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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唐宁华醒来的时候,少言已不见踪影。她走出屋外,看见他与大娘在闲聊。
“大娘、少言,早!”
“宁华,桌上有早饭,赶快去吃。”大娘热情招呼。“不好意思,我起得太晚了。”
“你昨儿为了你大哥奔波一晚,多睡一会儿也是应该。”
“是啊,小妹,如果还想睡就回去睡。”宋梓让刻意这样喊她,以免她忘记自己的身分。
少言二十九,小她一岁,唐宁华本要以姊弟相称,幸好及时想起“唐宁华”仅有二十岁的外貌,连忙改口他们是兄妹。
“不行,昨天大叔提醒我要帮大哥推拿,这样才会快点好。不过我饿了,先去吃饭,两位慢聊。”她朝两人摆摆手,转身走进屋去。
大娘一面挑菜叶一面笑问:“你们应该不是兄妹吧?”
宋梓让不语,轻轻点了一下头。
“看你们相处的情形,加上她几次直呼你的名字,我就猜想你们不是兄妹,你是不是喜欢那姑娘?”
宋梓让依旧不语,再点了一下头。
他并没有掩饰对现在这个唐宁华的好感,尤其经过昨夜,无论她是谁,他都不会放开她了。
“可惜宁华姑娘似乎还没开窍呢。”大娘话语有些调侃。
“我知道。”不过总有一天,他会让她开窍。
“不过看她对你很有心,相信要不了多久,一定会发现你对她的情。”
“承大娘贵言了。”过了一会儿,唐宁华再走出来,却没看见大娘“咦,大娘呢?”
“上街卖菜了。”
“没外人在也好些,我们就不会太尴尬了。你把鞋子脱了,我帮你推拿。”
“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你自己不好出力,而且我学过推拿,快把鞋脱了。”唐宁华想到什么又走回屋内,接着拿条浸过热水的布巾出来,覆盖在他的脚踝上“烫不烫?”
宋梓让没好气地反问:“你觉得呢?”那块布才碰到脚踝,他立刻想踹人,不过眼前人是她,他舍不得踹伤她。
“愈烫愈好,正所谓良药苦口,先热敷一会儿,然后再推拿,药酒的功效比较能发挥,也会好得快一点。”
“哪儿学来的?”
“以前跟社区大”幸亏唐宁华反应快,及时改口“跟武馆的老师父学的。”
嗯,他看她的眼神突然变得很奇怪,是不是在怀疑什么了?唉,她就知道自己的神经太大条,想要隐瞒一辈子根本不可能。
等布巾变凉,她在手上倒了些药酒,开始帮他推拿,还玩了起来“客官,这样的力道舒服吗?要不要再用力一点?会不会太痛?如果会痛要说喔。”
她玩得兴高采烈,宋梓让只觉得自己的心也快被她玩走了。
她总是不经意做出令他意想不到的事,即使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也会让他心动,就好比昨晚以及现在,她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
她的一颦一笑深深掳获他的心。
“客官,这样的力道可以吗?”
“我已经没那么痛,你别再忙了。”
“我不觉得忙啊!一想到昨天晚上你为了让我放心什么都不肯说,我就觉得很自责,一定要为你多做一点事才能弥补我的粗心大意,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变成这样。”她非常认真在赎罪。
“我又不是好不了,别将这点小事放在心上。”
“对你是小事,对我却是大事,我不喜欢欠人恩情,人情债最难还。”
“我不会要你还。”
“我知道,可我还是会记在心底,所以早点还清比较好。”欠什么债都容易还,唯独欠人情最难偿。
“你觉得人的感情还得完?”
唐宁华认真思索片刻后回答:“应该还得完吧,别人对你好,只要做更多来回报就能还得了。”
“你对一个人好,难道对方只会默默接受?感谢是一神情、担忧是一神情,难过也是一神情,这世上若说什么最难还,的确是人的感情。人的感情有来有往,你对别人好,他会对你更好,如此一来,到底是谁欠谁?说也说不清了。”
唐宁华听得入迷了,没想到年纪比她小的他竟然能说出如此深刻的道理,果然不能小䝼古人,连一个长工也很有自己的想法,令她佩服。
“你说的没错,可我还是不想欠太多,免得最后还不完。”
“你现在是在还我的情吗?”
