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意这样说

稻花伊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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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你一直不相信自己,才特意这样说的。

    晓晓要走了,在整理旧物的时候,她看到了这张夹在书页里的纸条。纸条泛着微微的黄,边角有被蟑螂啃咬过的痕迹。记忆一下子就把晓晓拉回了十几年前。

    二

    晓晓看了看郝君凌乱不堪的桌面,轻轻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开始动手整理。这仿佛已经成了晓晓每天要做的一个工作,晓晓已经说了郝君很多次了,可是一点作用也没有。每次这个时候,郝君总是笑嘻嘻地看着晓晓:“你真好!”晓晓不知道,现在郝君就在门口静静地看着她低着头忙着替他整理桌子。郝君的家乡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那里虽然偏远却也人杰地灵,山水秀丽。郝君从小博览群书,喜欢舞文弄墨。他看过的书很多也很杂乱,因为家里穷,父母亲又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家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藏书,村庄里也找不到一家书店。郝君看的书大多数是老师借给他看的,还有一部分是亲戚朋友和学姐学弟那儿借来的。能借到什么就看什么,郝君这样对自己说。书看得多了,一种说不清楚的改变在郝君的身上发生着。郝君比同龄的人显得更成熟,更深沉。从小他就愿意观察和思考,然后把自己的所思所想记下来。家乡的地理环境给了郝君很多意想不到的灵感,到郝君离开家乡外出求学的时候,成为校刊的主编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晓晓就是在这个文学社里认识郝君的。

    晓晓也是文学社的编委,可是晓晓老觉得自卑。因为半年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发布了十几篇文章了,可是晓晓,一篇让自己满意的都还没写出来呢!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是文学社的编委,也许是因为她的学习成绩优秀?也许是由于她对文字与生俱来的热爱?

    晓晓写不出文章,但是她并没有放弃写。而且在文学社里晓晓还找到了一件只有她能胜任的工作——搞卫生。这里除了她一个女孩子其他都是男孩,他们只负责整理文字,四处是凌乱的稿纸。尤其是郝君的桌面,混乱不堪。有的时候晓晓就纳闷:看郝君的衣着,虽然显旧了点,却是无比的干净整洁,可是

    晓晓的一举一动都没有逃过郝君的眼睛,甚至晓晓的一颦一笑,在郝君看来都有一种特别让人着迷的力量。他特别愿意悄悄地注视晓晓把他凌乱的桌面料理得井井有条。郝君看出来了,在写作方面晓晓是很有些潜质的,只是缺乏自信。有的时候郝君也纳闷:看晓晓在学习上的那股自信劲儿,怎么就没有迁移到一点,哪怕是一点点到写作这方面来呢?

    郝君看见了晓晓开朗大方背后的阴郁,是他求老师把晓晓请进文学社,然后故意让桌面凌乱不堪。当然这些晓晓都不知道。

    今天晓晓又在帮郝君整理。她无意中看到稿纸上有一首还没有完成的诗,晓晓突然来了灵感,就提笔在后面续了两句。写完后,晓晓突然醒悟,这是郝君未完成的诗呀,我在做什么?她赶紧把它们划掉。这下更糟糕,郝君洒脱飘逸的诗行下是一片杂乱的线条。这可怎么好?模仿郝君的笔迹重写一张?晓晓是有这个才能的,可是她相信那也逃不过郝君睿智的眼睛。

    正在晓晓一筹莫展的时候,郝君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他一眼就看见晓晓手里的稿纸,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在他的嘴边浮现。

    晓晓尴尬地抖了抖手里那张比火还烫的纸,满脸羞红:“嘿,大文豪。”大文豪是晓晓私自给郝君起的外号,为了掩饰羞愧,晓晓故作轻松地叫:“你看,我帮你的诗配了图。”

    郝君接过晓晓递来的稿纸,凝视着被晓晓划去的那几行字,默不作声。

    “怎么样,破坏了你美丽的诗意了吧?生气了?”

