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偷了我的初吻

常路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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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念:

    能让一个健康的人突然失眠,然后起了床,迫不及待地记录的会有什么故事呢?

    人物:

    一个自称玉兰花的女孩,还有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少年轻狂的男孩。

    环境:

    中学的大门只有一个。每天清晨的八点以前,他从校园的右边走进校门,她从校园的左边进入大门。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情人的味道。当时校园流行郭富城,就像现在的校园流行周杰伦一样。郭富城富有激情的那首歌爱情有多危险,时常在发生早恋的初中生中流行。然而,他今年高三了。高三,应该是为高考拼搏的时段。

    他每次遇见那个女孩的时候,感觉她仿佛专门在迟到。迟到的目的,就是为了没有约定的邂逅。他觉得每天要做的头等大事就是把自己收拾得利利索索,彰显潇洒的那种。他的父母和姐姐很奇怪,这个一向懒得洗脸的家伙,竟然刷牙,洗衣服,毫不含糊。

    情节:

    这种事情会上瘾。什么事情?当时是暗恋了。暗恋是夜里淡淡的花香,暗恋是不经意间擦肩而过的女孩的香味的诱惑。反正,他这样感觉这就是他的初恋了。为了初恋,他可以放弃高考。为了那个和他一样喜欢吃到的女孩,他决定爱美人不爱江山。

    他首先要闹明白那个爱迟到的女生的班次年级。这方面是有专家的,譬如外号“包打听”他自己的死党刘毅平。刘毅平是情节的推动者,而他是情结的受害者。为了朋友两肋插刀,刘毅平大喊。为此,他牺牲了身上仅有的口粮钱,以及零花钱,摆下了盛宴。其实,在学生时代,那也是国宴标准了。

    第一封情书总是要送的。为此,他还给刘毅平客串了一会月下老人。刘这小子真是势力,竟然爱上了县委书记的千金。不过,最后落实到让两个人数星星的是我。而我的初恋竟然毫无进展,尽管已经获悉,她,那个爱迟到的女生,是高二年级的一名差等生。

    好!我听到刘探长的汇报,心里乐开了花。所谓英雄爱美人,苍蝇爱垃圾。咱哥们本身就是校园的抛弃着,何不与这校园的落魄人结成连理?

    给!我意气风发,伸手把我最珍贵的怀表送给了“包打听”不能白给,本次任务是把我的情书递交到早已经情深意切的女孩手中。

    第一个高潮部分:

    刘探长出师未捷身先死。“包打听”本来是给那些有实力的人的美差,可是一个学生最忌讳的就是老师,而我的梦中情人的叔叔竟然是高三理科班的班主任。这可就惨了刘毅平。这小子死定了

    我写了一首情诗。其实要说浪漫的爱情,就应该是奔放的,而且是热烈的。不过,情诗总是不能抄袭的。所以,那绝对是我的原创。里面用了一些比较含蓄的意象词,例如星星的约会,太阳给了月亮一些明亮,月亮就灿烂起来。青蛙王子和白雪公主俨然跳跃在了我的优美的情诗中了。

    事情败露了。原因很简单,刘毅平把情诗送达女孩手中,女孩把它加在了教科书里。而那天,那本书就放在寝室里,而寝室就是理科班的班主任大人。这个借宿的女生,要说不小心就在这儿了。上课前,想到没拿课本,让其叔叔代取。

    第二个高潮部分:

    其实,校园里的地下活动是见不得半点光的,哪怕是一点点的火星,都会引起燎原大火。我这次事件,就是一个例子。果不其然,深受其害的我在接下来的日子就是苦行僧了。别说在门口看到那个迟到的女生了,就连下课在操场上都难见到她的倩影。

    我决定留级。这个决定一出台,差点没把刘毅平之辈乐死。你看看人家,都在忙着奔前程,你小子竟然为了一个女子不过。此举令所有人大跌眼镜之机,为差等生谋到了一个好的退兵计划。这样,留级为了明年的高考备战,顺理成章,给父母一个交代,给自己一个玫瑰色的梦幻。

    积极操办留级事宜。这时候,我比那些每天忙着抄小纸条的同学们幸运得多。毕业考试一结束,我就专心地想我的女孩了。总是要做点什么,计划一定要成功的。苍天有眼,费了好大周折,你猜怎么样?我留级到了高二的第三天,刚好整合学生资源,学校安排班级调换学生,结果把她送到了我们班。

    如愿以偿。好事者将她的课桌搬到了我的课桌旁边。可是,她却矜持得很,竟然搬到了最后。我跟着也搬到了最后。可是她仍然是逃离了我的身边,搬到了另一个角落。流言飞语这个时候最起良性作用“牛郎织女”的故事演变成了现实。

    第三个高潮部分:

    好时光总是转瞬即逝。她接受了我,有时候还假装有事没事地邀请我到她家作客。其实,那也是短短的一刻钟。这对于我来时,已经是最最神圣的时刻了。她家坐落在城市的西北角,路途很远。但是,我从来都觉得那段路是那么亲切。

    高三的时候,有第三者入侵。有一个叫豪志刚的家伙,竟然也看上了她,并且又送礼物,又献殷勤。我看在眼里,气在心头,发誓要教育他一下。

    下黑手的时间定于某个月黑风高的日子。下晚自习的时候,一伙人窜出来把豪同学的脸打花了。也就是关上门说鞋底子话,只不过就一拳头而已,这家伙的鼻子就哗哗地冒血泉。

    经过调查,校方终于整出了我这个买凶之人。一时间,我成了校园的黑社会。不过这样倒好,此女孩绑定了我的初恋情人。

    简单结尾:

    大凡悲剧都应该是这样结尾的,女孩出了国,男孩子眼巴巴地失去了对象。而我的悲剧却有着天壤之别,我亲手杀死了我的初恋。

    其实,眼下流行的那句话,动啥也别动感情,对着呢!我深受其害。高三毕业了之后,没考上大学的我和她面临就业,复读,或者自费上大学的选择。这个时候,社会的考验开始了。社会大学的第一课就是,你是否有一个好的背景。阿姐说,咱家的条件差,你也没有考上个学校,找对象就瞅农村的姑娘。那个时候我感觉自己好失败,仿佛周星驰那失魂落魄的样子。

    我向她准备提出分手的话语还没来得及,她就上了大学。背景是一个后台,背景是没有代价的努力。她这只丑小鸭终于变成了天鹅,而我却是一个癞蛤蟆。

    事情总是塞翁失马的。我也有些背景的。因此,我也上了大学。青蛙王子出现了,那就是我,而且学校比她的要好的多。

    上了大学三个月后,她来信了,信里面是对我的思念等等。经过了前一轮的失落,我变得现实起来,而且势利起来。人就是这样的,站着就比蹲着舒服。

    离开了小城镇,到了大城市,眼睛大了,心气儿也高了。我给她回信都是一些没有分量的话。

    作者花絮:

    要这样结尾,这篇文章就不好看了,还应该是有些波折的。接着讲,有件事情不得不表。大学半年后,一天夜里,我突然梦见了她。她和我巫山云雨。美,那种只有意会不可言传的奇妙的东西让我失眠。醒来后,发现自己流泪了,腮边的枕巾都是湿的。我知道我的内心是离不开她的,原来深爱着一个人是到了骨髓里面的。

    找了个机会,我到她的学校看她。曾记得那个下午,我俩在一起聊天,那么开心,一眨眼天黑了。天黑了的时候,她说要做晚饭。吃过饭后,还早。她借宿在自己的一个亲戚家,刚好亲戚这两天出远门。她突然用拳头狠命地砸我的后背,说了些奇怪的话。诸如,你当初为什么不动动我,也不会有现在的我的等等。

    那天我很晚离开,不过我们之间依然是纯洁的。是的,我毫不隐瞒地告诉你,我对她的爱是真的,所以我把她看作是我的新娘,只有在洞房花烛才会发生男女之间的事情。

    补充:

    还是刘毅平告诉了我一个内幕。原来,她曾经寄托于一个高干家的儿子。有天晚上,她竟然留宿于那人家。而她觉得嫁给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是三个月后的婚礼,新娘不是她。所以,我去看她的时候,她一直说她不再是过去的她了,根本配不上我。

    我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动手,哪怕是动动嘴吧,给她个初吻都是一个交代,难道她很想被男人我不敢多想,觉得自己有些下流了。

    真正的结尾:

    回到学校一个礼拜后,她来了一封信。我能看到信纸上她的泪痕。信中是这样描述的:我们过去的一切仿佛玉兰花瓣一样破碎了。要是当初我的初吻是给了你的话,今天我就不后悔了。

    那封信真正解答了我内心的疑虑。我知道,这就是她的真正意义上的断交信,不过也是表明心迹的一封信。

    三个月后,我再次见到她。一个性格迥异的人,嬉笑怒骂皆形于色的人。她给我讲述一个生活里的场景。一个背形与我仿佛的人,追求她,她为他解决了不少银子。说那些话的时候,她仿佛在讲一个别人的故事,那么轻描淡写,那么无所谓。

    后记:

    多年后,我去给她的婚礼。一个满脸皱纹的女人站在我的面前,看着我的女儿她说,真羡慕你。我匆忙离去的时候,瞬间看到了她在擦眼泪。

    她嫁给了一个国营单位的工人。

    后序:

    多年后,电话里突然听到她的消息,她有了孩子,和我一样是个女儿。

    电话里还是那句话:“希望你永远快乐!”

    我能否借此文给曾经冰清玉洁的她一个拷贝?谁能告诉我,失眠仅仅是因为想起了她么?我在敲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感觉到冬季的寒冷,冷气入侵到了身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