“没错。”
“那你永远都选不完。”宋梓让犹如宣示一般地说。
“为什么?”她傻傻地问。
因为我会让你愈欠愈多,最后负债他莫测高深地笑着。
他们之间只会纠缠不清,永远都不会有结束的一天。
几天后,宋梓让的脚伤痊愈,他们谢过樵夫夫妇后便继续赶路。
他们赶了十几天的路来到丰县,唐宁华找了间当铺典当了几件首饰,并且用她的谈判口才多争取了几两金。
她刚来到古代,对于银两换算方式不是很懂,是在少言解释过后,才明白一两金等于十两银,一两银等于一千文铜钱,由此可知她的首饰非常值钱,居然能换到八两金,足够他们用好几个月了。
记得出国前和小助理吃饭,那天小助理侃侃而谈的仍是穿越小说的美妙,那些穿越时空的女主角不是高贵的公主,就是美丽的妃子,再不济也是某王宫贵族流落在外的女儿,差一点就是某某富商的千金,最差最差也能捞个宫女的角色,最后利用美色以及现代智慧爬到皇帝的头上不,是床上,成为独揽大权的皇后娘娘,总之,女主角一旦穿越就会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被数十个男人争夺的天后级人物。
但、现、在——
说好的皇后呢?
当不成皇帝最少也给她皇后做做吧?
唉,以上果然纯粹是小说情节。
她就知道自己没那么幸运,没有当女主角的命,因为真实的人生是——她成了与长工有染的小妾。
要不要这么曲折坎坷啊?
唉!度个假却穿越到古代来了,为什么买乐透就没这么好运?她宁可把这千亿分之一的机会换成中乐透头奖遗踏实些。
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穿越到古代,而且可能这辈子都回不去了,呜呜她的车子、她的捷运、她的公车,还有她十几万的脚踏车啊哀怨到了一个极限,唐宁华终于停止脑内的妄想,反正一时半刻间不可能回到二十一世纪,还不如尽快适应古代生活比较妥当。
两人还择一问正店落脚,这一路上他们走走停停,唐宁华看什么都觉得稀奇有趣。
原来“xx正店”就是五星级豪华大酒店“xx脚店”则是路边的小吃店,而且古代还有饮料店,真是看得她啧啧称奇。
“你从来不知道有这些吗?”他没失忆过,无法体会失忆的感受。
唐宁华显得十分兴奋。“嗯,都是第一次看到。”
废话,她第一次穿越啊。“这儿真有趣!少言你看,有人在卖糖葫芦,我可以买一串吗?”
基于财不露白的道理,她把带出来的首饰藏在正店的房间里,只带了一只钱袋出门,还交给少言口保管,既然要和他平起平坐,那么把钱袋交给他保管是种示好的表现。
宋梓让陪她去买了串糖葫芦,付了五文钱。
古代糖葫芦的滋味没想象中的甜,带有一些酸涩。
“你也吃一个,别客气啊!”唐宁华硬是逼他吃了一颗糖葫芦,除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主要是要留一些胃吃其他食物。
宋梓让吃了颗酸涩的李子,俊脸皱了起来,唐宁华则是开心的笑着。
逃离宋府后,她整个人变得放松许多,以前她总是从早忙到晚,为了赚生活费、学费而汲汲营营,如今不用再忙碌,她突然有种彻底解脱的畅快,不用再担忧自己会过劳死,这说不定是回到古代的好处。
正当唐宁华努力说服自己,古代和现代其实没什么不同时,宋梓让也在打量她,相较于之前的紧绷不安,如今的她倒是相当融入了,也不再介意失忆这件事,她的笑容真切没有半分虚假,眸子熠熠有神,对什么都感到有趣,一点也不作假。
比起失忆前总是怯懦得不敢开口说话的唐宁华好太多了,他本以为娶个安静的妻子就好,只要她够听话,假以时日便会让她成为正妻,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令他猝不及防。
如今的唐宁华仿佛活了起来,她聪明、不莽撞,因为个性改变让她整个人就像一朵艳丽牡丹,教他有些心动。
“少言,那里怎么围了一群人?我们过去看看吧!”
唐宁华全副的注意力都放在前头吸引她的东西,没注意到自己居然挽着宋梓让的手走着,宋梓让也不排斥她率真的行为,任由她拉着自己往前走。
“他们在做什么?是不是像天桥底下说书那样?”前面的人个个聚精会神的听着一名老人说故事,她听不明白却看得津津有味。
“没错,他们在听说书。”
“真的啊!以前都只是听或是看,没想到现在竟能身历其境,真的好不可思议喔!”她转头看他,正好对上他深邃的眸子,从来没有被一个男人用这般热切的目光注视,害她小小害羞了一下。
以前每天睁开眼就为了钱在伤脑筋,压根没想过恋爱这回事,因此对于男女之间她十分笨拙,不过她却明显感觉到他是真的喜欢自己。
咦?等等,少言喜欢的并不是她,而是真正的“唐宁华”吧?
