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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习,我收到胜男的信息。
她告诉我她得了长跑冠军,图片上那个金色的奖杯闪闪发光。
我为胜男感到开心,也不枉她天天起的比狗早,跟着男生训练组,每天按同样的训练量和他们一起训练了。
林胜男今天比赛完,回了老家。我知道她是去看望他爸爸,胜男妈妈在她三岁的时候就失踪了,再也没有回来。她爸爸年纪大了,住在当地的养老院里。胜男每次回家,或者出去比赛都要回去看他。胜男家里的事情只有我们三个知道。
我跟胜男发语音说,“注意安全。明天早回。我要看时间的针脚了。”
胜男回一句,“啥?时间的蒸饺?谁的蒸饺?”
我打趣她,“明天早上给你买蒸饺,回来吃。”
“行,我要猪肉白菜的。”
我没告诉胜男碧依在医院的事情,免得她担心。奇怪,给碧依发的信息一直没有回复,我想她可能是累了,睡着了吧。
我疯狂补了一节课的作业,写到手疼,举起我的小手看看,无名指怎么是弯的,都是给山一样的作业给害的,都要写到二级伤残了。
终于下课了,有几位同学来问我碧依的情况,我告诉大家,碧依只是低血糖。
三楼女洗手间的人太多,于是我到二楼去,二楼的女卫生间紧挨明珠班。
去洗手间的时候,在走廊听到几位明珠班的女同学在肆无忌惮地议论,林碧依疯子,抽风,口吐白沫云云。
我忍不了,直接冲过去,说,“请你们尊重同学!”
哪知她们趾高气扬,一脸不屑,用鄙夷的语气叫喊着,“怎么着,疯了还不让人说啊,传染大家你负责地了吗!”
“就是!”
“你拿什么负责,你当然不怕传染,因为你是狐狸精!”
“狐狸精!勾引林霄,沐辰的狐狸精!”
“你们,你们不要太不尊重人!”我的叛逆年头比起她们还是差不少,我没经历过这样的场面,面对几个狂妄的混混女同学我不知如何是好。
“贱人!”
“贱人!”
污秽的语言从她们口中很轻快地就吐出来,我张不开口骂人,在她们中间紧紧攥着拳头。
一个耳朵上挂满亮晶晶耳坠的黄头发女生伸手揪住我的马尾,捂住我的嘴巴,几个人把我拖到走廊角落。
这个黄头发的女生我好像认识,她让碧依递过情书,没有收到回信后,她就再也没写过,说是碧依把信私吞了,没有送到林霄手里。她把白的说成黑的,还真是死要面子。
可怜我和碧依就这样背了黑锅,都说投资需谨慎,创业有风险,这就是我和林碧依肉夹馍生意的风险之一。
她们在路上碰到我和碧依,而且专挑胜男不在的时候,故意找茬儿,比如挡路呀,碧依就拉着我绕路走开;有时候到食堂吃饭,还插队,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分的是她们嚣张地骂长孙威威不男不女的贱人,说沐辰这个学生会主席是老师的狗腿子。
大家对招惹她们的后果,都不言自明。她们的父母,不是捐资建了教学楼,就是捐了一个橡胶操场。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不介意做一个逃兵,可眼下真的跑不了了。
她们层层叠叠把我围住,指派一个人去走廊望风。
嘴巴被堵上的我蹲在墙角,手和脚被几个人紧紧压制住,眼前一片昏暗,我只能透过她们的缝隙看到一些光亮。
那个黄头发的女孩朝旁边的短发女生递了个眼神,短发女生掏出一把小小的匕首,朝我脸上刺来。
在黑暗里,我眼巴巴地瞅着那只匕首离我越来越近,还有匕首后面,那一张张狰狞地嬉笑的脸。我用尽全身的力气,使劲挣脱,一点也动弹不得;我想用力大声嘶喊,气流全被堵在胸腔。
我要窒息了。
陈惜墨,你可是当了十几年乖乖女,没有这金刚钻非揽这瓷器活儿,打抱什么不平,这下看谁来救你。
接下来的这一幕,我一度以为是回光返照。
“花儿姐,我不敢。”短发女生的手颤巍巍的,她这么一抖,刀子在我眼前晃悠地我有点眼晕。
“凡事都有第一次,刮她的脸,快点儿。”黄发女生不耐烦得催促她。
天呐,刮脸,麻烦还是直接杀了我吧,想到我的脸满脸疤痕的样子,我差点昏厥过去。
哪知短发女生扔下刀子就跑,边跑边喊,“杀人啦,杀人啦”。
刀子不偏不倚,落在了——黄发女生的脚上。
“啊——”她惨叫着。
汩汩的鲜血从她的脚上漫溢出来,染红她的白色鞋子,染红白色地板,染红我白色的牛仔背带裤。
这些女生四散而去,又有人群向这边围过来。
“快叫年级主任来。”
“快叫救护车。”
人群的嘈杂声和那个女孩的哭喊声像直升机在我耳边轰鸣。
一阵血腥味钻入我的鼻子,我感觉肌肉一阵酸痛,挣扎着站不起身来。
“陈惜墨!”