    郝君仍然没有做声,他被晓晓的才华震撼了,这是他故意扔在那儿的半首诗,其实这样的事情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他就是想给晓晓一点自信。诗的后半首他写好了,可是现在晓晓续的那几行字正是他苦思冥想了好几晚都没能达到的意境。

    “哎呀,哎呀,我帮你重抄一张不就得了,看什么看。”晓晓一把夺过郝君手里的稿纸。

    “别别别!”郝君也着急地伸手来拿。

    稿纸一人抓住一半,只要谁稍稍用点力气就要破了。晓晓和郝君都惊诧地看着对方。

    晓晓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凝视郝君,她没有想到郝君虽然长相平凡,可是这一双眼睛,里面燃烧着智慧的火焰,亮亮晶晶的,现在好像还多了层说不出的感觉,让她心跳加快。。晓晓急忙松开手,慌慌张张地转身就要走。

    郝君也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凝视晓晓,他迷糊了,感觉自己就像是在沙漠里走了几天几夜,终于看见了一泓清泉。现在晓晓要走了,他的泉水啊!郝君一伸手就抓住了晓晓松开的手。

    晓晓本能地感到一阵颤栗。她拿眼望向郝君,郝君拿眼望向别处,掩饰着自己的紧张:“不,晓晓,我喜欢你在我的诗底下画画,你的那些画画得太漂亮了。你都不知道自己画得有多美。我知道你一直不相信自己,才特意这样说的。”

    三

    不知道为什么,晓晓开始文如泉涌。几乎每一期的校刊上都有她美丽的诗作。同学们都喜欢她的文字,一看到她就念念有词。

    郝君的桌面一如既往地凌乱,现在晓晓除了帮他整理桌子,还常常帮他续诗,文学社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弥漫着他们欢快的交流。在这样的交流里时光如流,一晃就到了下校实习的时候了。晓晓留在本市的中学,郝君回到家乡小县城的中学。

    临走的那天郝君给晓晓送来一本书,告诉晓晓他会写信向她汇报实习心得,请晓晓也要坚持写作。

    这一年多来,晓晓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在郝君的身边完成的。现在郝君走了,一连几天晓晓竟然写不出一个好的句子来。课余,晓晓百无聊赖地翻着郝君送给她的书,她突然发现书里夹了纸条——

    “晓晓,要坚持写作。我知道你一直不相信自己,才特意这样说的。”

    晓晓看着郝君龙飞凤舞的行书,一股感动的情绪夹杂着思念的潮水一下子漫上她的眼眶

    郝君给晓晓来信啦!在信里,郝君对第一次上讲台的情景侃侃而谈,字里行间透着无比的兴奋。郝君这样的情绪感染了晓晓,她也给郝君寄去了近期的诗作。

    快乐的日子总是一转眼就过去了。再过一个月实习就要结束了。

    这几天晓晓每天跑收发室好几趟呢!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郝君的音信了,心里老感觉空空落落的。郝君,郝君,你怎么了?晓晓寄出的信如石沉大海又一个星期了。今天周末,晓晓买了张车票去了郝君实习的学校。

    这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城市,古朴的街道看起来非常萧条。郝君家乡的唯一一所中学就座落在城市东南方向。校舍是两栋七十年代留下来的三层建筑,老师的宿舍是一层平房,两三个人挤在一个十几二十平米的房间里,煮饭、睡觉、办公。

    晓晓看见郝君的时候,他正在宿舍兼办公室里批改作业。看见站在自己面前的晓晓,郝君不知所措地局促不安着,他指了指床沿说:“坐,同宿舍的老师都回家看望老婆孩子了。你,你怎么来了?”

    “你怎么不给我写信?我想担心你,以为你出什么事了。”

    “我能有什么事?你看,强壮着呢?”郝君夸张地拍拍自己并不结实的胸膛。

    可是晓晓分明在郝君游离不定的眼神里捕捉到一丝悲观。

    “晓晓,来,我带你去四处转转。我家离这儿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你好不容易来一趟,也去走走?”

