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明媚的街头啃两只猪手

大蓉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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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女人,出了名的:好吃,贪玩。所以,街头巷尾,摩登女嚼着瓜子,啃着鸡翅膀,那是司空见惯的。

    从前的从前,我也不例外。最偏爱的,莫过于猪手——卤猪手,酱色的黄,不腻、醇香。但那时吧,担心长太胖,又不想太奢侈,偶尔,才下了决心,啃上那么两只。回味许久,接下来,继续期盼。

    世易时移,而今,却再没了当初的盎然。先生依旧哄我:爆米花,要不?凉兔头,啃不?猪手呢?瞄一眼,轻轻摇头,居然失去了“贪吃”的念头。先生叹息,说:你真是老了,从前眼巴巴盼呢,买给你就欢欣鼓舞的。然后,他又笑了:你都不知道,你逛着街啃东西,有多可爱、多好玩。

    原来,他是喜欢我傻乎乎的样子。只是,我再也走不回去。有些老去,自然而然,顺理成章。温水煮青蛙,容不得清醒。

    我盘点时,很多东西,都在改变:从前是抒情,现在,是矫情;从前是烂漫,现在,是装嫩;从前是坚忍,现在,是没劲。

    为嘛没劲呢?大约缘于,爱恨得失、恩怨情仇,都变得无足轻重。烟火的日子,如许清晰,演绎了淡定悠游。

    曾经的曾经,年少气盛也好,少年锐气也罢,冲锋陷阵,厮杀奔突。非过把瘾不算完。循忆而观,英姿飒爽或丢盔弃甲,都成了岁月的景。佛说: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原来,轻轻转身,就能放下,放下手,也放下心。

    初夏的精致里,掩藏了暮春的衰败。季节的倦态,无缘无故,无边无际。闲闲而逛,虽则波澜不惊,却还怀念一些心情,例如:

    走在明媚的街头,啃两只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