“唐宁华”跌入水里,应该是死了,她的灵魂才会附在她身上,也就是说她不仅霸占了“唐宁华”的身体,也霸占了他的感情——这太糟糕了吧?
宋梓让察觉到她的眼神忽然飘过一抹阴霾“怎么了?”
唐宁华抿唇,转身离开人群,直到这时她才注意到自己握住他的手,连忙松开“没事,只是有点累。”
她霸占“唐宁华”的身体就算了,实在不该连少言也牵扯进来,毕竟他也算无辜,只是爱错了人。
“少言”有些事情不能说,可有些事不得不说“我想了想,既然我已经忘了你,不如你也忘记我,我给你一些银两,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吧。”她说不出真正的唐宁华或许已经死了,等他们分开后,说不定他就能慢慢忘记唐宁华而去另觅真爱。
“为什么?”
唐宁华不知怎么将自己犹如天方夜谭的经历告诉他,而且他说不定会当她是疯子。
“因为我不喜欢你啊,你对我来说也算是陌生人,加上宋梓让必定会派人追来,我们分开逃才不会拖累彼此。”瞧,她多为他着想。
“我说了不会离开你。”
一想到那个“你”字是指原本的唐宁华,她便过意不去,这一切要怪上天为什么要让她穿越到这里,如果她没来这里“唐宁华”不会死,说不定他们这对有情人真能双宿双飞,唉。
“对不起”
“为什么要抱歉?”
唐宁华抬起脸,有些懊恼地抿着唇,眉心纠结,最后终于想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我没有忘记你,说不定我们早已顺利逃走,过着逍遥的日子了。”她以为这么说会让他好过一点,没想到却见他沉下脸,她哪里说错了?
“你很惦记着溺水前的记忆是吗?”宋梓让冷声质问。他一旦动了心,就不喜欢她想着另一个男人。
惦记?其实并没有。坦白说她还比较希望是第一种穿越方式,整个人连灵瑰一块儿打包过来,也好过这里牵扯一点、那里纠缠一些,麻烦死了。
“至少可以弄清楚真相,弄清楚唐宁我是说弄清楚我真正的想法,就算所嫁非人,还是按照步骤走比较好,先离夫妻分开的情况该怎么说?”
“离缘。”
“先离缘,再去爱下一个,这样比较合乎我的个性,因为我讨厌混乱,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也就是说你现在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
“没错。”其实她对他是有一点点特殊的感觉,但还称不上感情。
“既然你忘了我,那么,我们重新来过可好?”唐宁华眨眨眼,看来少言爱“唐宁华”很深喔,即使她都忘记他了,他还不肯放弃,让她几乎想歌颂爱情真伟大。
“少言,你应该知道我失去记忆后和之前的唐宁华有着极大的差别吧?”
“嗯,你们几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呵呵!”唐宁华笑得有些尴尬“没错,所以你喜欢我的地方恐怕统统都不见了,这样你还要和我重新开始吗?”她向来是好话坏话都说在前头,免得顾客最后以此刁难。
“我比较喜欢现在的你。”
哇这算是告白吗?
生平头一遭被男人告白,虽然是个古代人,唐宁华依然害羞的脸颊酡红,她捣着脸转过身去,宋梓让见她这可爱模样不禁莞尔。
“我有哪里好呢?”她有些后悔学生时代只专注在拚奖学金上头,没有多修恋爱学分,也没有多加理会对她有意思的男生,现在才会被人告白便手足无措,真窝囊啊,幸好小助理不在,否则肯定嘲笑她的“蠢”真。
“先前老爷怪罪下来时,我以为你会为了自己不顾我的死活,没想到你竟然连我一块儿救,让我十分感动。你不记得我们之前的种种,对你来说,我算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了,不是吗?”
“呃我觉得只要是人都会不忍心。”
“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做,至少我认识的人之中只有你一个。”原来她这么伟大啊?唐宁华忍不住笑了起来,害羞的心情也抛至脑后。
既然少言想重新开始就重新开始吧,反正她也没什么损失。
“虽然我有一点点喜欢你,不过还没那么深刻,所以我继续喊你大哥可好?”
