再度崛起而努力奋斗终生。
朋友们说我大志可嘉,可是这样更要人关心啊。在他们的煞费心机下,在他们的出钱出力,群策群谋下,终于把和我们一起上课的一个父母是厅级干部的女孩请了出来。那个女孩子叫红,可是皮肤却出奇得白,脸上容易飘起红云,是出水的芙蓉,让人心动,还有一手让人垂涎三尺的精湛厨艺。我们当时的大学就餐,就是点几个便菜。毕竟第一次这么正而八经地见女孩,我犯了致命的错误,大家把主角让我当,而我却害怕,去和一个老乡聊天了,朋友们教我敬红的菜,多套几句近乎,紧张中把预先演练的戏全抛到九霄云外了;还糟糕的是,我居然在结帐的时候,还去讲价还价了——其实钱全部是寝室公费的。
红,确实是个不错的女孩子,其实第一次见面我的表现已经糟糕到了极点。
后来我们一帮人到了红家里。我这个在茅草屋长大的,到她家里宛如到了皇宫。红把她的拿手绝活献出,给我们当场烧了12个菜,让我们酒饱饭足。朋友们要我帮红忙,我在山里长大,只会干粗活,不会搞饭菜,结果得了个端菜先生的雅名。我们都说谁找了红,谁就幸福。我也在想,找了红,天天有美味佳肴,以后到哈佛留学不用愁,胡志明也不用当了,真是一箭多雕啊。
红是多才多艺的女孩,唱歌跳舞、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人又特别的善良,当我对她家特别羡慕的时候,她说:她爸爸最大的愿望是当个煤炭工人,没有想到今天。她相信我会成功。如今我成为当代中国青年学者和作家实在和她的鼓励分不开的。
因为我觉得自己是耍泥巴长大的,在性格爱好有很大的不同,我和她在一起不会给她幸福的,于是认了她做妹妹,以表示不再有他念。
其实红在我的记忆中虽然不是很漂亮,但确实是那种天仙下凡的感觉。
第五个女孩——善良多才
一下子到了大四。我的私事,为弟兄们深深担忧,我也深感自己的不争气。于是在朋友的张罗下认识历史系的一个才女。
开始在大家的公费聚餐下和才女见了几面。然后朋友们要我和她私自约会。
才女叫欣,娇小玲珑,书香门第,见了她,有扑面的书卷气息。我试着打了电话给她,约她骑单车,她答应了。因为我们得到内部消息,才女不会骑单车,而当时流行几个人骑单车玩,所以想不到才女特喜欢骑车。
我们如约见了面。然后租了车。可是才女毕竟是和个陌生男孩去骑车,尽管这个男孩的脸上刻了老实安全的字样,终究不放心,在路上拉了电灯泡,两人变成了三人。那时的我,尽管为搞家教在大二学会了骑车,可是这样的车水马龙,居然不敢三人骑了。只好郁郁把车推回给老板。我在路上很窘的样子,欲对老板说车某人不会骑,可才女此时打断了我说车坏了。
然后我们三人一起去了一家电视吧,看了才女喜欢的张国荣、周润发的影片,然后我送才女回寝室。
后来才女去了国防大学攻读硕士,单车会骑了,当了女将军。
后记:这些是我生命中漂过的女孩子,也许我真是个福人,错过如此多的好女孩,居然还碰到了另外一个更好的女孩即我现在的爱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