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撰几则诡辩

崔哲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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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则:中国篮球只需要姚明一个人就够了,其他的队员及教练,根本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

    第二则:当前的整个现代文坛都没有存在下去的必要,因为文学前辈们早就把现代文学做到了顶点。

    第三则:人类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因为人类的良心,变得越来越坏了。

    当然类似的诡辩,要想杜撰,自然是无穷无尽,然而只杜撰这三个也足够说明问题。

    之所以杜撰这三则诡辩,是因为有人很喜欢跟我辩论关于现代诗歌及现代诗人的问题,并不厌其烦地跟我强调:连题目都无法记得住的现代诗歌,当然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

    是啊,若照此荒谬的逻辑来推论,那么针对于我国篮球界的人士,我本人却只记住了姚明,于是:其他的篮球队员及相关教练,也就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了。

    这种逻辑能讲得通么?我看很难,因为原本就是信口胡诌的诡辩逻辑!

    当然我也希望我国能出更多像姚明一样的灌篮高手,同时,也更希望我国能出现更多的大师级现代诗人,然而我的记忆力却很有限,我的视听范围也不那么宽泛,而我的时间与精力当然也是有限的:所以就算现代诗坛真的出现了很多真正高水准的作品及诗人,我也很有可能没听过他们的名字也更没有读过他们的诗歌,于是我心胸狭隘一下:“连名字都没听过的现代诗人及连题目都没记住过的现代诗歌,不应该继续存在下去”

    当然如果我真这么说的话,不但我自己感觉自己是个白痴,就连读者也肯定会骂我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井底之蛙了。

    人,不可以用自身的无知与狭隘去对那些本属于“天外天山外山”的事情胡乱下任何结论的!

    更何况:记忆力这东西,在我看来,未必一定能和“经典”挂上关系,因为我们能记住或喜欢去记住的绝大多数人-事-物,未必都是真正的“经典”而我们所记不住的,也未必就不是真正的“经典”

    我记住了网上有个王兆山,他是经典吗?还记住了有个芙蓉姐姐,难道她也是经典吗?除此之外,我还记住了很多人的名字,可偏偏这些人的名字都太平凡太普通太大众化,也根本就没多少人会记住他们但是我却记住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和我有过某种关系的人:或朋友,或亲人,或老师,或同学,或网上的文友。

    人的记忆力,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为了用来记忆所谓的“经典”而反倒常常是为了记忆那些与自己有紧密关联性的人-事-物,这就是记忆力的偏性所在。

    所以,无法记住的东西未必不是好东西,而能记得住的东西也未必不是坏东西,能否记得住,与能否被记住的人-事-物的性质几乎没什么大关系,而恰恰与每个人之固有的兴趣爱好及关注点有着最直接的内在联系。

    心胸狭隘的人,也往往最喜欢以他自己为中心,最喜欢以他个人的兴趣关注点作为发表言论的理论出发点,于是举凡不乐他个人意的人-事-物,就统统毫不客气地给枪毙掉,而只要满足了他个人的东西,就拼命地往高里捧,也不怕捧得太高一旦把握不住掉了下来并摔个稀巴烂。

    说到底,,某些知识面狭窄心胸也狭隘尤其特喜欢以他们自己为中心的人物,基本上也都是胡搅蛮缠蛮不讲理的人:这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得由他们的主观意志说了算,只要乐他的意了,就给与肯定,如果不乐他的意了,就恨不得消灭掉。而在无法消灭的时候,就恨恨地咬牙切齿道:“*****不应该继续存在下去”

    与这样的人进行辩论,究竟还有什么可交流的意义?

    于是我终于忍无可忍地想起了“水杯溢满”的故事:既然对方的头脑里面已经是满满的一杯水了,那我还费什么劲儿呢?不论我再怎么想努力地去阐明道理,人家也照样是半句话都听不进去:除了挖空心思去找些更多的不值一辩的借口或理由根我进行毫无任何意义的纠缠之外,他们究竟还能说些什么样的道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