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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这个姓氏是大燕国姓,也是苗疆第一大姓。
杨启蛰的父亲杨霸刀是燕高祖的四世孙,虽非嫡系,却也是大燕宗室;母亲杨铃是巫傩大祭司,统御南疆百苗。因此,杨启蛰打小就明白自己血统高贵,也因此常年傲睨自若,桀骜不驯。
大燕倾覆后,杨铃因病去世,杨霸刀建立了赤燕军,试图收拾旧山河,恢复大燕昔日荣光。就这样,父亲杨霸刀从一个温柔乡里的藩王成了一个腥风血雨里的将军,杨启蛰也从小王爷成了少将军。
日子变是变了些,但变化也没有太大,至少依然像以前一样,走到哪里都有一群人捧着他。乱世前两年,大燕三百年的基业仍在,时局还没有太过残酷。他总是带着一身叮叮当当乱的银饰,身后拖着两个小跟屁虫,在军营里到处晃,晃着晃着,就晃到了十九岁。
杨霸刀为人粗犷豪迈,不拘小节,对杨启蛰疏于管教,等儿子都长到老子那么高了,便惊觉自小被丢在苗疆长大的儿子别说学富五车,连汉字都不识几个,肚子里的墨水还没他这个大老粗多。
正好那年龙首原上,杨霸刀、罗举和应离阔碰了头,三人把酒言欢,酒到酣处,醉醺醺的拉着军营里的左膀右臂们结拜了兄弟。
盛京总是人才辈出,杨霸刀最小的那个义弟只比杨启蛰大三岁,小小年纪,已经文武兼修,用兵如神。当时八方势力僵持,战事初歇,或许是为了给自己儿子找个榜样,也或许是想给自己的义弟引见一下不成器的儿子,结拜的第二天,杨霸刀就火急火燎的把乔迟带到了赤燕军的大帐。
“儿子,快快快,起来看看爹带谁来了”杨霸刀捋了把自己的络腮胡,喜气洋洋的站在大帐前,高大雄健的身躯像一座小山,将帐外的光挡了个严严实实。
杨启蛰翘着腿歪坐在主位上,手里盘玩着一条刚从附近草丛里逮到的毒蛇,聚精会神的掰嘴抠它的毒牙,对自己一惊一乍的老子带回来的人完全不感兴趣。
“臭小子,像什么样子没大没小,快过来。”杨霸刀眉头一拧,马上就要开始摆架子。
杨启蛰一听自己爹的语气,心里愈加不耐,头也不抬。
眼看杨霸刀就要下不来台,被带回来的那个客人适时开口“这蛇叫做白头蝮,是龙首原上的土蛇,毒牙长,又靠后,靠蛮力逼不出来。”
那声音冷冽低沉,如珠落玉盘,听得人心里一颤。
杨启蛰忍不住好奇抬头,正好看到父亲身后缓缓走出一个身形颀长的男子,他站定在父亲身侧,抬眸看向他。那一刻,大帐外映来的光芒大盛,衬得那人的身上仿佛披了一层霜,又像是穿上了冰凉的月色。
万山覆雪,明月薄之
莫名其妙的,杨启蛰的脑海中突然冒出这句话,只觉得它似乎很适合用在他的身上。
光风霁月之人总是会令人自惭形秽。被那双眼眸注视着,杨启蛰几乎是一个弹跳就站起来,并下意识将手中半死不活的毒蛇背到了身后。
“来,我来为你们引荐一下。这是我的儿,杨启蛰。启蛰,这是你的叔父,快叫人。”杨霸刀说道。
杨启蛰却没有叫叔父,而是看着那人,“你叫什么名字”
“乔迟。”那人回答。
“好。”杨启蛰打量他两眼,咧嘴一笑“乔迟。”
乔迟与他年纪相近,却是大奉军中一名大将,并与父亲他们结拜为兄弟。差不多的年纪,他在扒树丛找毒蛇玩,而这位小“叔父”,带兵叱咤沙场,已经拥有了一些辉煌的战绩。
提到乔迟,父亲杨霸刀总是让他跟着人家学学,不要老是不务正业,天下局势瞬息万变,并不会一直这样僵持下去,要他多学点本事,以后好接手赤燕军。
父亲越是这样耳提面命,杨启蛰的心中越是不服。乔迟脸长得好看,跟个小白脸一样,听说还是世家出身,能有多大本事,真能打仗吗不是撞运气的吧。
不服是不服,当杨霸刀把他赶去大奉军营让他找乔迟玩儿的时候,他还是去了,依旧带着他那一身叮叮当当乱的银饰,身后拖着两个小跟屁虫,背着手,把大奉军营当赤燕军营来逛。
大日头下,大奉军营里没几个人在外面走,而乔迟在校场跑马。
毛病,他心想。
这么大的太阳,不好好在营帐里睡觉,偏要在校场里骑马,衬得自己与众不同呗,哼。