    晓晓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跟在郝君的身后默默地走着。是啊,这里不是一般的破败萧条啊,郝君一定是对自己的未来失望了,他希望晓晓也在现实面前对他失望。毕竟,不管他多么优秀,他都将注定很难到他喜欢的报社去当编辑,或者和晓晓一起留校。他的命运就在这里,他的祖祖辈辈都在这里生活,他也注定离不开这里。当然这并不是说他讨厌这里,这里再萧条,再破败也是他的家乡啊,他爱这里,这里对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只是

    郝君,郝君,你知道吗?不管怎么样,你要相信自己,相信我爱你的决心。晓晓紧走几步追上了郝君,拽住了他的胳膊。郝君停住了脚步,背对着晓晓,良久,郝君突然转过身说:“晓晓,”

    “不,你不要说,什么也不要说。”晓晓搂住郝君的腰,把头轻轻靠在郝君的胸脯上。

    晓晓闭上眼睛,感觉整个世界都轻飘飘的,她站在没有边际的旷野中,怀抱一颗参天大树,耳边是呼呼的风声不,是郝君和自己的心跳声

    郝君有力的臂膀情不自禁地环住了晓晓细软的腰肢,他用下巴顶着晓晓的额头,眼泪一滴一滴静静地落入晓晓秀丽的发间

    四

    一转眼毕业三年了。这三年来,晓晓和郝君的信件断断续续地来往着,大多是关于文学方面的交流,极少提到未来。每次晓晓提起,郝君总是言辞闪烁,不置可否。后来晓晓也就不再提起,毕竟,她不想让她心爱的人为难。

    一天晓晓收到郝君的来信,郝君在信里告诉晓晓他要结婚了,同他学校的老师,比他大两岁。这是一个意料之中又意料之外的消息,晓晓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天不吃不喝,急得妈妈都哭了。

    第二天晓晓到书店买了一本复活,这是郝君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晓晓用颤抖的手在书的扉页写着:“郝君,你要幸福。”字歪歪扭扭的,一如晓晓的心一样曲曲折折。

    经过五六个小时的奔波,晓晓再一次站在郝君的家乡。这里一如三年前的萧条,又正值秋天,满地是枯黄的落叶,踩在上面沙沙沙地响着,好像在喊着疼,晓晓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

    紅豆別,豆紅難話經霜葉。

    經霜葉,年年離落,去詞傷決。

    曲終人散清秋節,咸陽古道難圓月。

    難圓月,落陽如血,相思成鐵。

    这阙秦楼月晓晓把它送给了自己。郝君要结婚了,晓晓只想给他祝福。晓晓把书寄放在门卫处,托门卫转给郝君。她不想在这个时候看见郝君,平添彼此的悲伤。

    现在晓晓要回去了。来的时候,虽然也打定主意不见郝君的,但是心里毕竟存了一份期盼,随着车子离郝君的家乡越来越近,心里的苦痛仿佛也越来越感觉不到了。可是现在,车子离郝君的家乡越开越远,晓晓内心越来越沉重,窒息的感觉几乎让她喘不过气来。这个时候晓晓甚至后悔了,郝君,哪怕是能看上他一眼也是好的呀!我怎么就那么傻呢?!

    郝君收到晓晓的书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他的泪水无声地打湿了扉页上“幸福”两个字,晓晓,我会幸福的,为了你,我要幸福,你也要幸福哦!

    五

    就这样断了音信,十年了,这十年来晓晓的生活两点一线:家和学校,平静又单纯。

    晓晓已经是一个老姑娘了。家里人为了她的亲事不知费了多少口舌,多少心。为了应付,晓晓去相过几回亲,条件都不错,但都不是她想要的。晓晓把一门心思都放在了写作和教学上了,出了五六本书,是学校的教学骨干。

    晓晓一向信息不灵,在这样信息高速的年代。她很少主动打电话给谁,不管是亲人,朋友,同学,还是同事。她也不喜欢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地聒噪个没完。在她看来,那些不是衣服就是鞋子的话题,浅薄,无聊,口是心非。

    有一次,晓晓无意参与了这样的聊天。那天她在路上遇见小门,一起往办公室走,这时风影的黑色小轿车擦身而过。小门看见风影从车上下来,热情地迎了上去,不无夸张地摸着她身上的毛领短外套说:“风影,你这件衣服太漂亮了,在哪里买的?一定很贵吧!”