“好。”宋梓让同意他们两人的新关系。
唐宁华揉着惺忪的眼走下楼,她刚刚敲了隔壁房门,不见少言来开,看来他应该是出去了,掌柜也证实他确实在半个时辰前离开正店。
她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反正孙羊正店就在这里,招牌挂得这么明显,又那么出名,即使迷路,找个人问路并不难。
“姑娘要上街?”掌柜好奇地问。
“我不能上街吗?”她更好奇地反问,莫非这儿有什么特别的风俗民情,女子不能单独上街?
掌柜笑了笑“当然可以,只是姑娘看起来弱不禁风,还是等你大哥回来陪同比较妥当。”眼前的姑娘模样娇俏可人,是那些地痞流氓的最爱,他不好意思在姑娘面前说这些下流的事才婉转建议。
“我经常一个人上街,没事。”还经常半夜才回家呢。
掌柜还想说什么,唐宁华却已快步离开,只能叹口气,希望她别出意外才好。
有句话说给鱼吃,不如教他钓鱼,她从宋府带出来的首饰总有一天会花完,还是得尽快找个工作做,免得坐吃山空。她太了解那种没钱的感受。
从小唐宁华就很独立,也习惯凡事靠自己,毕竟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秉持没道理别人会做的事她却做不来的信念,一路走来虽然不是事事顺利,但她未曾有过一丝犹豫或者停顿,一旦立定目标,她便会全心全意投入,不畏过程,只看结果。
四处逛了一个时辰后,她到脚店吃了点东西,除了填饱肚子外,该知道的事情也差不多弄清楚了——丰县有两条河贯穿,一东西、一南北,因此造就丰县有“水上之都”的称谓,四面八方而来的商船都会在此地汇集,因此河岸边便成为贸易集散中心,许多商家都会来这里挑货。唐宁华也到那里看看。
东西有好有坏,有完美无瑕,当然也有瑕疵品,一般而言,除非是有钱又刻意追求完美的人,多数人是只要东西还能用就顶着用,因此她在这些瑕疵品中看见了商机。
“请问,这些可以卖嚼?”
正在吆喝的男人打量她一眼“姑娘怎么会想买这些瑕疵品?”
唐宁华淡淡一笑“自有我的用途,卖吗?”
男人打着能卖就卖少赔一点的算盘,笑咪咪地回应:“姑娘想买,当然卖给你。”心里却暗自嘲笑这是个傻姑娘。
“那好,请你多准备点这样的瑕疵品,三天后我再来看。”
逛过河岸边,唐宁华往城里走。
有了商机,自然还要找个好地点,行销最重要的一环除了商品本身的价值,更重要的就是通路管道,冷饮店开在沙漠里,简直是自寻死路,所以得在人潮聚集的地方设点,不然无论商品再好,也难以卖出去。
她绕了几圈,发现一个绝佳的地点,就在入城后的第二条街,这条街与主街交会,左边的店家主要是贩售玉器,右边的店家则是以贩售古玩为主,若她在这里展店,群聚效应会带动其他顾客上门参观。
唐宁华第二次觉得上天真是待她不薄,没想到有间屋子正好求售,她立刻走进去询问。
售屋的是一对中年夫妇,他们要回乡定居,想卖屋求现,双方一拍即合,卖方也不刁难她,自动降价,唐宁华开心地付了头款,明天再补足尾款。
她走出来时才惊觉已经黄昏,原来她出来那么久了。
正当她要赶回孙羊正店时,在小巷子里遇见三名地痞流氓,他们不怀好意地围住她,显然是注意她很久了。
“你们想做什么?”虽然在这时候问这问题显得很白痴,可她还是忍不住问出口。
“嘿嘿嘿!小姑娘,陪我们玩一会儿吧!”
玩你妈个头啦!唐宁华乱没气质地在心底狂吼。“让开!”
“我们就不让,你又能如何?”
一名尖嘴猴腮的男人笑得极为**,让她看得很想吐。
“小姑娘,只要你乖乖的,等我们玩腻了,自然会放你回去!”
唐宁华抿唇淡淡扬笑,呵呵不知待会是谁不放谁走了。
宋梓让一回到孙羊正店,掌柜便告知他唐宁华已出门了,年轻貌美的姑娘独自出门本来就有危险,加上她又失忆,他更担心不已,连忙上街找人。
他并非漫无目的四处寻找,而是以唐宁华对吃十分着迷的性子思索她可能会去的地方,可惜始终没有结果,直到有对中年夫妇听见他要找的人,才指了个方向给他,最后总算在一条巷子里听见唐宁华的声音,让他不解的是,她的语气有着得意的嚣张—
“你们不是说要陪我玩吗?怎么这么不经打啊?”唐宁华拍拍其中一名已被她殴成猪头的男人的脸,微笑道:“放心,别怕,等本小姐玩腻了,自然会放你们走!不过我现在兴致正高,你们就陪我一两个时辰吧!”
