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乐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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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原治之离开原府到现在,不过刚刚过了九天。

    消息从京城传到余姚县,她再从余姚县赶过来,这需要多匆忙?她是得到消息就立即动身而来了吧?

    千里奔波,风尘满面,眼中血丝隐隐,可是这些她都不顾,她也不问他的前程,不问他的前途,她只问他“玉珏可还能成双”?

    原治之闭上双眼,嘴唇微微颤动着,他正用尽此生最大的努力压抑那汹涌而来的泪意。

    他何德何能,能得到如此一位姑娘的倾心相许?

    他又哪里值得她这样不顾一切千旱奔波?

    他之所以违抗圣旨,并非仅仅只为了他与她之间的感情,对于他这种理性至上的男人来说,爱情与婚姻永远不会是他生活和思考的主轴,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去考虑、要去做,他远没有这姑娘心中所想的那么深情、那么伟大,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

    一切,他不过是顺势而为而己。

    他的抗旨,确实有几分是为了费明兰,他喜欢这位姑娘,愿煮选择她做自己终生的伴侣,可更多得是为了他的理想,为了他的前程,为了摆脱公主的束缚和丑闻。

    与费明兰的真心相比,他所做的一切一点都不伟大,反而是这么的世俗而功利,是这么的自私而卑劣,他以前总在审视她,怀疑她这个商户女是否能匹配他这个出身世家大族的贵公子,可是现在他才知道,或许是他更配不上她吧?

    明兰,我的三分真心换来你十分回报,情深如此,你让我情何以堪?让我何以为报?

    如果遇到可以爱的人,却又怕不能把握怎么办?

    许你终身够不够?许你唯一的真心够不够?许你一生一世一双人够不够,?

    几经周折,于此时此刻,费明兰才真正在原治之的心中落地生根,成为他的骨中骨肉中肉,从此以后,天下再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把她从他的心中夺去抢走。

    平素冷情冷心的人,一旦真正动了情,才真的是不死不休。

    原治之,即是如此。

    “治大哥?”费明兰哪里知道他此时心中的惊涛骇浪,她只是奇怪他怎么会久久沉默下语。

    原治之慢幔睁开眼,从她的手心里取饼那枚玉珏,然后毫不犹豫地丢到地下,摔碎。

    费明兰瞪大了双限。

    “治大哥!”

    原治之却像失控般地突然伸手拥抱住了她,将她紧紧搂在怀里,他的头埋在她的后颈处,滚烫得要灼伤人的眼泪终于决堤。

    对于有理想有抱负的男人来说,被逐出家门等于奇耻大辱,几乎等于自绝前程。

    他以为自己能承受得住,可是他原来是如此难受!

    他的生父,他的嫡母,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姊妹们,他们对他哪里有过什么亏欠?他生母的恩怨,他却又哪里能理得清?孰是孰非,或许就连当事人都已经无法说清。

    他哪里又会真的要为生母报仇,与家人离心?

    养恩重于生恩,这点道理他还是能分得清的。

    嫡母郑氏从小把他养大,各种待遇都和其它三个嫡出兄弟并无任何区别,虽然态度上或许多少有点微妙,可是面对自己仇恨之女的儿子,嫡母能做到如此,又何尝不是一种无私与伟大?

    可是他不得不走到今天这一步,因为玄昱,因为皇帝陛下要委以他重任,却又必须让他摆脱强大的家族背景,只能为皇帝一人所用。

    皇帝要他做孤臣。

    皇帝之所以为皇帝,是因为从来不会感情用事,他的每一个举动往往都要达到一箭双雕,甚至一箭数雕的目的。

    玄昱要他做天下商人的总统领,要他能调动景国富商的所有钱财物资,要他用尽一切力量为前线提供军资,他被赋予的权力之大,涉及到的钱财物资之重,或许要超过了户部,超过了国库。

    江南富庶之地,向来都有藏富于民的传统,只有真正动员起这些人的力量,景国才会真的强大起来,军事力量才会获得源源不断的物质供给。

    掌握了如此重权的原治之,不能再是原三公子,于是才有了玄昱藉他抗旨拒婚的事件,将他逐出原氏家门的惩处。

    而这些内幕,原治之在功成身退之前,无法向自己的父亲和兄长坦白细说。

    玄昱也曾怜悯过他,试图寻找能够代替他的莫它人才,可是玄昱失望地发现,真的没有人再有原治之在商业方面那样卓绝,甚至堪称超前的战略眼光与谋略。

    这样的人才,玄昱一定要用,却又不能再加重原府的权势和筹码,那么他只好将原治之逼成孤臣,无家无亲人,只能由他差使。

    出现如今的局面,并非任何人刻意而为,可是一切的发展却又顺理成章,似乎注定了就会成为这样。

    费明兰被原治之勒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可是她没做任何挣扎,乖顺地任他搂抱着。

    男女授受不亲什么的,她早己抛到了九霄云外。

    在余姚县听到京城种种变故的时候,费明兰只觉得一颗心被浸到了滚烫油锅里,她恨不得能生出双翼,立即飞到原治之的身边。

    她以为原治之是个冷静、理智、审时度势、善于计较得失的男子,她以为他的骨子里应该印刻着商人的天性,那就是追逐最大利益,尽量避免一切会导致得不偿失的赔本生意。

    她以为自己和他只不过仅仅几面之缘,虽然彼此有了模糊的感情,但他绝不至于为了这刚刚产生的感情去违抗圣旨,自毁前程!

    可是最后她才发现自己错了。

    他抗旨了,拒婚了,被逐出家门了,一步步走到绝境却不肯回头。

    是为了她吗?