是林霄的声音。
在我抬头的瞬间,他已经一个箭步飞了过来,跪在我身边,看着我裤子上的血迹,焦急地问,“你怎么了?伤哪了?”
“我没伤——”
哪料到那个女生竟然掏出的一把刮眉刀,像我的脸部滑过来。
林霄猛地用手掩住我的头,胳膊挡住了刀子,我听到衣服被划破的呲呲声,然后看到鲜血滴下来。
“滚!傻逼!”林霄原来这么恶狠狠的。
那个女生啜泣着,呆在原地。
我轻轻拽拽他的衣角,摇摇头。
“我们走。”
我被他强有力的双手托起来,
我感觉心跳越来越快,手脚发麻。我想问问他手疼不疼,但是我的喉咙好像被什么堵上了。我讲不出话来,也看不清他的样子了,我在他安稳的臂弯里,感受着他的体温昏睡过去。
等我醒来,我发现我正躺在学校的校医院里。
林霄坐在旁边的凳子上,见我醒来,他走过来,我看到他的整个小臂都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
“刚才多亏你了,你伤的重不重。”
“嗨,小事儿。你没事就最好,我,我只是有点担心你。”
“我没事。那个女生呢,其实她也挺可怜的。”
“她还可怜,是她先堵你的。苏婷上楼去叫我的时候跟我说了几句,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别管她。”
他帮我塞塞被子。
“医生帮你检查了没事儿,你放心吧。可能就是有点晕血。”
我感觉自己的样子很狼狈,被人欺负不说,自己还像个胆小鬼一样晕血。
“你是不是还怕毛毛虫和蛇”林霄摸摸鼻子。
“啊?你怎么知道我怕毛毛虫和蛇?”
“你告诉我的。”
难道我刚刚昏迷的时候胡言乱语了?不会还说了其他不该说的吧。
“我还告诉你什么?”
“告诉我很多。”
完了完了,他不会知道信在我这里吧。
“好啦,这些我等以后再慢慢跟你说。只要你好好的,这些根本就不算事。”
啊?真的?林霄都原谅我了,我从看信的自责心情中解脱出来,又想到今天的事情,“今天我闯祸了,连累你,还会连累碧依和胜男。你的胳膊疼不疼?”
“不疼。根本就不是你的错。这样的女生自己不吃点亏,地球上都装不下她。你不用担心,有事我会和你一起解决。你先躺着休息,我帮你拿点水。”
我已经醉在林霄那一双明媚的桃花眼里了。他今天抱我来医院,替我肉搏刀片,现在又这么温柔地讲话,他已经攻破我心里对他的万丈防线。
他站起身。
我拽住他的衣角,那一刻,我真的不想让他离开。
他坐在我窗边,轻轻拢拢我额前的碎发,就像抚摸一只受伤的小猫。
谁知他一开口,就说,“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重诶。”
哼。算了看你受伤还抱我走这么远的路,我就不反对了。
我转头看向窗外,月圆如盘,如水的月光泻下来,洒在窗外那株俏丽的白海棠上。我突然想起那句,“倩影三更月有痕”。
身边的这个林霄实在不像传闻中那个花心大萝卜,也许他就是个千年白狐,可能是我道行太浅,一不小心就误入他为我设的桃花仙境,有佳人相守,又有迷障团团,我再也寻不到出路。
但是等待我们的挑战还在后面。如果没有发生今天事,如果没有遇到林霄,我的生活会一直波澜不惊么。那只是如果。
遇到林霄之后,我再也不想要那样的如果。
马尔克斯在他的自传里说,作家的每一点经历,都是有价值的。
又何止作家呢?我们每一个人,在过去和当下所经历的每一件事,都在支撑我们走向更远的未来。
更何况,好坏总是相倚,福祸总是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