    “好看吗?一千多块呢!前几天丽人服饰打五折。”风影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

    本来嘛,人家买了件漂亮的衣服,随口夸一夸,问问价钱什么的,聊上一聊也很正常。偏偏这个时候,晓晓想起一件事来。星期一学校号召为石门中学的一个血癌患者捐款,虽然说现在捐款的名目确实繁多,可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能帮就帮一帮吧!风影知道这件事后,先是埋怨了一番,然后就说,我可没那闲钱,就给二十元吧!看着眼前聊得正欢的两个人,晓晓忽然觉得心里堵得慌,正要推说有急事先走,就听见小门说:“老公会赚钱就是好。风影,听说你家郝君原来也是老师,还是下海好啊!这年头,当什么老师,饿不死罢了!”

    “”郝君?风影的爱人?难道他晓晓脸色苍白,不等风影开口,就推说有急事先走了。

    晓晓前脚刚走,小门和风影后脚就叫开了:“这个老姑娘,脾气就是古怪。”

    小门和风影的话晓晓听见了,但是她并没有往心里去,人各有志,有什么可计较的呢?况且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郝君,其它什么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

    是啊,没有想到,晓晓万万没有想到郝君的妻子是风影。风影漂亮、风情,按说也是男人喜欢的类型。可她虚荣、矫情,甚至有那么一点浅薄,郝君怎么会爱这样的女人呢?

    晓晓想得没错。当年郝君对自己的前途渺茫,对晓晓和自己的未来渺茫,和他搭班的风影天天对他驱寒问暖,表现了明显的好感,他也就半推半就同她结了婚。郝君想,反正同晓晓是不会有未来的,同谁结婚不是都一样吗?可是婚后,风影慢慢暴露的浅薄、虚荣和矫情渐渐让他难以忍受郝君下海了,他答应晓晓他要幸福的。在改革开放的春风里,郝君捞到了第一桶金,以后事业如鱼得水,蒸蒸日上,他和风影的关系也随着经济的好转得到改善。不管怎么说,风影在他最落魄的时候选择嫁给他,为他生孩子,为了孩子,为了对晓晓的承诺,他选择包容她。

    日子就这样不痛不痒地流逝着。

    上半年由于事业发展的关系,郝君托人将妻子的工作调动到晓晓的学校。他并不想风影知道自己同晓晓的过去,以免给晓晓和风影的生活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么些年来,他像珍藏晓晓送给他的书一样把晓晓珍藏在心里,他关注晓晓的每一步成长,只是他并不知道,为了他,晓晓至今还单身。

    今天风影回来和他唠叨她们学校的老处女性格如何如何古怪,当他知道这个风影口中的剩斗士就是晓晓的时候,郝君着实吓了一跳,继而心一阵一阵地疼

    六

    低垂玉宇山阶晚,寒雀燕鸦归去喧。

    新月初盈盘渐满,石投河汉散仙鸳。

    长箫短吹声呜咽,踏雪寻来一路痕。

    人自可怜花自冷,请君解落三秋魂。

    晓晓在自己的电子邮箱里看见这首诗不久,妈妈又为她相了一次亲,是个法国人。

    妈妈说:“晓晓,爱情不会陪你走完你的人生,陪你走完人生的往往都是亲情,你跟他走吧,去法国过你的下半生。”晓晓突然特别佩服妈妈,她想,自己写了那么多文章,出了那么多本书,综合起来都没有妈妈这一句话有分量。

    晓晓决定了,她决定要出国了,嫁给那个法国人,不管是对是错。

    几天以后,郝君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有一本微微发黄的书,夹在书页里的纸条也泛着微微的黄,边角有被蟑螂啃咬过的痕迹。纸条背面留了一句话:

    “郝君,我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