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姐病房遭遇偷拍周刊高层在卸磨杀

大笨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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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归正传之前,先写一写我个人对沈殿霞肥姐的感觉:我很喜欢肥姐,她有展现才华的天赋,有笑对人生、生活的乐观态度,人前镜头前银幕前,她一如既往的甜笑、无所拘束的说话分贝,凸显出个人的亲和力和女性另一种魅力;她胖、她肥,但她从不因此而自卑,自信永远写在她的脸上;她不美丽、她不漂亮,但她并不因此而悲观,大方得体、胸无城府永远是她的招牌动作。看到肥姐,不管是在报纸上、银幕上,我都会对之倍感亲切,对之有着特别的情愫,不单单我妈妈也有着跟她相仿的体积,更多的是她跟我妈妈一样,富有母性,富有血性,是一个好妈妈!

    就此打住了,不然就文不对题了。

    今天,新浪转载了一篇题为沈殿霞医院遭偷拍受惊过度血压急升生命垂危;一看这题目,我就感觉莫名其妙的揪心,仿佛听到自己亲人生病了一样。前几天,关于肥姐身体欠佳、住院的新闻,早就不胫而走,整版整版地报道了;我一边是默默关注,一边是默默祝福。看罢今天的新闻,我气愤难当,掐在喉咙许久的“腹诽”不得不一吐为快了。

    文中说:59岁的香港艺人沈殿霞9月初因为胆囊炎发作入院接受手术,半月后她再度病发并住进加护病房,尽管家人一直对外宣称沈殿霞并无大碍,但外界仍不断传出病情恶化的消息,此后又发生被偷拍事件。日前,沈殿霞女儿郑欣宜在阿姨以及张学友、曾志伟等人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斥责偷拍者,并首次证实妈妈病情不乐观,生命危急。本月初,就在再度手术的沈殿霞恢复意识后不久,有一名外籍年轻女子假扮她家的印尼籍佣人潜入医院用针孔摄像机偷拍病床上的沈殿霞,该名女子当场被抓获并交予香港警方。而沈殿霞则因受到惊吓搬离加护病房,转到24小时有保安把守的私家病房。自从被假扮成印尼女佣的女子闯入偷拍后,沈殿霞的情况变得更糟,甚至害怕到每天都睡不着觉,血压高到危险水平,糖尿病也恶化,连续几天都生活在恐惧中,怕又有人闯进来,尽管医生并不赞成搬离加护病房,但沈殿霞坚持要换房,家人只能妥协并在病房门外加派保安人手。

    这年头的人怎么啦,到底怎么啦?!

    人一旦没了羞耻之心、怜悯之心、同情之心,真的是很危险的,这无疑盲人瞎马,迟早是要遭遇性命之忧的;你自己有“病”、“盲”了,你还不顾他人之性命,一意孤行地驰着“瞎马”到处乱蹿,把自己的“痛苦”强加或迁怒到别人的无辜之上,恶意地践踏别人的生命、健康,这不是罪加一等是什么?!

    偷拍者就是一“盲人”鞭策着自己的“瞎马”针孔摄像机,有意蓄意恶意地“游走”在肥姐的病房里,进行着干扰她人健康、出卖她人“病情内幕”的龌龊行径;殊不知,天网恢恢、天眼明明,任你这等贱人贼子胡作非为,拿你下监狱问罪!

    对于这起“肥姐偷拍事件”明眼人一目了然,这无疑又是利益、金钱的怂恿、作祟,最终导致了这贼子铤而走险,将自己推到风口浪尖上、将她人的生命健康抛之云霄;这贼子是什么心态?扭曲的心态,冷漠的心态!这贼子是什么行为?这是谋杀,这是犯罪!

    生命平等,任何一个人都毫无权利地抹杀一个人的健康,甚至性命;如果你毫不懂得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那么你就不配广大人民给之的一撇一捺!父母恩赐你生命,声名好坏则是完全要依靠自己去创造;诚然,如今你的这等行径已经让人难以原谅、饶恕了!也许法律制裁不了你什么,但在人心的道德、仁义上,你永远是“有罪”的,敢情时至今日你就没有遭受良心的谴责?!

    进一步推论,这女贼子所作所为应该是蓄谋已久的了,当然,也不排除幕后有黑手的指示、背后有人的操纵!各位,请擦亮双眼看看该文的一段话:“外籍年轻女子假扮她(肥姐)家的印尼籍佣人潜入医院用针孔摄像机偷拍病床上的沈殿霞。”

    不难看出,这女贼子或背后的人对肥姐是有所了解的,至少对她家有这么一个“印尼籍佣人”是了如指掌的,不然她就不会挑选这个“冷门”的角色去乔装打扮。第二,什么是针孔摄像机?这行混的,哪个不知道呀,对付娱乐圈的明星就得使用这“看家武器”不然很容易东窗事发的。第三,偷拍的动机、对象相当的明确,可谓“对症下药”了。具备了这三个“举足轻重”的作案因素——伪装对象、使用武器、偷拍对象,难道这还不是一次蓄谋之为吗?!当然,估计这女贼子或幕后之人是往“成功”去想了;一旦这阴谋顺利得逞,一刊登出来,这经济效益自然水涨船高了,其“惊心动魄”绝对不亚于“阿娇偷拍事件”!

    所以,作为肥姐的家人、肥姐的朋友、同行,作为我们这些有人性有血性有怜悯之心的善良观众、fans,大家能不气愤吗?!大家能忍气吞声、袖手旁观吗?!是可忍孰不可忍!

    所以,千万别拿一借口、一说辞来忽悠、搪塞大家:“东周刊则对外发出声明,称在内部调查中得知偷拍者是东周刊一名编辑家里的佣人,但周刊高层对此事绝对不知情。东周刊表示,对任何擅入病房采访者都不认同,不过由于涉及周刊的编辑,因此对沈殿霞造成的滋扰和不便表示歉意。”

    拜托“周刊高层领导”别动辄拿咱们这些老百姓当小孩;既然承认那女贼子是“一名编辑家里的佣人”谁又能敢生死保证她不是受主人“编辑”所使?!谁又能敢生死保证此“编辑”不是得到“周刊高层”的饬令?!如今“周刊高层”竟以搬出这一说辞,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呀“高层”的“高”?哼,糟糕的“糕”吧。估计搁在一小孩子身上,他们都“羞愧”编制出这么一个荒唐而低级的“借口”吧!“指鹿为马”的赵高早就作古了“周刊高层”千万别拿死人效仿哦!

    写到此,怎么看、怎么分析,都觉得“周刊高层”的行为就是“卸磨杀驴”、“过河拆桥”人算不如天算的是,这“磨”不好装,更不好卸;“磨”还没到手,给自己制造经济效益,这驴就闯祸了,给自己惹麻烦了,所以也管不了那么许多了,先来个一推四五六,再来个“先下手为强”——杀“驴”灭口,来个“死无对证”庆幸的是,这“驴”还没真的“灭”了,真相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的!

    祝福肥姐;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