虽然心里这样想着,但他还是忍不住多看了校场中马上那潇洒自如的男子好几眼。
光看脸的话,谁都会觉得乔迟是个文弱的世家子,但仔细的看过去就会发现,他的身型虽不算粗犷健硕,但和文弱细瘦绝对扯不上丝毫关系。那双紧紧夹在马腹上的长腿,一看就知道爆发力十足,踹人必定非常的疼,那双紧握缰绳的大手,一看就非常有力,要是握上刀,砍人的时候,也一定势如龙虎。
莫名其妙的,杨启蛰突然觉得,自己突然气弱一截。乔迟不过比他大三岁,但身上已经有了与父亲相似的气势,似乎正在成为一个真正的成熟的男人,而他还在做着一些和撒尿和泥玩没什么区别的蠢事。
怪不得父亲总是那么气急败坏。
许是看到他在校场边停留过久,乔迟骑着马过来,慢慢停在了他的边上。
“好看吗”乔迟双眸眯起,微微一笑。
杨启蛰不知该如何回答,正打算把父亲催自己来找他玩的说辞搬出来,解释一下,却见面前人俯身拍了拍胯下这匹红马的侧颈,颇有兴致的说道
“这是在瀚海套到的野马,体格健硕,气势磅礴,毛发油亮,有力有劲。好马,难得。”
乔迟摸了几下红马的侧颈,引来后者不满的连打了几个响鼻,随后就开始挣扎,前掌离地,人立而起,试图把马背上的人摔下来。
“可惜野性难驯。”他面色一变,眉头一拧,小臂筋肉贲张,手上死死扯住马缰,咬着后槽牙和这匹马角力。
“又开始了,不听话”
红马体格
雄健,肌肉发达,整匹马双目圆睁,从鼻孔里往外喷着热气,挣扎起来气势骇人,连地面都在震动。
杨启蛰还从没见到过这种场面,苗疆的马都长得矮小,是专门用来走山路驼货的矮脚马,性情也十分温顺。他早就听闻漠南草场出良种好马,高高大大威风十足,但性情暴戾,不亲人,得经过驯服才能驾驭,没想到这驯服的过程如此凶险。
“喂你行不行别掉下来被它踩死了。”
校场上,马蹄溅起来的灰尘滚滚。
这疯马又跳又叫,双目通红,声势骇人,但乔迟就是用力勒着马缰,健壮的双腿死死锁住马背,怎么也不肯让它歇一口气。
“小子,害怕就站远点。”他喘着粗气道,脖颈上大汗淋漓。
“谁怕了骑在马背上的又不是我。”杨启蛰冷笑一声,抱起了手。
过了两炷香的时间,这匹红马才再度力竭,消停下来。
乔迟握着马缰,望着身下浑身是汗的红马,脸上流露出一丝笑意“你也知道累刚才不是很嚣张吗,现在怎么不行了”
见红马还想挣扎,他狠狠将马缰一勒,勒得它服服帖帖。
“别动,没有让你动,听话”
这下,那匹神骏的红马彻底的精疲力尽,终于没磨了脾气,臊眉耷眼的任由主人骑在身上。
乔迟这才有精力搭理杨启蛰,喘了口气,居高临下的问道“日头这么大,少将军找在下做什么”
“你大哥让我跟你学学。”杨启蛰说道。
“学什么,训马”
“不知道,他闲得。”
乔迟失笑,问道“会不会骑马”
“会,你是不是在小看我。”杨启蛰神色颇为不耐,怀疑他故意的。
“这匹马送你。”乔迟伸出剧烈运动后青筋暴起的手,拍了拍红马的侧颈,继续道“当做见面礼。”
这匹马确实是神骏的好马,皮毛油亮,眼神凌厉,非常难得,刚才看他驯了那么久,杨启蛰还以为是这是给他自己用的,结果反手就要送人。没有将士不喜欢好马好刀,但他虽然喜欢,也明白无功不受禄这个道理,顿时就警惕起来。
“什么见面礼。”
“给我好侄儿的见面礼。”乔迟微微一笑,俯身说道“我想听你喊那两个字。”
杨启蛰微微一怔,不可置信的抬眸看向马上男子,随后有些哭笑不得。他错了,乔迟只是看起来稳重成熟,其实也就比他大三岁,还不是和他一样爱做一些撒尿和泥玩类似的蠢事,就比如现在。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好男儿能屈能伸,杨启蛰张口就来“叔父。”
“好,这匹马是你的了。”乔迟随即笑道。
自从乔迟送了杨启蛰那匹马后,两人的关系迅速拉近。
杨启蛰的故友们都在苗疆,军营里大家都把他喊作少将军,总有几分距离感,所以一直以来也没有什么朋友,直到遇上了乔迟。机缘巧合之下,乔迟,这个比他大三岁的“叔父”就此成了他在龙首原上唯一的朋友。