三个男人全倒在地上,一个被打成猪头,一个鼻青脸肿也没好到哪去,最惨的是他们的老大,也就是一开始嘿嘿笑的男人,早就口吐白沫吓晕过去了。
宋梓让看到的就是眼前这惊人的一幕。
“姑、姑娘是我们兄弟有眼不识泰山,请你高抬贵手,放我们走吧?”
唐宁华抬脚往两个男人的重要部位重重踹过去,毫不留情,一旁的宋梓让也不禁替他们觉得疼。
“哼!好在你们今天遇见我,不然岂不是得让一个姑娘白白受辱了吗?你们这些人渣败类,既然那么喜欢欺负人,怎不去欺负大男人,居然没种的专挑小姑娘下手,你们还是不是人啊?”她骂完再补上几脚,他们又是龇牙咧嘴地喊爹喊娘,最后终于痛晕过去。
“宁华!”
听到熟悉的叫唤声,唐宁华转过头,不看还好,一看差点也要晕了——怎么少言的表情那么严肃?他朝她走过来,她能清楚感受到他辐射过来的熊熊怒火,比她还要生气。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僵笑着,不敢笑得太愉快,免得待会死得太难看。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有些了解他的个性,只要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想要惹怒他是很难的事,可一旦越过他的底线,那个惹到他的人就只能等死,但她不明白自己哪里做错。
宋梓让仔细看过她没有受伤,然后才开口:“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
“我没事啊。”看,她还活蹦乱跳能教训人呢。
“为什么不等我就自己出门,你不知道这会有多危险?要是不小心被人抓走,那该怎么办?”
唐宁华瞥了眼躺在地上的那三个男人,这种地痞流氓再来一打,她也没在怕,反而比较怕因为担心她发生危险而动怒的少言。
“放心啦,我反应很快,没问题。”
“纵使你反应再快,若过上真正坏人未必能平安脱逃,以后没我的允许,绝对不能再独自一人上街了,明白吗?”宋梓让冷声命令。
自从她提出耍两人平起平坐后,唐宁华察觉到他愈来愈有气势了,每每让她不得不听从,不想忤逆他的意思,她想这才是他真正的本性吧——一个不喜欢低头的男人,莫怪当时拉他在万伯面前下跪时,他不怎么高兴,像他这样的人不适合当奴才。
“是,我知道了。”有人关心的感觉非常甜蜜,即使有点委屈她也能忍耐。
宋梓让见她这般委屈的摸样,气很快就消了,轻轻搂着她“这次没受伤是你运气好,这种事绝不能有下一次。”这话他说得很轻,仿佛是说给自己听。
“你说什么?”没想到被他抱在怀里的感觉真好,上回是差点没法呼吸,这回就很舒服了,她都有点不想离开。
“他们是你制伏的?”直到现在他才想起最重要的问题,纵然失忆有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个性,但总不可能连她的身手也变得如此矫健吧?
“呃”唐宁华眸光闪了一下,回答道:“当然不是我,我哪那么厉害,其实是有位大侠帮我收拾他们,因为大侠赶时间,所以这三个人就交由我处置了,就是这么回事。”
宋梓让打量了她一会儿:心知她说谎也不想拆穿她“这三人你打算如何处置?”
“当然是把他们送官府,由县太爷发落,像他们这种只会欺负姑娘的混帐,我无法睁只眼闭只眼,他们这种行为跟杀人没两样,都是彻底毁了另一个人,绝不能轻易放了!”如果她没学过武术,恐怕下场会很惨,一想到可能会有其他女性受害,她不由得怒火中烧。
唐宁华说得深恶痛绝,宋梓让将她这模样看在眼底。
“这种败类不值得你动怒。”
“我明白,只是还是很生气,为什么总是有人会仗势欺人?”她深深吸了口气,试图抚平胸口间的忿忿不平。
“乖,别恼。”他又把她按回胸前。
“嗯,知道了,那你也不能再气我喔?”难得有人出借胸膛让她靠,唐宁华双手还圈住他,在他怀里撒娇。
“我是气你不懂保护自己,这是两码子事。”他好整以暇地说:“倘若再有下次,就罚你不许吃那些小点。”惩罚就是得往她的弱点打。
“咦?”她一愣。
民以食为天,这样太不人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