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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被远谪他乡之后,杜甫写了一首诗献给这位满腹才华却献身无门,反遭鼠辈排挤的诗人,其中有一句“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不知令后世多少不为人世所容的贤哲才士,为之感慨涕泪。在现今喧嚣的浮世尘寰,我将这句诗献给一位在寂寞里过早地逝去的天才作家——杨墨。
一
记得去年,读了朋友特意推荐的一期南方周末,上面有先知杨墨一文,我才知道世上有一个叫杨墨的青年,读到了他的别具风采的文字,并且知道他刚刚死去了。
后来几经辗转,方才买到他的唯一的作品集人性的尝试。印量少得可怜,仅有一千册,与现今那些风光无限的80后作家如韩寒、郭敬明等辈的书动辄发行上百万册相比,简直如九牛一毛,微不足道,更显得斯人寂寞了。然而作者的才华,会穿越流逝的岁月,辉耀后世的,而不是像那些追名逐利的浮薄之人,在文坛上各领风骚一两年,很快地灰飞烟灭。
一个真正的天才,其思维必将超越所处时代的局限,超越俗世之人的鼠目与寸光,看得更长远,因而必然得不到理解,被视为怪物与另类就理所当然了。杨墨就是这样的一个孤独的人。他的文章中所蕴含的美学观念与思想逻辑,与中国一贯的文学传统风格迥异。他的文风介于卡夫卡与尼采之间,上承但丁对人生与命运的终极思索,下继卡夫卡的荒诞诡谲,又融注进东方佛教的真谛与奥义,愈益显得异彩无限。就像卡夫卡、乔伊斯当年标新立异,开启了现代主义的文学殿堂一样,杨墨的作品所展示的内容,也是文学基因的一次突变。可惜天不假年,否则他将会为乏善可陈的中国当代文坛,而别开一片更加奇异广阔的局面。
汪曾祺曾经评价小说家废名,说世人接受他还需要二十年。套用这句话,世人要接受杨墨,恐怕少说也需要二十年。
二
“黄昏,落入了一个消失的时刻。天空中,有一颗黑色的东西,它拖着尚存的,那一息狂暴的吼叫,在这个时刻,在本来的地方,以一种老调的姿态,正在坠落。它坠入了自己,所创造出的那个奇点,湮没在早已安排好的光辉里。还未落地,就已沦落为尘埃。然而那稀薄的气息,始终不能挽留住它。任由那点尘埃,无知地在风中散落。以一种傲慢的姿态,在黄昏的余晖中,闪着金光直到黄昏,也快迷失了方向
我想,那个消失的黑色,傲慢的尘埃,和那个黄昏。究竟是什么借口,使我看见了它?
许多的事,是不应在白昼之前说的”
这段不足二百字的短文,却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寓意。进入市场化与全球化的现代社会,物质与技术飞速发展与上升的同时,另一些属于精神层面的,同样珍贵,与人类的存在同样息息相关的东西,也以同样的速度在沉落与流逝。正如流星的坠地:暗蓝的天宇沉默无言,只见一颗流星拖着长长的美丽的光尾,飞速地往下坠落,在暮色的长空中划过,随着接近地面,它散发的光芒渐渐微小,而至于无,宛若已沦落为尘埃,在村庄与城市的上空散落,像是向人世的尘寰散落太空的叹息忧伤的叹息,伴着暮色的苍凉。
除此而外,从这段文字中我们还可以深切地体会到作者是以流星自喻的。多么辉煌凄美的一个场面!身为天外之客,在茫茫天宇间追逐着自我的梦想,宛若流星赶月。然而这一切遥遥无期,极限无法逾越,最后筋疲力尽,中途而落,坠入人间的黄昏。虽然还未落地就已沦落为尘埃,却可以在霎那间“以一种傲慢的姿态,在黄昏的余晖中,闪着金光”
这上演的分明是一幕童话。
现代社会有的是凄凉的结局,唯独缺少凄美的童话。没有童话的人生,是荒凉与寒冷的。
虽然杨墨是孤独的“就像天上的一朵云,被风吹散了思念,而悄悄把自己悬于天边。”但是他对人生与世界的态度,并不是神经质似的一味的悲观消极,也不像那些预言家一样在恐惧地杞人忧天般地等待着世界末日的来临。因为洞彻了天机,所以就显得十分达观,他说过这样的话:
“拯救世界的人,谁来拯救他?释迦牟尼不愿被人崇拜,自己却成了神。而天天都有颤抖的灵魂在呐喊,这个世界却从来就不曾毁灭。然而也照样还有诗人会没完没了地说着,永不完结的救世主的梦话。”
他看穿了生与死的轮回“不过是一条永恒的旧路罢了”却对人生人世依然充满眷恋,并不亟亟于死亡的解脱“这一去,不知何生何世,才能和这个世界相逢,再和每一个人相聚。”尽管他深感这个世界是寒冷的,曾经一度的心灰意冷,以内心的寒冷对抗世界的寒冷,可是,后来慢慢地当他看着大路上的“边走边老去的人群”当他“听到人们的内心,来自四面八方荒凉的心跳声”的时候,意识到坚强并不是冷漠,要“摊开尸布般的岁月”对这个世界应该倾注更多的爱。他准备写出像神曲一样的作品,来安慰世人寂寞荒凉的心灵。
三
杨墨曾说他擅长的是创造,然而可惜的是,这位原本可以创造出巧夺天工的作品的匠人,过早地逝去了,留下一片刚刚堆垒出来的台基,与收集到的还没有派上用场的零砖片瓦。像杨墨这样怀着天才禀赋、洞彻生命真谛的人,在现代这片“只生野草,不长乔木”(鲁迅语)浮薄苍白的精神荒原上,本应该是一个驻足的居民,一个拓荒人,一位建设者,却可悲地成了一个匆匆的过客。
对此,他看得很清楚——
“我从这个街市里走过,请不要怪我,这路途依然是那么的遥远。正如那年冬日里,为北雁南飞的气象,排开的天空。然而,这里有的是道路,却迟迟不见天空,但也是隐约能见,街市的红光掩饰的昏暮。行道边砖墙之上的铁皮灯下,虫儿依然在盈盈飞舞。可这里呢?除却了夜雨之后,石缝间挤出的几丝野草,留不下任何的足印。再行一步,真的还要,再行一步。倘若前面还徒留着一个坡道,可也尚且不是洗刷暮色的溪流。暮色?哪里来的暮色?只有惶惶于头顶苍颜的街灯,取代昔年巡夜的红烛。我从这个街市里走过,请不要怪我,这路途依然是那么的遥远。且待一次夜风的吹拂,让我飘零在这,清晨的深处。”
是天才不适应这个时代?还是时代不适应天才,而致使他们决绝地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