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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真的跑到她这里来睡觉的,在她那张单人小床上,他倒头就睡,半夜三更醒了一次,把在沙发上窝着的她抱上床,结果两人腰酸背痛的挤了一夜。
第二天,他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家具店的电话,并火速订购了一组双人床。
订完床后他去厨房找吃的,不小心看到组合橱柜里面大包大包的泡面,而冰箱里只有数颗蛋和几罐罐头,眉头就皱得能活生生夹死一只蚊子。
“你每天都吃这些东西?”他问。
“嗯,这样挺方便的。”水蓝老实地回答。
她不太会下厨,大部份都是在外面解决温饱问题,如果在家休息,就煮泡面,她觉得也不算难吃。
他不说话,用眼睛瞪她,然后很豪迈地将那些泡面一股脑儿全扔进了垃圾桶,她吃惊地看着那些惨遭不幸的泡面,又看向他。
“以后别吃这些垃圾食物了,知道吗?”他跟八年前不一样了,很有股占山为王的气势,一副“老子说了算”的跩劲。
“知道了。”她也跟八年前不一样了,她已经被生活磨得会察颜观色,所以很“卒仔”的配合他的决定。
他似乎很满意她的听话,挽起袖子,开始做早餐。水蓝根本不信他会做饭,谁知他花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弄好了早餐,有煎蛋、稀饭,还有用玉米、鲑鱼罐头和蛋饼。
她瞪着那些看起来卖相还不错的东西,趁他转身洗手的功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尝一口,眼睛瞬间瞪得更大了!
天啊!他是怎么变出这么美味的东西来的?蛋很嫩、稀饭很稠、蛋饼很香,这样色香味俱全的早餐,足以用“丰盛”二字来形容了。
“好吃吗?”他坐下,拿碗替她盛稀饭。
“嗯!”她猛点头。
“吃慢点,小心烫。”他习惯性地照顾她,看着她吃,一贯带着冷漠戏谑的狭长眸子带着不为人知的温柔。
“你怎么会做这些?”水蓝很好奇。
“我到美国念书的时候,跟sun住在一起,sun很懒,只会用生米做蛋炒饭,我怕被莫名其妙地毒死,所以都是由我负责喂饱我们两个。”欧驰对她解释。
sun?是谁?阳光般的女孩吗?莫名的质疑一下子在心头浮现,使她的好胃口大减,低下头默默地吃着他做的早餐。
其实她很想问,问他sun是谁,是不是他曾经的女朋友但她开不了口,她能以什么立场和身份质问他过去的情史,又或者是现在的?他说得很清楚了,他不喜欢她,所以不恨她,他现在只是在玩一个成人之间的游戏,等他腻了,就会跟她saygoodbye了。
吃过早餐,他下了一趟楼,又拎着一个黑色的旅行袋很快地上来,她看着他掏出一迭换洗衣物和牙刷等日常用品,有点诧异地问:“这是”
“本来就放在我车上的,有时候会在外头过夜,以备不时之需。”他回答,顺手将衣物放到她手上让她帮忙拿着。
过夜?在外头?跟其它女人在外头过夜的意思吗?心揪了一下,水蓝捧着那迭衣服,抿紧了唇,美颜变得几分苍白,嗫嚅地问:“你常在外头过夜吗?”
“偶尔。”他拿着牙刷去浴室刷牙,还不忘交待:“一会儿记得帮我把衣服挂起来。”
挂起来?挂哪儿?水蓝呆呆地看着浴室的方向,心里全是问号,等他出来,才迟疑地问他:“你是要在这里住吗?”
“不行吗?”他反问。
当然可以,他现在是老大,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拦得住?“随便你”她转过身,低头闷闷地在流理台边洗碗,没提防从身后搂抱过来的一双健臂。
“刚才吃醋了?”他的身躯贴着她,一如既往地温暖,下巴搁在她肩头,歪着俊颜打量她。
“谁吃醋了?”她才不承认。
“你啊。”
“才没有。”
“没有吗?又说谎。”
“就是没有。”继续嘴硬。
“那这里”男人的大掌沿着纤细的腰肢朝上“心怎么跳得那么快?”
啊,水蓝惊呼一声,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能傻呼呼地举着满手的泡沫,直挺挺地站着。
“这里,比以前大很多。”他说着能让她羞死人的话“我一只手都快握不住了。”
天啊!她一动也不敢动,任凭手指轻而易举地窜进了白色的棉布睡裙,拨开内衣。
“别”她脸红得要爆炸了,扭着身子闪躲。
他低笑着抱紧她,不让她乱动,充满爱意的轻咬她细致的颈“那天我公司的小妹帮你买的内衣,我觉得还不错,什么时候穿上让我看看?”
是那套薄纱的蕾丝胸罩和丁字裤吗?早就被她洗好收进了柜子里,她哪里还敢再穿啊。
“我喜欢看你穿我的衣服。”他舔吻着她贝壳似的小耳垂,逐渐向红唇移动“还有,sun是我叔叔的英文名,我可以带你去美国看他。”
没有旋紧的水龙头“哗哗”地流着,可惜没人管它,现在是属于情人间亲密的时刻,不得打扰。
电视里有位专家说过,如果二十一天做同样的事情,那么就会形成习惯,比如对着一个人,就会习惯这个人,而他们在一起已经超过二十一天了。
从他堂而皇之地来到她小小不足三十坪的老公寓,从此就乐不思蜀了,他家明明很大、很豪华,水蓝想不通他干嘛非要来跟她挤。
难道是怕她跑路?可是他现在是征信社的老板,她就是想逃,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啊!
