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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间看到一篇题为处女/非处凭良心看此贴苦命男同胞们的心声的帖子,没有很仔细地看,但总体感觉是让人生气
楼主自以为恰当贴切的比喻其实不堪一击。他把女人比作一双筷子,并指出男人都不愿意使用别人用过的哪怕只是一次的脏筷子。可女人不是一双筷子,顶多也就是一只,而另一只当然是男人。在一只筷子弄脏的同时,另一只也不会干净。
楼主要说了,那些脏筷子就去找别的脏筷子吧,我们这些干净筷子绝不能容忍身边的筷子不干净。可是扪心问问,这世上到底是处男多还是处女多?到底哪种筷子脏得更多更厉害?至少也是不分彼此齐头并进吧。要讲卫生就该从两只筷子一起讲起,而这个社会,只会要求女人的那只筷子干净,却很少要求男人的那只也干净。
忠贞当然是好的,可是真要追求忠贞就应该男女平等一视同仁。否则就不过是一种伪忠贞,不过是男人特权思想的一种体现,是男人压迫欺负女人的一个古老手段。非处不应该只针对女性,不应该成为男性凌驾于女性之上的一个可笑的指标。如果一个问题由双方共同造成,就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男人凭什么趾高气扬地指责女人?为什么不首先指责那些也已非处的男人?女人们是不是也可以发个帖子处男/非处凭良心看此贴苦命女同胞们的心声呢?呼唤非处,不仅要呼唤处女,也应该呼唤处男,或者可以总称为呼唤“处人”
退回到筷子论上来说,女人是用具吗?是男人的计生用品?男人和女人make love就相当于用筷子夹炒肉丝吃?楼主的比喻简直让人出离愤怒。如果女人对于男人而言不过是一双筷子的价值,那我们倒很可能不会变脏,因为我们宁可折断也不想与这样看待我们的男人共存于天地间!楼主自以为义正词严,痛心疾首地大发感慨,条分缕析地深入挖掘,可是字里行间有多少对女人的苛责和对男人的宽容,有多少对女人的蔑视和对男人的推崇?有多少纯粹站在男人立场上的对“处”的盲求和对“性”的曲解?说实话,我觉得楼主一定还很年轻,至少心态是幼稚的。看问题片面狭窄而浅薄固陋,严于律人而宽以待己,这实在不是一个成熟公正、气定神闲的大男人之所屑为。
保持贞洁,慎重对待“性”维护其圣洁光辉,这是大家共同的愿望。可是性常常伴着情而来,而情又是世间最易变最难把握的东西。谁能够保证心不变看得清沧海桑田?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会遇着怎样的变迁?
人生里的高加林,到城市后遇到有共同语言的黄亚萍,放弃了满口母猪下了几个猪崽的刘巧珍。当初看时也觉得义愤填膺,现在回想却生出几分理解和无奈。为了所谓的责任道义而虚伪感情勉强维持旧日关系,难道就好吗?也许要等到临终的一刻才恍然明白自己竟用一生酿成了几个人的悲剧。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安,选择了农村姑娘秀莲而放弃心爱的润叶。当初也看得不解而遗憾,现在却觉得那是最好的安排,成全了几个人在各自位置上的最好的人生。人鱼小姐里的李朱旺,倘若芮莹不疯,那个时节,他和雅俐瑛的婚事不也是观众所乐见的吗?当然这几则事例中并未涉及什么“性”与“处”但同样的故事发生在今日中国,恐怕就免不了要掺杂楼主痛恨的问题了。
加入了“性”又能如何?水到而渠成,情深而性至,这是什么不可赦的罪过?世界变化飞快,感情缥缈虚无,爱在当时,谁知他日?情感自身难以长久的弱点,社会生活日趋多变的现实,都让我们对爱情越来越无法把握。常常也说不清对错是非,可是心就是莫名其妙地不见了。在这个过程中,坚守贞洁,就可以不受伤害?逾越防线,就不能获得幸福?
西厢记里崔莺莺不是未曾婚配甚至连恋爱关系都还是秘密之时就与张生有了那回事了吗?人家还不是才子佳人流传后世羡煞众人?如果男人终究要变心,女人苦守着贞洁又有什么用?以处女身份嫁了如意郎君,也不能保证将来不会以离婚的形式被抛弃。一个未婚而非处的女子,一个离异而非处的女子,二者有何本质区别?区别只是那个男人变心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区别只是女人由“处”而至“非处”的时候手中有没有那张名曰婚姻的纸。按楼主之论,天下不知要立多少贞节牌坊。非处的女子男人就不要,离婚或丧夫的女人也只好从一而终了啊
性的问题真那么重要?性与情,谁才是真正值得关注的对象?但得一“处”定终身,任是无情也动人?难怪那些嫖客一掷千金万两只求买得为处子开苞梳弄。然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的女主角,用尽一生的暗恋为什么哀惋动人?尽管她和男主角也发生过关系也生下了孩子又为孩子而当了妓女。第四十一里女战士玛柳特卡,和蓝眼睛白匪的爱情为什么凄艳绝伦?尽管女战士也付出了自己最后又亲手打死了对方显然未能守身如玉又不能从一而终了。放纵性固然不好,一味地强调性难道就是文明和进步?一味地强调女性的“性”难道就是21世纪男人优于祖先的出色表现?
退一步说,就算性和处的问题真的十分百分千分万分的重要,这问题的解决关键也在于男人而不是女人。与其呼吁女人在举行婚礼之前夹紧大腿,不如直接呼吁男人在迎娶新娘之前别脱裤子;与其呼吁女人别轻易让男人上床,不如直接呼吁男人别轻易要求上女人的床。解决问题不从主动的一方下手反拿被动的一方开刀,楼主的思维算是活跃而独特。强盗千方百计骗得主人开了门之后大肆劫掠,楼主若为法官,是不是要判强盗无罪而认定误信歹人为人所欺的受害者是活该倒霉咎由自取甚至还有罪还要服无期徒刑呢?怪不得当初杜十娘要怒沉百宝又投江自尽,原来,背信弃义懦弱贪财的李甲很无辜,见色起意拆人姻缘的孙富没问题,然而一时不察、误托终身却竟是杜十娘所犯下的难纠之大错滔天之重罪啊
虽然楼主在其文章末尾也对男同胞作出了警戒,提醒男同胞不能负责就不要轻易作孽,但轻描淡写若有似无,短短一句四十余字(包括标点),与声讨女性的长篇大论相比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而结末又迅速回归主题强调非处不娶,可谓中心明确突出,结构完整严谨。除了思想认识偏激荒谬之外,堪称佳作!
写到这里,暗骂自己无聊。各人有各人想法,不同意一笑则罢。匆忙之间仓促成文,只怕漏洞犹多于楼主,徒然自取侮辱。可是心中有气不舒不快,口中有话不说不爽。虽然还有许多地方一时来不及细细驳斥,但姑且写点儿意思意思吧。
(注:上文中的“楼主”指原贴作者,可不是我自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