    或许是为了他心中的那一点理想,一点执念?

    原治之曾说过为了小情小爱而不顾父母家人的子女,是大不孝,可他终究还是走到了这一步,他的心情之恸,或许只有费明兰能稍微理解一点吧?

    也所以,这几日他才一直在观音楼里犹豫徘徊,不管是为了理想也好,为了追求美好爱情也好,留下“被逐出家族弃双亲”的罪名,这都是他难以承受之重。

    菩萨倒坐,叹众生不肯回头,而他,却已经是回不了头。

    “明兰。”原治之将怀里的美好女子抱得更紧“明兰,我的兰。”

    “治大哥。”费明兰终于试探着伸出双手环拥住了他的腰,一触摸才发现他的腰身几乎比她还要纤瘦了。

    费明兰的心一痛,短短几日,他已经骨瘦如柴。

    “治大哥,以后不管怎样,我都会陪着你,你不会是孤家寡人的。”费明兰轻声,但坚定地说道。

    原治之的眼泪止住了,一直冰冷的心头第一次浮起一股暖意,让他忍不住发自内心的微笑。

    他用双手轻轻推开一点怀里的姑娘,好让自己能直视她秀美的脸庞,他发现她同样清瘦了许多,但是眼中的神采却未减弱半分,反而显得更加神采奕奕。

    果然不愧是他看中的姑娘,如此沉重的人生打击也不会击倒她,更不会让她退缩、让她远离他,反而让她越发地迎难而上,甚至千里追夫而来了。

    原治之长长的、满足的叹了一口气,重新把她抱紧,轻声道:“我的兰,我的。”

    费明兰虽然羞赧,心头却也有了丝丝暖意与甜蜜。

    原治之紧绷的神经似乎终于放松下来了,他应该不会再出什么事儿了吧?

    “那枚玉珏咱不要了,先人的遗物应该追随先人过去,以后,我会寻到最适合兰儿的玉珏,做咱们的信物。”

    只属于他们两人的,要见证他们一生幸福的信物。

    他再也不要前人的恩怨纠缠,为他们未来的人生留下任何一点阴影。

    庶子的出身,嫡子的养育,生母的事,嫡母的事,祖母的事,种种纠葛就都到此为止,够了吧!

    如同这玉珏,一切都碎了吧,抛弃了吧

    人生始终是要向前走的,目光最终还是应该放在前方的路上,以及在这路上与自己相伴的伴侣。

    费明兰对身外之物并不执着,闻言自是点头同意。

    “好呀,我等着。治大哥可千万不许食言喔。”

    原治之握紧了她的手,做出无声的承诺。

    当夜,金陵客栈。

    夜己深沉,原治之却还在挑灯写着什么,他时而凝眉细思,时而提笔疾写,眉字中的忧郁愁闷已经散去,此时他的眼睛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温柔似水,嘴角也噙着笑意。

    桌子上平铺着的是一张大红纸,内容则是通婚书,也就是所谓的正式求婚书,女方要回以答婚书,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正在这时,门被轻轻敲响了。

    原治之以为是准大舅子费明德,便爽快地大声道:“请进。”

    门被轻轻推开了,一道曼妙轻灵的高佻身影静静地走了进来,兰花的清香随之盈满了房间。

    原治之诧异地抬起头。

    “兰儿?”

    一身素缎袄裙的费明兰走到他的身边,她乌黑的秀发披散在身后,还带着洗净后微微的潮气,却更显得她如兰花精灵一般,清香,轻盈,柔软,迷人。

    原治之慢慢放下了手中的毛笔,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少女,他的喉头微动,隐隐发干,费明兰一个微微的眼波流转,就让他的身体忍不住发热滚烫了。

    费明兰微微低垂着头,她甚至根本不敢抬头回视原治之,鼓起平生所有的勇气投进他的怀里,小手颤巍巍地紧紧拽住他的衣襟,呢喃道:“治大哥,我”

    余下的话,她根本说不出口了。

    没人知道她此时是多么忐忑不安,又是多么孤注一掷。

    她想把自己完全地交给她的治大哥。

    今天在栖玄寺里,原治之与她彻底交心与坦白,详细说了他之所以被逐出家门的始末与因果,费明兰自此才真正了解了原治之的才华与抱负,以及为此而付出的代价。

    为皇家效力,从来都不是那么简单容易的事。平民只看到官家的风光体面,不知道他们做事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很多时候都是提着脑袋在为皋帝卖命的。

    虽然原治之不是完全为了她而拒绝公主,让费明兰有了一点小小的失落,但她很快又看开了,她毕煮也是原因之一,不是吗?而且还是台面上最光明正大的那一个原因。

    能成为治大哥在乎的一部分,她已经很满足了。

    她明白,与内宅女子小小的天空相比,男子的世界太大,优秀杰出的男人怎么会把自己所有的视线与精力都投入到内闱之中呢?

    如果治大哥真是这样视野狭隘的男子,费明兰大概也不会心仪他了。

    只要治大哥的心里单有她,真心对她,她就知足了。

    而桌子上红纸黑字的通婚书,已经足够证明原治之的诚意与迫切心情了。

    软玉温香主动投怀送抱,连石头都会因此热起来,更何况是原治之这种正值热血年华的青年?

    他脑中那根名为理性的弦在费明兰踮起脚尖,怯怯地主动吻了他的脸颊一下时,猛然断裂,他低喘着紧紧扣住她的纤腰,低头吻上她的樱唇,迪不及待地品尝她的清香甜美。

    如兰如梅,这个如花一般娇嫩的女子此时绽放了花瓣,任凭他采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