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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来到这个世间,似偶然亦是必然,在命定中也便担负起了生存与追求的运命,你我他必居其一,所以,我常常地思索我为什么是我呢?这个问题在常人看来似乎是很可笑的,简直是一种荒诞与无聊,也许这只是他人的看法,然我却是很郑重的,命运己派定了我的生命,造就了我生命中的“我”难道我就可以坦然地接受这个生命的“我”么?这又使我常常地思索,我如何去珍惜这造物主赐于我生命中的“我”呢?因为,这个“我”的得来是没有经过交换、没有任何形式的回报的,是一种没有条件的恩赐,是一笔欠帐,而我又能得以生命的形式存在,是不是要付以无愧于心的回报呢?这又是我尤为值得思考的,可回报的主体又是什么,是谁?造物?父母?我不甚明了,也许是的,也许还应有一个更为值得回报的主体,但它又是什么?我很茫然,我觉得我应该清醒地懂得这一点,去解开它,参透它。
造物摊派的生命应是一种天缘,可以坦然地接受;父母创造的生命应是一种命定,是生命的延续与意愿的伸展,它作为了自己生命延展形式的生命再现,更可以称之为受之无愧了。那么,人为何而生呢?一面活下去一面值得我们常常思索。
金钱,名誉,地位,爱情,家庭,生前便有,死后亦会存在,不同的只是它们是安置在生命的“我”以外的生命载体上的,所以说它们只以生命的存现而转移或消失,非单一生命的“我”所专享独具的,这样说来,人不是为它们而生的。由此可见,那种将生命的“追求目标”仅限于它们的生命的“我”是多么的可怜与可悲。况且,从另一点上来看,对于它们生没有携来,死亦不能带走,它们不以生命的“我”的存现而存在,既便哪一个生命的“我”的出现或消失,都对它们毫无影响,它们只是转移了或消失了,这点也说明了人不是为它们而生的。而一味追求它们只是狭隘的“生命意识”末了,一抔黄土,留给后来生命的“我”的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这是那个生命的“我”消逝后的唯一保留。
那么,人到底为何而生呢?我不由地将目光转向了历史,在历史里的生命的“我”之中寻求解答,看一看历史上生命的“我”的生命意识,渐渐地,我懂得了“物”与“我”的内在关系。生命的“我”的外质是“物”即物质的;内质是“我”即精神的。外质与内质相联结构成每一个统一的生命的“我”而外质又时刻影响与作用着内质的发展,内质却支配与协调着外质的取予。纵观历史,每一个生命的“我”都是在“物我”决择之中完成自已独特的生命流的“物我”的沉淀造就伟人、庸人、善人、恶人、真人、假人那么,同一状态下的“物我”为什么能够产生出千差万别的生命的“我”呢?显而易见,这主要取决于“物我”之中“我”的因素,因为“物”的“美”是“我”的“感”所体现出来的,如果没有“感”便没有“美”可言了〔“美”虽然客观存在,但也需要“感”的提升而形成“美的意识”〕。“物”是既定的客观的“美”也只是它的表现形式;“我”却是无形的主观的,它以“感”的能动性表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意识流。只有意识的突现与曲张才能将“物”的“美”的形式提升起来并给于认定、取舍。由此可见“物我”的意识观是以“我”为中心的,它支配并制约着“物”的发展。
在没有金钱、地位的史前社会里,生命的“我”是不可能恒久地以它们为意识转移的〔这也说明了“物”的发展影响与作用着“我”的意识取向〕,而其中却有一个恒定的意识流向却是亘古不变的,生命的“我”总是或明或暗的实践着“我”的价值,换言之,即人生目标。命定的生命担负的应是这一份命运,它摊派给生命的“我”存在中的每一个日升日落,每一份泪与笑,欢愉与哀戚,生命的“我”就在这样的日复一日,哀与乐之中印证着“我”的人生定位,担负了“我”的那份既定的命运,用心去接近,去体验生的严肃与死的哀戚。
我心中似乎有了一点感悟,我脚下所踏着的,是一条接连不断绵长的人生之路,我所能够走过的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小段,在这一小段的前面,有父母的,祖上的及至整个先我而存在的每一个生命的“我”的足迹,而在它的后面,却该是儿女、子孙与那后我而生的每一个生命的“我”的足迹吧!
我的心开始了轻微的颤动,甚至感到了一点儿寂寞,一点儿惆怅,望望这人生之路上先我而存在的每一个生命的“我”所留下的足迹,或深或浅、或庄严或轻浮,不禁又使我的心在这各式各样变动的足迹上感受到了点分量不同的压力,我思索着,犹豫着。再看看那属于我的那一小断人生之路,是那么的短暂,一个跨步便能从起点越到终点,它显得那么轻飘与没有力量,任何一次失误都能将它改写掉,甚至途中栽倒了,爬不起来了,死了,腐了,那么?后我而生的生命的“我”会不会承接上来缩短我的人生之路?会不会从他们那个起点(也就是我人生之路的终点)走开去将我这未走完的人生之路间隔成一片空白?我不敢想象,想象也只能使我更加哀痛,这似乎近于一种冥顽中的宿命,不由你去做过多的想象,我得沉默,得忍受。
造物既然派定了我的生命,我便拥有支配这生命的权利,我生而没有回报什么,但这已得的存在的生命的“我”却应感动于这曾经有过的生,我却应当给予生命的“我”一点绵薄的回报,让这点回报得以展现生命的“我”曾经有过生的一回,在后我而生生命的“我”之中能够留下一点价值的评定,而不是坟茔的谈资。这样想来,最值得回报的却应是生命的“我”所承担的那份命运,这也便是“人为何而生”这一命题的终极结论吧!
我完全懂得生的不易,生时能够像一个活人,应当有许多事情待做,应当为现在的另外的生命的“我”去设想,为未来的生命的“我”去牺牲,为自己一点点追求去受苦,不随便马虎着过日子,而应当向那个生命的“我”表现出生命虽已完结责任却未完结的神气,死后又有一个新生的“我”证明生命的“我”之外还有一个“我”依然存在,发展。
生命的单纯庄严处是“一切花草都能从阳光下得到生机,各自于阳春烟景芳菲一时”不作生命的无谓消耗,却还能对理想倾心,将这份倾心注入“我生命的花朵”也冀发展,冀以开放,而且”必然有惊人的美丽与芳香”展现和流露。在超越功利得失与能够肯定自我之中,去处理生活与命运的造设,为人生的追求造一把恰如其分的”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