同样的,也是从那天开始,她的屋子里冒出许多不属于她的东西。
鞋架上摆着他的拖鞋,冰箱里有他的啤酒,洗衣篮里扔着他换下来的t恤和睡裤,浴室镜台上她的红色漱口杯里,新加入了一支蓝色的牙刷,而他的刮胡刀很不规矩地摆放在她的化妆水旁边。
水蓝不知道自己和他,现在到底应该算什么关系。她每天早晨都在他怀里醒来,吃过他做的早餐,他会开车亲自送她到某大厦的办公大楼门口,看着他的车离开,她再穿过两条街去“安生”开始一天的工作。
她不敢想他得知真相的后果,也知道纸包不住火,可是现在,除了得过且过,能瞒了一天是一天吧!
下班回家的时光是一天最美好的,只要他有时间,就会和她一同煮饭、洗碗、散步,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被幸福的光环暖暖地笼罩着。到了床上,他的胃口一如既往地好,化身成为那只叫“饕餮”的野兽,把她当裹腹的美食大餐享用,每晚都变着花样地折腾她,非逼着她楚楚可怜地求饶才肯结束。
太幸福的生活,常常教人患得患失,就像小时候没吃过糖,不知道那是甜的,吃不到也不觉得难过,可真正尝过它的味道,哪日被大人告诫吃多了会蛀牙,心里也还是悄悄惦记着想吃个饱。她已经尝到了幸福的滋味,逐渐变得贪心起来,她害怕哪天就会尝不到这种滋味了。
心情复杂地将晾干的衣物从衣架上收下来,水蓝轻轻地关上阳台上的门,准备出去赴约。
最近这两天,欧驰好像特别地忙碌,早上出去,总是到了晚上才回来,还有几天会在半夜三更才爬上床他自作主张地拿着她的钥匙去外面打的那一副,到今天终是派上了用场。
今天的天空一直都是阴阴的,方格窗敞开着,却没有阳光洒进来,似乎又快要下雨了。
简单地换上白色的七分袖衬衫和蓝色碎花的半裙,她拿了伞就出了门,不过刚刚走出公寓,就听到身后不远处的马路上传来两声了亮的喇叭声。
水蓝并没在意,继续往前走,谁知“叭叭”又是两声,很明显是冲她来的。
她以为是欧驰,期待地回过头,谁知一辆从没见过的车子在她身边停下,车窗很快摇下,露出男人陌生喜悦的小脸。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衣冠楚楚,文质彬彬,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但水蓝确定自己应该不认识这个人。
“小姐,你好,还记得我吗?”男人笑着对她打招呼,并礼貌地下了车,站在她面前。
水蓝盯着男人的脸,盯了大概足足有一分钟的样子,终于皱了一下眉头,缓缓道:“不记得。”
“忘了吗?上个月在便利商店,我们见过的。”男人提醒她。
自从那天见过她,他有空就在这附近闲晃,期盼能遇到心仪的佳人,今天好不容易碰上了,可惜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不记得他了,清亮的水眸里全是疑惑和防备。不过没关系,凭自己各方面优质的案件,他有信心能追到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
“小姐,原来你住在这里,我来过好几次了,可惜都没碰到过你。”他满脸写着“饶有兴趣”四个字,并讨好地问:“对了,你要出门吗?我可以送你一程。”
“不用了。”水蓝很快拒绝,拎着伞,脚步匆匆,准备去不远处的捷运站。
“小姐,你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我真的只是想认识你。”男人见她要走,急急地在后面喊:“小姐,请等一下!”
纤足突然停住,水蓝深深吸了口气,似乎在作着抉择,终是回头,菱唇轻启:“先生贵姓?”
“喔!我姓汤,汤伟翰。”
“那汤先生,麻烦进我到中山区可以吗?”
“当然乐意效劳。”男人惊喜万分,以为佳人被自己的诚意打动,更加殷勤地拉开车门“请上车。”
天空中有鸽群呼啸飞过,她一步步地走过去,像是走进一段宿命,又或者是逃也逃不掉的劫数。是啊,命运就像鸽子,要嘛飞走,不知所踪,要嘛遭人捕杀,死无葬身之地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开。
与此同时的“驰逐”征信社里,气氛很凝重。
自从那个大胡子警官一个小时前登门拜访,在场的五、六个职员们就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大胡子警官姓马,是市警察局的刑警队队长,治安维护的绩效有目共睹,侦破不少大案件,成绩斐然,属于政府部门响当当的铁腕人物。
这位马警官是老板的私人朋友,看样子私交很不错,可是让征信社的职员们怎么都想不通的是,征信社跟刑警队,一个民间组织、一个官方机构,看来看去也不会凑在一起嘛!
偏偏马警官有事没事总是喜欢跑来跟老板称兄道弟,甚至有好几次都被人听到他叫老板“老大”这就太扯了吧!
一个俊朗帅气,年轻有为,另一个大胡子,大老粗一个,论外型,怎么看也是后者比较老啊!还是说马警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其实是位无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